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注册会计师在查阅某公司“其他应收款”明细账时,发现摘要中注明应收王某赔款业务,借方发生的时间为4年以前,但至今仍挂账未解决。经询问知情人,才知王某为该公司前任出纳员,因责任事故给公司造成损失,由于各种原因。本应由王某赔偿的款项一直没有收回,现王某已经调离本单位而且去向不明,因此,这部分赔款已经成为事实上的坏账,但仍挂在公司账上,充当资产,不做坏账损失处理。这样,就使得本应该记入营业外支出的损失仍充当着资产的角色,同时也使得利润产生了虚增。
5.以“垃圾”换“黄金”进行利润转移。
通过不等价交换,即借助关联交易,在上市公司在和非上市的母公司之间进行不公允的资产重组,这往往具有使上市公司一夜扭亏为盈的神奇功效。
按我国会计法规规定,资产重组是企业为了优化资本配置,调整产业结构,完成战略转移等目的而实施的资产置换和股权置换。然而,资产重组现已被广为滥用,以至提起资产重组,人们立即联想到做假账。近年来,在一些公司中,特别是在上市公司中,资产重组确实被广泛用于粉饰会计报表。不难发现,许多上市公司扭亏为盈的秘诀在于资产重组。例如,借助关联交易,由非上市的公司以优质资产置换上市公司的劣质资产;由非上市的公司将盈利能力较高的下属公司廉价出售给上市公司,由上市公司将一些闲置资产高价出售给非上市的公司。
6.虚拟资产是调节利润的“防空洞”
由于权责发生制、配比原则的存在,也便产生了虚拟资产。虚拟资产是指企业已经实际发生费用或损失,但由于权责发生制原则的要求。而暂时做“资产”处理的有关项目,包括待摊费用、递延资产以及待处理财产损益等项目的资产。这些项目的主体不能为企业提供实质性的帮助,没有实际利用价值。于是,企业往往以权责发生制、配比原则等合法借口,通过不及时确认、少摊销或者不摊销已经发生的费用或损失,将虚拟资产作为粉饰报表的工具。比如,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一些费用和损失,如工具、用具、低值易耗品等数额较大的待摊费用,应该在一年内摊销完,少数企业看到当年形势不好,为了扩大当年利润,该摊时费用人为地不摊,把当年该结清的费用转到下年,悬在账上,使得待摊费用实际上成了某些企业做假的“防空洞”。
7.利用关联交易调节利润。
我国的许多上市公司由国有企业改组而成,在股票发行额度有限的情况下,上市公司往往通过对国有企业局部改组的方式设立。股份制改组后,上市公司与改组前的母公司及母公司控制的其他子公司之间普遍存在着错综复杂的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利用关联交易粉饰会计报表、调节利润已成为上市公司乐此不疲的“游戏”。
利用关联交易调节利润,其主要方式包括:
(1)虚构经济业务,人为抬高上市公司业务和效益。例如,一些股份制改组企业因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利润达不到70%,就通过将其商品高价出售给其关联企业,使用其主营业务收入和利润“脱胎换骨”。
(2)采用大大高于或低于市场价格的方式,进行购销活动、资产置换和股权置换,如前面所举的资产重组案例。
(3)以低息或高息发生资金往来,调节财务费用。
例如,某股份公司将12亿元的资金(占其资产总额的69%)拆借给其关联企业。虽然我们不能肯定其资金拆借利率是否合理,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该股份公司的利润主要来源于与关联企业资金往来的利息收入。
(4)以收取或支付管理费或分摊共同费用调节利润。
例如,蓝田股份2000年在中央电视台投放的巨额广告费用是由“中国蓝田总公司”投放的,但在蓝田股份的会计报表中找不到该广告费用支出,而实际上,蓝田股份的饮料产品通过集团公司遍布于全国的销售网点销售的,仅占公司全部销售量的1.9% (5)以旱涝保收的方式委托经营或受托经营,抬高上市公司经营业绩。
例如,某股份公司,以800万元的代价向关联企业承包经营一个农场,在不到1年内获取7200万元的利润利用关联交易调节利润的最大特点是,亏损大户可在一夜之间变成盈利大户,且关联交易的利润大都体现为“其他业务利润”、“投资收益”或“营业外收入”,但上市公司利用关联交易赚取的“横财”,往往带有间发性,通常并不意味着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发生实质性的变化。我们经常还会发现利用关联交易调节利润的另一个特点,交易的结果是非上市公司的利润转移到上市公司。
A公司2006年6月将其拥有的账面价值56万美元的B公司40%的股权作价4000万元人民币,与其关联企业进行股权置换。本次股权置换使该股份公司56万美元的不良资产转化为4000万元的优质资产,仅此一项就为A公司增加了3500多万元的收益,不仅使该公司2006年上半年免于亏损,而且在弥补了以前年度2558万元的亏损后,还可剩余相当一部分可分配利润。
二、证券市场信息披露中存在的虚假会计信息行为。
在证券市场上,证券信息披露中的虚假会计信息种类繁多,经过归纳,主要包括以下3类。
1.虚假陈述。
它是指证券市场信息披露中存在虚构事实、伪造数据等内容:
