“高楼万丈平地起”,是说做事根基之重要,或说做事柬应失根基。然而,说时容易做时难。李世民在位23年,政绩卓著,创造大平盛世“贞观之治”,由大乱而到大治。究其根源:抚民以静。
明经21少说多做,政绩第一
“天子者,有道则人推而为主,无道则人弃而不用。”
——李世民
唐太宗李世民即位之初,针对武德晚期的时弊和因玄武门之变带来的隐患,立即着手进行了一系列调整和革新。他没有沉迷于初登皇位的喜悦和享乐,而是求真务实,少说多做,用政绩来表现其明君之风。
唐太宗即位初期的政绩主要体现在:宽赦政敌、礼葬建成、安抚山东、改组政府、发展生产等方面,所涉及的领域广泛,内容庞杂,现只就“安抚山东”一个方面作重点介绍和剖析,以引出一代明君李世民成功立业之“明经”。
玄武门政变前,李世民为了夺取皇位继承权,以洛阳为据点,“阴引山东豪杰”,拉拢了一批人。李建成为了削弱李世民在陕东行台省的实力,一度将行台左仆射屈突通召回长安。政变成功后,李世民为了防止可能发生的叛乱,急派屈夹通“驰镇洛阳”。尽管如此,山东、河北的局势仍很严重,如不能及时妥善地处理,将会引起许多麻烦。
魏征作为原东宫集团的重要人物,当然非常了解这一地区的实际局势,为了妥善解决山东、河北的问题,他主动向李世民提出建议,尽快安抚山东,稳定人心。魏征,字玄成,钜鹿下曲阳(今河北晋州西)人。隋末曾做过道士,后跟随李密,曾向李密上条陈十项,都没能被采用。王世充进攻李密,魏征去见长史郑团,向他建议说:“王世充虽然勇猛进攻,可是精兵骁将死伤很多,目前仓库中缺乏财物,对战胜有功的将士不能给予赏赐。所以,我们不利于出去迎战,只要把护城河挖深,把壁垒加高,坚守不出,敌军粮草用尽,就会退兵,那时再出兵追击,就能获取大胜。”郑团认为这是老生常谈,没有听从。李密果然战败,魏征随李密投顺唐朝,在太子建成手下任洗马之职,掌图籍校刊。由于他是河北人,对当地情况比较熟悉,又曾向李建成提出过结纳山东豪杰的策略,与这一带各种社会势力有着密切联系,太宗任他为谏议大夫,奉命安抚河北,并授予便宜行事之权。当魏征到达磁州(今河北磁县)时,正好遇见州县官押送着前东宫、齐王府官员李志安,李思行,送往长安。魏征就和副使商量说:“东宫、齐府左右,全都赦免不问,今天又押送志安、思行,这样就使人怀疑赦免之令的真实性,即使遣使前去安抚,人家也不会相信,此乃差之毫厘,失之千里。如果把这二人释放了,示之以信义,远近闻知,必然可以消除疑虑。”于是,就把这二人当场释放了。这一举动,体现了唐太宗的宽大政策,也使太宗在河北地区树立了威信,便于争取当地豪杰的支持。太宗得知魏征此事后,十分高兴。
武德九年八月,唐太宗下诏免关中租税二年,关东赋役免一年。不久又改变为已经纳税和服役的,仍旧继续输纳,准折为明年赋役。这一改变使关东广大地区的人民非常失起兵者,也在统治阶层中占有一定的比例。还有一部分人即原隋朝贵族官僚,这些人在武德时期的执政班子中势力不小。以上这些人相当部分都是关陇贵族,旧史说:“创业君臣,俱是贵族,三代以后,无如我唐。”意思是说夏、商、周以来,开国君臣中的贵族之多,没有超过唐代的。唐太宗即位之后,也囿于地域之见,未能公平地对待山东(指太行山、崤山以东)人士。贞观元年,“太宗尝言及山东、关中人,意有同异”。殿中侍御史张行成奏说:“臣闻天子以四海为家,不当以东西为限;若如是,则示人以隘夹。”这番话对唐太宗触动很大。张行成,定州义丰(今河北安国)人,在王世充的郑国当过度支尚书,与山东各种势力有广泛的联系,他的话反映了山东豪杰与士人的愿望。
