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便罗兰已经将自己的心思藏得很深,我依然从她的眼神深处看到了较量的意味。一般情况下,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遇到情敌的时候一般都会暗自较量一番,从自己的外型、职业、文化、修养再到现在各自的伴侣,无所不比,只为了一泄当日与某人的分手之恨。
智者云:以不变应万变。
我根本就懒得搭理眼前这个希望我能鼓起斗志与她一决高下的女人,完全忽视她在我面前刻意显摆出来的各种优越感,任由她发出来的招式硬生生地打在我这一团棉花上,使不上半点力。
“不知道申小姐今天送了什么圣诞礼物给忆呢?”罗兰的眼神盯着我手中的纸袋,好奇不已:“他这个人最挑剔了,那年我送了一套范思哲的西服给他,他却连穿都没有穿。”
“那是你把他惯坏了。”我把纸袋递给剩牛排,恶狠狠地说:“不许说不好看!不许说不喜欢!你要是敢嫌弃,回去家法伺候!”
然后,我又调过头来对罗兰说:“罗小姐,我建议你还是回避一下,呆会万一我和他意见不和打了起来,若是伤到你,那多无辜啊。”
听明白了没?小姐,意思就是说,现在我和韩忆是一对,这里没你什么事了,你要是识趣的话,就早点让开,哪凉快哪呆着去。
罗兰又怎么会听不出我语气中逐客的意思,她连忙说:“我也该回位了!我下次再请教这是什么礼物。圣诞快乐!”
“圣诞快乐!”我冲她挥手,微笑着目送她离开。
剩牛排有些紧张地对我说:“申谜,我和她之间……”
我立即制止了他的解释:“放心,那些阵年往事不是我关心的。我现在想要解决的事情是——给你取一个专属我称呼的名字。”
称呼,是恋人之间很重要的一个标志,尤其是见到那个罗兰依然开口闭口地叫剩牛排为“忆”的时候,我心里的确很不舒服。
叫什么好呢?那就叫“啃啃”吧,牛排嘛,当然是用来啃的。
大街上人满为患,我与剩牛排牵着手慢慢地往家的方向走。剩牛排时不时地摸摸手套又摸摸围巾,很满足的模样。一路上遇到了很多商家找人扮演的圣诞老人,背着个巨大的袋子,手里拿着铃铛,不停地摇动着,向来往的路人大声祝福:“圣诞快乐!”
剩牛排问我:“如果给你一个机会当上帝,会愿意吗?”
我回答得很干脆:“不愿意。”
耶酥的降世,是为了拯求世人,却被世人钉死在十字架上。
我怕死,所以我只过自己的日子,谁都不拯救。
并且,我还很懒,上帝这么辛苦又危险的工作,真的不适合我。
穿着高跟鞋散步,是一种酷刑,我双眼四处瞟,寻找可以落脚的地方,可惜今晚的人实在太多了,好不容易看到一张椅子,那里已经挤满了人。
剩牛排弯下腰,背对着我:“上来吧!”
“你背我?”话说这年头,女人虽然都减肥,可那份量依然是可以把男人压得闪腰的,所以我在看偶像剧的时候只要见到有男人背女人的场景,就会很小心眼地在那里猜想男人的耐力可以坚持多久。
“嗯。”
我毫不客气地爬上某人的背,然后仰天长笑:“哈哈哈,没想到我也有今日。”然后开始默数步子:一、二、三……
数到两百步的时候,剩牛排的步子明显地慢了下来,气喘得很厉害。
“放我下来吧!”我有些不忍心。
“你数到多少了?”这小子竟然能猜得到我在数数,聪明的家伙。
“两百五十五。”
“再坚持一下。”
汗水慢慢从他的发际渗出来,细细密密,我趴在他的背上看得好清楚,隔着衣物和躯体,我甚至能感觉到他体内剧烈的心跳。
“三百,三百零一,三百零二……三百六十三,三百六十四,三百六十五。”
终于,剩牛排把我放了下来,惨白着一张脸,大口大口地喘息着,呼出来的热气喷成一道道烟雾,随风而逝。
我看见一颗硕大的汗珠滴落在围巾上,忽而不见,心——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