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风雨交加的深夜,一个阴森幽暗的空宅里,一具龇牙咧嘴、面目狰狞的死尸直挺挺地躺在地上。他身边的墙上写着两个血字——“复仇”,到底谁与死者有着血海深仇呢?福尔摩斯与凶手展开了机智的周旋……
古怪的福尔摩斯
1878年,我获得了伦敦大学医学博士学位后又到内特黎进修军医课程。修完全部课程后,我被派遣到了诺桑伯兰第五快枪团当军医助手。当时这支部队正驻扎在印度,不巧的是就在我前往报到之前,第二次阿富汗战争爆发了。有人说我所属的部队已经进入了敌军营地。于是,我不得不和那些与我同样情况的军官们一路追赶,直到坎大哈,才总算找到了我们的军团,从此开始了我的工作。
很多人的生活都在这次战役中发生了变化。对我而言,它简直是一场灾难。我被派到巴克州旅,并参加了迈旺德战役。很不幸,在战斗中一粒捷泽耳子弹射中了我,我的肩胛骨被打碎了,并伤到锁骨下面的动脉。幸好,我被勤务兵摩韦放在马背上,带回了英国阵地,这才不至于落在嘎吉人的手中。
由于长期的奔波,再加上伤痛,我日趋消瘦,身体虚弱得很,不得不像其他伤员一样被送到一家后方医院,那就是波舒尔医院。一段时间后,我的身体开始慢慢恢复,可不幸的事又接踵而来,我染上了印度属地的伤寒,昏迷了几个月,奄奄一息。最后我还是醒过来了,但却不像从前那样健壮,还是很虚弱。没有办法,我只好被兵船“艾伦提兹号”送回国。这时我的身体糟糕透了。一个月后我到达朴茨茅斯,打算利用假期来调养身体。
在英国我没有亲戚,就像天空中飘着的空气那样自由,也像一个无业游民那样逍遥自在。于是我去了伦敦,住在伦敦河边的一个小公寓里,过着寂寞难耐的生活。由于花销大,经济状况日趋紧张。后来我想了两个办法,那就是要么移居到乡下去,要么就改变我的生活方式,从而节省开支。最后我选择了后者,决定离开现在的住处开始新的生活。
在我做决定的那天遇见了小斯坦弗——我在巴茨的助手。对于我这么一个孤独的人来说,能在伦敦碰见熟人,那简直是叫我发疯的一件事。以前我们的关系并不是很好,可是现在我们好像都比较兴奋,兴奋之后我决定请他去候车室餐厅共进午餐,于是我们一块乘车前往。
在奔驰的车上他突然惊讶地问我:“华生,你最近做什么了?你瘦了许多。”
我把自己的经历简单向他描述了一下,话没有说完候车室餐厅就已经到了。
他得知我的情况后,同情地说:“可怜的家伙!那你以后打算干什么?”我说:“我现在唯一想做的就是找一个价格便宜而又舒服的房子,但不知能不能如愿以偿。”
“这可真是怪了,今天有人同我说了同样的话。”他惊讶地说。“你指的那个人是谁?”我也惊奇地问。
“他是医院化验室的一个工作人员。今天早上他还为他的房子发愁,因为他一个人支付不起这套好房子的租金,想和别人一起租却找不到人。”
我兴奋地说:“好极了,他就是我所要找的人。两个人住在一起,简直是太好了!”
小斯坦弗用异样的眼光看着我说:“你一定不知道这个歇洛克·福尔摩斯吧?否则你是不会和他长期相处的。”
“噢?这个人难道不好吗?”
“并不是他人不好,只是他的头脑有些古怪。他一直在研究科学,据我了解,他是一个很正派的人。”
我说:“或许他是一位医生?”
