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少女时代的我能够具备今天的坦荡,我想我一定会这样说:“是啊,我很想把电影看完,你陪我一起看好吗?”“好啊,你送我回去吧。”而那时的我就像一株含羞草一样经不起触碰,或者像一只刺猬一样外表坚硬、内在柔软。自尊永远是第一位的,它既是我的矛,又是我的盾。而在爱中,恰恰是既不需要矛也不需要盾的。
西瓜与通宵电影“事件”,某种程度上都是一场“一个人的战争”,任由着一些微渺的情愫在内心翻江倒海,而对另一个当事人,这一切压根儿都不曾存在过。T是个晚熟的大孩子,在我之前他从没有谈过恋爱。我曾“不怀好意”地问他:“大学里面那么多男生都有女朋友,你那时不想有个女朋友吗?”他答,进了大学就觉得特别好玩,把时间全用来玩儿都不够,既不寂寞也没有交女朋友的强烈愿望。他特别爱看电影,曾创下过一年看一百多场电影的记录。我跟他回忆当年为送小缪看通宵电影一事,他会非常委屈地说:“你开始是说要回去把电影看完,我说那就去看,你又硬是不肯再去了。”“你不肯让我送你呀……”
唉!
03
写着写着就忍不住要叹气了,这都写了多少字儿了,离两人真正“好上”还有十万八千里的距离,什么时候才能说到我们的幸福生活呀?怎么就这么磨损啊?
日子就这么急不得躁不得,按部就班一天天过下去。我和T依然伙在那小团体中一起活动,彼此友好而“清白”。
1991年的某天,接到我们的“核心人物”老许的电话,他说T打乒乓球时在花岗岩地面滑了一跤,骨头跌断了,让我有空去看看他。
这当然责无旁贷。我那时教书,不坐班,时间比别人都充裕些。一天上午没课,我带了两包话梅、一本三毛的新书(那时三毛尚未自杀)去看望T。
他一个人在宿舍,穿着白色圆领汗衫,打着石膏绷带的腿僵直地搁在椅子上。东一句西一句地聊了会儿天,到中午吃饭时间了。我问他是否需要我去替他打饭,他笑着说不用麻烦了,会有武警学雷锋替他把饭端来。我表示若有用得着我的地方请不要客气。他很有礼貌地答复应该抱歉的是他,他该招待我吃饭,可是他这样动也动不了,就没有办法留我用餐了。大家礼数周全。临告辞前,他坚持让我把桌上别人送来的奶片、巧克力、牛肉干之类的东西悉数带走,我用两包话梅换了一大袋子零食,而且是“他的”零食,心中窃喜。
过了两天我又去“探病”了。哈,这是表示同学之间互助互爱的时候,多去两次何妨?万万没料到,此一去却遭受到了一个沉重打击,从此断了我的“生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