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管理用制度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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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考勤制度(1)

一、考勤的目的。

对公司而言,做好考勤管理,能产生以下优势:

能使员工的工作效率得到有效发挥。首先有的缺勤是不可避免的,但很多缺勤是由于小病或者其他不必要的原因造成的;其次,能让出勤良好的员工摆正工作心态,认真做事。因为一个完善的考勤管理系统能给员工提供一个公平一致的工作环境;

能使公司在解决缺勤问题中完善自己。因为有些问题并不完全出在员工身上,所以管理人员必须从自身找到根源并有效解决。这有利于公司制度的贯彻执行;同时考勤管理还能辐射影响公司内部的其他细节管理,比如加班管理、文件管理等;

能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因为在对缺勤进行管理时,公司如果能了解缺勤原因并能有效解决,就能增强员工对公司的认同感和归属感;能发挥出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考勤的流程。

三、考勤管理规定。

1、为加强公司员工考勤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总部,各下属全资或控股企业或参照执行或另行规定,各企业自定的考勤管理规定须由总公司规范化管理委员会审核签发。

3、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时30分至5时,每周六、日不上班,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时由总裁办公室另行通知。

4、公司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制度。

5、所有员工上下班均需亲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违犯此条规定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给予记过一次的处分。

6、公司每天安排人员监督员工上下班打卡,并负责将员工出勤情况报告值班领导,由值班领导报至劳资部,劳资部据此核发全勤奖金及填报员工考核表。

7、所有人员须先到公司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需经主管领导签卡批准,不办理批准手续者,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8、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日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提前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9、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本部门负责人(或其授权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时间,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

10、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即扣除当月全勤奖,并给予警告一次的处分。

11、员工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全勤奖50%,达5次者扣发100%全勤奖,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

12、员工无故旷工半日者,扣发当月全勤奖,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3天旷工者,扣除当月工资,并给予记过一次处分,无故旷工达一个星期以上者,给予除名处分。

13、员工因公出差,须事先填写出差登记表,副经理以下人员由部门经理批准;各部门经理出差由主管领导批准;高层管理人员出差须报经总裁或董事长批准,工作紧急无法向总裁或董事长请假时,须在董事长秘书室备案,到达出差地后应及时与公司取得联系。出差人员应于出差前先办理出差登记手续并交至劳动工资部备案。凡过期或未填写出差登记表者不再补发全勤奖,不予报销出差费用,特殊情况须报总经理审批。

14、当月全勤者,获得全勤奖金200元。

四、员工考勤和休假的规定。

为了维持良好的生产秩序,提高劳动生产率,保证通信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为了使员工保持良好的身体素质和旺盛的精力,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并考虑员工与家属团聚的问题,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考勤。

1、考勤内容。

(1)上班时间已到而未到岗者,即为迟到。

(2)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者,即为早退。

(3)工作时间未经领导批准离开工作岗位者,即为擅离职守。

(4)迟到、早退或擅离职守超过30分钟,或未经准假而不到班者,均为旷工。

2、考勤须知。

(1)对有迟到、早退、擅离职守现象的员工,应进行教育,属屡教不改的,给予适当的纪律处分。如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追究其责任。

(2)对旷工者,应责成其做出书面检讨,并按下表计扣工资,扣发当月各项奖金。旷工2天以上,每增加1天,加扣年终奖10%。连续旷工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天,或旷工虽未达到上述天数,但次数较多,情节严重的,均应做除名处理,参见表9—1:

表9—1旷工处理办法。

旷工天数0.5天1天1、5天,2天,一年累计13天连续旷。

工15天一年累计30。

天以上扣工资。

岗位+技能25%50%75%100%扣年终各项奖金除名除名。

(3)留职察看期间,只发岗位工资及各项补贴。

3、请假办法。

(1)公假。经公司批准脱产参加会议、学习、出差、从事社会活动、工会活动均属公假;经公司指定或批准休养、参观、访问的模范人物或代表,以及因工(公)负伤人员在医疗期间,根据实际情况核给公假。

