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管理财务工作制度规范与流程设计
4958200000017

第17章 货币资金管理(3)

第六条本公司所有人员在借用支票时一般不超过两张,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征得部门主管及财务经理的共同认可,但最多不得超过五张。

第七条本公司所有已用的支票应于当日将支票存根和原始凭证一并交回财会部门,如有遇特殊情况必须征得部门主管及财务经理的共同认可,但在三天内必须报账。

第八条财会部门对借出的支票必须行使随时督促报账的义务,在接到交回的支票存根时,要及时核对号码并注销。

第九条本公司所有人员必须妥善保管所借支票,不得随便乱改。保管和签发支票要按规定办理,否则发生支票丢失而使公司遭受损失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根据情况赔偿部分或全部经济损失。如有故意更改支票谋求私利者,公司将视情况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条本公司所有人员在支票使用过程中一旦发现支票丢失或被盗,应及时向公司汇报,并且迅速到银行办理挂失手续,在最小限度内减少损失。

第十一条本公司所有支票在签发时,用途项内容要填写要真实,齐全,字迹要清晰,不得更改大小写金额。

第十二条本公司财务人员在支票管理工作中严禁有以下情况出现,如一旦发现,将坚决追究当事人责任:

1.签发空头支票;

2.签发远期或空期支票;

3.将支票出租、出借或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使用;

4.将支票做抵押;

5.签发印鉴不全、印鉴不符的支票。

第十三条本公司所有支票金额起点为100元。

第十四条本公司所有支票支票有效期五天,背书转让地区的转账支票付款期为15天(自签发的次日算起,到期日遇假日顺延)。

第十五条本公司所有支票在签发时应使用碳素墨水填写,没有按规定填写,被涂改冒领的,由此而造成公司损失的,由签发人负责。

第十六条本公司所有支票在使用过程中不得更改大小写金额和收款人姓名,其他内容如有更改,必须由签发人加盖并预留银行印鉴。

第十七条过期、作废支票要按号订在原始凭证序号中,妥善保管,不准将支票乱扔乱放。

第十八条本公司所有人员在领用支票时应事先将支票登记好,填写收款单位、支票用途、支票号码、预计用款金额等,由经手人在挂支单上签字或盖章,同时逐项登记日期,支票号码、款项用途、用款限额,并由借用人签字。财务人员在签发支票时,必须填写好日期、抬头、用途,金额大、小写,遇有特殊情况,也必须填写日期、抬头用途。

第十九条在公司采购事项处理中,财务人员应根据采购员提出的进货品种、数量,按照采购权限,确定资金使用限额,采购员必须在规定的资金限额内严格掌握使用。遇到特殊情况需要超过使用限额时,要事先与财务人员联系,经财务人员同意后才能使用。否则造成银行“空额”影响用款或发生银行罚款时,由使用人负责。

第二十条采购员采购商品回到公司后,应持供货单位发货票按核算组填制挂支单(挂支单必须按规定的内容填写),并于当日进行清理,由于客观原因当日不能挂支时,应及时向财务人员报告实际使用数额,以便掌握资金。“使用限额”当日有效。如当日未能使用而次日需继续使用时,须与财务人员重新研究确定限额。

第二十一条支票开好后,采购员必须将存根数字和支票票面数字核对相符。支票存根必须按规定填写单位名称、金额、款项用途。

第二十二条公司营业部财务人员要及时清理挂支,督促营业部门及时转账(本市不得超过5天,外埠不得超过15天),发现逾期挂支时,要及时查询,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十、发票管理制度模板

第一条为加强企业发票和资金往来专用发票的管理,结合企业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根据业务需要,所需要发票和资金往来专用发票由行政部向税务部门提出申请,编制购买计划,凭税务部门核发的“发票和资金往来专用票购领凭单”,到税务部门购买。

第三条各部门对发票实行专人管理,领取发票由专人负责,责任到人,财务部设发票管理台账,由领用人签字。

第四条不准转借、转让发票:发票只准本单位的开票人按规定用途使用。

第五条发票启用前,应先清点,如有缺联、少份、缺号、错号等问题,应整本退回。

第六条填开发票时,应按顺序号,全份复写,并盖单位发票印章。各栏目内容应填写真实、完整,包括客户名称、项目、数量、单位、金额。未填写的大写金额单位应划上“○”符号封项;作废的发票应整份保存,并注明“作废”字样。

