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外国文学评介丛书——布莱希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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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主要作品介绍(6)

偌大个总督府一片狼藉,家奴均已仓皇逃遁,只有厨房女仆格鲁雪还没有逃走。她是总督府警卫士兵西蒙的未婚妻,西蒙刚奉命护送总督夫人逃跑。

分手时,这对情人互相盟誓永不变心,等暴乱平息后相聚成婚。她所以没走,是因为她知道这里还有一个小生命。当她准备离去的时候,她听见了,或者自以为听见了孩子轻轻地呼唤:“女人,救救我。”恻隐之心油然而生,她留下了,守在孩子身旁。傍晚了,夜深了,黎明了,她一直端详着孩子。眼看着孩子就要遭殃,她不得已抱起孩子,躲开乱兵,像“小偷”一样悄悄溜走了。

格鲁雪为把孩子救出险境,冒着生命危险,历尽千辛万苦,冲过重重关口逃往北山。为了不让孩子饿着,她以高价给孩子向农民买羊奶;经过讨价还价,还是花去了她半个星期的工钱。为了搭乘便车,她冒充贵妇,混进了太太小姐的行列。她本以为这样便可以安然无恙,富人会把她当作自己人。

谁知她在客店里铺床时手脚麻利,因而引起了两位太太的惊讶。最后,她因手心有劳动印痕而被人识破,几乎出了乱子,两个贵妇人以强凌弱,对她肆意污侮。经过一番惊险和纠缠,在店家帮助下,她终于逃出魔掌。

格鲁雪来到了西拉河畔,背上的孩子越来越沉重,逃亡的劳累把她累倒了。这里远离城市,她以为已经脱离了危险,准备返回,与未婚夫会面。于是,她悄悄来到一家农舍前,把孩子放到门槛边,她知道和气的农妇会收养孩子。不料追兵又到,而且发现了孩子。格鲁雪情急智生,趁追兵小头目一个人在场,出其不意,抡起一根木棍把他打昏在地,抱起孩子就跑。她改变了返回去的打算,去投奔她的哥哥。

走了二十二天的路程,格鲁雪来到了阳加道冰川的脚下,她已经精疲力竭。是啊,她把孩子背得太久了,他们已经难解难分。于是,无依无靠的女子从此决定把无依无靠的孩子认作儿子。她蹲在一条半结冰的溪流旁,用一块破布换去孩子身上的细软襁褓,掏一棒凉水给孩子施洗礼。

一路被铁甲兵追赶,她来到了通向东山坡的冰川桥头。狂风呼啸,朦胧中冰川桥隐约可见。一条绳索已经断了,桥身一半掉向深渊。一批商人正犹豫不决地站在桥头。桥下是深谷,谁也不敢过去。但追兵又到了,而路只有一条。格鲁雪不顾一切,“冒两条性命的危险”踏上摇晃的索桥。一个女商人看见索桥好像要断,发出了凄惨的惊叫。但格鲁雪继续走下去,居然到达了彼岸,摆脱了敌人的追踪。

惊险过后,辛酸开始。格鲁雪又走了七天七夜,穿过了冰川,走下了山坡。她满以为哥哥那里总该有个称心的落脚之处,不想嫂嫂吝啬刻薄,尤其看到她没有结婚却带来了一个来历不明的孩子,更不愿收容。在嫂嫂的盘问下,她只得谎称自己已经嫁人,男人在外打仗。哥哥怕老婆,但是看见亲妹妹无处投靠,勉强同意让她挨过冬天。这样,格鲁雪和孩子“装得像螳螂那样小”在哥哥家苟且偷生。暗地里,哥哥瞒着嫂嫂偷偷出钱,叫格鲁雪在名义上嫁给一个重病垂危的农民,好让她和孩子得到一个住处,让孩子得到一个合法地位。为孩子着想,格鲁雪顺从了。举行婚礼那天,客人们前来贺喜,同时也准备来举丧。但他们带来消息,说战乱已经平息。这时,格鲁雪想到未婚夫西蒙很快就会回来,急得要命,但那位奄奄一息的“新郎”听到这一消息霍然起床,原来他是为逃避兵役而装病的。他赶走了来奔丧的宾客,真的把格鲁雪当成了妻子。

过了些时候,西蒙找来了,发现未婚妻已经跟人结了婚,并已有了孩子,又气又恼。此时此刻,她思绪万端,不知从何说起。西蒙哪里知道,她不得不为了险遭不测的孤儿付出巨大的牺牲。格鲁雪正要辩解,西蒙已转身而去。

与此同时,为总督夫人找孩子的兵士把孩子带走了。

不幸的女人跟着铁甲兵进了城。生身的母亲要讨回孩子,养母被送上法庭。谁来审案?孩子会断归哪一方?谁来当法官?清官还是赃官?

