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现代言情对幸福我怎能麻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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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4)

02

七月十九号,既不逢双,也不是什么黄道吉日,就是一个随随便便的星期一。选择这个日子是因为那天我没课。我穿了一件蓝白色调的扎染背心,这衣服和七月十九号这个日子一样随随便便。两人会合之后上午先到医院体检,下午去民政局领了结婚证。领完证他回单位上班,我回学校。晚上在校园旁边青岛路上一家小饭馆吃了一顿饭,以示对自己结婚的庆贺。

从此七月十九号就成了我们的结婚纪念日。

我们分头给家里写信。他写的是:“……告诉你们一个好消息,家里多了一口人了……”我写的是:“爸爸妈妈:你们好!我结婚了……”

双方家里都被我们惊得一愣一愣的。但我们的估计没有错,父母们都质朴单纯,坚信只要是自己孩子挑中的人,那一定错不了,回信都是表示由衷的祝贺和喜悦,没有一点点责备。

我和T都离家多年,独自在外,一切都得靠自己,做出这样“先斩后奏”的举动倒也觉得自然而然。

结婚的时候,我是一文不名。T呢,有3000元存款,这就是我们全部的家当。一天中午T和同事上街,在山西路百货大楼配眼镜。验好了光,选好了镜框镜架,配眼镜的说你们先去转一圈,待会儿来拿眼镜。

就这转一圈的功夫,T兜里揣的700元钱给偷掉了,最终拿眼镜都是找同事借的钱。这一偷,就偷走了我们家产的四分之一。

奇怪的是倒也并不觉得匮乏。两人住的是集体宿舍,吃的是大食堂,需要花钱的地方有限。平时还经常下下馆子,只是看到那灯火辉煌高大华丽的门脸儿就绕道而走,去的都是学校周围的小饭店。

结婚当年春节回无锡,他父母坚持要摆若干桌酒席宴请亲朋好友。这酒席按理是我们的喜宴,很搞笑的是,我和T端坐在安排好的座位上,只顾自己吃喝。我不去敬酒且罢了——那些亲戚朋友我均不识,这场合貌似与我没多大关系,T也不去敬酒,若有人过来找他喝酒他就笑眯眯跟人喝,其余时间自斟自饮,全无新郎风范。

在天涯社区看到一个帖子,楼主第二天就要当新娘,却为了红包由哪方收取和自己的父亲闹矛盾了。从下面的众多跟帖,我才知结婚原来是那么一件劳心劳力,有方方面面的礼数、细节要照顾到的事情。谢天谢地我们是如何神奇地绕过这些习俗惯例的呢?大概因为我和T什么也不懂,什么也不操心,因而什么麻烦也没遇到。

如此说来,这个结婚简直形同“私奔”呐。不过我们都没觉得这有什么不好,因为结婚,就是只与我们两个人有关的事情嘛。

03

结婚不久,一位老师来看我,得知我结婚了两人仍然分居在各自的集体宿舍,很是同情,认为这种状况颇不“人道”,于是仗义地牵线,把她朋友空置的一套新房借予我们。这样,在别人的房子里我们暂时有了一个自己的私人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