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这一天,风和日丽,李恪又收到了一份夏目送来的礼物,巨大屏风,上面只有隶书体“人在身旁,如沐春风”两行字。
屏风实在大得夸张,卡在房门上,费了好大的劲李恪才终于将它搬进自己的房间,始终想不通那丫头送此屏风有何用意的他,将风而的画相挂了上去,久久凝望。
已经几天没有交集,凌绍上洗手间时无意瞄到李恪房里的大屏风,着实吃惊不小,不过显然他对此没有任何询问的兴趣,换了衣服后就外出了。
凌绍准时出现在约定的地点,秦漫妮早已等候在那里了。
“看来秦小姐真是迫不及待。”
没有理会他的嘲讽,她敢做就不怕被轻视,拿出一包药丸。“让李恪吃下这个,24个小时里他没办法自由活动,你就可以抓他来见我爸爸了。”
低头研究了下手里的药,凌绍笑得高深莫测,为了买这种禁药猜想D博士应该没少花家产。“只要秦小姐按时付钱,万事好办。”
见秦漫妮的眼神仍存有怀疑,凌绍也没有开口说服她相信的打算,一切等完事后她自会清楚。
任务完成,秦漫妮起身时却被他叫住。
“秦小姐知道李恪为什么对你特别吗?”似乎并不是要她的回答,他只管自己继续说,“因为你的眼神很像他死去的妻子,这么吃惊,看来你并不知道他其实已经结婚过了。真是可惜,D博士费尽心机想要研究李恪,不过结果恐怕会让你们失望。”
“你什么意思?”
凌绍的话成功引起了秦漫妮的好奇。
“有兴趣的话秦小姐可以去查。”
没有进一步说明的打算,他抛出一句有事先定了,就走出了秦漫妮的视线。
回到家时,李恪正在厨房忙碌,凌绍站在客厅看着他的背影许久,然后将一瓶红酒摆上桌,走上去斜靠着厨房的玻璃门开口说。
“我们很久没一起吃饭了。”
这是今晚一起吃顿饭吧的邀请,李恪虽然不清楚什么让他突然转变,但凌绍是他在这个时代唯一的朋友,两人间的误会如果能冰释前嫌,他自然高兴。
“好。”
“我买了红酒,喝一杯吧。”说着,凌绍已经从橱柜里拿出了两只高脚杯,然后回到桌前,熟练地打来红酒。
对红酒颇有兴趣的李恪,看着凌绍倒完酒后,想起电视里有说喝红酒前需轻轻晃动杯子,他拿起杯子照做,再浅尝一口,口感纯正,回味无穷。
“怎么样?”
“比想像得好很多。”
凌绍端起自己的酒杯轻晃,喝的时候却一饮见底,对上李恪询问的目光时,他笑了。“没什么,就是想喝。”给自己倒了第二杯,这次却只喝了一口,“在韩国和日本,有一种人是只和自己放心的朋友一起喝酒的。”
因为李恪曾经不要命地救过他,所以在凌绍希望里,其实很想让彼此成为那样的朋友。如果李恪只是个普通的21世纪男孩,如果叶真希没有喜欢他就好了,可现实往往不尽人意。
“焦了。”
看在自己的提醒下忙放下酒杯跑厨房去抢救料理的李恪,凌绍其实有一瞬间的不忍,但那也不过是极其短暂的停顿。很早前他就说过,当李恪和自己的利益相冲突时,他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后者。
在确定没被发现的情况下,凌绍将药投入了李恪的杯中,速溶性极强的药在接触液体后快速溶解,无色无味。
李恪端出一大锅香味四溢的料理时,已经喝掉了半瓶喝酒的凌绍,却仍旧清醒如常。
“好惊人的香味,什么料理?”