“不清楚,我不知道他在研究什么。他精通解剖学,又是很好的药剂师,可他并没有完整地学过医学。他所研究的东西非常稀奇怪诞,连他的教授对他所搜集的知识都感到很奇怪。”
“你从未对他所研究的东西过问过吗?”我问。
“问有什么用呢?他即使说也不会轻易说出心里话。”
“我的确很想见他。我现在的身体不是很好,我非常愿意与一个好学而又平静的人住在一起,我实在不愿呆在一个吵闹而又刺激的环境中。你能否告诉我,我怎样才能见到他?”
小斯坦弗回答说:“现在他肯定在化验室里。他这人要么不去,一旦去了就会在那儿工作上几天。假如你愿意去,等我们吃完饭一块儿去。”
我说:“棒极了!”
之后我们又聊了聊以前的事情。
在回医院的途中,小斯坦弗又提到了那位先生。
他说:“假如你和他合不来以后可千万别怪我。我对他也只是了解一丁点儿情况。至于别的,我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我对小斯坦弗说道:“合不来就分开。斯坦弗,为什么你对这件事如此顾虑重重,到底是为什么?是因为那人的脾气不好,还是另有原因?你就直接告诉我吧。”
他笑了笑说:“至于这个人,那就很难描述了。我看他就是有点机械,像个冷血动物。有一次,他竟让他的朋友尝植物碱,当然了,他并没有恶意,只是想了解这种药的各种效果,可这也是不合常理的呀!他的求知欲望非常强烈,甚至自己也会把药吃下去的。”
“这种精神不好吗?”
“当然好了,但这不合乎情理呀。有时他还用棍子抽打尸体,这真是让人费解。”
“抽打尸体?”
“是的,这是我亲眼目睹的。他做这一切是为了证明人死后还会造成什么样的伤痕。”
“你不是说他是学医的吗?”
“是的,可是谁也不清楚他到底在研究什么。好了,我们到了,你自己看他到底是什么样的人吧。”于是我们下了车,走进一条窄窄的巷子,过了一个小侧门,就到了医院的侧楼底下。我对这个地方并不陌生,我们登上白石台阶,横穿走廊,走廊的墙特别亮白,在旁边有很多褐色小门。穿过走廊,从尽头的拱形过道可以到达化验室。化验室很大,屋子四面放着很多瓶子,屋子中间放着几张桌子,桌子上面摆放着蒸馏器、试管和一些小煤气灯。一个人静静地坐在一个比较远的桌子前。他一听到脚步声便跳着喊道:“我发现了!我发现了!”他手里夹着一只试管向我们跑来,并喊道:“我发现一种只能用血色蛋白质沉淀的试剂,别的都行不通!”他的这一发现使他高兴极了,似乎任何东西都代替不了。斯坦弗帮我们互相介绍说:“这位是我的朋友华生医生,这位是福尔摩斯先生。”
“你好。”福尔摩斯握着我的手热情地说,我觉得他的力气很大。
“我知道,你一定是从阿富汗回来的。”
我惊奇地问:“你怎么知道?”
“这并不重要。现在就让我们说一说血色蛋白质的问题。你难道没看出我的这一发现至关重要吗?”