(2)调遣假。员工异地调动,有家属随迁的,不超过6天,调往边远地区的,不超过14天。员工单人赴调不超过3天,赴调途中所需行程时间,按其实际需要核给,不计算假期。特区内调动一般不超过1天。

如有非经常性事务,需员工本人办理或参加的,如迁居、开家长会等,各单位可考虑到工作安排及员工的需要,酌情处理,不计算假期。

4、因工作需要积累工时工休,一般应在当月补休,如确因工作一时不能安排补休的,经部门经理同意可适当推迟,可保留至当年底,员工调动工作,原则上不能将积累的工休延至新的工作岗位。

5、因工作需要,加班或无法安排休息的人员,须经部门经理批准或人事部核准,以补发加班费的形式予以补偿。补偿办法:(岗位工资+技能工资)÷25、5天×1、5×加班天数。法定假日加班费按(岗位+技能)÷25、5×2×加班天数计算。

(二)休假。

1、员工休假必须服从组织安排,并按规定逐级审批,报人事部批准,室主任一级由部门经理安排休假,部门经理由总经理安排休假。

2、员工申请休假须一个星期前填写《有薪假期申请表》或《无薪假期申请表》,送交人事部审批。未接到休假通知单,不得擅自休假,否则按旷工处理,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亲自办理的,应提前托人或电话告假,如事前未提出请假,事后补交病假单之类的一律无效。

3、婚假。员工申请结婚,需在本公司办理结婚手续,并以领取结婚证为准,婚假假期3天,晚婚假10天(晚婚条件:女满23周岁,男满25周岁)。如到外地(指配偶工作所在地,不含旅行结婚)结婚的,根据在途往返时间核给路程假。

4、丧假。员工的直系亲属(祖父母、父母、配偶、子女,以及依靠本人供养的弟妹、养父母、岳父母、公婆)死亡,给予假期3天。员工到外地办理丧事,可根据实际路程所需时间,另给路程假。

5、产假、计划生育假:

(1)女工产假按下列标准核给:

假期内容假期天数说明产假90天,难产或双胞14天,晚育假15天,年满24周岁为晚育,独生子女假35天,凭独生子女证给。

(2)临时工产假56天,临时工产假期间发给60%的工资。

(3)产妇如遇实际困难,可请哺乳假至婴儿一周岁,哺乳假工资按本人(岗位+技能工资)75%发给,并据此比例计发房补,其他补贴照发。

(4)接受节育手术者,经医生证明,分别给予以下假期:

放置宫内节育器的,自手术之日起休息3日,手术后7日内不从事重体力劳动;

经计划生育部门批准取宫内节育器的,休息2日;

输精管结扎的,休息7日,输卵管结扎的,休息21日;

怀孕不满3个月人工流产的,休息15天,3个月以上的,休息42天。

同时施行两种节育手术的,合并计算假期,如遇特殊情况需增加假期时,由医生确定。

6、病假:

(1)员工因病或非因工(公)负伤,经公司指定的医疗单位证明确定不能坚持工作,可参考医生建议,根据实际情况核给病假。

(2)病假期间的待遇按国家劳动保险条例规定办理(参见表9—2、表9—3)。病假3天内不扣工资,4天以上按(岗位工资+技能工资)÷30天计扣工资。

(3)长期病休人员,从病休时起,一年内的任何时间累计超过6个月(或153个工作日),从超过之日起,停发工资,改发疾病救济费,累计办法:每月以24日为截止日期往前推12个月,凡在这12个月内病休累计达6个月(或153个工作日)时,从超过之日起停发工资,改发疾病救济费。

(4)凡领取疾病救济费者,如病愈需要复工时,经医生证明,先行试复工2个月。在试工期,又患病累计休息15天以上者,停止试工,停发(病假)工资,发给疾病救济费。试复工期满,连续工作2个月以上者,若再次患病,休息时间可重新累计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