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管理用制度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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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章 用财务制度管人(1)

一、财务工作的基础规范。

公司财务工作以建立健全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会计基础工作为内容,保证提供及时、准确、适用的财务信息资料,保护公司财产及资源安全有效,提高公司资产及资源的效益质量。

根据统分结合的原则,公司实行统一管理分级核算的原则,实行职能部门分口管理。做到各职能部门有职、有权、有责。

树立市场经营、增收节支、时间效率观念,以预算管理为基础,合理安排调度资金,控制、考核成本费用和利润的运行,分析差异,掌握公司经营运行情况。

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严格财务程序,明确财务责任。加强财务、会计信息资料的分析处理,协助公司领导及有关部门利用财务资料,提高管理水平。

公司设财务部作为公司财务管理的职能机构,全面负责公司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工作。

(一)公司财务部的主要职责。

1、依法进行会计核算。

2、依法实行会计监督。

3、拟定公司办理会计事务的具体办法。

4、参与拟订经营计划,考核、分析预算和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

5、为公司筹集资金、运用资金,并为利润分配提供方案。

6、办理其他财务事务。

(二)公司财务部职位设置及任职基本条件。

1、职位设置:

财务部经理。

会计主管。

会计。

出纳员。

2、任职条件:

(1)财务部经理任职条件。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坚持原则,做到廉洁奉公,并具备一定的组织能力。

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有会计师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有5年以上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经验。

熟悉财务管理工作,精通公司会计核算,熟知国家的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方针政策。

掌握本行业业务管理的有关知识。

熟练操作计算机。

有良好的对外交际能力。

(2)主管会计岗位基本任职条件。

坚持原则,廉洁奉公,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具有本科以上会计专业学历或会计师以上职称,有3年以上会计工作经验。

熟悉国家的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方针、政策,掌握本行业业务管理的有关知识。

具备一定的组织能力、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

熟练操作计算机。

(3)会计岗位基本任职条件。

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助理会计师以上职称,有两年以上会计工作经验。

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

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遵守职业道德。

熟悉会计核算业务,熟练操作计算机。

(4)出纳员岗位基本任职条件。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认真负责,无工作过失记录。

具有中专以上学历,会计员以上证书,一年以上会计出纳工作经验,熟悉出纳业务。

服从上级工作安排。

二、财务部门的主要岗位设置。

(一)出纳岗位。

按国家及有关部门有关法规及公司财务制度规定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保管库存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保管有关印章、空白收据发票和空白银行单据(支票等)。

(二)资金管理岗位。

负责编制公司资金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核定资金使用定额。根据公司资金需求,确定筹款计划并负责具体实施。做好公司资金的调度和筹措,考核资金的使用效果,确保公司资金的安全使用。编制公司资金报表,提供有关资金使用情况。熟悉各种融资渠道及方法,为公司融资提供可行方案。

(三)固定资产核算岗位。

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固定资产管理与核算的实施办法,参与核定固定资产需用量,参与编制公司固定资产购置、更新改造和修理计划,负责固定资产及其折旧的明细核算。参与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分析固定资产的使用效果。

(四)存货核算岗位。

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存货管理与核算的实施办法,负责存货的明细核算及有关往来结算,参与存货的清查盘点,分析存货的储备情况。

(五)工资核算岗位。

负责工资、奖金、福利费、保险费等的审核及明细核算,正确提取福利、保险等各项经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六)成本、费用核算岗位。

拟定成本核算办法,编制成本费用计划,完善成本管理基础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公司成本、费用开支范围与定额,核算产品成本,编制成本报表,进行成本分析。组织有关部门、车间、班组的成本核算。

(七)销售和利润核算岗位。

编制公司利润计划。办理销售款项的结算业务,负责销售业务的财务管理,负责销售和利润的预测分析。

(八)应收应付款核算岗位。

建立应收应付账款的清算手续制度,办理应收应付款项的结算业务,负责应收应付款项的明细核算。及时清理债权、债务。

(九)总账报表岗位。

登记总账,编制有关财务报表,管理会计凭证和账表。综合分析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编写有关财务情况分析说明书。进行财务预测,提供有关生产经营决策和日常管理所需财务资料。

