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现代言情情窦初开的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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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守望爱情(2)

从小到大,我交往的男朋友几乎有一百个,甚至有的我都已经想不起他们的样子,我想我爱的根本不是他们,而是爱情本身。

我从不和身边的人交往,因为那样会很麻烦,由于太熟悉彼此的生活圈子,在分手后会不干不净,不能彻底忘了彼此。所以我和同事玩笑归玩笑,却每一个都没有交往。唯独对鸥路,我却总有一种挑战的欲望。

人们常说得不到的就是最好的,鸥路就像一个纯洁的大男孩,似乎从来没有恋爱过。最重要的是他总是会躲着我,我每次向他靠近,他就向后退,所以我总是接近不了他。

下班后我到离家不远的孤儿院去看孩子。我一直都很喜欢这些小孩,经常买些吃的玩的给他们,他们也都很亲昵地叫我恬姐姐。我依照往常的习惯,带了一些零食给他们,坐在草坪里跟他们一起藏猫猫一起唱歌。也只有面对这些孩子的时候我才能完全放松,不再去想身边是我的第几个男友。

“玲玲,你又长高了。最近乖不乖啊?”我抱着她,捏她的小脸蛋。

“玲玲很乖呢,连鸥哥哥都夸玲玲乖哦!”她很认真地说。

“鸥哥哥?”什么时候出了个鸥哥哥。

“啊,鸥哥哥来了!”玲玲指着我的身后,开心地从我怀里跑了出去。

我回头,先是诧异而后微笑,竟是鸥路。

“怎么?你也常来这里吗?”鸥路送我回家时,我问他。

“不是,也是最近才来的……”他说得含含糊糊,脸又红了。

我停下来,定定地看他,嘴角挂着迷人的笑:“最近?鸥路,你是不是跟踪我啊?”

“没,没有。”他慌忙低下头,我知道我说中了,因为每次我说中鸥路的心事时他都是这种反应。

我没有再继续“为难”他,开口提议:“现在还很早嘛,我们去吃饭吧。”鸥路点点头。

吃饭的时候我们聊了很多,我对鸥路也有了新的看法,原来他不是只会害羞而已。他的知识很渊博,他在讲那些事情的时候,眼睛里总会散发出一种很有魅力的光芒。

那之后我与鸥路很自然地交往,渐渐地我们的关系在公司里也成了公开的秘密。我点点鸥路的鼻子,额头顶着他的额头:“鸥路,为了你,我破坏了游戏规则。”

鸥路只是笑。他除了安静还很温和,他总是会默默地关心我的一切。我以前交往过的男友都只是频繁地做着表面功夫,嘴里不断地说我好爱你,但鸥路不是。我从没听过鸥路对我说我爱你,他说的最煽情的话恐怕也只有“我好喜欢你,武恬”。鸥路说,爱字是不能轻易说出口的。他对我的关心是不动声色的,他总是会在我渴的时候递上一杯水,在夜冷的时候提醒我掖紧被角。

和鸥路在一起的日子是我最快乐的,他总是可以让我知道很多我不知道的东西,他念诗的时候眼神都是幽幽的。我喜欢揽着他的脖子,用鼻尖蹭他,然后对他说,鸥路,我要缠住你一辈子。我们喜欢一起去孤儿院和孩子们做游戏,喜欢一起去旅游爬山。我在山顶大声地喊:“鸥路,你爱我吗?”然后回头看他。鸥路看着我,眼睛里闪现出感动,他破天荒地冲山谷大喊:“我爱你!”

