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谓季氏:八佾舞于庭,是可忍,孰不可忍也!
三家者以《雍》彻。子曰:“‘相维辟公,天子穆穆’,奚取于三家之堂?”
孔子不是完人
与这两节有关的历史知识,在一般的注解《论语》的书中都有,我们不多讲。孔子这段话的意思,是强烈不满于作为权臣的季氏家族,竟敢使用天子才能使用的礼乐。
孔子的这一思想,当然与他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思想原则有关。但其中有三点是值得我们注意的。
第一,当时社会变乱得特别厉害。这种变乱的背后虽然隐藏着从一种生命观到另一种生命观的进步,但进步从来是以“乱”为代价的。孔子积极提倡的新的人文主义生命观,一方面是以识得生命的本来面目为前提的,另一方面又是以农业文明的家族亲情原则为现实准则的。所以他不希望突破这样一种社会结构,即天子——诸侯——农业村社。孔子的这个思想在孔子及儒家的全部着作中表现得非常明确。
第二,从当时的时代说,儒家对于家臣家奴乱政的反对,还是有一定的进步意义的。此例只要一开,中国就可能如同西方那样,在罗马帝国崩溃后形成无数的城邦小国。这些城邦小国的精神支柱,只能是一神尊崇的宗教,或者是各自的图腾崇拜。对当时的人类来说,刚刚走出鬼神为中心的生命观,对外界的神灵依赖惯了,陡然失去这种精神依赖,会产生一种精神上的迷惘与空虚。这种心理状态不是后人可以体会和理解得了的。此时的儒家,了知生命本来面目的孔子,决不会再去树立一尊神,使其成为民族文化的普遍尊崇者,如同西方人的上帝一样。但毕竟也难以排除人们希望有一个尊崇者的心理要求,理所当然便选择了“天子”这个人间的代表,来满足这种社会心理需求。“天子”这个名称本身也说明我们的这种推测是有道理的。“天之子”正是天命之子,“天命”正是“宇宙—生命”系统本身的运动。这种提法既符合儒学的基本精神,也符合当时人的心理要求。我们现代人以我们现在的心理去挑剔孔子,说他维护周天子的地位,是保守的落后的,甚至认为是反动的,这只是一种理论上的幼稚。如果不是孔子的这一思想,秦汉唐就不可能出现那种超豪华的繁荣,中国文化未必不会成为西方中世纪黑暗文化的另一个版本。当时的儒家对此是自觉还是不自觉,我们无法得知,但历史本身是实实在在告诉了我们:孔子希望维护天子与诸侯的地位,反对僭越者,的确是避免了中国历史的一次大曲折。我们终是不会认为此时的中国,可以实现民主政治,选出一个大总统吧?
第三,我们必须提到儒家学说自身的局限性。综观儒学的大量作品,孔子肯定是识得了生命的本来面目的,不然他不会有那么多精彩的观点,如“不言鬼神”,如“克己复礼”,如“思无邪”、“有教无类”等等,不一而足。但仔细分析起来,儒家还没有把生命的本来面目与人的整体纷纭复杂的社会历史活动统一起来。在这一点上佛道两家的创始人,释迦与老子,要比孔子透辟得多。正是由于此,孔子便更迷恋于“有为法”,时时想到直接去“用”,想直接去用“至善”、“明明德”的能与力,这就不能不产生许多无法避免的矛盾。任何有为法必是有缺陷的,不管你多么先进,也会有说不清的历史局限性。本书在介绍孔子这方面的思想时,只是为了准确传达孔子是如何“用心”的,讲了不少儒家弟子“用心”的实例。读者千万不要去模仿,那样不仅无益,反而更束缚人。
人们,你本来每一分每一秒都在用着“至善”,千万不要再加一个“用”,如果那样,便叫画蛇添足,头上安头。真正需要你做的,只是一个“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