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史》与《罗马风云》
王建
一
当我们放下手中厚厚的一沓译稿,那远隔千年的罗马风云似乎就在眼前,而本书的著者,著名的德国历史学家特奥多尔·蒙森却渐渐地变得模糊。作为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行列中少有的历史学家,蒙森无论在历史学界还是文学界都享有极高的声誉。在罗马史研究领域,这一研究被明确地划分成蒙森以前与蒙森以后两个时期,看来我们不应怀疑,站在我们面前的是一位划时代的学术巨擘。可是当我们读到他的遗嘱时却不由得产生另一个印象。蒙森在遗嘱中禁止他的家眷发表关于他的生平传记,也不许为此提供书信与文献,至多只许将这些材料交由某公共机构保管,三十年之内不得对外公开。他自认为在一生中虽然取得了一系列表面的成就,但是并未达到应有的目标,只是外来的偶然使他跻身于历史学家与语文学家的行列,其实无论是他的天赋和受过的教育都不足以使他负此盛名,他始终觉得自己名不副实,事业未有所成,这种痛苦在他的一生里自始至终伴随着他。这两种截然相反的评价,不禁使人感到迷惑。仅仅以谦虚作为解释显然是不够的,它迫使人们提出问题:蒙森究竟是不是一位开一代学术之先的人物?他的作品,尤其是《罗马史》究竟占有什么样的地位?这两种评价究竟孰是孰非?
二
读过蒙森的传记可以发现,蒙森终其一生埋头于古罗马研究,其研究几乎涉及古罗马的各个领域,在古罗马法律学、铭文学、钱币学、编年学以及古罗马通史方面他都有极深的造诣。追溯蒙森的古罗马研究,可以一直溯及他在基尔大学攻读法律之际。在这一时期里,他不仅萌发了研究古罗马的兴趣,而且还初步奠定了他的研究方法的基础。按照他后来的观点,研究历史并不需要历史知识与方法的培训,而只需掌握两门知识——法律学与语文学,除此之外就要看研究者本人是否得到克里奥这位历史女神的垂青,没有天赋的历史学家根本无权跻身于科学家之列,至多不过是一个匠人而已。蒙森本人正是在这两门知识的引导下,辅以实地考察和材料积累,逐渐步入了古罗马研究的殿堂,至于克里奥女神是否对他有所眷顾则正是在此要探讨的问题。纵观蒙森一生的诸多著述,暂且不计诸如《那不勒斯王国铭文集》(1852),《下意大利方言》(1850)和《罗马币制史》(1860)等大量的研究性专著,仅对罗马史研究产生根本性影响的巨著便已巍巍可观。《拉丁铭文集成》以搜集所有的古代拉丁铭文并加以整理为宗旨,由普鲁士科学院组织实施,自1853年开始就委托蒙森负责这一工作。他不仅负责组织,而且亲自参与了大量的编写工作,直到1903年去世。这部《拉丁铭文集成》自1863年起开始陆续出版,它为后来的古罗马研究提供了丰富的原始资料。《罗马国家法》(1871—1888) 一书是蒙森从法律角度透析历史的代表作,某些评论家甚至将它的地位置于《罗马史》之上。最后一部力作是《罗马刑法》(1899),这时蒙森已是82岁的高龄。或许应该感谢命运的眷顾,让这位历史学家得享高寿,从而能够将他的研究成果全部奉献给大众,但是情形并非完全如此,至少表面上看来尚有一丝遗憾,这就是尚未提及的《罗马史》。蒙森的这部代表作无论在外表和内容上都表现出未完成的痕迹,1854年至1856年陆续发表的第一卷至第三卷描写了自罗马建城至恺撒独裁的历史,1886年的第五卷则以罗马帝国统治下的诸行省状况作为描述对象,告缺的第四卷应该展现罗马帝国时期的历史,但由于后文中将谈及的原因迟迟未曾动笔,最终成为一个“历史(学)的遗憾”。
