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传统诗词要论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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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中国是诗歌的国度(3)

那么性是怎样由静而动,由未发到已发呢?也就是性怎样表现为情的呢?是心感外物的结果。如前所说,心是人的主观能动性。没有心的能动作用,性是不会表现为情的。心的能动性又与外物的刺激诱发有关,但某物能引起什么样的情,是爱还是怒,是喜还是悲?关键在于心的感受。感到好则喜悦,感到坏则会愤怒。心如没有由物引起的感受,就会无动于衷。此时性就不会表现为情。由此可以说心性情是密不可分的。所以有人也称之为“情性”。

(二)志和情的关系

志和情总的来说也是密不可分的。在先秦时代甚至是可以通用的。如《左传·太叔答赵简子问礼》中把“好、恶、喜、怒、哀、乐”统称为“六志”。《黄帝内经》中把“喜”、“怒”、“忧”、“思”、“恐”统称为“五志”。

孔颖达对这种情志混用的现象解释为:“在己为情,情动为志,情志一也”(《礼记正义》)。他在《毛诗正义》里也说:“包管万虑,其名曰心,感物而动,乃呼为志。志之所适,外物感焉。言悦豫之志,则和乐兴而颂声作,忧愁之志,则哀伤起而怨刺生。”

在古代,“志”除有人情这个内涵外,也还有“志向”“抱负”“志趣”“志气”“意愿”等内涵。

志向、抱负、志趣、意愿等都是一种追求,一种欲望。《鬼谷子·阴府》中有一句:“志者,欲之使也。”从这个角度说,志也是情,是有追求有欲望的情,是有意识参与的情。《春秋·说题辞》中有“思虑为志”的提法。《说文》中“志”和“意”互解:“志,意也”,“意,志也”。包含这种志的情,类似于现代心理学中的理智感。

关于“志”的内涵,古书中还包含道德观在内的解释:《国语·晋语》中就有“志,德义之府也”之说。孟子在谈到“尚志”时也说:所谓尚志“仁义而已矣”(《孟子·尽心章句上》)。包含这种“志”的情,类似于现代心理学中的道德感。

总之,在复杂的情感中,情和志难分难解。不少人干脆称之为“情志”。“情志”是个二元结构,情中有志,志中有情。

在性、情、志三者中,情是核心,也可说“情”有三个阶段:天然之情、由物直接引发之情和有自觉意识支配之情。

天然之情即所谓的“性”、“天性”、“本性”。荀子在《天论》中称为“天情”。它是一切后天情感产生的条件或基础。在这个阶段情和性是一体,所以《性自命出》有“喜怒哀悲,性也”、“好恶,性也”之说。这种情可以理解为人的一种自然本能,也可叫作“本能性的情感”。

由物直接引发之情是性的最初的外在表现。它一般是由于外界刺激与人的需要碰撞的结果。这阶段的情虽然并非全无意识的参加,但本质上还是一种自然情感。因此还是不稳定的,还缺乏固定的倾向性。

随着经验的积累和对物的刺激意义认识的增长,情感的倾向性逐渐稳定,有了固定的追求向慕,情感就进入第三阶段,成为支配人们行为的自觉动力。这阶段的情,也可说是志。准确地说是情和志统一体。说它是“志”,是因为它以理性为导向。与一般的情感相比,它更具有伦理道德色彩,更具有社会价值倾向,更重于理性思维,更着眼于社会现实。但此时的志并不一定都是高尚的,只有当人的情感追求符合社会道德标准时,才是高尚的志。“诗言志”的“志”,就是这种情感。《左传·僖公》中就有“诗、书,义之府也。礼、乐,德之则也”之说。这或许就是先秦时期“诗言志”较为流行的原因。

关于“诗言志”之“志”,“五四”以后的解释,介绍闻一多、朱自清、周作人三位的提法。闻一多在《歌与诗》一文中说:“志与诗原来是一个字。志有三个意义:一记忆,二记录,三怀抱,这三个意义正代表诗的发展途径上三个主要阶段。”朱自清在《诗言志辨》中认为:“到了‘诗言志’和‘诗以言志’这两句话,‘志’已经指‘怀抱’了。”周作人则认为“诗言志”就是“言情”(周作人《中国新文学源流》)。三位虽有分歧,但都强调含情。“怀抱”泛指诗人内心蕴藏着的各种情意,“言志”也可以说是言情,渗透着理性之情,与理智道德相融合的情。

三、《诗》在儒家教化环节中的作用

在儒家教民体系中,“诗”处于非常重要的位置。它前面直接与性、情、志联系着,后面与“礼”“乐”合成“道”。诗教、礼教、乐教三者都是为了人性德性化,服务于道德伦理教育,也都是情感教育的组成部分。诗教是对于情感的启迪激发。礼教是对情感的节制疏导。乐教则使情感定型成性。三者一以贯之,最终目的是养成“内和而外顺”、“辞让不争”的道德情感,实现人性的德性化。这里的“诗”指的是《诗经》。先秦时期,一般称为《诗》或《诗三百》。《诗》在儒家教化环节中起什么作用呢?