我的泪竟掉了下来,我不知道我为什么会哭,也许是看到鸥路那动人的眸子,我从未见过他眼睛里有那么好看的颜色。我想,那应该是爱情的颜色。

我情不自禁地抱住他,疯狂地吻他。鸥路开始有些不知所措,慢慢地也同样深情地吻我,我将他扑倒在地。

也许得到的永远不懂得珍惜。我终于听到了鸥路说爱我,我终于如愿以偿地得到了鸥路的爱,这让我不自在起来,我承认与鸥路的开始完全是出自我的好胜心。我是个不甘寂寞的人,自从与鸥路在一起后,我没有再同其他的男人交往,这让我的生活多少失去了一丝色彩。

爱情好像总会在我想要的时候出现。有一次一家企业来找我们做广告,是他们总经理亲自来的,他一眼就看到了我,并指定我来拍这条广告。我顿时欣喜若狂,一口答应下来。

之后的日子就忙碌地拍摄广告,我了解到他叫金友宁,家庭背景相当优秀,而且又高又帅。从他看我的眼神里我就知道他喜欢我,拍广告的时候他天天都来看我,在广告结束后他还与我保持着联系。他经常开着名车来接我去吃饭看歌剧,带我去我从没见过的那种豪华的派对。

我与鸥路讲那些新奇的事物时总是兴致勃勃,而鸥路总是沉静地一笑,然后告诉我明天天凉,要注意多穿衣服。相比之下,我越来越对平凡的鸥路失去兴趣,倒戈在金友宁那边。

对于爱情我总是欲求不满,我总是希望有更多的人来爱我。于是我瞒着鸥路与金友宁交往,我一边享受着金友宁的豪华追求一边伴随着鸥路平淡的感情生活。我乐此不疲地周旋于两个男人之间,贪婪地吸吮着爱情带给我的美好甜蜜。

金友宁开着敞篷跑车送我回家,我刚要去开车门,却被他的手挡住了。我早就知晓了这种套路,转过头望他。月光照在我们身上,我嘴上的唇膏恰好散发出灿灿的颜色,我摆出一个妩媚的微笑。我想我当时一定美极了,金友宁一把将我揽在怀里,深深吻我。我沉醉在他的亲吻里,迷糊中听到他喃喃地说:“不让我上你家看看吗?”我甜甜地笑:“改天吧。”这个心急的猫儿,这么快就想偷腥。

我刚从他的车上下来就看到了站在路边的鸥路,他不敢相信地看着我,眼睛里尽是受伤的神情。我心乱了一下,却仍故作镇定地说:“你怎么来了?”

“他是……”金友宁也下了车,我们三人站在一起,气氛相当尴尬。

“武恬,你怎么可以这样?”鸥路的声音都有些颤抖,我能想象到他有多生气。

“我怎么样了?不就是接个吻吗?这有什么大不了的。”我装作无所谓的口气,心里却阵阵发虚。我为自己的感觉而感到好笑,以前也总有这种事发生的,怎么偏偏这次感觉心虚了呢?

鸥路的表情很痛苦,一字一顿地说:“我真没想到你还是这么随便。”

“哼,我一直都是这样,你又不是不知道。当初你喜欢我不也是看我长得漂亮吗?”

“我之所以会爱上你,不是因为你的外貌,而是看到你对孤儿院的孩子那么好,是你的善良吸引了我。我一直努力着,我想只要我真心爱你,你一定也会对爱情认真的。但没想到我错了,原来我做什么都是无济于事。”鸥路的声音有点嘶哑,他在压抑心底的痛。

我依旧一副不以为意的样子,说出更狠的话:“你不高兴啊?不高兴那就分手啊。”

鸥路再也没说什么,转身走了。不知道是不是我看错了,在他转身的时候,我竟看到他的眼角有东西在闪烁,像那晚天上的星星。

我与鸥路的关系就这样结束了,在公司里除了工作他不再跟我说一句话,我也理所当然地做了金友宁的女朋友。但每次看到鸥路时我心里还是很别扭。

那年冬天,是我记忆里最冷的一个冬天,金友宁依照惯例送我回来,在我脸颊上轻轻吻了一下。我的心却空落落的。他吻着我的脸在我耳边轻轻说:“让我上去坐坐吧。”我的心往下一沉,又是这个。我知道男人追求女人的唯一目的就是和她上床,但……我又想到鸥路,想到他受伤的眼神,我感觉到自己的无耻。鸥路从没跟我说过这种话,甚至连吻,都是试探地进行,他是那样地怕伤害我,而我却如此彻底地伤害他。我推开金友宁,从他车上下来。他失望地将车掉头,消失在夜幕里。

我目送他的车子离开,转身向楼洞口走去,却在那里怔住了。

“鸥路?”

