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甘肃省农村公共事业建设与管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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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国务院[1999]2号文件规定,农村集体电力资产可以自愿上交或无偿划拨归县供电企业统一管理。几年过去了,许多地方状况依旧。一方面,没有与国务院2号文件配套的省、市文件下达,地方政府不支持,县供电部门无法单独开展工作;另一方面,涉及到农村集体电力资产的产权,也需统一登记、作价、评估、签协议。对这部分资产,全社会都知道供电部门已经管起来了。因此,供电部门必须承担维护管理与安全责任。现在,对农村电网的扩建、改造,农民也认为是供电部门的义务,更增加了对县供电企业的压力。“只愿推责任,实在不愿交”,是当前农村基层干部对农村集体电力资产管理的态度。这种责、权不对等的状况,长此以往是不行的。其实,还有一个问题,网改形成的资产如何纳入固定资产管理,并按规定提取有关费用也亟待解决。

4.农电企业的外部环境有待改善

县供电企业的外部环境不容乐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事实上的“唐僧肉”。具体表现在多个方面:政府强制性地下红头文件让做贡献;一些执法部门软硬兼施,让县供电企业捐赠;还有个别人、个别部门死缠烂打拉赞助;甚至有的政府领导还会以“社会稳定”、“讲政治、顾大局”为由,严令对拖欠电费的企业“不准停电”,以要供电部门对停电引起的一切后果负责相要挟。地方政府很容易利用审批和执法检查职能做手脚、“紧鞋带”,设置障碍,逼供电部门就范。对于审计和检查等手法,地方政府更是利用得非常充分。审计、物价、国地税、纪检、监察等部门像走马灯似的审计与检查,供电部门只能被动挨打。第二,缺乏应有法律的支持。相关法律的缺失,往往将供电企业置于被动境地,受了委屈还要掏钱。在供电企业与电力客户之间,尤其是与农村用电客户之间,法律总是把后者视为弱势群体。触电伤亡索赔案屡被新闻媒体炒作,“无过错赔偿”你也得认判。因此,虽然发生事故的概率很低,但大家还是愿意每年花数万元投“供电责任险”,以防万一。第三,对违章用电和窃电的查处,成本高而效率低。当前,农村一些不法分子或少数不懂法的村干部煽动村民拒缴电费的事情时有发生。县供电企业没有强有力的解决机制和手段,而当地政府更多是漠然置之。《供电营业规则》等关于停电催费手段的使用条件限制过多,电力行业自己规定的停电程序也太细,太繁琐,一定程度上助长了对供电企业的侵权行为。

三、甘肃农村公共电力事业发展的对策建议

“两改一同价”是党中央、国务院实施的利国利民的“德政工程”,为了既能让“两改一同价”在欠发达地区得到有效落实,又能保证电力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切实减轻县级电力公司“两改”后背上的包袱,欠发达地区的“网改”要注重在讲求实效上多下功夫,讲求实效,就是做到投资规模适度。因此,在甘肃这些经济发展缓慢地区的“网改”过程中要切实遵循“先算效益后投资”,既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又要抓住机遇的原则;在电网改造过程中因地制宜,哪个环节薄弱,就建设与改造哪个环节。只有电网构造协调了,整体水平提高了,才能发挥出电网的整体功效,使经济落后地区的“网改”走上一条既减轻农民负担,又让电力公司承受得起的“网改”之路,最终达到“同网同价’的目的。但甘肃在农村电网改造过程中,由于经济发展等因素的影响而存在一系列问题和困难。因此,为了使甘肃农村公共电力事业健康发展,我们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努力:

(一)要加强农村电网建设改造工程的项目管理

农村电网改造工程是投资大、建设范围广、惠泽百姓最多的一项工程。因此必须要加强农村电网建设改造工程的项目管理,以提高工程管理效率。针对工程项目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要采取相应的对策措施。

