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都市风尘洒落在净土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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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孟庭草收到嫂子的“最后通碟”那天,太史夫也接到小辣椒小曼的电话。小辣椒小曼说,她在小县城里闷得慌,特别是这几天,她感到无聊透顶空虚透顶憋闷透顶,她要到水城来逛一逛,和太史夫在一起过圣诞节,请太史夫做好“接待准备”。太史夫知道“接待”这两字意味着什么,他想对小辣椒小曼说几句话,请她别急着来水城,可小辣椒小曼自己说完话就把电话挂了。

小辣椒小曼是太史夫的“马子”(太史夫喜欢这么港味十足地称呼女朋友)。她是两年前才从一所名不见经传的舞蹈专业学校毕业,来到太史夫所在的那座名叫榕城的小县城工作的。她一走进榕城,就使向来有点灰暗、沉闷的小县城为之一亮。人们都说,如果榕城也像香港、澳门|、马来西亚那样大搞选美活动的话,小辣椒小曼会当之无愧地被选为榕城小姐。她实在太漂亮太迷人了。她的美貌几乎无法用语言和文字来描写和形容。

小辣椒小曼在县文工团当舞蹈演员。县文工团是个吃不饱也饿不死的半死不活的单位,尽管里面的人大都是些百里挑一的上等货,有几个歌唱得很好的奶油小生,还有几个象小辣椒小曼一样舞跳得很好很纯正的漂亮女孩,但他们的每场演出(包括到乡下的巡回演出)都没有多少个观众。他们的生意一年不如一年一天不如一天,比剧院、电影院的生意还要差百倍。虽说这些年,剧院、电影院也在走滑坡路,但剧院、电影院凭借一些低级庸俗的******片,无厘头的搞笑片,和一些色情演出,还能吸引一些观众,久不久发点小财,填填职工扁平的腰包。文工团要想像剧院、电影院那样久不久发点小财,填补职工的腰包,除非演员们敢在舞台上一件一件地脱衣服,穿着三角裤衩或一丝不挂地在聚光灯下摇摆(在榕城,喜欢看这种演出的人还是挺多的)。

文工团虽然穷得叮当响,但小辣椒小曼并不缺吃少穿,相反,她比县城里所有的的女人都吃得好穿得好。榕城那些游手好闲的公子哥儿们,每天除了吃喝,除了花父母的钱,剩下的爱好就是追逐漂亮女人。每天,都有一帮公子哥儿或流氓地痞请她出去吃饭,请她去逛商场,帮她买衣服买首饰买化妆品,甚至连手纸都帮她买。她从不冷落谁,也不拒绝谁。今天挽着这个的臂弯上饭馆,明天又吊着那个的膀子去逛商店。她像是所有男人的情人,又谁的情人都不是。男人们因此争风吃醋大打出手,她却很开心,依然我行我素,把男人们玩弄于股掌之间。

太史夫是在一次朋友的聚会后认识小辣椒小曼的。那天晚上,十几个狐朋狗友在天天来酒家酒足饭饱之后,一窝蜂地去快乐王子迪吧跳舞。迪吧里一个细眉大眼,秀发齐肩,身材窈窕,衣着华丽,美若天仙的女孩特别引人注目。男人们一个接一个地跑去请她伴舞,围着她狂跳、狂欢。她有请必应,像一朵交际花,跳了一曲又一曲,直跳得香汗淋漓气喘吁吁,才停下来歇息。太史夫没见过这么漂亮这么有吸引力的女孩,为了能在闪烁不定的灯光下和她近距离接触,把她看得更清楚更真切一点,他决定也去请她伴舞,也去和她狂欢。

太史夫是和一个在天天来酒家一块喝酒的酒肉朋友同时走到漂亮女孩面前的。他刚装出一副绅士的样子向女孩伸出一只手,朋友的一只手已搭在了他的肩膀上,对他说:“太史夫老弟,你还是个学生哥,别跳舞学坏,让我来先请小曼小姐扭一个。”太史夫慷慨地笑了笑,正想成全朋友,小曼站了起来,看着他说:“谁说跳舞是学坏?谁说学生哥就不该跳舞?我就喜欢跟学生哥跳。来,学生哥,我跟你扭两个。”太史夫就身不由已的捉住她的小手,和她扭了起来。先扭了一曲劲舞,接着,两人又跳起了交际舞。小曼舞步娴熟,身轻如燕,太史夫托着她就像托着一片云,有一种飘然若仙的美妙感觉。

两人边踩着节奏边刨根问底。

小曼先问:“你叫什么?”

