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茶饭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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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落花生

花生先在地上开花,花落后才在地下结果,故有“落花生”之称。这句话在江苏常熟县志中是这样表达的:

俗云花落在地,而籽生土中,故名。

落花生:烟雨蒙蒙,春色凄美。就是这感觉。

花生属于豆科,一年生草木。

一般认为花生原产南美。1942年哥伦布发现新大陆前,当地居民便已栽培花生。以后由南美向东传入非洲,向西传入印度尼西亚群岛,再经此传入世界各地。花生传入我国,约有五百年的历史,大概由郑和下西洋时带回。

1503年,江苏常熟县志中就有种植和食用花生的记载:

落花生三月栽,引蔓不甚长,俗云花落在地,而籽生土中,故名。霜后煮食,其味才美。

我对这句话尤其喜欢:

霜后煮食,其味才美。

我能看到这样的情景--黄叶满庭,东窗明净,一老头携两顽童,围住小火炉,水煮花生。老头的乐趣在于煮,很无奈,牙齿掉尽;顽童的兴奋在于吃,暂时还吃不到,就兴奋于瓦釜之上袅袅热气,这袅袅热气一会儿像龙,一会儿像虎,像地图,像旗,像网,像美人。“熟了吧”,顽童急着点;“再等等”,老头悠着点。不会再有人来打搅这赏心乐事,多年以来门庭萧瑟,大有古人所称道的名士之风……

一老头乃我,两顽童是我孙子。算命的说我会有两个孙子,想想我未来有两个孙子,这是我当下的乐趣。

一盆水煮花生,一杯扎啤,在夏夜的北京街头,挤在大排档上,如果碰巧再有一个朋友,不亦乐乎!不亦乐乎!

只是大排档上的水煮花生一点不纯粹,除了本分的盐之外,又是加茴香,又是加香叶,又是加葱,又是加姜,更有那讨厌的味精,无疑乱了套。

水煮花生煮的时候只要加盐,滋味就有。不但有滋味,滋味还长呢。

水煮花生好的是那一口湿润的清香。还有一种煮花生,用咸菜卤煮,咸菜卤煮花生,好的是那一口湿润的鲜美。

咸菜卤煮花生,把花生壳轧碎(壳要碎而不掉),用咸菜卤浸泡一夜,是何其好的好事啊,在回忆里。因为现在家中早已不腌咸菜了,咸菜卤难搞。

水煮花生和咸菜卤煮花生都要带壳煮,如果是水煮花生仁和咸菜卤煮花生仁,就一点意思也没有。

咸菜卤煮花生不是:咸菜--卤煮--花生,准确的读法是:咸菜卤--煮花生。北京人容易产生误会,因为北京有卤煮食品。

爱吃花生的人不少,不像榴梿。榴梿我能吃,但不爱吃。

2005.7.24

吃扁豆时候的习惯

一个人的饮食习惯像一个国家的文学习惯,是很难理解的。美国人喜欢的《红字》作者霍桑,只是个二流作家,情节上矫揉造作,漏洞多得像漏勺,美国人就是喜欢霍桑。爱伦·坡当然是天才,美国人并不喜欢他,与其说是不喜欢,还不如说是不信任。因为爱伦·坡的作品中没有霍桑的本土关怀,更多的是异国风情(老车注:对,就像我在北京街头见到西餐馆这类的异国风情,总是缺乏信任感)。

毛姆这么说。

饮食习惯中的很大部分划给了本土关怀,毛泽东身在怀仁堂,放眼的还是辣子和红烧肉。他在陕北多年,并没有爱上酸菜和油馍;他在北京这么多年,也没有爱上豆汁和驴打滚。

驴打滚,一种北京小吃。

本土关怀,作为饮食习惯中的世界观与地方性,是极其狭窄的,酸菜和油馍,豆汁和驴打滚,对毛泽东而言,就是异国风情了。所以可以这么说,毛泽东的饮食习惯基本上像美国的文学习惯,只能说是二流的。一个领袖在饮食习惯上粗鄙不堪,人民在吃粥的时候就会觉得粥甜。

异国风情,欧洲人为了表达他们文化的开放性,不远千里来到中国,在饭店里喝汤,也坚持要用筷子喝。对异国风情的迷恋或者爱好,或许是优越感的曲折表现。

罗兰·巴特说:

“筷子在他们手里是飞翔的翅膀,到了欧洲人手里,无疑是拐杖,凄凉的是--还是双拐。但我宁愿拄它,比起刀啊叉啊这种屠杀的感觉,还是好。”

一个国家的文学习惯像一个人的饮食习惯,毛姆这么说。

(在散文里)毛姆说得很好,他本人的小说却不怎么样。他迫于压力或者是为自己辩白,他开始和多数人一起抬举契诃夫。我也是喜欢契诃夫的,我认为短篇小说在契诃夫之后,只有短篇,而没有小说了。现在多数人一起抬举博尔赫斯的短篇小说,我也是喜欢博尔赫斯的,但我还是更同意纳博科夫的那句话:“博尔赫斯--南美的一个小品文作家”,在纳博科夫那里,或许是轻视;而在我看来,真是独具慧眼,其中有纳博科夫对异国风情的拒绝,所以他长得也像一块红烧肉。