太宗以前在河南、河北征战时,也注意到“山东人物之所,河北蚕绵之乡,而天府委输,待以成绩。”由于他已经注意到山东地理、物产的重要和山东人才的众多,当认识到以前的观念有偏差时,便能很快地予以纠正,同时也是出于稳定玄武门之变后山东、河北局势的需要。除了任用魏征、崔仁师、张行成等一批人外,以后陆续重用了戴胄、马周、张亮等人。值得注意的是,这些山东人士,大都出身寒门小族,境况孤贫,如魏征,“少孤、落魄”;张行成,卑微寒族;张亮,“以农为业”;马周是个寒士,戴胄出身低微,崔仁师似为高门中的破落户。这些人大多经历隋末动乱,熟悉民间情况,与普通地主联系密切,太宗利用他们,迅速稳定了山东的政治局势。
“天子者,有道则人推而为主,无道则人弃而不用”。唐太宗李世民对山东地区的诸多安抚政策,无不体现出其“仁政”思想和求真务实的作风,因而得到了山东等地人民的普遍拥戴和推崇。由此而及其它,可见李世民在即位初期的表现,不愧有道明君之称。
明经22敢破常规,“温和”改革
“乱后易教,上下同心,厉行革新,三年成功,犹谓其晚。”
——李世民
历来改朝换代之初,都有一场或大或小的革新运动,不过其成效多有差异,这主要取决于改革的力度、合理性及改革者对改革进度的调控能力等等。唐太宗李世民无疑是其中最成功的一位改革家。他敢于打破常规,推翻唐高祖时期的诸多弊政,取而代之是更新更活的一系列体制;他所推行的改革又是在“温和”的氛围中进行的,注意循序渐进,防止急于求成,在平稳中逐步推进”。总的说来。唐太宗的改革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在中央机构方面,本来唐承隋制行,三省六部之法,即以中书省制策、门下省审议、尚书省执行为中心的宰相机构。
尚书省有房玄龄、杜如晦主持,“玄龄善谋,如晦能断故也。
二人深相得,同心徇国,故唐世称贤相,推房、杜焉。”这是李世民较为放心的。不过,制订政策和审议政策的中书省、门下省,却无十分理想的人选,李世民便采取集思广益的办法,将宰相的人数扩大,使宰相个人权力分散、削弱,而集体讨论后由皇帝个人裁决的机会增多。这一办法始于贞观元年御史大夫杜淹“参豫朝政”,“它官参豫政事自此始”。贞观八年(公元634年),仆射李靖有病辞职,李世民让他“疾小瘳”后“三两日一至中书、门下平章事”,贞观十七年(公元643年),太子詹事李勋“同知政事,始谓同中书门下三品”,这样,便出现了“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一类临时指定的宰相的头衔。
由于参加宰相决策的政事堂会议的人增多了,唐太宗李世民便十分重视议政过程。他说:
中书所出诏敕,颇有意见不同,或兼错失而相正以否。元置中书、门下,本拟相防过误。人之意见,每或不同,有所是非,本为公事。或有防己之短,忌闻其失,有是有非,衔以为怨。或有苟避私隙,相惜颜面,知非政事,遂即施行,难违一官之小情,顿为万人之大弊。此实亡国之政,卿辈特须在意防也。隋日内外庶官,政以依违,而致祸乱,人多不能深思此理。当时皆谓祸不及身,面从背言,不以为患。后至大乱一起,家国俱丧,虽有脱身之人,纵不遭刑戮,皆辛苦仅免,甚为时论所贬黜。卿等特须灭私徇公,坚守直道,庶事相启沃,勿上下雷同也。
李世民强调宰相议事必须“坚守直道”,各抒己见,是为了保证决策更符合客观实际,而不是迎合皇帝的意见,为此,他特别强调“五花判事”制度。《资治通鉴》卷193载:
(贞观三年四月)谓群臣日:“中书、门下,机要之司,诏敕有不便者,皆应论执。比来唯睹顺从,不闻违异。若但行文书,则谁不可为,何必择才也!”
