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被死死地顶住了,无论如何也撞不开。最后,叶萧把整扇门都给卸下来,这才看到一个巨大的书架顶在了门后。他用力地推倒了书架,冲进房间以后,却发现这里空无一人。他扑到了敞开的窗前,立刻就注意到了窗边的那根落水管。
叶萧暗暗地咒骂了一声,然后拿出手机,拨通了半岛花园大门口保安室的电话。门口的那个保安告诉他,几分钟以前,一辆红色的出租车疾速冲出了半岛花园的大门。开车的是一个年轻的男人,没有载客,像发疯似地开快车,出大门时还擦坏了一辆进来的奔驰车,那辆闯祸的车一上马路就不停地向前超车,早就开得没了影子。
“他跑了。”
叶萧无奈地摇了摇头,他感到脚上一阵酸痛,刚才踹门用力太重了,腿都几乎软了,根本就站不稳。他只能先坐了下来,就坐在一大叠倒下的书上,然后,他给郑重打了一个手机:“郑重,你在哪里?”
“我在局里。”郑重的语气很沉闷,看来他还没有从早上的打击中恢复过来。
“你帮我办两张搜查证,一张是容颜家的,一张是那个出租车司机马达家的。”
“发生了什么事?”
“容颜跑了,我现在就在她的房子里。刚才那个马达也来过了,很遗憾就差一点我没抓住他。”
电话里,郑重大声地说:“糟糕,我早就担心过他们会逃跑。”
“算我的责任,好吗?郑重,你马上通知市局的交通监控系统,立即搜索行驶在市区西南部的一辆可疑的红色出租车,如果找到,就立刻拦截下来。你先拿一支笔出来——”然后,叶萧掏出了笔记本,把他记下来的马达的车牌号码报给了郑重听。报完车牌号码以后,叶萧继续说:“现在,你多带几个人去马达的家里搜查一下,我估计他不敢再回去了。”
“明白了,我现在就去办。再见。”
通话结束以后,叶萧感到自己一点力气都没有了,他大口喘着气,坐在容颜书房里,屁股下面垫着一大叠书本。脚上还是很疼,他伸出手揉着自己的脚踝,希望能尽快地缓过劲来。
叶萧低下头,看到一地都是散乱的书,他从地上随意地捡起了几本,却并不是他想象中的侦探小说,最上面的一本是达夫妮·杜穆里埃《蝴蝶梦》,叶萧立刻想到了希区柯克的那部非常唯美的黑白悬念电影;第二本是《牙买加客栈》,作者同样也是杜穆里埃;第三本书是玛丽·雪莱的《弗兰肯斯坦》。
还有最后一本。
但这本却不是书,而是一本厚厚的日记簿。叶萧仔细地看着这本日记簿的封面,非常普通的那种硬封面,封面上印着一张美丽少女的黑白照片,也许是哪部老电影里的镜头。
叶萧忽然觉得,这本簿子变得异常沉重,以至于让他的手腕在微微发抖。就好像这本日记簿本身是有生命的,在催促着阅读者将它打开。
于是,叶萧小心翼翼地翻开了日记簿的扉页,在第一页上写着一行钢笔写的大字——“我的日记”。
下面的落款还签着一个漂亮的名字:“罗沁雪”。
名字的后面还写着时间:“1999年9月1日”。
是她的日记?
一个已经死去了的女人。
看到这行字的瞬间,叶萧的心跳疾速加快,他轻轻地抚摸着这行罗沁雪写的字。忽然,眼前仿佛出现了这个早已香消玉陨的美丽女人。
她长得和容颜一样。
叶萧又颤了一下,他猛地摇了摇头,眼前什么都没有,这间书房里除了他以外只有满地的书。也许是自己最近太累了,而产生了这种可怕的幻觉。
他又翻了翻其它几本书,发现在这些书的第一页都用钢笔写着一个英文字母:“L”。
毫无疑问,这个“L”代表了罗沁雪。叶萧这才明白,这间书房里的书并不属于容颜,而是罗沁雪生前留下来的。就好像在《蝴蝶梦》里,曼陀丽庄园里的许多东西上都印着一个“R”,代表着已经死去了的女主人丽贝卡。
叶萧又想到了容颜,也许,容颜就好像是《蝴蝶梦》中的“我”,嫁到了曼陀丽庄园,却发现在这栋房子里,丈夫死去的前妻总是阴魂不散,这里的每一样东西都打上了死去的女主人的印记。这样的环境足以把人逼疯,所以,容颜才伙同情人杀死了丈夫?
在胡思乱想中,叶萧翻到了罗沁雪日记的第二页——
“1999年9月1日。
明天,我就要结婚了。今晚,是我在自己家里度过的最后一夜。我的朋友,我不知道该写些什么,尽管明天我就要成为美丽的新娘,人们总是说,女人在这个时候最美,也最幸福。可是,我却没有这种感觉,也许是我留恋这个家,留恋我的女孩时代,或者是,留恋心底最深处的那个梦。我是不是很傻?也许是吧,他也总是这么说。哎,从明天起,我就会成为另一个人,从女孩变成一个女人,我不知道那是怎样的感觉,也不知道我的未来会怎么样。我有些担心我哥哥,自从我和周子全订婚以来,他就一直很忧伤,脾气也变得很坏,尽管明天就是我的婚礼,但他却喝得酩酊大醉,就在刚才,还吐了一地,我刚把家里收拾好,让他睡下了。我知道哥哥舍不得我,他真的有些自私,可是,我知道他确实是爱我的。哎,现在太晚了,我要睡了,再见,我的朋友。”
字迹写得非常漂亮,却并不张扬,从这些字迹就可以看出罗沁雪确实是一个单纯可爱的女孩子,怎么能把她与《蝴蝶梦》里的丽贝卡相提并论呢?
叶萧摇了摇头,轻轻地翻到了罗沁雪日记簿的下一页,他开始逐渐地深入,一个已经死去两年的女人灵魂深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