第七条购买、自印、发出时,要对数并按号码顺序登记,以便备查。按季向所在税务部门报送“企业使用发货票和资金往来专用发票情况报表”。

第八条企业会计组对营业部门使用的发票,要核定固定本数,原则上每个营业部门一本,并以旧发票到会计室换取新发票。

第九条严禁超范围或携往外市使用发票;严禁伪造、涂改、撕毁、挖补、转借、代开、买卖、拆本和单联填写。

第十条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情况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

第十一条使用发票的部门和个人应妥善保管发票,不得丢失;如发票丢失,应于丢失当日用书面报告财务部,再由财务部上报处理。

第十二条如因发票管理不善而发生税务部门罚款,公司将直接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经济责任。

十一、退票管理制度模板

第一条“退票通知书”由信用科填发,业务人员收到后应先行核对并于3日内将回执联填妥后寄信用科。

第二条业务人员收到退票通知书后应于15日内(客票应即时)前往洽收,并将结果填写“退票洽收报告”寄回信用科,否则若发生问题,概由业务人员负责,如因未能如期洽收,应先函告信用科并说明拟往洽收的日期,以确保时效,维护企业的权益。

第三条退票洽收若系换票,新开的票期不得超过退票通知书填发日期45天,否则计算收款成绩时,扣减该票金额的80%,超过75天则扣减100%。

十二、现金收支管理办法

第一条“现金收支表”上的收入金额,是指由财务部汇入各单位银行账户内的金额,支出金额则仅指各单位的费用。各单位应支付的一切费用,包括可控制费用与不可控制费用,均应自财务部汇入之金额中支付。

第二条各单位的可控制费用统一于每月月底前由财务部就下月份各单位的费用概算一次(必要时得分次)汇入各单位的银行账户内备支。

第三条各单位的收入款项除财务部汇入的款项外,一律不得自行挪用单位内收回的应收账款(包括现金及支票收回的应收账款),应依账款管理办法的规定,悉数寄回总公司财务部。

第四条现金收支旬报表的填写应一次复写两联,第一联于每旬第1日(即每月1日、11日、21日)中午以前就上旬收支逐项编制妥,连同费用科目的正式收据或凭单呈单位主管签核后,以限时转送寄送财务部;第二联由各单位自行汇订成册,作为费用明细账,并凭此于月底当天填制“费用预算分析表”。

第五条现金收支旬报表上的编号系指费用的笔项而言,采每月一次连系编号方式,月内的每月编号应相互衔接并连续编至当月月底止,次月一日再行重新编号。

第六条现金收支旬报表上科目栏中类别的填写,系指依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其分属类别,分别以“营”或“服”或“管”等字表示,其性质的区分如下:1.营业费用:凡属营业人员(包括营业主任及外务人员)所发生费用。2.服务费用:凡属服务人员(包括服务主任及服务人员)所发生的费用。3.管理费用:凡营业费用及服务费用外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属之。

第七条现金收支旬报表上科目栏中的“名称”系指各项费用的科目名称,其明细如下:

1.营业费用:即营业人员(包括营业主任及外务员)所发生的下列诸费。

(1)汽车诸费:营业人员汽油、机油、过桥费、寄车费等。

(2)旅费:营业人员计程车资及营业员因业务之需所付的差旅费。

(3)公共关系:凡营业人员因业务上应酬所需支付者。

(4)薪工津贴:营业人员薪资(包括本薪、机车津贴、交际津贴、成交奖金、各项加给及值班费等)。

(5)坏账:账款尾数无法收回,或倒账公司损失。

(6)名片:营业人员所印名片。

2.服务费用:即服务人员(包括服务主任及服务员)所发生下列诸费。

(1)汽车诸费:服务人员所支之汽油、机油、过桥费、寄车费等。

(2)旅费:服务人员所支之计程车资及服务人员因服务的需要所支的差旅费。

(3)公共关系:服务人员因服务上的需要所支的交际费。

(4)薪工津贴:服务全体同仁的薪资皆属之(包括本薪、机车津贴、绩效奖金、加给及值班费等)。

(5)坏账:账款尾数无法收回者。

(6)名片:服务全体同仁所印的名片。

(7)工具:单价在100元以下者的工具费。

3.管理费用:即营业费用及服务费用外所发生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