房玄龄等皆顿首谢。故事:凡军国大事,则中书舍人各执所见,杂署其名,谓之五花判事。中书侍郎、中书令省审之,给事中、黄门侍郎驳正之。上始申明旧制,由是鲜有败事。
这就是说这种经过宰相机构各部门人员反复讨论再作出决断的议事制度,是保证贞观时期“鲜有败事”的重要原因。
官吏选拔是封建政权建设最重要的内容。李世民认为,科举制度是保证官吏选拔质量的行之有效的制度,于是对健全这种制度颇为注意。.由于科举考试是以封建文化传统为基础,因此参加科举考试的人必须对封建文化传统有较多的了解,发展与科举制相联系的教育事业是极为重要的。有关科举制度的具体推行情况,因后文中要作专门评述,这里就不再多作介绍,只重点谈谈太宗时与科举制度相关联的恩荫制。
李世民发展、健全科举制度,使得庶族地主分子的政治地位有所提高,但他又不愿失去贵族分子的支持,于是他又因循传统,对贵族子弟予以恩荫特权。不过,李世民的恩荫,并不依据血统,而是依据官位,官做得越大,荫人越多,荫职越高。李世民所推行的恩荫制规定:五品以上官员均可荫庇子孙为官,三品以上官员可以荫及曾孙。一人做高官,四代受好处,实际是鼓励身边的大臣为自己卖命。唐律规定:“诸非正嫡不应袭爵而诈承袭者,徒二年;非子孙而诈承袭者,从诈假官法。”这既是保护功臣的特权,也是怕恩荫伪滥,力不从心。恩荫特权是李世民改革选官制度而对传统作出的妥协,这些办法固然有保守性,却保证了李唐政权的政局稳定。
科举制与恩荫制并行,反映了李世民对门阀士族传统观念的态度。他既想改变重门第、轻才干的陋习,又不愿失去贵族子弟的优越感,于是对门第出身既重视,又不用来作为选拔官吏的主要标准。如《资治通鉴》卷195载:
上闻右庶子张玄素在东宫数谏争,擢为银青光禄大夫,行左庶子。……玄素少为刑部令史,上尝对朝臣问之曰:“卿在隋何官?”对曰:“县尉。”又问:
“未为尉时何官?”对曰:“流外。”又问:“何曹?”玄素耻之,出阁殆不能步,色如死灰。谏议大夫褚遂良上疏,以为:“君能礼其臣,乃能尽其力。玄素虽出寒微,陛下重其才,擢至三品,翼赞皇储,岂可复对群臣穷其门户!弃宿昔之恩,成一朝之耻,使之郁结于怀,何以责其伏节死义乎!”上曰:“朕亦悔此问,卿疏深会我心。”
在这里,李世民一方面蔑视张玄素的出身,使之面如死灰;一方面又将张玄素提升为三品大员,便是他对门阀士族传统的复杂心态。他明知传统观念并不能适应他的政治需要,却又不愿放弃传统观念,进行彻底变革。他的进退失据心态使他选择了重修《氏族志》的办法。他攻击非关陇贵族‘的老牌士族说:“山东人士,好自矜夸,虽复累叶陵迟,犹恃其旧地,女适他族,必多求聘财”,实际是用钱买婚,“甚伤教义”,因此他让高士廉、韦挺、岑文本、令狐德桑“刊正姓氏,于是普责天下谱谍,仍凭据史传考其真伪,忠贤者褒进,悖逆者贬黜,撰为《氏族志》”。不过高士廉是“渤海榔人”,属于山东士族,他来修订《氏族志》,自然不会贯彻李世民的意图,参加修《氏族志》的韦挺,是关中首姓,岑文本是江南士族,令狐德桑是代北右姓,看来也各有打算。结果,《氏族志》修好了,李世民却不满意,他说:
我与山东崔、卢、李、郑旧既无嫌,为其世代衰微,全无冠盖,犹自云士大夫,婚姻之间,则多邀钱币。才识凡下,而偃仰自高;贩鬻松木贾,依托富贵。
我不解人间何为重之?只缘齐家惟据河北,梁、陈僻在江南,当时虽有人物,偏僻小国,不足可贵。至今犹以崔、卢、王、谢为重。我平定四海,天下一家,凡在朝士,皆功效显著,或忠孝可称,或学艺通博,所以擢用。见居三品以上,欲共衰代旧门为亲,纵多输钱帛,犹被偃仰。我今特定族姓者,欲崇重今朝冠冕,何因崔干犹为第一等?昔汉高祖止是山东一匹夫,以其平定天下,主尊臣贵。卿等读书,见其行迹,至今以为荚谈,心怀敬重。卿等不贵我官爵耶?不须论数世以前,止取今日官职高下作等级。