他静静地走到我身边,什么也不说,只是看着我。他缓缓地从脖子上摘掉那条深蓝色的围巾,然后温柔地绕在我的脖子上,围巾很大,都盖住了我的嘴。暖暖的,有点像……鸥路的吻,安静而又舒适。

“冬天太冷,要记住温暖的感觉。”鸥路只说了这一句话,就从我身边走过。

他的肩轻轻蹭过我的肩,像曾经我用鼻尖轻轻蹭他。在他走过的时候,我落下泪来,咸咸地浸到舌尖,好涩。在那一刻我知道,我彻底地失去他了。

我回到家,蹲坐在窗户下面。我一直围着那条围巾,温暖的感觉包围着我,我想着鸥路的话,泪流得已经没有感觉。

翻开以前的相册,看鸥路与我的那些点点滴滴。我看到我们在山上的合影,想起他向山谷大喊的那句“我爱你”,悲伤像锋利的剑刺痛着我的心。这才知道,我所度过的3个冬天,都是因为有鸥路在温暖我,他的体贴竟安稳到我完全没有察觉。而我却亲手将鸥路的爱剪得支离破碎,再也拼不回曾经的完美。我明白,这段感情已经不能回头了。

不久我就与金友宁分了手,因为我知道他并不是我要的爱。我去上班的时候并没有看见鸥路,从同事那里我知道鸥路已经辞职了,离开了这座城市。我早就应该知道鸥路的那句话就是对我的道别。

我对爱情的左右摇摆最终使我错过了本来拥有着的幸福。

后来我也离开了那座城市,辗转去了很多的地方,幻想着或许某一天我能遇到鸥路。我没有再恋爱,因为我已经无法找回最初单纯快乐的感觉了。好像在那场花事中,所有绚丽的花朵都已落入尘土,最后,只剩下了荒凉干枯的枝杈。鸥路的围巾,我一直戴着。

暖暖的阳光透过窗子射在身上,轻柔地为我的身体镀上一层温暖的颜色。我闭着眼轻轻地笑,恍若看到那个熟悉的轮廓……

想你了

周五下班回家,刚刚挤上公共汽车,手机便“嘟嘟”响个不停,是家里打来的,肯定又是老婆查我的岗。我急忙回应,电话里,老婆问我在什么地方,我说正在回家的路上,她又问:不是在回别人家的路上吧,我说:我哪儿敢呀,结尾我还亲切地对她说了一声:想你了。

汽车在路上颠簸了近半个小时,回到自家门前,连敲了几下门,里面都没人回应,我想着老婆可能外出买菜或者串门去了,没有办法,我只好掏出钥匙自己开门。刚打开门,一只狗熊模样的怪物向我冲了过来,我吓坏了,正准备夺门而出,这时一个声音传来:老公,是我。接下来就看到老婆从里面钻了出来,我定了定神,对她说:可吓坏我了,我以为家里被怪物占领了。

老婆接过我的公文包,我到洗手间洗了手,然后坐在沙发上。她一把搂住了我,对我说:给我再说一句。我有些莫名其妙,说什么呀?她弯着头看着我,两眼闪烁着说不出的光芒,提醒我:在刚才电话里,你说什么了,再重复一遍。我真的记不清楚自己刚才讲些什么,想了半天,还是摸不着头脑,仔细想想,不就是说了声马上回家嘛。

