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慈从童年起,既没受过良好的家庭教育,也没有得到过高等学府的正规教育,完全是个自学成器的天才。他只是在扫盲教育中启发了对知识的爱好,在遨游书海中发现了古典寓言和传统的美,在斯宾塞和莎士比亚那里窥见和学到了诗歌的魅力,从朋友海登以及其他画家那儿发掘了造型艺术的美感。可以说,他是凭自己的直觉、自己的想象,在他的周围筑起了一个他所企求和信赖的美的世界。
济慈只活了二十五年,真正从事创作的时间只有五年左右。在那五年里,他把全部心血都倾注在写诗上,来不及对美学这一复杂而玄妙的学问进行系统的研究,写出有关美学的专著。但他在诗歌创作的过程中,在与别人的书信交往中,自觉不自觉地对什么是美,怎样才能获得美进行了探索,提出了一系列颇有思想深度的独特见解。这也是济慈留给后人的一份精神遗产。
一
首先,什么是美?济慈明白无误地指出:
“美即是真。”什么是真呢?济慈说:想象所见的美即是真。他在写给出版商柏莱的信中这么说:“我只确信,心灵的爱好是神圣的,想象是真实的--想象所见的美也是真实的--不论它以前是否存在--因为我认为我们的一切激情与爱情一样,在它们崇高的境界里,都能创造出本质的美”。
济慈在他的诗作《希腊古瓮颂》里阐明了他的“真、美”学说。面对眼前一只雕花古瓮,诗人浮想联翩,用心灵的眼睛觅见了许多美的事物,美的形象:少男少女们纯洁火热的爱情;吹笛人悠扬隽永的笛声;山民们专心不二的虔诚,肃穆静谧的祭祀,济慈认为,现实生活中存在的这类事物就是美的,而美的东西又必定是真实的,即所谓“美即是真,真即是美”。
但是,济慈又认为,用直观是很难在生活中找到这种美的,只有靠想象的力量,只有从心灵出发,在心灵的旅程中观照这种美。想象力是认识美、获得美的原动力。
在他看来,文学家之所以为文学家,莎士比亚之所以成为文学巨匠,就因为他们具有超人的想象力。正是这种想象力,使他们进入任何一个假设的事物或境地,去表现丰富多采、包罗万象的生活。
要做到这一点,济慈认为诗人应该是无自我的。在他看来,“诗不是什么自我--它没有自我--它是一切,又什么都不是--它没有性格--它喜爱阳光,也喜爱阴暗;它兴致勃勃地生活着,不管美与丑,高贵与低微,富有与贫困,卑劣或崇高。”这就要求诗人在观照美和表现美的过程中,摆脱自我意识的束缚,不设立任何人为的障碍。只有这样,才能更广泛地感受自然,想象也就能够更加活跃。所以他说:“诗人是世界上最没诗意的东西,他没有自我--他不断地充填别的事物并赋予其活力。”
同时,诗人还须具备一种特殊的才能--“消极的才能”。这种才能要求诗人“能安于不确实的、神秘的、令人置疑的境地,而不急于追究事实和理由”。
济慈在这儿强调的,实际上是一种对客观事物被动的,或者说天然的接受能力。在他看来,推究事物的规律和哲理,往往会影响想象的驰骋,钻到牛角尖上去。而只有与事物保持不远不近,若即若离的位置,才能有助于展开想象的翅膀,遨游在美的世界里。
二
除了想象,济慈认为美感也是至关重要的。“对于一个伟大的诗人来说,美感足以压倒一切考虑,或者说,取消所有的考虑。”
我们知道,美感是审美过程中对客观存在的美的对象的主观反映,是人们审美过程中的心理感受。济慈认为,这种感受主宰着审美和表现美的全过程,而这种感受的深浅与否,又主要取决于诗人的涵养。这中间,情感教育是个关键。在他看来,情感教育以及由此产生的各种影响,对人的美感起着极大的影响作用。事实上,济慈本人的创作生涯就是文学上情感教育的最杰出的典范。