“我认为在化学上它是很有意义的,不过至于实用与否就不值一提了。”我说。
“噢,你不知道,这种试剂能在鉴别血液上万无一失,这可是多年来实用法医学上的重大发现。快跟我过来!”他拽着我的衣服把我拖到他那张工作桌前。他用一根长针刺破自己的手指,用吸管吸了一滴鲜血。
他把这滴血与一公升水混合起来,在我们看来它已与清水差不多少时,他说:“咱们一定能得到一种特定的反应。”然后他便把几粒白色晶体放入容器,又加了几滴透明的液体。不一会儿,溶液发生了变化,溶液呈现出暗红色,一些棕色颗粒沉淀在瓶底。
“怎么样?”他高兴得像一个刚懂事的小孩子一样蹦跳着。
我说:“这实验的确非常奇妙。”
“好极了!太妙了!过去曾经使用的方法都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对于显微镜,如果血迹干了,便不起作用了。用这种方法不论对新旧血迹都能起到很好的效果。这下可好了,世界上不会再像从前那样有那么多的罪人逍遥法外了。”
我也自言自语地说:“确实是这样。”
“许多刑事案件的棘手之处在于,虽然查到了嫌疑犯并发现了他衣服上的褐色血迹,但却不能证明这些血迹是谁留下的。因为以前一直没有可靠的检验方法。现在,有了歇洛克·福尔摩斯检验法,这些问题就迎刃而解了。”他说话的时候,两只眼睛似乎散发着五彩的光芒,并且边说边把一只手放在胸前,深深地鞠了一躬,似乎在向给他喝彩的观众致谢。
“祝贺你!”我看到他那高兴的样子也由衷地说道。
“如果当时这种试剂研制成功,那么去年发生的法兰克福冯·彼少夫一案,以及布莱德福的梅森、臭名远扬的摩勒等案件就有可能有新局面。”
我的同伴听后禁不住笑了起来,说:“你简直像犯罪案件的辞典,我认为你创办一份《警界新闻旧录报》再合适不过了。”
“是的,这样的报纸一定使人们感兴趣。”说着他伸出那只贴满橡皮膏的手让我们看。这双手由于经常接触毒品而被侵蚀得变了色。
斯坦弗坐在一条长凳上,并用脚给我也推了一只。他对福尔摩斯说:“我们有事想和你商量一下,我这位朋友想找一个二人合住的房子,可是现在就他一个人。我听说你也想找个人跟你一块住。所以我就把他领来了,你看怎么样?”
福尔摩斯听后非常高兴,说道:“我已经在贝克街相中了一所公寓,我认为咱俩住最合适不过了,不过你得对烟草味道不能反感。”
我说:“没关系,我也常常抽烟的。”
“很好,你对我在家做实验以及在家中放化学药品不会介意吧?”
“不会的。”我说。
“你对我的其他缺点介意吗?比如,我心情不好时就一连几天不说话,你不要认为我那是生气了,其实过一段时间我就会好了。哦,你能把你的缺点跟我说一说吗?在我们一块住以前,让我们彼此了解对方。”听完他这番话后,我禁不住笑了起来。
“那好,我比较怕吵,我还养了一只小花狗,另外我每天起床不是很有规律。这些就是我的缺点。不过,我身体好起来了可能还有其他缺点。”
他问我:“你对音乐方面——比如拉小提琴之类的也反对吗?”
“那就要看音乐是否优美,如果不优美的话我还是比较反对的。”
福尔摩斯说:“啊,那我就放心了。如果你觉得那间房子合适的话,我们现在就可以定下来。”
“那咱们何时去看那房子?”
他爽快地说:“明天中午怎么样?你来我这儿,我们一块去,把事情安排好。”
我握着他的手说道:“明天见。”
我与我的伙伴告辞去了我所在的公寓,而福尔摩斯继续研究他的实验。
我突然停下来问斯坦弗:“你说,为什么我一进去他就知道我到过阿富汗?”
“这就是他和别人的不同地方,”他笑了笑说道,“这也是很多人的不解之谜。”
“我感到很荣幸我们能相互认识。要知道,研究人类最好的方法就是从具体的人入手。”我背着手说。
“哦,那我们就研究研究福尔摩斯,”当我和我的伙伴说再见时,他说,“我相信研究他一定会使你大伤脑筋的。好了,再见吧!”