她就是不依不饶,非让我回忆不行,我搜肠刮肚,恨不得把自己的脑袋改为百度搜索,但结果却是一点印象都没有。看着我抓耳挠腮的样子,老婆哈哈大笑,她对我说:就那句“想你了”再给我说一遍。我这才恍然大悟,但接下来便是一阵沉默,说句实话,我真的没感觉到自己刚才说了如此一句含情脉脉的话语,但让我现在再讲出来,却真的有些难为情,我对她说:吃饭吧,刚才不是说过了嘛。她说:不行,不说不能吃饭。我说:都老夫老妻啦,那都是年轻时候的浪漫喜剧,咱们就别玩啦。但她可是真的铁了心,不说就不让吃饭,我压着嗓子,含含糊糊地说了一声,她摇摇头,没听见,我提高了嗓音,但说得还是有些含糊,她转过了头,不说话。真是没办法,我学着电视剧里的模样,大声说了句“老婆,我想你了”,那声音有些气吞山河的气势,没想到老婆听完,眼泪竟流了下来。

一句普普通通的“想你了”,在今晚,在妻子看来,竟然成了天底下最甜美、最深情的言语,真是惭愧啊!我觉得自己为妻子、为这个家付出得太少了。一句年轻时不知说了多少遍的“我想你”,在一个成人的世故眼神里,竟然成了天底下最吝啬的词汇。

一句温柔的“想你了”,居然能够打破固执的坚冰,换回一轮崭新的太阳,那哪里只是一句平淡的话呀,那就是一杯放凉的冰糖水,它就放在爱情的茶几上,我们喝上一口,却能够温暖一生。

更浪漫的人

老公是学理科的。当初喜欢他,是因为他的稳重,依靠在他的肩上有暖暖的踏实。三年的恋爱,两年的婚姻,我已倦了。当初的喜欢,是现在倦他的根源。我是个感性的小女人,敏感细腻,渴望浪漫,如孩提时代渴望美丽的糖果。而他,却天生不善于制造浪漫,木讷到让我感受不到爱的气息。

某天,我终于鼓起勇气说:我们分开吧。

他问:为什么?

我说:倦了,就不需要理由了。

整个晚上,他只抽烟不说话。我的心越来越凉,连挽留都不会表达的男人,他能给我什么样的快乐?

他说:怎么做你才可以改变?

人说秉性难移,我想我已经不对他抱什么希望了。

望着他的眼睛,我慢慢地说:回答一个问题,如果你能答到我心里就可以,比如我非常喜欢悬崖上的一朵花,而你去摘的结果是百分之百的死亡,你会不会摘给我?

他说:明天早晨告诉你答案好吗?

我的心灰下来了。

早晨醒来,他已经不在,只有一张写满字的纸压在温热的牛奶杯子下。

第一行,就让我的心凉透了。

“亲爱的,我不会去摘,但请容许我陈述不去摘的理由:

“你只会用电脑打字,却总把程序弄得一塌糊涂,然后对着键盘哭,我要留着手指给你整理程序;

“你出门总是忘记带钥匙,我要留着双脚跑回来给你开门;酷爱旅游的你在自己的城市里都常常迷路,我要留着眼睛给你带路;

“每月‘老朋友’光临时,你总是全身冰凉,还肚子疼,我要留着掌心温暖你的小腹;

“你不爱出门,我担心你会患上自闭症,留着嘴巴驱赶你的寂寞;

“你总是盯着电脑,眼睛给糟蹋得不好了,我要好好活着,等你老了。给你修剪指甲,帮你拔掉你烦恼的白发;

“拉着你的手,在海边享受美好的阳光和柔软的海滩,告诉你一朵花的颜色,像你青春的脸……

“所以,在我不能确定有人比我更爱你之前,我不想去摘那朵花……”

我的泪滴在纸上,开成晶莹的花朵,抹净泪,继续往下看:“亲爱的,如果你还满意,请你开门吧!我正站在门外,手里提着你喜欢吃的鲜奶面包……”

拉开门,我看见他的脸,紧张得像个孩子,只把捏着面包的手在我眼前晃了晃。

是的,是的,我确定,没人比他更爱我,所以我不想要那朵花。

这就是爱情或是生活,被幸福平静包围着,一些平凡的爱意,总被渴望激情浪漫的心灵忽略。爱在他因你而起的许多个微小不足道的动作里,从来就没有固定的模式。爱,可以通过任何一种平淡无奇的形式来表达。

花朵,浪漫,不过是浮在生活表面的浅浅点缀,它们的下面才是我们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