太史夫答:“太史夫。”然后问,“你叫小曼?”

小曼用鼻子“嗯”了一声,看着他问:“你是大学生?”

太史夫答:“不是,是中学生。”

小曼笑道:“你牛高马大,看上去也挺成熟挺老练的,我以为你是个大学生,没想到你还是个乳臭未干的中学生。”

太史夫说:“我虽然是个中学生,可我年纪并不比你小。”

小曼又笑道:“男孩都爱称大。”

太史夫说:“是真的,你看我的相貌就可以看出来了。”

“人不可貌相,你多大了?”

“二十二”。

“你为什么这么大了还读中学?是不是因为读书读得晚,还是老挨留级?”

“都不是,是因为我读读停停,又停停读读。”

“为什么要读读停停,停停读读?”

“因为我太捣蛋了,老惹事生非,学校不得不停我的学,我爸爸去学校说情,学校又不得不让我上一阵子课。”

“你老惹什么事生什么非。”

“争强好胜打架斗殴。”

“你爸爸是干什么的,面子这么大?”

“我爸在教育局工作,是副局长,管人事的。”

“怪不得!”

一支舞曲完了,又换上另一支,太史夫和小曼继续扭,继续跳,直到灯火阑珊曲终人散。

迪吧打烊后,太史夫送小曼回文工团,回到小曼的宿舍门口,他很想进去坐一坐,可小曼说,太晚了,你回去休息吧,以后有空欢迎来我这玩。他只好低着头怏怏地往回走,刚走了十多米,就听见小曼发出一声恐惧的尖叫,他急忙转过身子往回跑。小曼的房门已关上了,里面传出打斗的声响,他提一口气,一脚踹开门,迎面砸过来一块东西,重重地打在他的额门上,把他打了个踉跄,一屁股坐到地上。还没等他站起来,一个瘦长的鬼影已夺门而出,狂奔远去。

小曼把他扶起来,惊叫道:“你被打伤了,额门直流血。”

太史夫摸了摸额门,看着满手的血说:“没事。”他还想去追那个远遁的鬼影,小曼拉住他说:“别追了,我认识他。”

“他是谁?”太史夫问。

“商兵,一个老流氓,住在太平街。他请我吃过两顿饭,就把我看成是他的人了,硬要我跟他上床。他已经第二次想强暴我了。”

“他是怎么进你房间的?”

“我一开门,他就不知从什么地方冒出来,冲进我的房里。”

太史夫从口袋里摸出一支烟,点燃,吸了两口,然后恶狠狠地说:“从明天起,姓商的就不会再来打扰你了。”

“你要去找他?”小曼惊恐未定地问。

太史夫点点头:“我不能让他白砸我一凳子。”

“你别去找他,他不好惹,他的身边有很多动不动就喊打喊杀的小流氓,连警察都让他三分。”

“你等着瞧吧。”太史夫掐灭烟头,在小曼额上亲昵地摸了一下,嘱咐她关好房门,早点休息。就走出她的房间回家去了。

第二天中午,小辣椒小曼就听说老流氓商兵住院了,伤得不重,也不算轻,下手的人很有分寸,火候掌握得很好。商兵不但被人揍了一顿,还被灌了泡****,很多人都拍手称快。

傍晚,太史夫兴冲冲地跑去找小辣椒小曼报喜,小曼知道是他干的,很开心,亲自下厨炒了几个好菜慰劳他。太史夫也不客气,豪爽地大口吃菜大口喝酒。

小辣椒小曼边替他夹菜边说:“我以为你昨晚是说着玩的,不敢真的去找老流氓商兵,没想到你这么勇敢,真的去揍他!很多人都说过要替我去教训教训他,结果都是胆小鬼、怕死鬼,一个也不敢动手。”

太史夫笑道:“我从来都对自己的话负责,言出必行。”

“你是怎么干商兵的?”小辣椒小曼好奇地问。

“我带了几个从小玩到大的弟兄到他家去,把他从家里拎到街上,当着街坊邻舍的面揍他,灌他吃****。”

“他身边的小流氓不帮他?”

