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古言年少的欢喜到喜欢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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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我有一匹马叫修花

夜晚我睡的正香甜,外面突然一阵飞鸟扑腾扑腾飞走的声音:“小崽子!你快出来!”猛地被惊起,我摸了摸旁边空空的被褥—董冬咚不见了。

披了件衣服我踢踏着布鞋推开门,月光如练不算很晚,我认得那个声音。果然月光下修花柔顺的尾巴轻扫,而马上那人,就是常思乐。

她挥舞着手中一柄长枪朝我打招呼,高高束起的头发简单干练,见到她时,仿佛此前所有不曾记得的苦难委屈都被打翻,五味杂陈的蔓延,我捂住了嘴,可泪还是流了出来。

年少时我与她最为要好,那是正是京城无谣言可就饭的日子,我碰巧又迷了路,于是碎嘴婆子,长舌妇人便津津乐道于吴家的傻闺女。我想其实我至多也就是个记性不好,如何轮得到脑子不好,本想着改明天,改明天一定去讨个说法,但一到明天,这种不能饿着我也不能撑死我的事情便也忘干净了。那时常思乐还是个满楼红袖招的少年,一柄长枪将我堵在门口,我自然瞅见了她光滑的颈子,虽然不是在那时。

她问我:“你当真是个傻子?”我摇头。

她又说:“我不信,你到底是不是。”我摇头摇的更加厉害。

她似乎莫名其妙的生气了:“你快说啊。”

我确实是很讨厌这种行为:旁人如实告诉她事实,然而个人主义作祟,此类人常偏心自己的想法而否定旁人的诚实,但又非要来走一遭以非自欺欺人的法子逼迫旁人自己承认。

但我也确实打不过她。

我看着她亮晶晶的眼睛似乎渴望着从我的脸上看到些什么“不是傻子”的表现。

面对她的质疑,我绞尽脑汁出了一道小学六年级的数学题,诚然想题的过程很费劲,但我个人认为她从不甘心到放弃的过程,显然的更费劲,于是我终于在没有忘记之前成功的为自己正了一下名。

“听说你和顾鹤凡....很好?”她眼神有些逃避的,问出这个问题。红缨枪依旧横在门上,我痛快地摇了摇头,传闻,听说,真是个可以的东西。

她驱马走来,修花亲昵的蹭了蹭我的脸,将我从回忆里揪出来。

“你看这个。”常思乐翻身下马,给我指了指菜田里的娇俏身影,我眯了眯眼,其实心里也已经猜到了结果。几步走过去,看到散落一地的蔬菜,以及一个被定了身形的小偷,我伸手解开她的穴位。

“少少……”

董冬咚摆出她的一贯表情,可怜巴巴的看着我,如果没有一地的蔬菜尸体,我可能就会一把抱住她生怕这娃又委屈;现在我只可能一把抱住蔬菜的尸体怕它们冻坏,然后一枪怼死董冬咚。

远处的常思乐听到这软糯婉转的一声嫂嫂,身形一个踉跄,险些栽在泥巴里:“你,你你你居然都有侄女了?夫君还不是我?”

这句话应当很有些矛盾,居然一词表现出乎意料,而侄女并不算是出乎意料的根源,倘若改成‘你,你你你居然都有夫君了?’效果应当会更好。其次便是她大概忘了自己当年被他亲妈揪着耳朵拉进屋里警戒她不准那么汉子气的时候有多威风了。

我伸手拍掉常思乐颤巍巍的手指,又一脚踢在了董冬咚的屁股上。常思乐不屑的切了一声,董冬咚的反应却着实大了些,不,忒大了些。

哇————

她坐到了地上咧开大嘴就开始哭,我和常思乐手足无措的目瞪口呆,真没想到冬咚竟然这么有当泼妇的潜质。我伸手拉她起来,她识趣的站了起来开始低低啜泣:“我哥,我哥,他威胁我。”

我替她抚了抚衣服上的褶皱,下意识的就回头看:前几日的那位渔友此时正挤眉弄眼,方位大致是我们站的这个地方。

怪不得,董冬咚四仰八叉躺尸在床上的姿势我觉得那么熟悉。

常思乐点燃气死风,顷刻间周围便亮的刺眼,我看着凉风吹得灯幔乱撞,因有灯罩保护的火芯仍旧亭亭玉立。董冬咚被我们送回了他哥哥家,蔬菜的事不应现在商谈,故此想到长夜漫漫终归无聊,我俩便决定秉烛夜游风雅一番。

两人间的对话无外乎童年趣事,因着来时的路实在艰辛,话题很快就被说没了。

前路树影幢幢,我拉着她一路不知折断了多少枝开的烂漫的山花。

“哇,我以为你是带我兜圈子的,没想到竟寻到了这般好地!”她惊呼。

我们站在一处山坡上,过于繁密的花枝宛若一道天然的厚密屏障,山下便是万家灯火,不时传来打更人走街串巷的锣鼓声,公鸡抽风的报鸣声,这人间盛世,我却不想欣赏,她也来不及欣赏。

翌日,我们悠悠转醒于山坡的草地上,常思乐一个阿嚏将我俩彻底从梦中捞出来:“肯定是有人想我了,肯定是!”接着又一个阿嚏将她从YY中捞出来。

她宛若孔雀东南飞一般依依不舍的奔去山下郎中家。

回到我家里,床上正躺着一双人,董冬咚横着躺在床中央呼噜打的特响,床边的宋季清两条长腿叠在一起,脸上扣着一本泛黄的书,他似乎耳力极好,在我一条腿跨进门时就出了声。

“我与舍妹特来道歉!”他一把拎出来睡得昏天黑地的董冬咚,开口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