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亘古一明帝李世民明经10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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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章 民族融合之道(3)

少数民族也要服兵役,“自备鞍马”。如果服役期超过三十日,“免当年输羊”。唐朝对高丽人、百济人在政策上还要更优惠一些。规定“诸州高丽、百济,应差征镇者,并令免课役”。一般蕃户服兵役在三十日以上,仅免除户税,而高丽和百济人则免除了全部的徭役和赋税,还不限服兵役时间的长短。尽管唐朝对少数民族也课以赋税,但总的来说,负担是比较轻的,政策的优惠性是很明显的。这种变化的出现,说明也随着羁縻府州设置的越来越多,唐朝经济、文化的发达,整个社会进入鼎盛阶段,唐朝政府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政策也逐渐内地化,以使政令更加统一,这是多民族统一国家日益巩固的表现。

羁縻府州的广泛设置,加强了少数民族地区与唐朝中央政府的政治关系,有利于多民族统一国家的巩固,唐朝政府不单纯是这些地区的统治者,同时也是保护者,每当发生外来侵扰时,唐朝政府都要发兵抵御,保护边疆地区的安全。

各个民族之间发生纠纷,都要请求中央政府给予裁决,使他们互相之间不再象以往那样兵戎相见。相互攻伐的减少,有利于民族地区的社会生产,从而为发展社会经济和文化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明经84以德治国,春风化雨

“偃革兴文,布德施惠,中国即安,远人自服。”

——李世民

唐太宗以德治国的思想在民族政策上的体现,主要有两个方面,或者说分两个阶段:一是在以统一各民族的过程中,并不是一味地靠武力征服,而是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用招抚、和亲、分化等方式;二是把儒家的“仁政”思想用于民族的政策之中,推行仁政于少数民族。

东北的许多民族,在唐朝建立不久就主动遣使人员,受到了唐高祖的盛情接待,奚、契丹、室韦、等都属此类情况。太宗统治的贞观年间,往来更加频繁,其与内地的经济、文化交流得到了发展。对于有些民族,唐太宗主动遣使招抚,如贞观三年,经唐朝招抚,党项酋长封步赖率部内附,太宗在长安接见了他,宴赐甚厚,并封为刺史。通过这种方式争取了不少民族归附。薛延陀平定后,原来臣属于它的许多铁勒部落,都是采取了招抚的方式,使他们归附于唐朝。

和亲的方式,在唐高祖李渊时期就对突厥采取过,但那时是在唐朝力量较弱的情况下,不得已而采取的权宜之计,是一种被动的行为。太宗统治时期国力大大增强,但也不恃强而轻易动武,仍然沿袭了和亲这一政策,就使这一时期和亲的政治意义不同于以往,更多地体现了民族平等、民族和解的精神。最典型的事例,便是文成公主进入吐蕃,唐蕃和亲的佳话千古流传。从此唐朝便与吐蕃建立了良好关系,对促进吐蕃经济、文化的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太宗对一些实力强大严重威胁唐朝安全的民族,并不把它们统统视为敌对力量,而是区别对待他们内部的不同势力,争取一部分力量站在唐朝一方来,只对坚决与唐为敌的部分动用武力。如太宗对待东突厥的突利可汗就与对待颉利可汗明显不同。平定薛延陀时,对臣属于它们的其他部落也采取了比较温和的抚慰政策,并没有因这些部落曾追随薛延陀侵扰过唐朝边境而不加区别地使用武力镇压。在同吐谷浑的战争中,太宗仍然坚持了这一方针,在其君长被杀后,册封其子为王,实际上也是在扶持亲唐势力。

太宗还把儒家的“仁政”思想用于民族政策之中。他说:

“非威德无以致远,非慈厚无以怀人,抚九族以仁……此乃君之体也。”所谓“抚九族以仁”,就是推行仁政于少数民族,使他它能够安居乐业,从而缓和民族矛盾。太宗既然被推尊为天可汗,他自己也就把少数民族与汉族一样都看成是自己的子民,视为一个统一体。他曾形象地把指汉族百姓比作树的根与干,把四夷(少数民族)之民比作同一棵树的枝和叶,认为本根动摇树不能活,反之亦然。他自己既然是天可汗,就有使各族人民安居乐业的责任,用他的话来说,“我今为天下主,无问中国及四夷,皆养活之。不安者,我必令安;不乐者,我必令乐。”在这样的思想支配下,唐太宗做了不少有利于少数民族社会发展的事情。太宗能自觉地实施这一政策,也是他善于总结历史经验的结果。汉武帝也是一个建立统一大业的杰出皇帝,但是在对待少数民族方面,重在用兵,偏于威服,而较少推行仁政,结果是费力大而收效小。唐太宗吸取了这个历史教训,转而推行德化,实施仁政,结果取得了非凡的成就。在他晚年,目睹各国、各族君长争相入朝的盛况,他高兴地对大臣说:“汉武帝穷兵三十余年,疲弊中国,所获无几,岂如今日绥之以德,使穷发之地尽为编户乎!”

唐太宗的民族政策实施的结果,使唐朝发展成为一个“东西九千五百一十里,南北万六千九百一十八里的多民族国家,同时还促进了各民族之间融合,有助于各民族的友好相处和共同发展。

明经85华夏一家,爱之如一

“自古皆贵中华,贼夷狄,朕独爱之如一,故其种落皆依朕如父母。”

——李世民

唐太宗在平定龟兹后曾对群臣说;“人生有几种不同乐趣:修土城骑竹马,儿童之乐;饰金翠穿罗纨,妇女之乐;兴贩易聚钱财,商贾之乐;求高官得厚禄,士大夫之乐;胜强敌克城池,将帅之乐;百姓安居,四海统一,帝王之乐。朕今日可谓大乐矣!”这是唐太宗晚年对自己一生成就的总结,真可谓春风得意,踌躇满志。客观地看,唐太宗在处理各国、各族关系方面的成就的确非常突出,在中华民族形成的过程中,这位非凡的封建皇帝所成就的事业,可以说达到了前所未有的辉煌。唐太宗之所以取得如此非凡的成就,究其根源和他所制定的开明的民族政策有密切关系,尤其是和他那种“华夏一家,爱之如一”的博爱之心和博大胸怀是紧密相联的。

太宗所制定的民族政策,实质上也是古代传统的“怀柔”政策,所不同的是在太宗的思想中民族偏见比较淡薄,执行这个政策更加彻底。他曾经问群臣:“自古帝王多不能服四夷,我才智未必就比古人高,何以成功了呢?”众臣回答多不得要领,他就自己总结说:“自古贵中华,贱夷狄,朕独爱之如一,故其种落皆依联如父母。”这是他晚年对自己一生执行这一政策的总结,并非自夸之辞,早在贞观十八年,他就说过与此意思大体相同的话:“夷狄亦人耳……不必猜忌异类,盖德泽洽,则四夷可使如一家,猜忌多,则骨肉不免为仇敌。”太宗对入朝的各族酋长都予以优待,授予宫职和爵位,与汉族官员一样,死后令子弟袭职。有的赐姓李,作为宗室看待,如东突厥突利可汗自请入朝,被封为西平郡王、右卫大将军,并允许他统治其故地,死后致祭,并让其子袭爵。契丹酋长窟哥归唐后,太宗赐姓李,在其地置松漠都督府,让他出任都督,并授以左卫将军的武职,封无极县男。奚族酋长可度者归唐,太宗在其地置饶乐都督府,授以左领军将军兼都督之职,封楼烦县公,赐姓李。就是对那些曾与唐朝为敌俘获的各国、各族君长,太宗也同样给予优待。如东突厥颉利可汗被俘后,太宗虽谴责了他的反复无常,屡为边患的行为,但仍归还他的家属,让他们一家团聚,授予他右卫大将军之职,赐给田宅,死后按本民族的风俗依礼安葬,并赠给归义王的爵号。

高昌王葫智盛被俘后,太宗授他左武卫将军之职,封金城县公。龟兹王诃黎布失毕被俘,仍得到右武卫翊府中郎将的官职。这一切比起历史上有些帝王一味地杀戮俘虏,不知要高明多少倍。

对待各国、各族贵族如此优待,对待广大各族人民又如何呢?请看如下史实:唐平定高昌后,对被高昌所掳掠去的焉耆人,全部发还焉耆。唐军攻破薛延陀后,对原被薛延陀掳掠去的室韦、琳羯、和乌罗护人,也全部赎还。太宗征高丽时,诸军所掳掠的高丽人多达一万四千口,本来是当作奴婢分给有功将士的,唐太宗惜其父子、夫妇离散,命令有关官员评估其价钱,由政府出钱赎为良民,“欢呼之声,三日不息”。