(十)稽核岗位。

审查各项财务收支,审查财务成本费用计划,复核会计凭证和账簿、报表。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上述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一岗多人。

三、财务部门组织管理工作事项细化执行。

(一)财务与会计机构分设原则。

1、区别对待。

各企业性质及内部管理模式等方面的差别,决定了每个企业财务管理机构也不尽相同。财务与会计机构分设以利于互相监督和制约,及时发现和纠正差错,充分发挥财务管理作用。

2、区分职能。

财务与会计机构分设后,财务的主要职能是筹集资金、编制预算、参与投资决策、参与信用政策、分析与评价财务状况、分配利润及定期汇报工作;会计的主要职能是进行日常经济业务核算、控制预算和执行情况、利用账面核算资料保护资产、提供管理所需要的各种会计信息。

3、适度分离。

财务的基本功能是对财务活动进行决策。会计的基本功能是确认、计量和报告会计信息。

4、保持地位。

财务机构是进行分析决策的部门,而会计部门只能单纯地反映和控制。

5、制度到位。

企业日常财务管理水平和财务工作是通过落实各项财务制度实现的,严密的财务与会计制度不可忽视。

6、注重实效。

在具体设置财务管理机构时,应注重实效,尤其要注意培养、选拔能够胜任这一工作的人员;同时谨防机构臃肿、效率低下。

(二)财务管理模式。

1、强有力的集权。

现金管理和预算管理采用强有力的集权模式。

(1)现金管理。资金是企业的血液,资金流转的起点和终点都是现金,其他资产都是资金在流转中的转化形式。因此,必须加强现金预测和筹资管理。

(2)预算管理。企业一般会根据发展规划提出总目标,据以编制企业的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将各项指标分解。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应根据实际情况随时调整偏差,保证预算的完成。

2、集权与分权的适当结合。

投资管理和利润分配管理应采用集权与分权适当的模式。

(1)投资管理。投资规模和投资方向在很大程度上会影响企业的发展方向。

(2)利润分配。对企业而言,所增利润要按一定比例留在企业,以便满足企业的长远发展需要,同时要建立健全对工资、奖金分配的检查和控制制度。

3、广泛彻底的分权。

母子企业财务的几种管理并不排斥子企业的独立核算,而母子企业各自平等独立的法人地位,为财务管理的分权化提供了依据,子企业在母企业审定的决策范围内,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对自己的生产、销售、投资、分配等享有法定的经营权。子企业对所生产的产品进行从研究、开发、生产、销售到售后服务一条龙经营。在订立合同、业务购销、资产负债和留存收益的核算上,均体现各个子企业应有的独立核算地位;同时,制单、审查、记账和报表均由子企业按财务会计制度和有关规定办理。

(三)财务部门组织管理工作模板。

四、财务管理制度设计工作事项细化执行。

(一)财务管理制度设计的原则。

1、合理性原则。

合理性原则指财务制度本身的实施过程和实施结果,不仅要符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而且要满足企业财务管理的需要。

2、目标一致性原则。

财务制度设计中,应将公司最高目标、所属各部门的次高目标和基层单位的具体目标结合起来,同时将企业团队目标和个人目标结合起来,并使之协调统一。

3、针对性原则。

针对性原则指财务制度的具体内容,除了应充分体现一般会计规律性的要求外,还必须适应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和业务特点。

4、统一性原则。

统一性原则指会计制度设计要与《企业会计准则》和《统一会计准则》相统一,以保证会计信息既能满足国家宏观调控和宏观管理的需要,又能反映企业经营的实际情况。

5、稳定性原则。

稳定性原则指财务制度设计必须以科学理论为指导,并经过深入的调查研究、科学的分析论证,其内容符合实际以利于执行。同时财务制度要有稳定性和连续性,在一般情况下不宜随便变动。

(二)财务管理制度设计的内容。

如表14—1所示:

表14—1财务管理制度设计的内容。

1、关于原始记录的规定。包括产量,质量,工时,设备利用情况,材料消耗,存货的收发、领退、转移,以及各项财产物资毁损等完整原始记录。

2、计量、验收制度。企业各项财产物资的进出与消耗,要经过严格的计量、验收。

3、定额管理规定。包括原材料、能源等物资消耗定额和工时定额等规定。

4、有关财产清查的规定。

企业财务管理权限的规定主要内容是企业财务的分级管理。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制定权、修订权、解释权和财务检查监督权在企业总部;所属子企业、分企业财务主管人员的任命权在企业总部;有关财务事项的审批权限在企业总部等企业筹资管理办法主要包括资本管理、短期负债管理、长期负债管理等管理办法企业资产管理办法包括流动资产管理、无形及递延资产管理。

其他资产管理等管理办法企业对外投资管理办法主要包括长期投资管理、短期投资管理等管理办法企业成本管理办法主要包括生产成本管理、各项期间费用等管理办法企业销售收入、税金和利润管理办法主要包括销售收入管理、其他业务收支管理、营业外收支管理、税金管理、税后利润分配管理等管理办法企业外汇业务管理办法主要包括外汇结算管理、外汇现汇管理等管理办法企业资产管理办法主要包括管理体制、管理目标、基础管理、资产经营、资产收益、资产处理等管理办法企业产品价格管理办法主要包括指令性产品价格管理、主要产品工艺协作价格管理、国际转移价格的管理、新产品价格管理等管理办法企业集团控制及合并集团会计报告的规定主要包括合并集团会计报告定义、投资者与被投资者的关系、母企业和子企业的定义、合并集团会计报告的目的、母企业对子企业控制的途径的规定(包括子企业必须提供的信息,即每月资产负债表、每月损益表、每月现金流量表、应收账款账龄分类、存活按期分类和子企业的每月财务分析等)、子企业的预算和现金控制。

五、财务管理制度设计工作模板。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企业财务工作管理,发挥财务在企业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企业、部门和员工在办理财会事务中所遇到的所有情况。

财务管理工作。

第三条会计年度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四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跨机制度的规定。

第五条财务工作人员在办理会计事项时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会计、出纳员记账,都必须在记账凭证上签字。

第六条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总经理办公室专人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第七条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账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并报送有关部门。会计报表每月由会计编制并上报一次。会计报表须经会计签名或盖章。

第八条财务工作人员对本企业实行会计监督。

第九条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第十条财务工作人员发现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书面报告财务经理,并请求查明原因,做出处理。

第十一条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内部审计。

第十二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以及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第十三条财务审计每季度进行一次。审计人员根据审计事项进行审计,并做出审计报告,报送总经理。

第十四条财务工作人员工作调动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十五条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总经理办公室主任监交。

支票管理。

第十六条支票由出纳员或总经理制定专人保管。领用支票时须有总经理批准签字的《支票领用单》。出纳员或指定专人应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封头,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途,并登记号码。支票领用人要在支票领用簿上签字备查。

第十七条支票领用人在付款后凭支票存根、发票及本人签字、会计核对(购置物品由保管员签字)、总经理审批、金额填写无误的单据交出纳人员销账。出纳员统一编制凭证号,按规定登记银行账号,原支票领用人在《支票领用单》及登记簿上注销。

第十八条企业财务人员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笔款项,无论金额大小均须总经理签字。总经理外出时应由财务人员设法通知,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补签。

现金管理。

第十九条企业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1、员工工资、津贴、奖金。

2、个人劳务报酬。

3、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

4、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5、总经理批准的其他开支。

第二十条除第十九条外,财务人员支付个人账款,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支付现金。

第二十一条企业采购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劳保用品、福利用品及其他工作用品时必须采取转账结算方式,不得使用现金。

第二十二条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2000元,超额部分应存入银行。

第二十三条财务人员支付现金,可以从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因特殊情况确需坐支的,应事先报总经理批准。

第二十四条财务人员从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填写《现金领用单》,并写明用途和金额,由总经理批准后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