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管理冯仑谈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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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学先进、傍大款、走正道(5)

万通的第二个创新,是模式创新。2003年,万通在商业模式上进行创新,形成了“万通新战略”。这宣告万通改变了传统的全能开发商的模式,走上房屋供应商和服务商的道路。在收入来源上,万通地产将改变单纯依赖开发收入的模式,逐渐向开发、经营与服务收入三者并举的模式转变,并最终实现以经营和服务收入为主的模式。

万通这一模式的转变,是受美国纽约商业模式的启发。两百年来,纽约的商业模式不断演变,由最初的工头加地主,变成厂长加资本家,再变成导演加制片的商业模式。这给冯仑很大的启发。他认为,未来中国房地产制度将会与美国接近,所以选择美国模式才是明智的做法。这也正是他转变公司模式的根本原因。

从万通来说,我们是按照纽约的地产公司来发展的,因为北京这个地方很特别,我如果在河南,就完全可以照着厂长、资本家的模式做。但我在北京,完全有机会可以成为像纽约这样的一个地产公司。所以叫美国模式,实际上是着眼于未来。现在北京的GDP大概是8000美金,很快也会超过一万多美金。美国模式的这套在北京慢慢地可以生长,包括定制服务,那是更超前的一个模式。所以用商业模式上的一个变革来应对未来竞争的挑战,是一个地产商必须要想清楚的。你不能老跟香港人学,或者按财经记者给你的指导,说土地储备好,咱就储备好,说今天要把楼价忽悠起来,那就忽悠起来。这个东西是不对的,一定要按照行业规律、用商业模式的变革来应对这个市场经济带来的市场挑战。(《冯仑如是说》)

在选择美国模式之前,万通花了一年多的时间,把全世界所有房地产企业的商业模式彻底研究了一遍,经过研究,万通发现中国大部分房地产企业采用的都是香港模式,尽管如此,万通仍然选择了美国模式,因为冯仑认为美国模式比香港模式更适用。

一次论坛上,冯仑在发言中明确表示,中国现在整体的金融创新全都参照美国。万通在未来的十年里都将坚定不移地走美国模式的道路。后来,在《万通地产给投资者的回答》一文中,冯仑对美国模式作了解释,并肯定了万通坚持美国模式所取得的成功:

美国模式的潜力凸现。美国模式说简单了,是一个商业不动产的模式,也就是说在高度的分工和专业化的条件下,依托于发达的不动产金融,使商务不动产的持有成本降低,流动速度加快,资本回报率提高,这是美国模式。举个例子,下一步我们在一些城市,可以把拿地、报建、施工这一部分都外包出去,而我们只是从产品规划、招租、财务安排上来介入,把核心能力集中在这儿,最终资本回报率会大大超越按照传统方法做商业不动产的模式。美国模式在万通实践的这几年已潜力凸现,在未来的几年,大家将看到我们用这种模式做出的产品和体现在财务报表上的业绩。

从冯仑的话中可以看出,冯仑对美国模式抱有非常大的信心。这都是万通坚持创新,找到适合自己发展道路的商业模式带来的结果。

(第7节)“新股东文化”

我们的具体措施都是为了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加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更好地维护公司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摘自《冯仑如是说》

独立董事制度最早发端于美国。但美国与英国《公司法》均确立单层制的公司治理结构。也就是说,公司机关仅包括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无监事会之说。因此,独立董事在实际上行使了双层制中监事会的职能。而在德国、荷兰等国公司法确定的双层制下,公司由董事会负责经营管理,但要接受监事会的监督,董事也由监事会任命。

为了适应经济发展的需求,美国在1940年颁布了《投资公司法》,标志着独立董事制度正式产生。该法规定,投资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中应该有不少于40%的独立人士。这样做是为了防止控股股东以及管理层的内部控制,损害公司整体利益。据经合组织(OECD)的1999年世界主要企业统计指标的国际比较报告,各国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为:英国34%,法国29%,美国62%。独立董事制度的迅速发展,被誉为独立董事制度革命。

在我国,目前很多的上市公司,大股东持股比例占三分之二以上,有了控股权也就有了对公司的绝对控制权,而这种绝对控制权能够为大股东谋取不正当利益提供有利条件。因此,为了完善上市公司董事会的功能,我国才引入了独立董事制度。尽管引入独立股东制度的初衷是好的,但现实的情况让这种制度不能充分发挥作用。因为大部分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都是由第一大股东提名的,第一大股东自然不会让不听话的人成为独立董事。所以独立董事根本就没有话语权,在监督上市公司管理层、平衡大小股东利益方面无法起到相应的作用。

面对这样的一个大环境,万通地产在2008年3月11日发布公告,宣布公司从即日起将大力开展“新股东文化”。因为它的内容有九条,所以简称为“新九条”。

(第一条):实施董事会秘书周接待、总经理月度接待和董事长季度接待的三级“投资者网上接待日”制度,即每周五15:00-17:00、每月最后一个交易日15:00-17:00以及每季度最后一个交易日15:00-17:00,分别由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和董事长通过公司网站与投资者交流,回答投资者的提问,听取投资者对公司发展的建议,拓宽公司面向全体股东的规范化、制度化的沟通渠道;

(第二条):定期发布公司产品销售情况以及工程进度快报,并在第一时间披露公司季报、半年报和年报,增强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准确性、公平性和完整性,进一步提高公司的透明度;

(第三条):每年分别开展至少三次邀请中小投资者实地考察公司和主动拜访中小投资者的活动,创造中小投资者与公司高管人员面对面互动交流沟通的机会;

(第四条):改革现行由大股东提名独立董事的方式,依据法律法规,邀请符合条件的中小投资者提名公司独立董事的候选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和专业水平,更好地代表以及维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

(第五条):邀请行业内相关专家参与对投资项目的论证,充分发挥第三方专家的专业知识和经验,提高公司投资决策的科学性,有效防范投资风险;

(第六条):聘请专业机构担任公司的管理顾问,制订提升公司股东价值的长期战略,提高公司管理的合规性、科学性和有效性;

(第七条):探索和拟订管理团队的多元化激励模式,最大限度地激发经理层的主人翁精神,致力于实现股东价值的最大化;

(第八条):试行分配方案事先公开征集中小投资者意见的制度,更好地维护公司中小投资者的权益,进一步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同度;

(第九条):创建学习型、创新型以及和谐型的投资者关系管理机制,董事会增设投资者关系管理委员会,认真总结和学习国内外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有益经验,提出和组织实施公司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建议,探索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投资者关系和新股东文化,自觉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权益。

在“新九条”的第四条中,万通对独立董事制度作出了新的规定,表明了万通按法律法规办事的决心。这样做可以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和专业水平,那些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将会得到前所未有的保障。

当有人问冯仑为什么要这么做时,他说:

我们的具体措施都是为了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加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更好地维护公司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我们之所以提出邀请符合条件的中小投资者提名公司独立董事的候选人的观点,就是为了真正从中小投资者利益出发,让他们推选出真正能代表他们利益、站在他们角度参与公司管理的人。

根据“新股东文化”措施的规定,符合条件的万通地产中小投资者将有望成为公司独立董事的候选人。万通的做法是按照法律法规办事,也是一种制度的创新,这样做既可以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又可以使他们积极参与公司的管理,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出谋献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