若将目光投向《罗马史》的创作过程就会发现,蒙森动笔创作《罗马史》在某种意义上确实可以看做是一次偶然的外来机遇。在一封致古斯塔夫·弗莱塔格的信中蒙森描述了这一过程。在蒙森到莱比锡大学担任教授之后,他曾为公众作过一个关于格拉古斯变革的报告,与他熟识的魏德曼出版社老板K.莱默尔和希泽尔因此而受到启发,于是委托他撰写一部罗马史,作为他们正拟出版的希腊史的姐妹篇。这时的蒙森无论是作为作家抑或学者都还毫无名气,更不必说作为历史学家,当时他的专业不是历史学,而是法律学,因此这里首先应归功于出版商的慧眼与努力,使得后世能够有幸读到这部皇皇巨作。在开始时连蒙森自己也感到踟蹰不定,他担心自己不能胜任,甚至曾建议出版商另觅一位更为合适的人选。但是当他一提起笔,创作的激情就攫住了他,在短短数年的时间内这部里程碑式的著作便出现于读者面前,而且从全部出齐到他去世都未曾做过重大修改,正如他所称也不必做重大修改。蒙森创作《罗马史》得益于他早年对这一领域的兴趣与钻研,得益于他在意大利的实地考察,但是这一切只是奠定了创作的基础,在创作过程中他做了大量的进一步的查证与研究工作。《罗马史》不像他起初所想象的一样只是“描写,而不是研究”,从蒙森在创作期间的书信往来中可以看出,这是一件难以言述的紧张艰苦的任务。搜集、查证、研究、撰写、誊抄、校对,并在第三卷付印之前对第一卷进行了全面修改,这一切都是在六年中完成的,与此同时他还进行着一系列专门研究,发表了大量的著述。在创作过程中,这项工作有时甚至使他感到是一种累赘,但是当读者读到这部巨著时,却如诺贝尔文学奖的授奖词所说,全书“丝毫看不出任何工作的艰辛”,它充满了令人惊叹的新鲜与活力。
三
《罗马史》全书包括第一、二、三、五卷,《罗马风云》仅是摘译了其中的第三卷,译作删去了本卷中论宗教、教育、文学与艺术的第十二章(译出的该卷根据漓江出版社的建议将书名定为《罗马风云》)。这部著作的前三卷构成一个整体,描写自罗马城的出现直至恺撒建立独裁统治近七百年的历史。蒙森将这三卷分成五部,分别描写国王时期,意大利的统一,征服迦太基和希腊诸城邦,变革时期和建立军事君主制诸过程。其中前三部构成一卷,后两部则各自单独成卷,其中尤以单独构成第三卷的第五部分分量最重,厚达630页的篇幅详细描述了在罗马历史上最激烈动荡和最辉煌灿烂的关键时期,由恺撒、庞培、克拉苏斯组成的“前三头”彼此之间纵横捭阖所酿成的风云变幻的图景,这是选译这一卷的主要原因。在这三
卷于1854—1856年陆续出版之后,随之而来的是长期的停顿,直到1886年蒙森才推出了第五卷,这一卷与其说是《罗马史》的一个部分,不如说已是独立成书,它全景式地描写了罗马帝国时期诸行省的状况,它的开拓性贡献极受后世古罗马研究者的推崇,但在结构、布局和风格诸方面都与前三卷大相径庭。蒙森在创作《罗马史》之初就开始研究的罗马帝国时期在这本巨著中竟告阙如,这不仅表现在内容上,而且在形式上也十分鲜明——全书缺少第四卷!这个历史(学)之谜诱使后人作出了无数猜测。笔者认为,这个谜不是蒙森一时意气用事造成的,它来源于更深的层次,与我们一开始提出的一系列问题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
考察一下蒙森对这一问题所作的解释,不难发现他从未对这一问题作出正式解释,而只是在信件或交谈中随意地提到各类不同的原因,这些原因彼此大相径庭,莫衷一是。蒙森曾对阿道夫·冯·哈纳克说,因为结识哈纳克过晚,所以未能尽早地理解基督教这一现象;在某次谈话中他又提出,他始终未能弄清罗马文明衰亡的原因;在某封信中他提到,他担心第四卷不会有前三卷一样的反响,很可能至多只是得到“行家的赏识”;他也曾说过,他毫无激情去描写恺撒之死;在去世前不久他又解释道,《拉丁铭文集成》的工作占去了他的时间,使他无暇顾及《罗马史》的完成。
以这些说法为依据,产生了后来诸种不同的解释,笔者认为可以将这些解释分成两类,一类认为蒙森不愿创作描写罗马帝国时期的第四卷,其原因也许是由于他热爱共和制,厌恶帝制,这一态度表现在他当时的政治立场上;或是由于他把恺撒视为理想中的英雄,不愿让恺撒在自己的笔下死去;或是由于他担心此卷不会有前三卷那样广泛而强烈的反响。另一类则认为蒙森没有能力创作描写罗马帝国时期的第四卷,这派观点认为他不熟悉和掌握帝国
时期的材料,尤其是未能掌握关于古希腊文化和基督教的材料。最后还有一种突发奇想的观点,认为蒙森未出版第四卷是由于这部分手稿在1880年的一次失火中被烧毁的缘故。