(一)“诗”是“教”之“兴”

孔子曰:“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论语·泰伯》)

为什么把“诗”列为首位?

从教育的程序说,情感教育要从具体的情感入手。“诗”是言志的。“诗言志”的“志”属于情感的高级阶段。言志,也是言情。

《诗经》中的305篇作品,几乎都是抒情的。涉及人类情感的各个方面。诸如对民族、国家的热爱,对敌人的仇恨,对社会弊端的憎恶,对战争徭役的厌倦,对农业生产的关心和劳动场面的赞美,对亲人的怀念,对乡土的眷恋,对先人功绩的歌颂,对世族风情的欣赏,等等。尤其是那些占有很大比重的婚恋诗,不仅数量多,而且内容十分丰富。其中既有反映男女相慕相恋、相思相爱的情歌,也有反映婚嫁场面、家庭生活等婚姻家庭诗,还有表现不幸婚姻给妇女带来痛苦的弃妇诗。这些作品广泛反映男女爱情生活的幸福欢乐和挫折痛苦,以及对婚姻自由的向往。

总之,《诗经》简直就是那个时代情感的百科。而且这些诗表达的情感大都坦诚、真挚,被孔子视为“无邪”。“无邪”就是不违礼。儒家认为人对外界物质环境有各种情感,这是必然的,但这种情感必须符合礼乐,必须受礼乐的约束。《诗经》所表现的就是这样的情感。“乐而不淫”,“哀而不伤”。所以儒家把它列为情感教育具有示范性的教科书。从这样的具体情或志入手进行情感教育,便于为人们接受。儒家教学就常以《诗》为例,启发学生。如,作为儒学入门读物之一的《大学》,全篇不过两千二百多字(含标点符号),而引《诗》中的作品就达12处之多。现举一例。

为了使人能领会“在止于至善”的精神,做到“知其所止”时,就先以诗经中的诗句,作为启发。抄录如下:“《诗》云:‘邦畿千里,惟民所止’。《诗》云:‘缗蛮黄鸟,止于丘隅’。子曰:‘于止,知其所止,可以人而不如鸟乎?’《诗》云:‘穆穆文王,于缉熙敬止!’为人君,止于仁;为人臣,止于敬;为人子,止于孝;为人父,止于慈;与国人交,止于信”。翻译成现代话:《诗》说:“都城及其周围,都是老百姓居住的地方”。《诗》还说:“绵蛮叫着的黄鸟,栖息在山坡上”。孔子说:“连黄鸟都知道它该栖息的什么地方,难道人还可以不如鸟吗”?《诗》又说:“端庄恭敬的周文王,光明磊落又谨慎”。“做国君的要做到仁爱,做臣子的要做到恭敬,做子女的,要做到孝顺,做父亲的要做到慈爱。与他人交往,要做到讲信用。”

(二)“诗”可以“兴观群怨”

从诗的功能说,“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迩(近)之事父,远之事君”(《论语·阳货》)。

关于“兴观群怨”有各种不同的解释。比较通行的观点是:“兴”指诗歌能引起欣赏者精神的感动与奋发。“观”指诗歌可使人了解社会生活、政治风俗的盛衰得失。“群”指诗歌可以在社会人群中引起思想交流,相互感染,从而保持社会群体的和谐。“怨”指诗歌可以对不良政治的种种表现表示否定性的情感态度。

从学诗的角度说,笔者认为:“兴、观、群、怨”对于一般的读者来说,还有优化自己情感的作用。

“兴”是指诗中之情可以激发起自己的感悟。“观”是了解诗的情感,以正自己的情感(这里的“观”既有观察了解之意,也有示范之意。即在了解诗情并以诗中之情为范,进而矫正自己的情感)。“群”在这里有“聚集”“合群”的意思。意即通过学“诗”明白如何处理人与人的关系。“怨”指泄怨,即通过学诗,把握如何发泄怨情,朱熹的解释是“怨而不怒”。四者都具有修身养性的功能。

