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告诉我们真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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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1章 从孩子看电视说起

在孩子看电视的问题上,我与妻子有着不尽相同的意见。她主张,孩子只要做完了作业,想看就看,想看什么内容就看什么内容,每星期放假的日子,由了他们自己去就是。我则认为,每晚新闻之前的少儿节目,属于他们,但应当选择那些有启迪意义的看,其他时间不能看。作业完成,可以读读书报杂志,或者做一些别的有趣味的事情。放假的日子,可以看一些少儿节目、有积极意义的影视片、音乐文艺节目,但不能过多,还要留些时间读书看报到户外玩耍。我们家往往出现这样的情况:我不在家时,儿子便与他妈一起看电视,见我回家,立马去了书房;我在家时,他就自觉地(其实是不敢而约束着)不进电视机房。他妈有时似过意不去,怕委屈压抑了儿子的爱好与兴趣,时不时的总要当了我的面大声地喊道:“焝,过来看一会儿电视,别在灯下坐得Ⅱ寸问太长伤了眼睛。”一般情况下,儿子慑于父亲的威严,多半是不敢来看的。好在我居家不出的日子多,形势多半还是由我控制着。

我坚持着我的主张,丝毫不曾作过让步,就如同我坚持着我对于电视、电影等传媒对青少年有着某些不良引导作用的看法。我希望我的一对儿女在他们尚年幼不懂事的时候,能够更多地得到一些有益的东西,避免在他们身体和思想成长发育的过程中受到不应有的不良影响。我坚持认为,父辈之于儿女的责任与权力,恰是在他们尚未人世之前的呵护、引导与榜样。总是会有那么一天。你把他们引(“引”者,家教、父范等)到人生的某一个路口,你才算是尽到了作为父亲的责任。

近日去固原出差,听到了一则罪案。某家夫妇借看淫秽录像带后保管不善,被上高中儿子翻出偷看,之后又约几个同学一同观看。是夜,几个年幼无知的孩子被录像中的情节刺激了冲动的情绪与膨胀的恶胆,竟劫持了一女生进行轮奸。“一念之差”,大抵正是这样的。我想,事发后那孩子的父母一定会萌生罪恶感的。我以为那责任正是在他们的身上。

这几年,随着有线电视的普及,港台和美国的电影电视剧大量播放。就文化娱乐的传播来讲,你说不出太充分的理由来对此进行批评。而对于成年人来说,这或许是一件令父母们忧心忡忡的事情。《法制日报》近期登载一篇题为《传媒应正确引导青少年》的文章。据对某城市200名中学生的问卷调查,喜欢港台和美国影视剧的占到78%。为什么喜欢?文章没有说。但另一项调查或许可以回答这个问题:经对某少管所50名被管教人员的调查,90%的人接触电视、录像、电影媒介最多,其余三分之一的人接触过色情片,90%的人认为黄色作品对人有“诱导犯罪”的作用。你说,父母们怎能不忧心忡忡呢?

然而把港台和美国片一概斥之为“文化垃圾”是有欠公允的,它们自有它们对社会和人生积极有益的一面在。问题在于它所面对的对象是什么人。一些家庭为避免孩子看到那些影响他们正常发育成长的影视剧,干脆关掉电视。我总觉得那对于孩子意味着父母们是在逃避着什么。相比之下,面对现实,面对孩子,可能是一个比较好的法子。应该让孩子们明白道理,应该告诉他们:他们需要什么不需要什么,他们与成人有着怎样的区别与不同,哪些东西对他们无益有害却对成人未必如此以及原因何在。社会与传媒对于孩子们的成长自然有着一定的责任。宣扬流氓痞子的吃喝嫖赌抽及黑社会犯罪,描写血腥的凶杀、赤裸裸的性行为,展示人的原始的野蛮的动物性,等等,这些都无可置疑地对青少年的心灵有着腐蚀作用,促成了他们中的一些人的犯罪。但又不能把责任都推给社会和传媒,更大的责任可能正在于我们这些父母。我们每一个个体的人都无力改变社会,我们所能做的是固守我们的家园,让自己的孩子尽可能多地受着清洁家园的熏陶。

是的,道理说起来很轻松,实行起来就难了。人,不可能不受到社会环境的影响。可我想,如果我们不能真正尽到呵护、引导与榜样的责任,我们便有可能成为孩子的罪人。

一九九六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