“佛跳墙。”
凌绍曾多次在电视剧中听到这道菜名,现实中倒是第一次看到,于是好奇看了其中的材料,鱼翅、火腿、海参、冬笋、鱼、猪蹄、干贝、鸡肉、香菇、鸟蛋、葱、姜……“什么嘛,根本就是大杂烩。”
无奈,李恪决定不与没品位的人计较,分别盛了一碗给彼此。
两人聊了很多,却谁都没有提各自的事。
凌绍最后看着李恪喝下那杯红酒,心想如果D博士真的要对李恪开膛破肚,死的时候也别怪他,要怪就怪他对他太过信任,所以当李恪被一片黑暗吞噬而露出了失望又愤怒的表情时,凌绍也只是没有任何愧疚感地笑着。
在他帮他挡了子弹后,他又一次出卖了他。
……
醒来时,已不是熟悉的房间摆设,但李恪对眼前的一切也并不完全陌生,实验室,曾经他也来过这里,只不过上次双手被反绑,而这次对方似乎有十足的把握他跑不掉,所以未被绑手绑脚。
这反而让李恪觉得情况十分不乐观,他浑身使不上力,显然,是凌绍下在酒里的药的药力未散去。
“看来这次你比上次合作。”
李恪的视线直接越过了D博士,看向他身后玩弄着手机的凌绍。
“钱已经到账,合作愉快。”一贯的狐狸笑依旧,在注意到已经醒来的人后,他才走近他。“别怪我,记住下次不要随便相信任何人。”蹲下身讲这句话时,他的眼神在嘲笑此刻靠着墙壁,无法动弹的李恪。
没错,李恪的确后悔又一次错信了人,但此刻他看着凌绍的眼神却是强烈的同情。一个人如果为了金钱可以背叛一切,没有朋友爱人,最后穷得只剩下钱的话,实在太过可悲。
凌绍当然猜得透他眼神所传递的讯息,这也是他最痛恨李恪的地方,总是一副不食人间烟火的高尚模样,好像没有任何事可以压垮打击到他。
挥手就是一拳,打偏了那张英俊的脸,嘴角立刻红肿一块。
“希望你有命活着离开,我真期待再见面时你的反应。”
那一拳让凌绍内心的创伤和愤怒平息,恢复平常吊儿郎当的样子,起身离开。
门自动关上后,实验室只剩下两个,李恪连抬手擦拭嘴角的血的力气都没有,脸上却没有露出一丝慌乱的表情,看着D博士拿着针筒走近他,针头刺入他的血脉,感受着血液从身体里慢慢流出,却还是连眉头都没皱一下。
正如上次说的,D博士其实是十分赞赏这个小子的,虽然此刻的情况对他十分不利,却仍旧能够保持冷静。这让他对接下去的试验既期待又兴奋,李恪这个超能力者绝对有着良好的基因。
“小子,你这样我很欣赏,如果你哭哭啼啼的求饶反而让我看不起,看来,我女儿没选错人。”
“我不是你要找的人。”
“没有一个人在这种情况下会承认自己是。”显然,D博士缺乏对外人的信任。
李恪好像早就意想到他会这么说,于是也就不再开口,既然他喜欢浪费时间就随他吧,正好也给他时间想想怎么离开这里,不过看自己浑身无力,应该会比上次棘手很多。
紧闭的门被推开,D博士看到来人时,笑容有些诡异,却还是拿着血液进了里间的实验室。
秦漫妮进来时,本以为会从李恪脸上看出些或厌恶或难过或轻蔑的神情,但事实上同样注视着她的人此刻却像道谜题似的,掩藏了所有的情绪,雾里看花终隔一层。
“没想到爸爸下手这么快,对不起,我阻止不了他。”
没有人知道,其实她讲的也算事实,这个养父虽然满足她一切物质上的需求,却从没有把她女儿看待,让她真正参与他的事情,从来她只有服从命令帮他达到目的,却没有决定事情的权利。
李恪只是沉默,没有服过这种药的人也许不知道,就连讲话也会消耗体力。
“但是你放心,爸爸答应我不会伤害你的生命,只要他研究成功后,你就自由了,到时我们就可以在一起了。”
秦漫妮虽然有再多的不是,但她对他的确是真心的,这点李恪比谁都清楚,在听到她最后的话时竟有些不忍。
“你怎么了,是不是有话要说?”
告诉她实话吧。
这么想着,他开了口:“也许很荒唐,但是我并不是超能力者,而是因为一到闪电穿越时空来到现代的唐朝人,那时候我34岁,但不知道为何一到这里会是20的我。”
“你……别开玩笑了。”
“我是李世民的儿子,在唐朝,风而是我第三位妃子,你和她的眼睛很像,所以对你,我承认有时候会情不自禁,所以更不想骗你。”
秦漫妮的不敢相信和李恪的坦诚对待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我只想告诉你这些,相信与否亦无所谓了。”毕竟如此荒唐的事,说给谁听谁都不会信。
的确从第一次见到他开始,秦漫妮就知道他肯定有着不为人知的过去,他的言行举止都与常人不同,气质出众却没有显赫的家势。现在想起来,如果真相的确如此,那一切就都说得通了。为什么讲话总是文绉绉的,为什么这么年轻就已经有了妻子,为什么身上散发着王者的气势。
但是这件事情仍旧让她觉得不可思议,她必须去亲自调查过。想起凌绍之前那种似笑非笑的提醒,难道他早就知道李恪的身份,却为了金钱,一方面敷衍她一方面又出卖李恪。
“你告诉我这些,或许会给你引来更大的麻烦,我爸爸即使相信后放了你,那些考古学家,还有其他更多的人会对你好奇。”
李恪觉得很累,已经没力气再多说,只好轻微摇了摇头,表情十分释然。只要他存在于这个时空一天,麻烦就会源源不断,所以有时候也会有如果消失就好了这样的念头。
2、
小心!