(1)虚构销售文件、数据。上市公司虚假陈述是为了虚构利润,其操作手法有虚构销售对象、填制虚假发票和出库单以虚增资产、销售收入及其他收益、
(2)会计政策使用不当。对于一些希望在会计账上做文章的上市公司来说,可以任意变更或使用不正确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手法,例如,长期借款利息可以计入开办费、在建工程、财务费用等。
2.严重误导性陈述。
它是指会计信息中存在似是而非、故弄玄虚的语言,容易使公众产生歧义性理解的内容。在证券市场上,会使投资者产生严重误导的会计信息种类很多,其中尤以盈利预测为最,他们经常使用的手法有不适当地预测未来销售量和采用不恰当的方式、方法。在会计报表中,未来销售预测也不是空口瞎说,需要用合同说话,但有时一份假的合同、双方没有诚意的合同、内置“软条款”的合同都可以使会计报表化腐朽为神奇,充当虚假预测的帮凶。
例如,东方锅炉为了达到股票上市的目的,违反会计法律、法规,对公司3年的利润进行调整,编造虚假财务报告,在此基础上预测了未来具有良好的收益前景 。
3.重大遗漏性陈述。
它是指会计信息中遗漏或隐瞒了广大投资者应该知道的重大问题或其中一些因素。
(1)隐瞒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重大事实。
我国证券市场上“一股独大”的现象比比皆是,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往往名目众多,金额巨大、猴王股份、三九医药都是这方面的典型,大股东往往以不知真实价值的实物资产,从上市公司置换走资金,经中国证监会调查,猴王股份在上市几年间,被猴王集团占用资金8.9亿元,还为猴王集团担保2.44亿元,两项累计11.3亿元,大大超出了其资产9.34亿元,资不抵债,这样重大的事实,因为有大股东在控制,往往故意隐瞒。与此相类似的还有三九医药,与深圳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汀的定期存款协议,累计存款达11.43亿元。业界人士认为.这实质上是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关联交易,因为三九集团拥有深圳金融租赁公司50.5%的股权。在市场经济中,关联交易是法律允许的,包括母子公司之间的资产购销、委托经营、资金往来等,但在不成熟的证券市场下,往往表现为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2)隐瞒不能正常经营、生产的重大事实。
被称为中国证券市场诈骗第一案的红光实业,在上市申报文件中隐瞒了其工厂的固定资产不能维持正常生产的事实,而是在会计报表中采取虚拟资产挂账的手法处理,即将已经没有生产能力、已经完成折旧的固定资产及3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已经超过受益期限的待摊费用、待处理资产损失等项目,常年累月挂账以达到虚增资产的目的 (3)隐瞒委托理财的重大事实。在市场经济中,委托理财也是一种经营方法,但作为上市公司,必须要向证券市场广大公众披露。
(4)隐瞒重大诉讼事件。众所周知,对于公司来说,诉讼事项具有很大不确定性,一旦败诉,可能会破产。
(5)隐瞒担保的重大事实。上市公司为其他主体做担保也有很大的资金损失可能,应该向广大投资者披露。中国证监会查处中科健公司累计为他人银行贷款提供24笔计6.39亿元人民币的担保,中关村为北京中关村通信网络发展有限公司提供25.6亿元的银行贷款担保。
对于上市公司隐瞒的重大事项,一般来说是具有主观故意,有些注册会计师可能发现不了,但大部分仍然可以审计出来。例如,他们可以检查上市公司的原始凭证,到实际厂房考察,向银行函证公司担保情况,向律师函证公司担保及诉讼情况等,还可以让上市公司签署声明,在声明中列示若干要求上市公司保证没有存在应披露而不予披露的事项。
三、财务报告粉饰的防范。
看到这么多的财务报告及其披露的粉饰手段,企业总经理是不是觉得很恐怖?还是早有耳闻、司空见惯?其实,此书只是列举了几种较为常见的手段而已,现实中的伎俩却是层出不穷。这些被粉饰的报表不仅给投资者和国家,也给企业员工带来了重大的损失:
1.防范会计报表粉饰,提高会计报表质量,是一个极其复杂而艰巨的系统工程。
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造就真实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的需求主体,是防范会计报表粉饰的一条根本性出路。
2.实施与加强对会计报表编制和审计的监督,完善会计准则和审计准则等配套措施。
3.会计报表粉饰的行为主体是人,人是造假的主观能动因素,亦是根本性因素:消除粉饰报表的根本措施是提高单位负责人、财务主管和财会人员的综合素质。
4.上市公司是财务报表的供给主体,因此,防范粉饰财务报表的关键在于健全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制度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