这里,文化修养也十分重要。济慈学过医,他起先对此毫无兴趣,但后来便意识到,作为一门知识,医学与诗作并不是完全格格不入的。“要是让我再来研究医学或药学的话,我以为并不影响我写诗。每门知识都是优异的,都在向一个伟大的整体汇拢。”济慈的这种思想到了后期更为突出。
他说:“有人以为我已失去了那曾一度役属于我的诗作的火一般的热情--事实上我也许还未失去。不过,我倒更愿意用它来换取周全的考虑与不显露的潜力。”他认为,有还是没有知识关系甚大。有知识的人宛如“肩上长着翅膀,可以在万丈深崖中随心所欲地飞翔”,而没有知识的人,只能“心惊肉跳地在那儿沉浮”,在想象的天地里,毫无自由可言。
此外,济慈还认为,诗人在审美过程中,不能只满足于自身的感受,任何这种感受只有在经过有审辨能力的大脑过滤后,才能产生丰富而别致的想象,找到形象而贴切的语言,才能更完整地表现美。这种观点,可以看作是济慈美感的一种补充。
三
许多年来,济慈的美学思想在文学评论界争议很大。不少评论家把他说成是唯美主义的先导。那么,济慈的美学思想究竟在多大程度上与唯美主义相通呢?
十九世纪末开始流行于欧洲的唯美主义思潮,是受十八世纪康德的美学影响而形成的。它强调超然于生活之上的所谓纯粹的美,鼓吹“为艺术而艺术”。其代表人物,英国作家王尔德(1854-1900)指出,不是艺术反映生活,而是生活模仿艺术。现实是丑的,只有“美”才有永恒的价值。
济慈也认为现实世界是丑的,只有想象所见的才是美。他的一生都在艺术的天地里追求这种美。但是,从他的作品中可以看出,他所追求的、所歌颂的,都是具体的、真实的美,他不是在创造美,而只是从瞬息万变的现实世界中捕捉其优美的一面,从而使之集中突出罢了。所以说,他所表现的,不是什么虚无缥缈的“纯美”。
济慈所以要表现这种美,所以要重视艺术,视艺术为“沙漠中的绿洲”,不是为了艺术本身,而旨在树立一个理想的模式,去反衬出现实世界的丑恶,以达到抗议贵族资产阶级社会的目的,而不是让生活去模仿它。这同唯美主义的艺术观是迥然有异的。
其实,追求和表现这种想象的美,并不是济慈美学观的全部内容。他从一开始起,就对社会给予了极大的关注。《咏和平》、《作于李·汉特先生出狱之日》、《愤于世人的迷信而作》、《伊莎贝拉》等诗作,都表明了诗人强烈的社会意识。早在一八一八年他写《睡与诗》时,他就认识到,不了解社会的疾苦,就无法达到诗的最高境界。他写道:
我必须舍弃乐趣去寻找
最崇高的生活,从而看到
人心的痛苦和冲突;
在长诗《许佩里恩》里,他已开始模仿弥尔顿的笔调,来表现重大的社会题材。可惜的是,诗人来不及完成自己的计划,匆匆辞世了。
即使是在表现想象中的美或自然美时,济慈也不是一味地追求形式美,也注意到了事物的内涵。他对自己因写诗而时常处于一种消极的情性状态十分烦恼,曾不无遗憾地说:“我希望自己是个哲学家,没想到却成了描写羔羊的诗人。”当然,这倒不是说他不想写诗了,而是说明他对事物有一种理性的认识,想用大脑严谨的思维来提练自己的感觉,把握事物的内在规律。
在他的几首颂诗里,他形象地表现了艺术家与社会,与时代,与永恒之间的矛盾冲突,暗示出这种冲突是由自然的客观规律决定的。
不难看出,济慈的美学思想虽然存在着过份强调想象力的作用,以及企图逃避现实的倾向,但决不能与唯美主义同日而语。《英国文学的光荣传统》
的作者安娜特说得好:“济慈从不属于‘为艺术而艺术’的流派,尽管那一派声嘶力竭地断言他是他们中的一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