叶真希的提醒,才让一天都精神恍惚的夏目如梦初醒般地缩回手,还好,差一点就把锋利的水果刀当笔拿在手里了。
暮蔼中的夕阳已经西下,天际第一颗启明星点亮了夜的黑暗,又是一天将要过去。
其实像这样一两天没有联系是常有的事,夏目清楚李恪的性格,他是个讲究“半糖主义”的慢热恋人,加上上次的事情,她也没觉得哪里奇怪。可是这回久久不能平静的慌乱心情,让她有种很强烈的感觉,他会不会出事了。
“我要去一趟李恪那里,不然明天肯定成国宝。”
“哎,为了防止你殃及我也当国宝,我决定跟你一起去。”
深知阻止的话只会让她整夜不能安睡,叶真希只好选择一同前往。
打李恪手机不通,两人到了公寓猛按门铃又没人应答,使得夏目越发的担心,然而在此刻出现的凌绍无疑比一颗糖果更有吸引力。
“怎么就你,李恪呢?”
“呃,我想我和李恪还没要好到需要形影不离吧?”
凌绍的反问,夏目只当玩笑而过,可是那晚亲眼看到他和李恪动手的叶真希,却因此反而担心起来。
“那你知不知道李恪去了哪里?”
“D博士那里,我带去的。”
“什么?你最好祈祷李恪没事!”
放话给了警告,夏目直接冲向电梯,叶真希想跟上去却被凌绍拉住。
“接他回来一个人就够了。”
他明显的话中有话,叶真希眨着水汪汪的大眼,不解地看着他。
夏目出了公寓时,伴随着急促的铃声响起,手机屏幕上秦漫妮的名字不断地闪烁着。
“是不是李恪出事了?”匆忙按下通话键,她知道,不到万不得已,傲慢又颇有心机的大小姐绝对不会主动打电话给她。
“如果想救李恪,就去XX街的停车场外等着。”
“你会有这么好心?”
“没错,我是很讨厌你,更不愿意看到你和李恪在一起,但是我不会拿李恪的生命开玩笑。”
那一晚,夏目知道这一生,她最不该信的人,就是秦漫妮。可是她同样觉得只要一遇到李恪的事就变得手忙脚乱的自己,实在没有任何的资格去怪谁。
月白风清,八月底的夜晚明朗幽静,即使是T城,这样的地下停车场外还是鲜少有行人。
夏目来回踱步,等着十几分钟也不见李恪出现,她的焦急渐渐变为不安。陡然响起的手机铃声在这一片宁静中越发得让人心惊。
真希来电。
“……是我,李恪已经回家了?怎么可能,我一直在XX街的停车场外等他……”不用说,又是秦漫妮在耍花招,可是夏目想不通,她把自己骗来这里到底是为了什么。“好,我知道了,我在这里等就是了。”
让她想不通的还有李恪为什么执意要来接她,让她在原地等一步都不要离开。
“抢劫啊,有没有人呐,抢劫!!”
没有多余的时间让夏目想太多,女人高声求救的声音充斥着她的耳膜,从来就见不得别人恃强凌弱的正义血液霎时沸腾,理所当然地去追抢匪,可惜对方离她有一段距离,一时还真追赶不上。
“站住!别跑!”
眼看抢匪就要拐进小巷子了,以两人的距离,恐怕等到她追进去时,对方早就从一头跑了。别无它法,夏目只好从口袋摸出手机用力掷出。
哎呀~
随着抢匪短促的惨叫,脚一软,狠狠地摔在地上。
“都警告你别跑了,还跑!”
以最快的速度追上去,用脚抵住对方的后腰,抓住他一只手向后扯,满意地听着他又一次发出惨叫。
哼,叫你跑!也不打听打听,她夏目哪次掷垒球不是全校第一,哪只眼睛不是1.5的好视力。
“夏目。”
熟悉的声音从身后传来,夏目转过头,果然是李恪在不远处对他微笑,可是很快,他的笑容就被惊慌所替代。
“小心!”
还没弄清楚具体状况,她就瞥见一道银光从眼前闪过,接着腹部一阵钻心的痛。
一把推开压制在身上的人,抢匪拔腿就跑。
李恪来不及去追,只是扶住倒下来的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