尉健行同志在中纪委八次全会上所作工作报告中说:“当前,府败现象仍然严重……”报告中有数据为证:1996年1月至¨月,全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135000多件,比上年同期增长10.9%,共结案112000多件,比上年同期增长11.6%,处分¨6000多人,比上年同期增长14.3%。
“腐败现象仍然严重”,并不是个别或局部的问题,而是普遍存在着。今年的第8期《嘹望》周刊载文指出,中纪委分析当前反腐败斗争面临着以下几个新情况:一是有些部门仍在继续发生相当数量的违法犯罪案件,发生在“三机关一部门”(党政领导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和经济管理部门)的违纪违法案件有增无减。二是县处以上领导干部违法违纪案件数量逐年增加,且层次越来越高。1995年受处分的地(厅)级以上干部人数比1993年上升64.1%。三是顶风作案突出,大要案呈上升趋势,涉及金额也越来越大,百万元、千万元和上亿元的经济案件不断发生。
应当说,1996年,我们的反腐败斗争开展得有声有色。但反腐败斗争的成效并不能令人满意,打击犯罪和反腐败的正义之剑并未能遏制住腐败现象的滋生和蔓延,罪恶和邪恶并没有慑于法律和斗争而有所收敛,这真是一个让人难以接受的事实。
为什么我们用了那么大的精力下了那么大的决心,反对腐败加强廉政建设,斗争的成效却不尽如人意呢?就我们目前的工作而言,我以为是没有大的问题,查处大要案,治理不正之风所收到的效果证明了这一点。然而一边打击一边违法犯罪案件明显增加,又确实让人看到我们在反腐败上,依然存在着没有解决好的深层次的问题。是什么呢?其实许多有识之士早已提出了这个问题,引用尉健行在中纪委八次全会报告中的话,就是“涉及反腐败的有关体制、机制和法制还不健全”。按说,这问题的提出已经有些时日了,但直到今天,这体制、机制和法制的健全依然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而健全反腐败体制、机制和法制,必然地与政治体制密切相关,这只能从上面人手才能解决根本问题。否则,各级领导即便提高了对反腐败重要性的认识,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也只能“十分艰巨”地去反对发生着的腐败现象,并不能解决体制、机制和法制方面存在的问题。正如中纪委一位领导同志所说,“查处案件是反腐败最具威慑力的一种手段,但不是惟一形式,也不是治本的形式,要铲除产生腐败的土壤,光治标不治本不行,必须在制度建设上下功夫,制度建设是反腐败的治本措施之一”。
纵观反腐败斗争开展以来的情势.“腐败现象仍然严重”的局面一直未能得到根本改观。我们理应从这几年反腐败的实践中提出健全反腐败体制、机制和法制的构想和方案,从本质上遏制住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势头,逐渐把以查处案件、治理不正之风为主的反腐败斗争引向以依靠体制、机制和法制的良好运转,促使廉政建设走向良性循环。
一九九七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