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管理朱元璋:从放牛娃到富有天下的创业启示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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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令行禁止,言出必行

一件事情发展的最终结果究竟好不好,与它是否有章可循关系很大,但是更为重要的就是这些规章制度是否被落实到位。如果规矩的制订者把规章制度都挂在墙上,当成糊弄人的花架子,不愿意按照这些规定整肃自己所在组织的风纪,那么,其结果往往会助长一些歪风邪气,腐蚀组织的肌体。对于一个有着远大志向的创业者来说,最明智的做法应该是尽快想办法让整个团队形成令行禁止的良好风气,使整个团队的步调高度一致,只有这样,才能在团队内部形成开拓进取的强大合力,形成攻必取、战必胜的强大战斗力。

朱元璋在创业过程中,非常重视在自己的队伍中营造令行禁止的风气,为了让下属做到令行禁止,朱元璋还曾经煞费苦心地与徐达合演了一出苦肉计。

当时的情况是这样的:尽管朱元璋羽翼渐丰,拥有雄兵十万,声势比过去大了很多,但是,他并没有多少属于自己的地盘,而且,他的四面都是强大的敌人。在他的东面和南面驻扎着虎视眈眈的元军,东南面是不怀好意的张士诚部,西面是颇具野心的徐寿辉部(陈友谅是徐寿辉的部下)。虽然张士诚和徐寿辉与朱元璋同属反元武装,但是彼此之间却有很大的政治分歧,因此互相敌视。不过,由于当时政权林立,在北面,小明王和刘福通率领的红巾军牵制了元军主力,而张士诚和徐寿辉的力量还不足以兼并朱元璋。这样一来,朱元璋反倒在逆境中面临着一个很好的发展机会。

对于朱元璋来说,当务之急是如何采取措施巩固以应天为中心的根据地。于是,朱元璋决定派大将徐达攻取镇江,以此拱卫应天。然而,就在大军即将出征前夕,朱元璋却以放纵士卒的罪名将徐达抓起来,并罗列了徐达及其部将的一些罪状,诸如搔扰老百姓、强抢老百姓粮食等,并下令将徐达等一干人推出应天城外,按军法处斩。消息一传出,舆论哗然。朱元璋所倚重的谋士李善长率先站出来为徐达求情,文臣武将也都力保徐达。在众人的苦苦哀求之下,朱元璋假装无可奈何地说:“看在众人的面上,可以暂时免去徐达的死罪,但是,只有在徐达攻下镇江后,做到不烧不抢,才可以完全赦免徐达之罪,否则,如果在攻下镇江之后,徐达纵容士兵扰民,那么,一定要军法从事,决不轻饶。”徐达的命保住了,而徐达的手下看见朱元璋对待自己的主将尚且如此严厉,因此,无不严守军纪,镇江很快攻下来了。

其实,这是朱元璋事先安排好了的“苦肉计”,他选择徐达作为主角可谓用心良苦。当时,朱元璋虽然号称有十万大军,但是,这支军队的成分非常复杂。有降兵,有刚参军的老百姓,这些人的纪律观念非常淡漠,更不愿意接受军法的约束。当然,这些问题本来可以通过一段时间的训练来解决,但是由于形势危急,攻打镇江迫在眉睫,已经没有时间来整顿和改编军队了,所以朱元璋只能借且这种“演戏”的手段来达到“杀一儆百”的效果。至于为什么选择徐达来与自己合演这出戏,原因很简单,徐达的身份决定了他具有别人难以达到的影响力和震撼力。果然,从此以后,朱元璋所部红巾军上上下下都有了这样的认识:千万不能去糟踏老百姓,否则,绝不会有好下场,朱元璋连徐达的脑袋都敢砍,还有谁的脑袋比徐达的脑袋还牢固?于是,在他的军队中,普遍形成了令行禁止的风气,军队的战斗力大大提高。仅仅一年时间,这支军队就先后攻下了金坛、丹阳、江阴、常州、常熟、扬州等地,控制了应天周围的战略据点,从此,形势逐渐朝着对朱元璋有利的方向发展。