1.要加强农村电网改造工程项目的建设管理

第一,严格执行国家计委《农网改造建设与改造工程投资管理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突破投资规模或调整工程计划和建设内容。农村电f59改造工程项目资金必须专存专用,所有投资必须全部用于农村电网改造工程,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或挤占,违者必须追究其责任。第二,编制工程项目概预算,要推行典型设计、标准设计或限额设计,从严核实工程质量;要严禁超概算、以旧抵新和重复报项目套取工程资金。要认真宣传农村电网改造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物价部门对农户出资收费标准,严禁借用农村电网改造工程向农民收取如施工费、安装费、工时费、检测费等。第三,任何参与农村电网改造工作的政府管理部门,均不得以任何借口从农村电网改造工程投资中提取管理费、办公费等费用,要坚持严格的工程审计和监察,坚决惩治腐败,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要依法严肃处理。第四,要加强工程的建设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内控制度,防止不合格设备、材料进入农村电网改造工程。对工程物资收发要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的检查或抽查,使账账相符、账物相符、账卡相符。项目使用单位及主管部门应根据工程预算及施工图纸进行审批签发后领料,杜绝工程物资多领、冒领等问题,确保工程物资安全有效的使用。

2.要加强农村电网改造工程的财务管理

第一,要建立健全内部财会控制制度。明确划分承贷主体内部管理权限,建立工程概预算控制制度、财务开支审批制度、物资验收及收发制度、合同立项审批制度等,全面实行制度化管理。并认真做好各项原始记录,为会计核算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第二,财务部门根据省计委下达的投资计划和国家相关财经政策,编好年度财务预算,并按季度、月份落实投资用款计划。同时,要把好工程结算和支付关。财会人员要严格按照合同和工程进度结算支付工程款。要认真审查复核工程结算单,对结算手续不完整及工程、单价不实的,拒绝办理付款手续,严格执行工程结算程序。第三,管好用好贷款。由于农网改造工程80%的建设资金来源于银行贷款,因此,加强银行贷款的使用管理,减少利息支出尤为重要。第四,要认真做好工程决算。农网改造工程项目竣工后,按照工程项目种类不同分别编制工程决算,做好“严、细、实”,对于超概算项目要认真核实工程量和取费标准,要制定对工程决算的审查、审批原则和制度,规范工程决算编制工作。并且要建立完善的会计核算电算化制度。

3.要加强农村电网改造工程的进度管理

为了加快农村电网改造前期工作进度,在二期农网改造中,集中进行初设审查,先下初设审查纪要,后下初设及概算批文的方式,加快初设及概算批复的速度。各市(州)供电单位与设计单位签订责任书,明确设计期限,按时完成设计任务。并制定《甘肃省农网地埋线及配电台区建设标准》,加快10千伏及以下电网的工程进度。要充分发挥甘肃省农村电网改造领导小组的作用,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及时解决农网改造中存在的问题。每月组织召开全省农电协调会,及时掌握情况,采取措施,提高办事效率,协调好全省农网改造工程进度。各地市(州)供电单位每月定期召开一次农电协调会,重点分析影响农村电网改造进度的问题,并迅速协调解决。对严重影响全省农村电网改造工程进度,不能按时完成的工程项目,采取取消该工程项目或调整计划的有效措施,将项目安排到工程进度快的单位实施。

4.要加强农村电网改造工程的质量管理

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的工程质量是农网改造工程的重中之重,责任重于泰山。党中央、国务院对基础设施建设的工程质量问题,专门召开了会议,并下发文件提出要求。各省公司一定要高度重视工程质量管理,常抓不懈。为了确保工程质量,要认真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通过实行行政领导人责任制、项目法人责任制、参建单位法定代表人责任制和质量终身负责制,保证农村电网改造工程质量。要完善农村电网改造工程的质量责任制,建立健全质量监督保证体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强化施工质量管理,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对农网改造工程的监理力度。监理单位要责任到位,要实行农网改造质量责任追溯制度。

5.要加强农村电网改造工程的造价管理

严格控制工程造价是取得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最佳效益的关键。省电力公司直尽快制定统一的农网改造设计标准、技术标准和技术要求,实行限额设计,严格控制工程造价。按照国家计委批复的“两改一同价”总规模,完成既定目标。在设备选择和执行技术标准上,坚持安全可靠、经济适用、符合省情的原则。新建和改造的配电台区原则上不新建配电室,不摆花架子,不追求过高标准,要把有限的资金,用在最需要改造的地方,达到降低线损,降低电价的目的,给农民带来实惠,取得农村电网改造的最佳效益。当然,还要严格执行招投标工作程序,履行必要的手续,健全招投标的管理办法。坚持“公正、公平、科学、严谨”的原则,充分调动省、市(州)、县三级的积极性,尽量缩短招投标周期,防止行业保护和地方保护现象的发生。同时加强对招投标中的资金管理,严禁随意加价,并要保证设备质量和按期到货。