在上述各种观点中,也许或多或少地蕴含着某些真实原因,但是笔者认为即便如此亦只是一些表面原因。蒙森确实常常根据个人爱憎来叙述历史,但是这种个人色彩只涉及如何叙述,而不涉及是否叙述;至于为反响担心则只是一个表面现象,值得深究的是为什么蒙森会对第四卷有此担心,为什么他无法像创作前三卷时一样放心地创作,是作为创作者的蒙森还是作为接受者的读者发生了变化。同样,材料掌握不足亦只是一个表面原因,从蒙森的信件里可以得知,他在开始创作时最初接触的就是罗马帝国时期的材料,而且他的第五卷也是描写这一时期,许多罗马史研究者都承认蒙森掌握材料之广博是他人难以望其项背的,为什么当蒙森已成为罗马史研究的权威时,反而不像他在初撰《罗马史》时一样无所畏惧了呢?在开始写《罗马史》时他至多只是一个初窥门径者,那时没有人(包括他自己)担心他材料匮乏,而现在不仅他人,而且连蒙森自己也缺乏自信,自认为尚未掌握必要的材料,这样似乎又回到了同一个问题,莫非由于时代的变迁,蒙森与这一代人都发生了变化?至于说无暇顾及更是表面原因,自1856年第三卷出版至1903年蒙森去世,他的著述数不胜数,为了这些专门性研究放弃了《罗马史》第四卷的创作,这究竟是为什么呢?至此笔者认为答案已昭然若揭。从十九世纪上半叶到下半叶,历史学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罗马史》第四卷的告缺若放在这一背景中来分析则显得一清二楚。
在十九世纪中叶,历史学从历史哲学走向实证主义。原来的历史哲学学派被看做是凭空臆造,他们的普遍历史观被看做是虚幻的梦想,自康德以来历史学家描绘的人类进步的普遍进程被看做是一种理想中的世界,于是历史学家渐渐转向运用考据和查证的手段去搜集和整理历史材料,恰如科林武德所归纳的,他们遵循的准则一是微观研究,二是客观研究,即一方面排斥对历史做全面的研究与描述,另一方面又反对在研究中掺入研究者的一切主观成分,正是在这一思想的影响下,蒙森主编的《拉丁铭文集成》才会问世,而《罗马史》的第四卷却成为永远的遗憾。
自汤因比和科林武德起就出现了下述的尝试:以历史学观念的变迁来阐释第四卷的告缺。笔者赞同这一说法。从蒙森那里也能清楚地看到这一变迁的痕迹。可以把《罗马史》的前三卷看作蒙森前期的代表作,这部著作鲜明地表现出他出色的驾驭通史的能力和充满感情色彩的描述,这一切在他的后期几乎消失殆尽,取而代之的是对历史编纂学的疑虑。如前所述,后期的蒙森认为历史编纂学只需要语文学和法律学基础,此外就要靠历史女神的青睐,这一观点似乎是对历史编纂学的贬低,其实是神化了历史编纂学,它使得蒙森踌躇不决,无法动笔写第四卷。这时的蒙森已不是初撰《罗马史》时的蒙森,虽然他在古罗马研究领域已赢得了同行的尊敬,但是他感觉到《罗马史》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与那个时代密切相连的历史学观念也已一去不复返。他曾在1873年忽生念头,打算离开柏林前往莱比锡,去寻觅撰写前三卷时的灵感与激情,以求完成《罗马史》全书,但是即便他去了莱比锡,想来也难免旧梦难温的痛苦,更何况由于观念的变迁,他所应写的不是一部如前三卷一样充满激情与活力的罗马帝国史,而是像第五卷一样,在汇集众多材料的基础上写一部冷静客观的研究专著,对此他深感毫无把握。1877年在他六十寿辰之际,他曾向第四卷做了一次诙谐的告别,他将自己的两篇小论文装订成第四卷的版式,并在卷首赋诗向第四卷做别。不过即便如此,第四卷仍像噩梦一样始终难以摆脱。1883年11月19日,蒙森在一封信中又提到撰写第四卷的欲望,但他又接着写道:“这一任务本身十分艰难,我简直无法知晓能有多大的进展。——只有轻率的年轻人才会对他毫不知晓的事情说长论短,而这里牵涉到撰写历史,至少是撰写罗马帝国时期的历史。”在1884年3月2日的信中他曾抱怨现有的材料少得可怜。显然困难不是来自于年轻者与年老者之间精力多寡的区别,而是来自于对历史编纂学的不同观点。如前所述这一变迁意味着一个时代性的转折,在此不应将蒙森仅仅看做是这一转折中的受影响者,他同时也是这一转折的促成者,但正是在这一转折之中,《罗马史》不可挽回地成为一部未完成之作。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