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告诉我们真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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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民主是人的素质的体现

我过去一直有一个偏见:在选拔使用干部问题上,认为民意测验、群众推荐、基层考察等形式必然是真正的科学的民主体现。然而,在严酷的现实面前,我不得不承认,我错了,其实,民主并不就是简单意义上的民意,往往大多数人的表面意见并不一定就能代表了民主。

某部门就提拔一名中层领导干部搞了一次十分广泛的民主推荐。出乎意料的是,被不少人认为业务熟练、作风正派、业绩突出、才能超众的没有被推荐上,而一位无能却擅长人际交往的平庸之辈偏被推了上来。人们很纳闷,怎么会有这样的结局出现呢?我听说这件事后也在想:这就是民主吗?想来想去,我的思维集中在了体现着民主的那些人的身上,突然有了觉悟:人的素质!

缺少民主的氛围,或破坏民主、践踏民主的现象时有发生,除了专制的肆虐和特权的蹂躏外,往往也来自于那些体现着民主的人自身。他们自身的素质低,就可能与真正的民主之间还有着一定的距离。这种情况下,不努力提高人的素质,不使人的文化、道德、思想、行为努力接近并适应社会文明与进步的要求,民主,就会被它的体现者“走样”。民主应当是一个社会中群体结构素质的集中体现,是社会绝大多数人的文化、修养、道德、思想、理性的集合,是整体人格力量维护正义与善良、文明与进步的一种社会反映。它必须适应于社会运行的要求,适应于社会运行所需要的各种行为规范和道德准则的要求。而体现着民主的那些人,他们自身素质的高下与好坏,自然就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一个人,当他以民主的形象面对着现实的选择时,他首先考虑的不应是个人的情感和好恶。他应当明白,他们代表的不是他个人,而是社会文明与进步的大众意愿。

民主必须建立在良好的人的素质之基础上,有什么样素质的群体,就会有什么样的民主。高度的民主,必然反映着具有良好素质的人群和社会。如果人的素质不能适应社会文明与进步的要求,社会就将失去其向前推进的动力。因此,我们必须把提高人的素质,提高整个中华民族的素质,作为建设高度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的根本,作为建设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基本前提。

一九九五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