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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5章 古代官员退休后的“房奴”生涯

2009年热播电视剧《蜗居》,真实地展示了现代社会平民百姓的“房奴”生涯。然而,“房奴”不只是专属于现代社会,古代社会里也出现过“房奴”。与现代不同的是,古代的“房奴”是一些退休后的官员。下面,我们就来看看古代“房奴”如何生活,顺便和现代社会作个比较。

现代社会的公务员职务因其“福利好、工作稳定”等优点,一直以来被人们尊为“金饭碗”,无数“仁人志士”削尖脑袋往这个系统钻。相比之下,古代“公务员”却没有如此好的待遇,充其量不过是含金量较低的“瓷饭碗”一个,理由有三。其一是没有连续工龄,除曾任二千石以上高官者休官后重新出仕时,可授予“比六百石”职位以示优惠外,其他二千石以下的休官者,要想再续前职,又得重新回到起点,和普通老百姓一起竞争。其二是没有退休费。如秦汉时期,无论原先俸禄多少石的官吏,只要离开职位,除非皇帝特别照顾,一律停发俸禄。因此,古代朝廷要员退休后回乡种地的现象也就不足为奇了。其三是没有余荫。古代官员的许多特权和待遇都与“在职”密切关联,官员一旦离职,与官职有关的一切特权和钱财也就随之凋零。正因如此,才出现朝廷官员“死”赖在官位上不走的现象。

有人曾作过统计,西汉时丞相一职的平均任期才四年多,东汉时三公的平均任期不到两年半。朝廷要官尚且如此,下面的官员自然就更惨了,动不动饭碗就会被打破。

古代官员在职时尚且如此仓皇,退休后就显得更加凄凉。唐朝规定,异地官员退休返乡时,是不允许坐“公车”的。宋代也实行过退休就不得再用“公车”的制度。古代官员在职患病可享受公费医疗,一旦离职,诊疗服药都要自掏腰包。更为凄惨的是,官员一旦退休,就得立马搬离公家的官邸让给继任者,移居乡村住宅。比如,南宋规定,凡各级地方政府官员休官后,三年内不许在任职地居住。倘在当地有亲属,或置有财产,三年以后也不许居住,违反者处一年徒刑。可以说,古代官员做官生涯的结束,就代表“房奴”生涯的开始。

不论古代“房奴”,还是现代“房奴”,都不好当。像当年杜甫呐喊“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那样,在此我们真切地希望:没有“房奴”的时代早日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