透过上面这个故事,可以看出朱元璋对于军队纪律建设的高度重视。的确,对于一个团队来说,如果这个团队有着高度的组织性,有着铁的纪律,真正做到了令行禁止,步调一致,那么,任何强大的对手都不敢藐视它的存在。如果这是一个创业团队,那么,它的前途将是不可限量的。

成立于1987年的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其前身是由宗庆后带领两位退休老师,靠借款14万元起家的校办企业。在创业之初,这家企业只能针对学校提供一些有限的服务:出售纸张、冷饮、文具等。当时,谁也不会想到这家企业会有今天的发展规模,可是,这家企业的创业者却从来没有停止过探索。1989年,娃哈哈营养食品厂成立,第一个项目就是开发生产以中医食疗“药食同源”理论为指导思想的天然食品“娃哈哈儿童营养液”。产品刚一诞生,就以其优异的质量和独特的口感迅速被消费者所接受。随之,“喝了娃哈哈,吃饭就是香”的广告轰动大江南北,在经济效益不断攀升的同时,娃哈哈企业也进入了快速发展的轨道。经过19年的磨砺,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目前已经成为国内饮料行业的龙头企业。据2003年的统计:娃哈哈饮料产量达到370万吨,占全国饮料总产量的17%左右;实现营业收入102.28亿元,利税19.47亿元,利润13.67亿元,是饮料行业中规模最大、效益最好、最具发展潜力的企业。饮料产销量紧跟可口可乐、百事可乐、吉百利和柯特4家著名外国跨国公司,居全球第五位。

娃哈哈集团之所以能在不到二十年的时间里实现这样的跨越,原因很多,比如创业者对时机的把握、对创业项目的选择、创业者的眼光和魄力等,但是,其中最为关键的因素在于他们赢在执行。早在娃哈哈公司创立之初就有一条不成文的规定,那就是必须做到令行禁止,所谓令行禁止,就是说有令即行,有禁即止。这是娃哈哈一贯的工作作风。他们在令行禁止这个问题上,一方面要求时间要迅速,命令一传达,就要立即执行;另一方面要求要有足够的执行力度,在执行过程中做到不折不扣,绝不允许讨价还价,更不允许不理不睬。公司明令要求做的事必须立即去做,公司明文下令禁止的事情,要立即停止。在公司内部,大至公司的战略决策,小至一般的规章制度,他们都要求广大员工无论在思想上,还是在行动上,都必须与公司保持高度一致,一切行动听指挥,执行命令不走样。这样的规定乍看起来似乎有点强人所难,但是,仔细分析一下,这种要求其实并不过分。试想,如果在一个公司内部,员工各自为政,对上级的命令置若罔闻、无动于衷、麻木不仁,或者阳奉阴违、消极抵触,甚至在行动上与公司的要求背道而驰,那么,即使是一个充满希望的企业也会随着内部人员矛盾、分歧的加剧而陷于停滞、瘫痪,甚至分崩离析的混乱境地。很显然,这一系列的规定,为娃哈哈公司的发展排除了许多人为的隐患,使整个娃哈哈公司形成了巨大的开拓进取的合力,所以,企业得以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成为业内老大。

实际上,任何的创业者在创业时,都会有意无意地树立自己的权威,并且主观上也希望自己的事业能够朝气蓬勃。但是,在有些时候,事情往往不会按照人们所希望的方向发展。当你迫切希望自己的创业团队精诚团结时,偏偏就会经常性地迸发出一两个不和谐的音符。究其原因,一是没有严格的制度约束;二是没有对制度进行不折不扣的执行。尤其是后者,所造成的负面影响更大。举一个简单的例子说,如果一个员工做出了有损企业形象的事情,而主管者抱着息事宁人的态度,把大事化小、小事化无,而没有按照规定对这名员工进行必要的处罚,那么很有可能对其他员工产生误导作用,使他们错误地认为这样的事情无伤大雅,从而不严格要求自己。长此以往,一旦这种想法逐渐演化成一种风气,要想制止,就不是那么容易了。因此,对于创业者来说,千万不要开“令不行禁不止”的先河,更不要“言出不行、失信于人”,而要以身作则,带头执行团队的规章制度,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只有这样,才能使整个团队成为铁板一块,形成强大的凝聚力、向心力,进而迸发出强大的战斗力。这是创业走向成功的根本保障,创业者千万不要等闲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