“太平街的小流氓有很多都跟我称过兄道过弟,我去揍姓商的,他们只有看的份。”

“商兵曾经威胁我说,在榕城没人敢惹他没人敢跟他作对,他就是强奸我也没人敢理,我以为真的是那样。”

“确实没几个人敢惹他,但也没几个人敢惹我。”

小曼沉思良久,不知是真心还是假意地皱了皱眉头说:“如果我能有你这么一位哥哥,就不用担心被人欺负了,你愿意做我的哥哥吗?”

“当然愿意!”太史夫说,“能有你这么一个漂亮迷人的妹妹,谁会不愿意呢?我死都瞑目了!”

两人把酒杯斟满连干三杯,算是认了兄妹。认了兄妹后,已喝得头重脚轻两腿发软的太史夫就把身子横躺到小曼的床上,小曼也不赶走他,还帮他脱掉外衣外裤鞋子袜子,然后自己也脱掉外衣外裤,躺在他的身边。睡到半夜,太史夫醒来,感到浑身燥热,喉咙干渴,就起床喝了一大杯水,然后又躺到小曼的身边。小曼呼吸均匀,只戴着乳罩的胸脯起起伏伏,非常诱人。太史夫忍不住伸手去摸她的身子,见她没有理会,就双手一撑,把身子压到她半裸的身上。小曼被弄醒,半推半就,片刻之间,“兄妹”就成了情人。令太史夫欣喜若狂的是,整天跟不三不四的男人混在一起的小辣椒小曼居然还能守身如玉,为他在洁白的床单上盛开一朵猩红的“牡丹”。他从她身上下来后,把鼻子贴到那朵艳丽的“牡丹花瓣”上象狗似的嗅了又嗅,而后抬起头得意地低嗥一声,再次扑到小曼洁白柔软弹性十足的胴体上又亲又吻,重新和她溶为一体。

四渡赤水,精疲力竭之后,太史夫才从小辣椒小曼的身上下来。两人再无睡意,骈足长谈。太史夫问小曼别人为什么称她为小辣椒?小曼说,那些狗男人们在她身上花了点钱,就个个都想占有她,想把她变成自己的女人或情人,她总是在关键的时候想方设法避开他们,不让他们得逞,他们屡试屡败,就给了个“小辣椒”的绰号给她。她很喜欢这个绰号,她觉得自己就是一个小辣椒――既讨人喜欢又有股辣劲。

太史夫又问小曼,那么多男人追求你,其中不乏英俊潇洒之流,你为什么谁都看不上,偏偏看上我这个丑八怪呢?小曼说,可能是因为我俩有缘吧。我从小就不喜欢奶油小生和白面书生,喜欢高大魁梧、敢做敢为,有点匪气的男孩。你照照镜子看看,你一脸的匪气。太史夫笑道,你真是个与众不同的小妖精,我还没听哪个女孩说过自己喜欢土匪,我的女同学都嫌我长得丑长得凶,都不喜欢我。小曼说,你不知道的多啦,有的女孩还喜欢强奸犯呢!太史夫心想:这种女孩肯定是****。但他嘴里没说。

太史夫和小辣椒小曼甜甜蜜蜜粘粘乎乎,小夫妻俩似的度过了几个良宵,太史夫就暂时中断了和小曼的来往。他已是个高三学生,他要集中精力看点书,好迎接高考。虽说他向来爱玩爱闹,爱打抱不平,爱跟三流九教的人打交道,从不认真学习,但高考对他来说并非毫无意义。他头脑灵活,思维敏捷、接受能力强,成绩一向不错,因此,他父亲才肯厚着脸皮一而再,再而三的到学校为他说情,让他继续读下去。父母希望他能考上大学,到大学里接受薰陶和改造。他也想考进大学。考进大学,就可以走出家门走出小县城,到万花筒般的大城市大世界里去,多认识几个有教养有本事的人,多找到几条谋生之路。他不想像县城里那些吊儿郎当的公子哥儿那样,什么事都不愿干,只想当傍老一族,靠父母供养一辈子。