由于《诗》之“无邪”,因而可以收到正人情的效果。所以儒家特别重视诗教。这可以用《礼记·经解》中的以下话来证明:“孔子曰:“入其国,其教可知也。其为人也温柔敦厚,《诗》教也;疏通知远,《书》教也;广博易良,《乐》教也;洁静精微,《易》教也;恭俭庄敬,《礼》教也;属辞比事,《春秋》教也……其为人也,温柔敦厚而不愚,则深于诗者也。”这一段话中涉及到《诗》的部分,意思是:如果某国的人们长期受到《诗》的熏陶,情性与气质将会变得温柔敦厚;用《诗》来教诲人民,将可以使他们的性情温文尔雅,敦厚平和。这样的人自然“近可以事亲,远可以事君”了。当然,这一段话不一定真是孔子所说,其中有关温柔敦厚的提法,应为汉儒所说,但《诗》的教化作用,确是重大的。

对于《诗》的教化作用,《国语·楚语》中也有如下记载:“教之《春秋》,而为之耸善而抑恶焉,以戒劝其心”;“教之诗,而为之导广显德,以耀明其志”;“教之礼,使知上下之则”;“教之乐,以疏其秽而镇其浮”。可见,先秦时期《诗》主要是被当作德育教材来使用的,其文学特征则很少提及。

许慎的《说文》把“诗”的本义解释为:“志也。”王安石的《字说》对“诗”的解释为:“‘诗’字从‘言’从‘寺’,‘诗’者,法度之言也。说诗者不以文害辞,不以辞害志”。这似乎可以说明“诗”这个字,最初尚无文学的含义。

《诗纬含神雾》的提法是“诗者,持也”。《文心雕龙》承袭这种说法并明确“持”指“持人情性”。这个说法应该更贴近先秦时期对《诗》的理解。“持”既有扶持之意,也有节制之意。也就是使人的情感合于礼乐,以维持社会安定团结。

朱熹的《诗集传序》对此有更具体的解说:“诗者,人心之感物而形于言之余也。心之所感有邪正,故言之所形有是非”;“使夫学者即是而有以考其得失,善者师之而为恶者戒焉”。大意是:诗是由于人对外界事物有感而作的,人之感,有正有邪,所以诗也有正邪是非。学诗者通过诗来考察得失利弊,对“善者”要效仿。对“恶者”要引以为戒。他在《诗集传·郑风》中还明确指出:“正风之所以为正者,举其正者以劝之也。变风之所以为变者,举其不正者以戒之也。”通俗地说,就是把写正面的诗当正面教员,把写反面的诗当反面教员。

很明显,儒家所强调的“诗”的功能,主要是政教功能。儒家重视“诗”,出发点是为了情感德性化,目的是稳定社会秩序。这也就是历代统治者都十分重视诗教的根本原因。

“诗言志”与“诗缘情”之一

古代诗歌理论发展过程中,有过“诗言志”和“诗缘情”两个命题,这关系到诗歌的本质和功能问题,有必要谈谈。这两个命题有什么区别和联系呢?其发展进程又是怎样的呢?

一、“言志观”的产生

朱自清先生在《诗言志辨》中称“诗言志”为中国诗学的“开山的纲领”。这一点已经成为学界的共识。那么“诗言志”这个提法起于何时呢?又曾发生过什么样的演变呢?

提起“诗言志”这个命题,不少人都会想到《尚书·尧典》中的“诗言志,歌永言,声依永,律和声。八音克谐,无相夺伦,神人以和”那段话。以为远在舜帝时就有了。这当然是不可靠的。因为尧舜时代的历史至今尚属传说,现存之《尚书》乃汉人所传,很难以之为据。中国最早的文字——甲骨文中尚无“诗”字与“志”字,表达方式也极简单,不可能有《尧典》那样的叙述方式。甲骨文是殷商时代的文字。殷商时代比尧舜时代要晚得多,这就足以说明《尚书》中的那几句,绝非出自尧舜时代。那么“诗言志”是什么时期出现的呢?