这是李世民对传统门阀士族观念的一次最重要的打击,高士廉等人显然是以传统的“尚姓”观念为标准,如《新唐书》卷199《柳冲传》载:
魏氏立九品,置中正,尊世胄,卑寒士,权归右姓已。其州大中正,主簿;郡中正,功曹,皆取著姓士族为之,以定门胄,品藻人物。晋宋因之,始尚姓已。
李世民虽然自负自己的贵族出身,却又对自己所属的关陇贵族在传统观念上不及山东士族而恼火。他见高士廉等人将官居正四品的黄门侍郎崔民干列到第一等,认为是不尊重他对大臣所授的官位,因此要高士廉等人重修《氏族志》,将崔民干从第一等降为第三等。这种以官爵排列门第等级的标准,是对魏晋以来传统观念的大破坏,也是当时新旧贵族地位转化的反映。贞观十六年(642年)李世民颁发禁止“卖婚”的诏书,说道:
氏族之盛,实系于冠冕;婚姻之道,莫先于仁义。
自有魏失御,齐氏云亡,市朝既迁,风俗陵替。燕赵右姓,多失衣冠之绪;齐韩旧俗,或乖德义之风。名虽著于州闾,身未免于贫贱。自号膏梁之胄,不敦匹敌之仪。问名惟在于窃赀,结稿必归于富室。乃有新官之辈,丰财之家,慕其祖宗,竞结婚媾,多纳财贿,有如贩鬻。或贬其家门,受屈辱于姻娅;或矜其旧族,行无礼于舅姑。积习成俗,迄今未已:既紊人伦,实亏名教。朕夙夜竞惕,忧勤政道,往代蠹害,成已惩革,惟此弊风,未能尽变。自今以后,明加告示,使识嫁娶之序,各合典礼,知朕意焉。其自今年六月禁卖婚。
李世民以恢复传统典礼、名教来反对门阀士族的“卖婚”行为,是一种借用传统力量来反对传统体制的办法,他要对已经“身未免于贫贱”的旧士族以落井下石的打击,对他们的衰亡,毫不动心。虽然当时贵族官僚仍以能与山东士族联姻为荣耀,但是李世民却能力排众议,不向山东士族妥协,从这个意义说,李世民确实是具有改革精神的政治家。
在改革科举、教育制度,扩大唐王朝统治基础的同时,李世民又开始继续隋炀帝时改变“十羊九牧”现象的精简官僚机构的事业。他在贞观元年时说:“致治之本,惟在于审。量才授职,务省官员。故《书》称:‘任官惟贤才’。又云:‘官不必备,惟其人’。若得其善者,虽少亦足矣。其不善者,纵多亦奚为?”从而下令』“并省官员”,使内官从隋朝时的2581员减少到640员。李世民又下令:“大加并省”地方州县,为加强对地方的监督,将全国依照山川形势划为十道,即关内道、河东道、陇右道、河北道、河南道、淮南道、山南道、岭南道、剑南道、江南道。各道观察使并非地方行政长官,而是“观风俗之得失,察政刑之苛弊”的监督者。
通过这一系列从中央到地方的政权建设、官吏选拔措施,李世民使唐政权更加巩固。这个得到地主分子支持的政权,以其相对高的行政效率,使李世民得以完成许多超越前代的政治事业。
明经23亲兄弟明算帐
“玄龄善谋,魏征善断,唐世贤相,世民放心。”
“真英主也,不如是,何以定祸乱乎!”
——李世民
唐太宗即位不久,就面临了一道很棘手的问题。历代开国定鼎的帝王登基后的第一要务就是封赏功臣、恩荫皇室,一则表示皇恩浩荡,赏罚分明,二则为了避免“众狗争功”而祸乱国家。然而如果封赏不公,极易引起怨愤甚至内乱,在历史上不乏这样的先例。唐太宗李世民对此的处置之道是:
亲兄弟明算账,只讲功劳大小,不论亲疏远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