6.要加强农村电网改造工程的设备配套管理

要充分考虑10KV配电网络趋向的合理性,结合目前实行的供电所综合电价、线损指标考核,使网络结构有利于线损预算考核,避免迂回供电以及线型选择不当造成线损过大。在选择变压器时,应在现有负荷的基础上,对3~5年内可能增加的照明、农业、乡镇企业的动力负荷进行预测、规划,合理确定变压器的台数和容量。对于主要供抗旱或工副业用的变压器,按规划负荷1.3倍选择变压器容量。对于供照明、农副业产品加工等综合用的变压器容量,考虑用电设备同时性,按实际可能出现的高峰负荷总容量的1.35倍选择变压器容量。对于专供农村照明用的变压器,按接近于照明总容量选择变压器。对于一些负荷严重不对称的地区,考虑采用子母变压器形式,根据符合情况进行调整,减少损失。结合低压整改线路,根据负荷预测,尽量将变压器放置在负荷中心,从配电变压器的低压出口到每个负荷尽量做成辐射式向四周延伸,但供电半径以不超过允许范围为宜。按照规定电压的损失,计算出一个导线截面,然后在检查实际载流量是否超过安全载量,最后确定合理导线型号。变压器油碗内要加上合格的变压器油,配电盘应牢固安装在基础型钢上,不能歪扭和倾斜,基础型钢要牢固接地。

(二)要加强农村电网基础设施的运行管理

加强农村电力管理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县级供电企业是农村电力管理的主体,全面负责农村电力管理的各项工作,要按照现代化管理和“三公开”、“四统一”和“五到户”的要求,坚持认真做好农村电力管理和普遍服务工作,加强对农村电力设施运行状况的监测,及时解决农村电力设施运行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农村地区供电可靠性和供电质量。农村电网基础设施建设的好坏,不仅反映供电企业的管理水平,也反映一个地区用电秩序的好坏,并昭示着供电企业的法制化建设和规范化经营的程度。因此,加强农村电网基础设施运行管理意义十分重大。

1.要努力降低农村电网的线损率

第一,要提高认识。农村电网的线损问题已经不再是一个纯技术指标问题,而是一个更大范畴的社会问题,更加严肃的法制问题。农村电网改造后,电网结构趋向合理和供电能力明显提高,但电网线损降不下,更多地反映的是人为因素。因此,要从农村电网健康发展的高度,提高供电所对线损问题的认识。在降低线损问题上供电所是可以大有作为的。不同的线损率,反映了供电所长的管理水平和工作能力。

第二,日常运行管理工作要到位。一是设备整改要到位。台变容量的确定,既要考虑适度超前,面向发展,更要顾及当前。要周密分析用电形势,尤其是要分析人口流动等不确定因素。对刚刚收归的农村配电房,要进行设备更新,使其符合要求。对户表计量,要做好耐心细致的说服解释工作,尽可能地让农民用户使用电子表。二是农业用电控制要到位。农业用电季节性强,如果不加强控制,就会形成长时间的空载,产生高线损,有时还会引发窃电。因此,要力争做到需要时送电,不用时停电。三是表计抄收要到位。农村居民相对分散,尤其是丘陵和山区农村,给抄表收费带来不便,再加上有些农电工责任心不强,就有可能出现估抄、漏抄等问题.造成了不是线损的线损,也给正确地分析线损蒙上阴影。四是为民服务要到位。供电所要根据农村的不同特点,不同情况,做好优质供电工作。当农民盖房造屋、红白喜事、鱼塘抽水或增氧时,要主动派人上门服务,必要时,还要架设临时专用线路,保障用电,规范计量。

第三,线损管理上要严格。一是制定的措施要严格。在制定措施时,必须认真分析和研究供电所的综合因素,包括外部环境、线损结构、设备性能、人员素质等。二是落实措施要严格。供电所要根据线损指标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步骤。一环一环地落实,一步一步地完成。三是窃电查处要严格。反窃电是降低线损的有效手段,当前,窃电的势头仍在上升,供电企业对发生的窃电案件要快查、快罚、快报,必要时可借助新闻媒体给予曝光,公开报道,让窃电者来不及找关系。四是线损考核要严格。考核中要防止和克服一紧一松、此一时彼一时的问题,不能只是看文字,比数据。五是采取的组织措施要严格,线损久降不下的供电所,多数都管理混乱,对这样的供电所长,不能只采取经济处罚手段,而要采取严格的组织措施,该撤的坚决撤,该换的坚决换,绝不姑息迁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