太宗车驾离开时,“高丽民迎于城东,拜舞呼号,宛转于地,尘埃弥望”。可见唐太宗的这一政策,各国、各族人民也受惠不少,并且得到了他们的衷心拥护。

明经86尊重习俗,民族通婚

“番,汉通婚,胡著汉帽,汉著胡帽。”

——李世民

唐太宗历来注重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从不把汉族人的意志强加于他们,而是通过民族间的逐步同化,来达到各民族的和平共处和共同繁荣。

互相通婚是民族融合表现形式之一。唐太宗允许少数民族娶汉族妇女为妻,但不许带走,这固然是避免减少人口的措施,客观上却有利于民族融合的加快进行。因此,少数民族在当地娶妻生子,买田宅的很多,这种现象在京师长安比较普遍。异族通婚不仅在长安,即使外地也比较常见,如在敦煌就是如此,白树谷母姓张、石秀林妻姓曹,卑得志妻姓白,曹思礼母姓孙,程思楚母姓白,卑二郎母姓程,安逊,妻姓张,安大忠母姓屈,康敬仙妻姓石,石秀金妻姓史等。其中康、安、石、曹、史等姓均为昭武九姓胡的姓氏,安西四姓的龟兹白姓中人,在这里也不少。他们有的是与汉族通婚,有的是各族之间互相通姓,绝大多数都是农民,田宅相接,邻里相望,生产生活在一起,社会联系极为密切,社会上使用的各种文书都已经是汉文了。

在唐代统治集团上层中,也有许多少数民族的后裔。

《新唐书·宰相世系表》列有唐代宰相及位至三公者,共三百六十九人,其中可确定为少数民族者,共三十三人,分为十一族,二十三姓,约占唐朝全部宰相的百分之九。值得注意的是,有许多少数民族出身的宰相、三公,往往伪托其祖先为汉族,并与前代汉族显姓连结起来,似乎他们的祖先原本就是汉族,而耻于再说他们的祖先是夷狄。这就说明他们早己世代与汉族通婚,本身已带有汉族血统,故不愿再说祖先是少数民族丁。此外,在长安的昭武九姓胡人也不少,波斯人、回纥人也都有不少定居于这里。有些人可能在唐代以前就已入居关中或长安了。如唐高祖平定河西李轨,主要就是依靠安兴贵、安修仁兄弟。他们都是安国人。至于在长安的少数民族商人、僧侣、伎人、流民等,人数就更多。如被太宗所阉的善弹琵琶的罗黑黑,即出自吐火罗的罗姓。在长安的安、康、曹、尉迟等姓的著名舞伎人、画师,大多都是来自西域的胡人。

在渭水以北的今陕西蒲城、铜川、宜君、黄陵等地,从魏晋南北朝以来就聚居着许多羌族人。到唐代时,河北一带的羌村,羌邑的地名还不少,杜甫的著名诗编《羌村三首》,就是记诗人在脚州(今陕西富县)北羌村的生活情况。至今渭北蒲城还有羌白的地名。但是在唐代这些羌村、羌邑已多杂有汉人居住,羌人与汉人通婚也成为普遍现象。连他们的姓氏也多由复姓改为单姓,如屈男氏改为屈氏,罕秆氏改井氏,同蹄氏改同氏或周氏,夫蒙氏改蒙氏或马氏,昨和氏改为和氏等,说明他们大都与关中的汉族融合,成为关中汉族的组成部分。

唐代民族融合的主流虽是汉化,但并不是说内迁各族简单地变成汉族,他们的血统文化、习俗和体态等也影响着汉族,使汉族不仅在人数上迅速增加,而且也改造了汉族的体质,使汉族更加充满活力。唐代长安、洛阳等地出现了“胡化”倾向,不仅有“胡著汉帽”,“汉著胡帽”者也大量存在,这就充分证明了少数民族文化、习俗对汉族影响是很大的,灿烂的唐代文化风貌正是由于吸取了各族文化的精华,才得以放射出耀眼的光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