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论语正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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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 这是本来之意

子曰:《关雎》,乐而不淫,哀而不伤。

凡解此段者,无不强调“适度”,似乎孔子又给我们提出了一个什么原则、标准。其实孔子这是非常简单的一句话。这就是说,孔子这个具体人,观《关雎》,欣赏《关雎》以后,说出的个人体会。孔子不想给什么人立标准。他可以是在读“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时,产生“乐而不淫,哀而不伤”的感觉,也可以产生别的感觉。一千个观众可以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审美趣味无争议。

南先生你还给我们讲哪门子“合乎中道”?

至此时,我可以不客气地说,南先生大半是东方文化的门外客。他讲了那么多,东方文化于他,莫过是道德加功夫。以“善护念”修道德,以修特异功夫转变色身(肉身),求长生不老之类,这些东西在东方文化中不仅是末流小技,而且是害人不浅的毒瘤。

在东方文化看来,宇宙是一个巨大的整体,一个运动变化无常的整体。宇宙的物质存在与生命的精神存在是同步同体的,根本无法分开。生命精神不同于宇宙物质的地方,只是生命可以使宇宙“明”。但是,凡“明”的,皆是宇宙物质能量自身的运动,生命本身无所谓动也无所谓不动。假设将生命的“明”仅作反映功能讲,他的“动”与万物的“动”是同步同体不可分的。说到底,我们怎么也无法将二者分开,所以只好用现代术语,称其为“宇宙—生命”系统。这个系统是一个不可分的整体,但他又必须通过个体人的“心”表现出来。心者,眼耳鼻舌身意也。个体人心对“宇宙—生命”系统的反映,永远只能是折光的,这便有了人心与人心的差异。这个差异本身就是“天理”。南先生希望通过善护念的道德和修功夫的转肉身,把人心与人心的差异抹平,并且完全统一,这就不得不立起一系列的“知见”,即一系列的标准、原则,这些标准、原则如果用人文主义的表述符号,就是伦理道德教条。这种做法本身就是逆天而行的妄想。

是不是不要道德、伦理、标准、原则?不是。这一点在前文我们已经说明,在“人化自然”、“自然人化”的每一个阶段,由于不同的生命观,自然会出现一些各式各样的道德、伦理、标准、原则,这些东西自然而然在人们的意识行为中起作用,也就是“天理”,但它们仍只是一时的过眼烟云,不可能成为永恒的东西。人的意识依这些东西,产生的审美感觉的差异也是很大的,不可能有什么统一性。

永恒的只是运动着变化着的“宇宙—生命”系统本身。

修身者无身可修,只是直心道场。正是由于此,孔子才会有下列观念:

哀公问社于宰我。宰我对曰:夏后氏以松,殷人以柏,周人以栗。曰:  使民战栗。

子闻之曰:成事不说,遂事不谏,既往不咎。

“成事”、“遂事”、“既往”都是“逝者如斯夫”,何说?何谏?何咎?

既然是这样,我们为什么还要把孔子一时欣赏诗的话当做什么“做人的标准”?这不是活见鬼吗?

但也不是完全不要标准、原则、道德……思之,思之……

子曰:周监于二代,郁郁乎文哉!吾从周。

只是由于周朝吸取了前代的长处,越来越文明了。所以“吾从周”。这是说,我要发挥周监二代越来越文明的传统。

除了文明的进步,再无其他准则。

好一个活泼泼的孔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