第二出戏就是阿兹达克当法官的故事。阿兹达克原是一个乡村中的小文书,他逢场作戏,玩世不恭,又爱酗酒,但并无恶德败行,而且总是同情被压迫者。他自己不承认有所谓“好心肠”,自称是一个“有知识的人”。贵族叛乱、推翻大公那天,衣衫褴褛的阿兹达克喝得醉醺醺的,在森林里发现了一个乞丐,把他带回家中隐藏了一阵。阿兹达克从逃亡人的手心上认出此人是上等人伪装的,但他向来心地善良,同情弱者,没有把落难者交给警察。

让他逃走后,从他失落的文件里,阿兹达克发觉这个人就是“大强盗”、 “大凶手”、“大骗子”--大公。放走大公他痛悔不已,自动跑到城里投案,要求惩处。当时,起义的地毯工人已经把法官绞死,但是兵士又奉叛乱贵族的命令把起义工人镇压下去。他们碰上一路吵吵嚷嚷跑来的阿兹达克,本来他要被处死,但因为他能说会唱,滑稽可笑,才饶了他。叛乱贵族的首领带来了他的外甥,想让他做新法官,因为大公在逃,局势动荡,为了笼络人心,假借民主,叫兵士选派他。兵士接受了阿兹达克的滑稽建议,决定考一下这位候补法官,让他审判假想的大公。阿兹达克当场充当被告,为自己辩护。

他慷慨陈词,反而揭露了叛乱贵族的罪行。候补法官无以答对,兵士们把他撵下台去,把阿兹达克拉上台来,说:“法官向来都是无赖,现在就让无赖当法官吧。”阿兹达克就这样当上了法宫,这可真是一位不平常的法官。

阿兹达克当了法官后,表面上看他胡作非为:又是贪污受贿,又跟贵妇人调情,还把法典用来垫座椅?但他有一条明确而坚定的原则:从来不让穷人或下等人败诉,总是让富人或上等人倒霉。在战乱的两年内阿兹达克清名卓着,简直成了“青天”大老爷。

战乱年代结束,旧秩序随之恢复。“乱世英雄”阿兹达克好景不长了,他再也不能“乱”判官司了,等待他的就是受审以至用自己的性命来抵“罪”

的命运。他想逃而没有逃掉,被铁甲兵和以前在他手里败诉的富人剥去法衣,拳打脚踢,受尽凌辱。正当阿兹达克即将上绞架的千钧一发之际,大公的专差策马赶到。他当场宣读大公的旨意:大公为报阿兹达克的救命之恩,正式委任阿兹达克为法官!

总督夫人和她的奴仆格鲁雪的争子案便由阿兹达克来审判。对格鲁雪来说,千载一时,她已听说穷人“在他手下容易过关”;对总督夫人则相反,他“第一眼就不喜欢这个人”。

瞧!阿兹达克采用古人使用过的灰阑审案法,让孩子站在石灰画成的圈子中间,争子双方各朝相反方向同时牵拉孩子,谁拉过去,孩子就归谁。总督夫人的律师知道,他的当事人弱不禁风,而对手却是习惯于体力劳动的,他提出抗议:一个有大笔遗产的孩子的命运不应取决于一次不可靠的角力。

但是,法官既然决心已下,就得照着办。格鲁雪还没拉住孩子,总督夫人已经抢先拉住。法官宣布第一次无效。体格强壮的格鲁雪,在保护、养育孩子的过程中,对孩子产生了深厚的感情,她怎么忍心使劲拉孩子呢?所以第二次她又松手了,孩子被总督夫人狠命地一把拉了过去。这时,人们听到格鲁雪绝望的呼号:“他是我养大的!我能把他撕了吗?我不干!”看来孩子要回到他的生母那边去了,但是出人意料,法官判决总督夫人败诉,同时干脆把败诉的总督家的财产充公,从中拨出一部分开一个儿童乐园,叫作“阿兹达克国”。阿兹达克,给他最后的杰作又补上了最后的一笔:争子案审理过程中,来了一对结婚四十年的老夫妻,请求离婚,可又提不出别的理由,只说是因为一开始就彼此不喜欢。阿兹达克审问了几句以后,把判决暂时搁下了。断子案结束以后,他就装糊涂,来了个“乱点鸳鸯谱”。他判老夫妻离婚,但是文书上错写成判格鲁雪和他的丈夫离婚,这样就成全了格鲁雪和西蒙的好事。阿兹达克劝告他们连夜离开京城,他完成了使命,也要抽身隐退,在剧终皆大欢喜的舞蹈人群中阿兹达克时隐时现,终于完全消失,不知去向。

歌队最后唱出了全剧的主题歌:

观众们,你们已看完了《灰阑记》,请接受前人留下的教益:

一切归善于对待的,故此孩子归于慈母心,以便长大成器;车辆归于好车夫,以便顺利行驶;山谷归于灌溉者,使它果实累累。

剧本以最后一行吻合了序幕的内容和意义,一切都交代得清清楚楚。对序幕的评价褒贬不一。有人认为布莱希特在这里以生动的形象和气氛直接点出了他的创作意图,也就是戏剧的题旨。但是该剧一九五四年和一九五五年在柏林和法兰克福公演以后,观众和批评家们都认为序幕至少是多余的,大有“画蛇添足”之嫌。演出该剧时,联邦德国一概删去序幕,民主德国一般不予重视,有时也删去。不管怎样,许多行家都把《高加索灰阑记》视作布莱希特最有诗情画意的作品,一剧终了,余音不绝,回味无穷。

