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途任用的员工,其薪资计算除依第××条规定外,对于员工任职前的经历及年龄,则依职能资格等级来区分。
2.若为单纯的劳务的勤务时,不论其学历及经历,而给予其职能等级第1等的职务。
(十三)未经公司同意就职者,不给付薪资
基准内薪资
(一)基本薪资
基本薪资是由年龄薪资、年资薪资及职能薪资所构成,其标准如下:
表15-9基本薪资构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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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年龄薪资
年龄薪资以15岁为基准年龄,每月以给付4000元薪资为基准,每增加一岁则按下列标准给付:
16~25岁,120元
26~35岁,150元
36~45岁,100元
46~50岁,60元
50岁以上,薪资以8000元为基准。
(三)职能薪资
1.职位包括总合职及定型职两种。
2.“总合职”的职能分类分成下列八种等级,并依据职能等级分类给付薪资。
3.“定型职”的职能分类分成下列四种等级,并依据等级分类给付薪资。
4.职能资格等级需经由人事科评定后,依评定的标准划分员工最低等级、级职薪资及升等,其评定标准如下:
(四)职务津贴
各级主管的职位级别,依下列规定给付津贴。但主管因晋升(降级)所发生的异动,其薪资计算依第七条的规定处理,并采取按日计算:
1.总经理14000元~16500元;
2.副总经理11200元~14000元;
3.部门经理8800元~111200元;
4.部门副经理6200元~8800元;
5.主任3800元~6200元。
(五)特别津贴
对于职务困难度高、责任艰巨以及有特殊技能的员工,公司视其工作困难程度给付特别津贴。
(六)扶养津贴
有扶养家属义务的员工,依规定申请办理扶养津贴。但扶养人最多不得超过5人。
1.配偶1000元;
2.直系亲属六十岁以上者400元;
3.直系亲属及弟妹未满18岁者400元。
基准外薪资
(一)时间外勤务津贴
员工因业务上需要而必须在勤务时间外继续完成业务时,公司按员工加班时数依下列计算方式给予时间外勤务津贴:
基本薪资+附加薪资/一个月规定平均上班时数×1.30
(二)假日出勤津贴
假日出勤津贴的计算同前条规定办理,但隔日补休者不给付该项津贴。
(三)深夜勤务津贴
深夜勤务时间自晚上十时至翌日清晨五时为止的勤务,其津贴的计算同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办理。
(四)管理阶层的主管不得申请时间外勤务、休假日出勤及深夜勤务津贴
调薪及升迁
(一)调薪
公司视业务成长率及员工的绩效成绩及贡献度,在每年12月31日起实施调薪。
(二)定期调薪的内容
1.定期调薪包括自动调薪及核定调薪两部分。
2.自动调薪调整基本薪资中的年龄薪资(依第十五条的规定)及年资薪资(依第十六条的规定)。
3.核定调薪调整基本薪资中的职能薪资(依第十七条的规定办理)。
奖金
(一)奖金的支付
公司视业绩成长情况,在每年7月(上期)及12月(下期)根据人事科及各单位主管评估在职员工的勤务考绩、出勤率及贡献程度后,决定奖金发放的标准。
(二)奖金计算期间
1.上期(7月)奖金的计算期间,自去年10月21日开始至本年度4月20日止,并与七月份的薪资一并发放。
2.下期(12月)奖金的计算期间,至本年度4月21日开始至10月20日止,并与十二月份的薪资一并发放。
附则
本规定自年月日起实施。
六、薪资制度实例4——不动产业薪资制度
总则
(一)目的
本规则是依据人事管理规章的规定,制定有关员工薪资计算、给付、支薪日、晋升或奖金发放等事宜。
(二)薪资的决定原则
1.员工薪资就社会物价水平及公司给薪能力为计算基准。
2.在高效率即高薪资的原则下,员工薪资的计算以年薪制为给付原则,并以员工的绩效成绩来决定薪资总额的多寡。
(三)薪资的结构
薪资包括基准内薪资及基准外薪资等两大部分,其结构如表15-14中所示。
表15-14薪资结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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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计薪期间及支薪日
1.薪资计算期间从上个月24日开始到当月25日为止,并于次月5日给付。
2.薪资给付形态以月薪制为基准。
3.支薪日若遇休假日时,则提早于前一日发放。
4.勤务时间外的加班费用,则在下一个支薪日给付。
(五)非常给付