高考结束后,太史夫才又频繁地去找小辣椒小曼。和小曼在一起,最初的那些日子太史夫觉得很快活很幸福,渐渐地,他就有了烦恼。小曼爱他,需要他,这个他看得出来,可小曼更爱钱更需要钱。她太爱打扮太爱摆弄自己了。每天都要变换不同的服装和首饰,弄不同的发型化不同的妆来表现自己炫耀自己。每次和她在一起,她都要他陪她上街。每次上街,她都要去逛时装店、首饰店、化妆品商店。看到自己喜爱的东西,不管多昂贵,不管自己的口袋里有没有钱,她都想买。她花野男人们的钱大方惯了,花起他太史夫的钱来也毫不手软毫不留情。太史夫每次陪她上街都要事先准备好一笔钱,这笔钱总被她掏个精光还远远满足不了她的胃口。太史夫还是个学生,还不能自己挣钱,他花在小曼身上的每一分钱都是伸手问父母要的,问的次数多了数目大了,父亲的脸色就不大好看,母亲就开始刨根问底――问他到底要这么多钱去干什么?他不想告诉母亲自己已有了女朋友,要钱是拿去供她花,但又找不到太多的借口每天都向父母讨钱,因此,很多没钱的日子,他只能躲在家里不敢去会小曼。

小曼不但爱穿着打扮,还爱凑热闹,爱跟三流九教的男人交往。少一天没男人请她出去吃饭、逛街或跳舞,她就感到寂寞、空虚、无聊。太史夫阻止她跟别的男人交往,她总是满不在乎地说,没事,我只不过跟他们出去玩玩,帮他们花点钱,不会做对不起你的事。太史夫还想阻拦,她就拉长脸,很不耐烦地说,我还没嫁给你,你就想管我,你没这个权利。太史夫说,我爱你,我要保护你,这就是我的权利。你老和别的男人进进出出,勾肩搭背的,我受不了。小曼一点也不理亏地看着他说,你别那么自私,你还养不起我宠不住我。我工资低微,不和别的男人来往,可能连饭都吃不饱,更谈不上买穿买戴买化妆品。太史夫说,可你也不能拿色相来换吃换穿呀!小曼说,这有什么不好,现在是笑贫不笑娼,等你工作了有钱了,我就不再跟那些不三不四的狗男人来往,一心一意地侍候你。小曼话已说到这个份上,太史夫找不到别的理由来驳斥她。要怪,只能怪自己没钱。也许,爱上这个女人本身就是一个错误――一个美丽的错误。可思来想去,他又不愿悬崖勒马,不愿改正这个错误。他舍不得她那张美丽的面孔,忘不了她在床上的那份温柔。他喜欢跟她在一起,喜欢跟她作爱。他甘愿为她承受一切痛苦――包括去死。

接到水城大学文学院的录取通知书那天,太史夫既高兴又烦恼。高兴的是他终于考上了大学,过几年就可以找到一份好工作,可以自己挣钱,可以无忧无虑的帮自己心爱的女人买时装买首饰买化妆品了。烦恼的是,到水城去念大学,他就不得不离开小辣椒小曼。他担心这个不甘寂寞的小女人还没等他大学毕业,就移情别恋,投入别人的怀抱,去为人妻。

到水城大学后,因为每个宿舍里都安装有电话,太史夫就常常打电话和小辣椒小曼谈情说爱。小曼早就想来水城与他相会,顺便逛一逛水城的大街小巷、山山水水。他也希望能常常与她相会,与她做爱,但他又害怕她来到水城,会毫不客气地花光他的伙食费,就忍痛割爱,编造这门那样的理由阻止她来水城。

这一回,他可能阻止不了她了。小曼要来水城和他一起过圣诞节,他感到既高兴又烦恼。高兴的是又将见到她那张迷人的面孔,又将能够亲她吻她,和她相依相偎,和她****。烦恼的是小曼来水城,肯定要逛遍水城所有的时装店、首饰店、化妆品商店。要想“接待”好她,他不知该准备好多少钱?最终要花多少钱?他辗转反侧了一个晚上,最后决定打电话向父亲讨要1000块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