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老子的帮助:当代人的厚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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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章 病病不病

知不知上,不知知病。

夫唯病病,是以不病。

圣人不病,以其病病。

夫唯病病,是以不病。

知道自己什么是不知道的,或虽知道、自己宁愿按并不知道去把握去行事,这乃是最上乘的智慧。不知道自己有所不知道,或不知道而自以为知道,不知道而做出知道的样子,则是一种毛病,是一种疾患。

只有知道自己的毛病和疾患了,才能消除这种毛病疾患,也就不是毛病疾患了。

为什么样圣人没有这种毛病疾患呢?就因为他们能将自己的毛病疾患当成毛病疾患看,不讳疾忌医,不死不承认自己有毛病疾患。

正因为将毛病当毛病,所以就没有毛病了。

从含义上说,这一段落与更加流行的孔子讲的“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大致相同。但是老子的文风更玄妙一点,拗口一点,以至于读起来如绕口令。这并不是老子故弄玄虚,而是老子追求着更大的概括性、灵动性,伸缩性。老子希望人们了解的是“病病反而不病,不病反而病”的辩证道理。这就不仅是知与不知的问题,而且是病与不病的问题,是事物的辩证关系问题了。

这是一个绕口令,这也是一个认识论上的有趣的讨论。知道自己不知道什么,知所不知,那这究竟算是自己有所知、还是无所知呢?老子回答说,这是有所知。因为知道自己有许多无知不知,这不会坏事,不会带来灾难。而自以为无所不知,什么都要瞎干预瞎指挥,就会害人害己,贻害一方,你的地位越高,危害就越大。

那么不知道自己不知道什么,不知道却自以为知道,或做出知道的样子,这算不算知道呢?这算不算智慧呢?当然不算,这是一个危险的情况,这是一个灾难的预兆。强不知以为知,你要完蛋了。还有各种伪知,例如迷信,例如自命神异,例如个人崇拜,都是“不知知病”的表现。

至今仍然见得到这样的人,无所不知,万事皆通,道听途说,夸夸其谈,尤其是在公众场合,或者在传媒面前,他或她一再表现自己的万能博士、攻无不克的特色。其实只要有一次,他或她能回答一次“此事我不知道,此点我不明白”,也能大大增加他或她的公信力啊。他或她怎么就硬是不明白呢?

在英国首相布莱尔决定提前离任后,对美国作了一次任期的最后访问。其间他与布什总统联合举行记者招待会。一位记者问布什,你是否认为是你的伊拉克战争……导致了布莱尔的提前下台?布什听了这个问题,显得有些困惑,他说:“你的意思是说我对他的提前离任有责任吗?这个,这个,这个我不知道……”我认为,这样的“我不知道”的答话,这样的“知不知”式的回答,会比任何圆通的外交辞令更令人易于接受。

是的,老子讨论的不仅有知与不知的问题,而且有病与不病的问题。这是孔子所说的“是知也”的名句中所没有的。老子强调要拿病当病,夫唯病病,是以不病,这对于统治者尤其重要。

夫唯病病是以不病,一章里重复讲了两次。可见其重要与困难。一般的人,容易病物病他,病环境、病社会、病老板或者下属、病运气、病自己择君非圣、择偶非人、择业非当、出生非时、国籍非地……总之除了自己美好而又冤屈以外,什么事什么“字儿”也没有碰对付。谁能病病,谁能不病?谁能不患,就是说不得,这种见到自己的病、不承认是病的臭毛病!能病自身之病,这几乎快要成为圣人啦。

中国人重视修身,重视反求诸己,重视反思,重视通过调整自身来改善自己的生活质量。这不应该与改造环境的努力对立起来,而可能成为更有效地改善环境、造福群体的一个前提。一个永远看不到自己的毛病自己的病的人,能够指望他为群体除病吗?群体的病除之后,他的病岂不更加突出了?

病病不病,不知知病……有点像念咒。通篇《老子》,常常不拒绝绕口令式的文风。这种文风可能带来游戏的快乐,如“不吃葡萄倒吐葡萄皮”。也可能带来深思、神秘感、崇敬感与形而上感如佛教的“般若婆罗密”:“ 是故空中无色,无受想行识,无眼耳鼻舌身意,无色声香味触法。无眼界,乃至无意识界。无无明,亦无无明尽。乃至无老死,亦无老死死尽。无苦集灭道,无智亦无得。以无所得故 ……故知般若波罗蜜多,是大神咒是大明咒是无上咒是无等等咒……

即使你基本不懂这段佛学经典的含义,读之诵之,有所感佩焉。

老子正是在绕口令式的文体中,在汉字特有的同一个字既作主语用也做谓语用还作补语用的使用中,他训练人们的辩证思维能力,他启发与驱动人们的概念推演、概念游戏、概念生发、思想扩展能力。例如病病与不病,不病与病,知道自己有病反而不会大病,讳疾忌医则会造成大病,这个意思很好,也不难理解, 说成了夫唯病病,是以不病,拗起口来了,但也更玄妙有趣起来了。

修辞用词,也是推进思维与精神境界的一种途径。而且这种拗口式词句,别有魅力,别有趣味,略有难读,终于好记,如同吃沾牙的糯米,更富口味与感觉上的快感。

思想、材料、文体、修辞,这是一个整体。老子的特殊的文体:文言、押韵、简要、绕口、循环、往复,与他的思想:奇绝、玄妙、高端、深远、无限是密不可分的,用白话文或英语来表达,其成色一下子打了许多折扣。伟大的道可道非常道啊!

本来以为这种绕口令式的深刻文体,只有中国尤其是老子有,想不到的是,我在美国前国防部长拉姆斯菲尔德先生的言语中发现了类似的巧合。下面引用的他的这段话是2003 (?)年在回答记者关于伊拉克的大规模杀伤性武器问题时讲的,曾被某记者俱乐部评为当年的“文理不通奖”冠军。从中可以看出拉部长谈到伊拉克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时的窘态。但如果抽象出来,作为哲学论述,认识论论述,则不无精彩、不无可以与老子的这一件段落相对照的可圈可点之处。我为之译成了文言文,愿与读者共飨。

他是这样说的:

As we know 吾知之

There are known knowns 知有所知

There are things we know we know 吾知者吾

We also know 吾亦知

There are known unknowns 知有所

不知

That is to say 即谓

We know there are somethings 吾知吾

we do not know 有未知者

But there are unknown unknowns 并有不知

所不知者

The ones we dont know 某物吾未知者

We dont know 吾未知也

从国际政治的角度看,这样谈伊拉克大规模杀伤性武器问题,是窘态下的自辩,这其实也不足为奇,政治家有时需要苦撑强辩,对此,我不必在谈老子时置评。拉先生的策略是把国际政治乃至和战问题武器核查问题哲学化,认识论化。于是出现了上述的奇文,我把他用文言文一译,还真有几分精彩喽!

至于老子的这一章文字 我设想与春秋战国时期,群雄并起,士人纷纷自我兜售的情况有关。历史上只有一个秦始皇统一了六国,建立了自己的其实是短暂的,但自己以为是千秋万代的永世基业。但各诸侯国都在争着作始皇,都在急着推广自己的一套方针政策谋略。这个时期,志大才疏的人太多了,自以为无所不知的人太多了,讳疾忌医的人太多了,不知知病的人太多了,牛皮轰轰的人太多了,老子乃提出了这样一个学风的问题,他想灭火,他灭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