“再见!”我踏进我的公寓。
我今天认识的朋友是我一生中最有趣的朋友。神奇的推断
第二天我们如约会面了。在贝克街221号我们看了那房子,而且对它都比较满意。两间舒适的卧室以及一间宽敞的客厅,环境很幽静,租金也不贵,我们达成了共识并交了租金。我在当天晚上搬了进来。第二天上午,福尔摩斯也搬了过来。我们整理好了房间,对这里的环境也渐渐适应了。
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我觉得我们还是很合得来的。他是一个稳健而生活又很有规律的人。他每天早睡早起,吃完早餐便一整天呆在化验室或解剖室里,有时也到伦敦贫民窟一带。高兴的时候他精力很充沛,但有时也整天呆在家里的沙发上沉思。从表情上看他似乎很迷茫,要不是他平时生活严谨,我恐怕会以为他一定有服麻醉剂的瘾癖了。慢慢地,我发现他有一个很吸引我的地方,那就是他的长相。他个子六英尺多,很瘦,所以看起来较高。他的长相就能显示他是一个机警而果断的人。他下巴方正而向外突起,使你不得不觉得他是一个有着坚强毅力的人。当他摆弄那些仪器时,你会发现他的那双手的动作是那样的娴熟与细致。
我很想了解福尔摩斯,并经常打听他的秘密,但我并没有走火入魔,我的生活并不丰富。由于身体原因我不能做一些强烈的户外活动,而且在伦敦我一没亲戚二没朋友,所以最使我感兴趣的便是福尔摩斯了。我的大部分时间都在想怎样能使他的秘密被揭穿。有一次,他在回答我的问题时使我感到,他根本不是在研究医学。我推测,他研究的目的不是为了获得学位,也不是为了进入学术界。但是他非常热衷于他的工作,尤其对那些稀奇古怪的事,他了解得很多,这也常使人们感到惊讶。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没有一定的目标是很难勤勤恳恳地工作的,而且也不会有端正的工作态度。可是福尔摩斯却不一样,他是一个什么样的书都会读的人。但我认为像他这样的读法,要想让自己的学识精湛是比较困难的,因此如果没有某种目标,他是不会在细枝末节上花那么多精力的。他对现代文学、哲学和政治可以说是一无所知。有几次当我对他提起托马斯·卡莱尔时,他居然问我:“他是谁?”更让我吃惊的是,他说他没有听说过哥白尼和日心说。对于一个知识分子来说,不知道地球绕着太阳转简直是让人难以理解。
他问我:“你觉得这奇怪吗?如果我知道这些知识,我也要竭尽全力忘了它。”
我感到很惊奇,“忘了它?”
“是的,人的大脑是一个有限的空间,面对一大堆东西,你只能把有用的东西放进去。这样才便于我们随时拿出来使用。如果有用没用的东西都夹杂着放,取的时候就比较费力。所有会学习和工作的人,脑子里所装的知识是非常有条理的。请你记住,大脑是有限的,当一个人学习新东西时,就不得不忘记一些旧知识,但重要的是,不要忘掉那些有用的知识。”
我笑道:“可这是太阳系的问题呀!”他却暴躁地说:“这和我没有多大关系,不管绕太阳走还是绕月亮走,对于我和我的工作没有什么影响。”
我本想打听一下他是干什么工作的,但怕惹他生气,所以就没有问。我回忆了一下我们的对话,想从中找出一些值得利用的东西。他说他对没有用的知识不感兴趣。那他所学的知识对于他来说肯定是有用的了。于是我决定了解一下他所学的学科,并在纸上作了记录,结果最后一看却把自己给逗乐了。
这张纸条虽然很幽默,但却令我失望,所以我把它揉起来扔到了火里——想要凭这张纸条搞清他的职业?还是尽早放弃吧!因为根本就弄不明白。福尔摩斯说过他会拉小提琴,并且也拉得很好。不过有些离奇,正如他对其他方面一样,他只喜欢拉一些高难度的曲子,他为我拉过几支门德尔松的短曲。但当他自己拉的时候,却总拉得不尽如人意。晚上,他时常坐在椅子上悠闲自在地拉小提琴。琴声时缓时快,高低抑扬顿挫。可以感觉到,琴声是随着他的思绪在变动。但是他的思绪是否受琴声的影响呢?他是一时心血来潮吗?我的判断完全失去了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