我准备写一篇有关扁豆的小品文,不料写了文学。我在准备扁豆素材的时候,突然想起契诃夫有个小说,他写他看到十几个中国人在一起吃扁豆,有一个人一定要把扁豆横着夹起后,才吃。像一艘船嘟嘟嘟地开进嘴里。

我不知道扁豆在扁豆学中如何划分,我只根据我的眼睛来区别扁豆。

紫色的,我叫紫扁豆。绿色的,我叫绿扁豆。粉色的,我叫粉扁豆。青色的,我叫青扁豆。红色的,我叫红扁豆。我有时候会把青扁豆和绿扁豆搞混。我从来没有把紫扁豆和红扁豆搞混过。白色的,我叫白扁豆。黑色的,我叫黑扁豆。

我喜欢紫扁豆。

叶子落了,黑扁豆爬满粉墙,“愿爱与慈悲/阖上它双眼”,(乔伊斯《咏扁豆》)。乔伊斯不能用它来煮扁豆汤了。

我不论清炒扁豆还是红烧扁豆,都要放姜,一放放不少,否则我会觉得腥气(在蔬菜之中我觉得扁豆是最接近鸡鸭鱼蛋的植物,还有茄子,还有鱼腥草……),这是我吃扁豆时候的习惯。

2005.7.24

鲽鱼头

既然鲽鱼头已经上桌,我就以鲽鱼头开头,但一时没什么好写,还是写写我刚才打好腹稿的糖桂花。糖桂花--它的属性是什么呢?说它是香料吧,不是;说它不是香料吧,那它是什么?我只能把糖桂花叫作香,一种香。“对面山上我要命的二妹子唉”,也是一种香。一伙人吃饭,一个研究俗文化的教授一口气唱了不少酸曲,怎么啦?我猛然闻到糖桂花香。昨晚的饭店是潮州馆子,以前在那里吃过鲽鱼头,肥沃、温润,而又有一点晦涩,简直有很好的艺术品质。我对妻子说鲽鱼头就是比目鱼头。一个在海港边长大的诗人说不对,鲽鱼头就是鲽鱼头,比目鱼头就是比目鱼头,它们是两种鱼头。我坚持认为鲽鱼头就是比目鱼头,比目鱼头就是鲽鱼头,只有在两种情况下鲽鱼头不是比目鱼头比目鱼头不是鲽鱼头,一种是在繁琐的知识中,一种是在哲学的范畴里。一个研究经典的流浪艺人说起明清之际的跨朝代人才李渔写过一个传奇就名《比目鱼》,比目鱼是爱情形象。如果名《鲽鱼》,就看不到爱情了。我说这比目鱼游到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末期,成了另一种形象,我在外滩,听到一个女人对一个男人尖叫(我已经把沪方言翻译为普通话):“操你妈的,还竟敢对我大眼瞪小眼,你以为你是比目鱼呵!”这是我上海印象之一,我觉得上海女人的修辞能力江南第一,破口大骂还不忘比喻,比莎士比亚的戏剧中人有文学修养,“可是她还自称为童贞女哪。淫妇,凭你自己的话,就该把你和你那小杂种处死。不要讨饶了,怎么说也不行”。

喋喋不休的昨晚的鲽鱼头没烧好,吃剩大半,因为“你以为你是比目鱼呵!”多年以来,我没见过精益求精的酒家,只见过一天比一天粗制滥造的馆子(于是厨师成了食客的敌人,或者食客成了厨师的敌人,敌人一天天烂下去)。一个社会的浮躁、粗暴与急功近利在饭店会得天独厚得几乎是不加掩饰地体现。那家潮州馆子有芡实汤,芡实就是鸡头米。芡实汤是芡实与芋头、银杏同煮,太热闹了点。我想如果叫芋头汤,更名副其实。人的口感需要修炼。我以前觉得新鲜的鸡头米与糯米圆子同煮,是最好的。现在觉得不是这么一回事。新鲜的鸡头米,什么也不要添加,用矿泉水煮,温吃,风味殊佳。(你的心情是淡的,新鲜的鸡头米让你不淡;你的心情是浓的,新鲜的鸡头米让你不浓……)(这样,这样我就不需要正襟危坐了,这样我就不需要一声不吭了。我也可以坦胸露腹,甚而推心置腹……)新鲜的鸡头米常常能使我的心情在不浓不淡之间,沉沉树荫下,落花也清丽,一天过得快--因为愉快。用矿泉水煮新鲜的鸡头米,如果手边有泉水、井水,当然更好。不新鲜的鸡头米,就要添加什么了。添加白糖,添加糖桂花。甚至可以添加比目鱼。甚至可以添加整条比目鱼而不仅仅是鲽鱼头。昨晚我闻到糖桂花香,今天去食品店买糖桂花。说糖桂花不是香料吧,那它是什么?付钱的时候,我想我不喜欢“香料”这个词,让我觉得像是“饲料”的兄弟。香而不料,料你也想不到!卓而不群,糖桂花开,虽然并不一定要面朝人海,虽然比目鱼的确大眼瞪小眼地在人海里愤怒,由于近视而成为眼镜蛇……糖桂花的香,香得可圈可点,香得有节奏,可惜端午节忘记买了,否则白水粽蘸糖桂花,凑合着也有“朝饮木兰之坠露兮,夕餐秋菊之落英”的意思。但鲽鱼头不同意,即使是被厨师烧坏的鲽鱼头,它也说:“万事开头难”。

2005.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