《高加索灰阑记》正文内容,以封建统治阶级内部矛盾为背景,以地毯工人起义为烘托,主体是格鲁雪和阿兹达克两个人的际遇。两个故事,不是交叉叙述,而是一前一后,但故事开始在同一时间--贵族叛乱、推翻大公的时候。最后一场(第五场)以格鲁雪和阿兹达克相遇,也就是审案的故事,将两个故事合而为一,脉络分明,意义也同样明确。

“乱世”将两个故事联系在一起。格鲁雪这样的故事只能发生在乱世,她的胜利也只能在乱世才有获取的可能。不平常的案件只有不平常的法官才会判得合理,而只有在乱世,才有可能出这样的法官。布莱希特以此告诉人们,在不合理的社会,正义如能得到伸张,完全靠偶然:阿兹达克当上法官是偶然,格鲁雪由他断案是偶然;大公使者救阿兹达克于绞刑架下,更使人觉得偶然。没有这些偶然,何来断子佳话!

李行道《灰阑记》和所罗门断子故事,结果都把孩子判归了亲生的母亲。

布莱希特却不愿如法炮制,他要判给“善于对待的”,这就是全剧题旨所在,崭新的扩大了的社会意义所在,而且十分自然,合情合理。因为总督夫人爱财重于爱孩子,首先就不近人情,所以这个判决反过来就是公正的,合乎人情的。

格鲁雪的故事同时又是孩子的故事。孩子的生母爱财如命,逃亡时只顾财宝不顾孩子,争子为的是孩子可以继承父亲的遗产。平时孩子的照料全由奶妈和医生包揽,在总督夫人眼里,孩子只是一个继承人而已。格鲁雪接受孩子,开始是受奶妈的诓骗,然后是出于一时的恻隐之心而搭救他一命。但是,共同的遭遇将他们紧紧地连在一起,难解难分。在格鲁雪看来,既然她历经艰险,含垢忍辱,用血汗抚养了孩子,教他同大家和睦相爱,尽可能干活,孩子身上留下了她自己的血痕汗迹,仿佛孩子就是他的劳动果实,不管怎样也要为他而斗争。在整个审案过程中,她只说孩子是“她的”,从不硬说是“她生的”,所以,她的辩护不是说谎,而是对占有观念的新注解:不是法律上的血缘关系,而是社会依存关系,也是他们生死与共的结果。结论:

格鲁雪是孩子的再生母亲!

劳动人民充丑角,这是戏剧里常用的老套。布莱希特笔下的阿兹达克就是一个聪明的丑角,他身上突出表现了劳动人民的智慧。他能掌握时机,玩忽法纪,愚弄统治阶级的人物;借审判演习,把贵族首领愚弄得哭笑不得,用做戏的方法掩盖了他甘冒天下之大不韪的气概。他在一定的客观条件下可以是好汉,而另一种场合可能是懦夫。他不曾想到要做英雄而做了英雄,做了英雄不以英雄自居。在他嘴里达官贵人粪土不如,他刚一出场就骂他们为“臭家伙”,他对那些作威作福的大人物反感异常:“连裤子都不会脱的草包,执政当朝;数数目数不到四的蠢材,吃饭吃八道菜?”阿兹达克能作为法官受理格鲁雪的案件,穷人审穷人,当然会有理想的结果。

《高加索灰阑记》妙趣横生,关键在于种种矛盾的正确处理。这种处理的一个主要方法,就是善于运用“弄假成真”这一常套。

《高加索灰阑记》是布莱希特剧作中最有诗情画意的作品。民歌手以诗歌形式叙述故事。这里主要有叙事长诗和抒情短歌两种体裁互相搭配,而又以叙事、抒情、写景、说理等等多种方法互相穿插、互相渗透。山歌和时调两种格局也有机地结合起来。这里有诗行长短不一的自由体,也有诗行整齐对称的格律体;二者之间互相呼应,十分默契。所以,剧本以另一种方法将地道的布莱希特的诗歌呈现在我们面前。布莱希特在继承欧洲传统的叙事诗的同时也采用了民间风格和东方色彩的创作方法,其中显然有《圣经》体和布莱希特悉心研究过的中国古诗行体的格律。

从叙事剧的角度来看,两个故事是由民间歌手叙述和编导的,他既是说故事的人,又是导演,演员上下听他指挥。同他配合的乐队“帮腔”,一方面超然剧情之外,从旁叙述和评论剧情以及剧中人物的动作和行为;另一方面提出问题,而这些问题可能正是观众感兴趣的或是想提的。布莱希特有时让演员沉默,让歌手代他们讲话,间接地表达他们的思想和感情。这一处理方法沟通了演员和观众的联系,教观众怎样“思考着”看戏,从而达到“间离效果”。另外,剧中的一些对话性质的内心独白和叙事性质的对话,都是根据叙事剧的理论编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