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小姐,现在的证据对你很不利。我调看了一下录像,录像记录到的画面只是刘雅小姐进入卫生间区以后,站在原地停顿了一下,然后只是走上前,举起了一只手而已,手并未落下。而您在画面中显示的反映是,自她一进来后,便仇恨的瞪视着她,等她走到洗手盆前就重重的将她往镜子方向推去。”那个铃子和黄欣一起从G市最好律师事务所请的资深律师高律师皱紧着眉头,一脸不容乐观的告诉我。
我又回想了一下当时的情景,事情的程序好像确实是这样发生的。
我一怔,这样一来,如果录像没有声音的话,岂不是所有的事情都变成我的错了?
紧接着,我急忙问道:“高律师,这种监控录像是没有声音的吗?”
高律师点点头,肯定的回复道:“是的,没有声音。这样的录像根本无法让人判断出你在正当防卫,而且对方律师手上还有上次您攻击她的录像,在法庭上,对方的律师会反咬定你先攻击她的,法官和陪审团会也会倾向于对方。王小姐,如果您方便的话,可以将您上次攻击刘雅小姐的真实原因告诉我吗?这样我可以寻找合适的方式和理由为您辩护。”
我听到此,只得将我和刘雅之间的恩怨由来原原本本的告诉了她,包括我和楚名扬之间发生的那段从未告诉别人的事。
高律师沉吟了一会后说:“如果你们那位总裁能够出庭作证,这个案件就对我们有利多了。因为至少在录像中是这样显示的,你确实在被害人要煽你耳光之前就出手伤害了她,这样就只能被判为故意伤害罪,而不是正当防卫。而根据刑法规定,在故意伤害案件中,如果案发前因为被害人有明显过错,被告人一怒之下失手将被害人致伤,情节明显较轻,且案发后被告人又能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一般应从轻处罚或免除处罚。能证明被害人有明显过错,就只能是你们的那位总裁先生了。”
我一听需要楚名扬出来作证就愣住了,刘雅的父亲是集团的大股东,从他那天的反映看,他势必要将我伤害刘雅的事情追究到底,楚名扬会为了小小的我得罪集团的大股东吗?因为一旦得罪之后,带来的直接经济损失将是非常巨大的。他怎么会为了我付出如此巨大的代价呢?
我带点绝望的问道:“如果我们总裁不能出庭,我最终被判为故意伤害罪的话,会被判多少年呢?”
高律师带点同情的看着我:“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根据本条规定,只要构成故意伤害罪,致人轻伤的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被害人至今尚在医院昏迷不醒,毫无疑问,这肯定算是重伤了,而且不排除死亡的可能性。而被害人的背景又是财大气粗,估计不将你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是不会善罢甘休的。”
听到高律师的话,我脑中一种空白,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意味着我这辈子都完了,没想到只是推了一下就将我这辈子都给葬送了。我曾经还满怀信心的憧憬着未来。
高律师再次同情的看着失魂落魄的我,不忍心的打断了我的思考,说道:“王小姐,如果有可能,请尽量的联络到你们的总裁先生来为你出庭作证,这个才是您最后的机会。否则,就算被害人现在就清醒过来,您的牢狱之灾也免不了了。我有点事情需要先回去了,有任何新情况,您随时联络我。”
我脸色煞白,机械的点点头,连点头道谢的力气都没有了,随后机械的任由两个刑警将我带回了关押我的房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