(一)“诗言志”出现在春秋战国时期

比较可靠的是春秋战国时期已经有了类似“诗言志”的提法。列出有关者如下:

《左传·襄公二十七年》有“诗以言志”的说法①;《国语·楚语上》中有“教之诗,而为之导广显德,以耀明其志”的记载②;荀子说过“诗言是其志也”③;庄子也说过“诗以道志”④;《乐记》提出“诗言其志也,歌咏其声也,舞动其容也”⑤。一些出土的战国时期的文献也持有类似说法,如《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中的《孔子诗论》中有“诗亡(无)离志”⑥;《郭店楚墓竹简·语丛(一)》有“诗所以会古含(今)之恃(志)也者”⑦。这些都说明那个时候“诗言志”或“诗道志”的说法已经很流行了。

让我们把这些提法归类如下:

③、④、⑥、⑦四者是从文献类别上说的。用庄子的说法为例。庄子的这句出自《天下篇》。原话是:“诗以道志,书以道事,礼以道行,乐以道和,易以道阴阳,春秋以道名分。”这是对《诗》《书》《礼》《乐》等文献内容的定性。当时的政教文献主要有《诗》《书》《礼》《乐》《易》《春秋》六种。从内容说《诗》讲的是“志”,《书》讲的是“事”……。荀子也是从这个角度说的。《孔子诗论》和《郭店楚墓竹简·语丛(一)》是出土文献,它可以作为对庄子荀子所言的佐证。《语丛(一)》除“诗所以会古含(今)之恃(志)也者”这句话外,还有“《易》所以会天道人道也”、“《春秋》所以会古含(今)之事也”之类的话。这些都说明先秦时期“诗言志”的“诗”主要指的是作为文献的《诗》,其性质就是“言志”。

②说的是《诗》的政教作用。也就是朱自清所说的“教诗明志”,指的是统治者利用诗歌自上而下对人民施以教化,引导风俗。

①是在“赋诗言志”场合下发生的。先秦时期,赋诗言志是一种风气,经常出现在各种社交场合。大约是公元前546年。郑国君臣设宴招待晋国大臣赵文子,参加宴会的除国君郑伯外还有子展、伯有、子西、叔向等。宴会上,子展等人分别赋《草虫》《秀苗》《隰桑》等《诗》中的篇章,多数是赞美郑伯和赵文子的,只有伯有对郑伯心存宿怨,他赋的是《诗》中之《鹑之奔奔》,其中有“人之无良,我以为兄”、“人之无良、我以为君”的愤激讽刺之词。赵文子听出他有影射攻击郑伯之意,宴会之后,私下对叔向说:伯有这个人就要倒霉了,因为他借“《诗》以言志,志诬其上而公怒之,以为宾荣,其能久乎!”意思是伯有借“诗”诋毁郑伯,讨好宾客,能有好结果吗?“诗以言志”就是在这时提出的。

从赵文子的“诗以言志”中还可了解到那时所谓的“志”的内涵。《鹑之奔奔》这首诗,是春秋时代卫国人讽刺、斥骂其君王的一首诗,全诗只有八句:“鹑之奔奔,鹊之疆疆。人之无良,我以为兄?鹊之疆疆,鹑之奔奔。人之无良,我以为君?”译成现代语言是:鹌鹑尚且双双飞,喜鹊也知对对配。有人鸟鹊都不如,我却把他当长辈。喜鹊尚且对对配,鹌鹑也知双双飞。有人鸟鹊都不如,我却拥他居君位。

原诗以鹌鹑、喜鹊都有自己固定的匹偶为喻,影射卫君过着禽兽不如的荒淫生活。进而直斥:如此之人怎配作人民的君长!伯有借有宾客在场作掩护,赋此诗来怨刺郑伯,发泄怨恨之情。赵文子把这种用《诗》发泄怨恨之情,称作“诗以言志”,说明那时的“言志”,也是“言情”。

在先秦的文献中,“志”与“情”并没有严格的界限,有时候“志”指的也是情。这一点已在《“诗”在儒家治国教民思想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中讲过。因此可以说那时“诗言志”“诗道志”的“志”,一般是泛指人的情感和意愿,是作诗或赋诗所要表达的意思。

(二)荀子把“志”定性为“圣人之道”

据现有资料看,第一个给《诗》中所言之“志”加以规定性阐释的人是荀子。请看他在《儒效》中的一段话:

“圣人也者,道之管也。天下之道是矣,百王之道一是矣;故《诗》《书》《礼》《乐》之道归是矣。《诗》言是其志也:《书》言是其事也;《礼》言是其行也;《乐》言是其和也;《春秋》言是其微也。故风之所以为不逐者,取是以节之也,小雅之所以为小雅者,取是而文之也,大雅之所以为大雅者,取是而光之也,颂之所以为至者,取是而通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