员工如遇下列情况发生,可向公司申请非常给付,但以已执行勤务的薪资为限。其规定如下:
1.本人或依靠本人扶养之亲属,因生产、结婚、死亡或疾病、遭受意外灾害等情况发生者。
2.停职者或遭解雇者(包括惩戒解雇者)。
3.其他获得公司同意的事项。
上列规定除第2项外,在申请薪资给付时须由本人(本人死亡则由其家属)提出书面申请。
(六)缺勤额的扣除
1.下列之特别休假,原则上薪资照常给付:
(1)婚假、丧假。
(2)年度有薪休假。
(3)行使公民权。
(4)点阅、教育召集。
(5)女性员工产假。
2.员工因私人事由而缺勤,按下列方式处理:
(基本薪资/平均一个月的勤务日数)×缺勤日数
3.迟到、早退及私自外出,按下列方式处理:
(基本薪资/平均一个月的勤务时数)×迟到、早退、私自外出的缺勤时数
4.员工未事先请假的缺勤,视为旷工。每旷工1日,扣除3日勤务日数。
(七)中途任用或退职时的薪资
每一计薪期间中途任用或退职时的薪资,依实际出勤日数采用按日计算,其计算公式如下:
基准内薪资×(实际勤务日数/平均一个月的勤务日数)
(八)薪资给付及扣除
1.下列规定可自薪资中径行扣除:
(1)个人薪资所得税;
(2)劳工保险费(个人负担部分);
(3)福利金;
(4)过半数员工签订的书面协定载明应负担某些费用,需由薪资中扣除的。
2.当上列扣除额无误时,应于薪资中扣除后以现金直接交予本人。
3.薪资所得也可经由员工提出书面申请后,直接汇入本人所指定的金融机关本人账户内。
年薪制的薪资给付办法
(一)年薪制
1.采用年薪制的薪资计算,依照基准内薪资中所包括的基本薪资及营业津贴的总额为基准,按照年薪的标准给付。
2.年薪制的薪资计算期间,从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二)年薪制的给付办法
1.年薪制的给付办法,应综合同业间薪资水平(包括新进人员任用时的薪资及晋升)、员工一年来的业绩成效、职务完成的能力及员工对本身职务的责任感轻重等,并与员工逐一面谈了解后,再决定薪资给付标准。
2.制定新进员工的年薪及晋升标准时,需衡量第1项所提的一般同业间薪资水平后再行决定。
3.决定上述规定后,需同时设定目标达标率。
(三)年薪给付的方式
年薪总额依照公司与员工所达成的协议,按下列方式逐一给付:
1.依年薪总额的1/16,作为每月应给付的薪资。
2.其中1/16再除以12,作为每月应给付基本薪资的基准。
3.另1/16,在端午节、中秋节及春节分三次发放。
4.剩余2/16,作为每年二次(七月及十二月)的定期奖金。
基准内薪资
(一)基本薪资
基本薪资给付的标准,依照第××条第×项规定办理。
(二)责任津贴
责任津贴依职位的不同,制定给付的差异,其支付标准规定如下:
1.经理8500元
2.助理7500元
3.主任6000元
4.科长3000元
5.股长2000元
(三)营业津贴
1.担任营业科业务的员工,每月给付500元营业津贴。
2.科长级以上主管则不再给付。
(四)交通津贴
员工从住宅到公司上班时,单程距离达5公里以上者,应给付相等于公共运输公司所发行的定期来回月票金额,并作为交通津贴的支付标准。但给付额最高不得超过3,000元为限。
(五)升职
年薪计算期间,员工因表现优异而给予特别升职时,则自升职日起,改发升职后的勤务薪资。
基准外薪资
(一)勤务时间外的加班津贴
公司因业务上之需要而要求员工于勤务时间外继续完成业务时,依照员工早到及夜间加班时间,采计时制方式计算出每小时的加班津贴额。每小时加班津的计算公式如下:
每小时加班津贴=[(基本薪资+责任津贴+营业津贴)/平均一个规定勤务时数]×1.33
(二)假日工作津贴
1.公司因业务上之需要而要求员工于休假日返回公司执行勤务时,所给付的津贴即假日工作津贴。但翌日补休者,则不予以给付津贴。
2.休假日工作津贴的计算以计时制为基准,计算公式如下:
休假日勤务津贴=[(基本薪资+责任津贴+营业津贴)/平均一个规定勤务时数]×1.50
(三)深夜勤务津贴
深夜勤务津贴是针对员工需于晚上十时到翌日清晨五时为止所必须执行勤务的津贴而言。计算公式如下:
深夜勤务津贴=[(基本薪资+责任津贴+营业津贴)/平均一个规定勤务时数]×0.3
(四)时间外勤务津贴的特例
担任管理职位者不适用第××条及第××条的规定。
奖金
(一)奖金的给付
1.奖金的发放原则上于七月及十二月给付。
2.依照第××条第××项的规定,奖金为全年年薪的2/16,并以二次定期发放为原则。
(二)特别奖金
对于表现特别优异者,由公司奖励特别奖金,并于全体会议上予以表扬及颁发。
(三)不颁发奖金的情况
员工业绩未达到与公司所共同制定的标准或奖金颁发日已离职者,视同放弃。
附则
本规则自年月日起开始实施。
七、员工薪金单
员工薪金单如表15-15所示:
表15-15员工薪金单
插入《财务规范化管理推行实务》p6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