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布老虎传记文库·巨人百传丛书-亚里士多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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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主要著作简介(2)

亚里士多德认为灵魂有三种东西:情感、潜能和品质。所谓情感是指那些伴随有愉快和痛苦的许多感觉;所谓潜能是指我们借以感受这些情感的能力;所谓品质是指我们借以对付这些情感的那些东西。美德既不是情感也不是潜能,乃是品质。换句话说,任何一种东西的美德,都是即使这个东西处于良好状态中,又使这个东西的工作做得很好。这种良好的性格状态就是“中庸之道”、“适度”。他指出:人们的行为有过度、不及和中间三种状况,其中过度和不及是一种失败的形式,只有中间才是成功的形式,才是美德。可见亚里士多德提的“中庸”就是对任何事物的态度和行为要有一种适度。

亚里士多德根据中庸的道德原则,详尽地讨论了人们的具体的道德行为。他指出,逃避和害怕每一样事物的人是一个懦夫;反之,不顾任何危险的人是鲁莽。勇敢的美德就是在懦夫和鲁莽之间。贪享每一种欢乐,在任何欢乐之前不止步的人是纵情无度;反之,避开一切欢乐的人是麻木不仁。节制的美德就是在纵情无度和麻木不仁之间。把自己能力估计过高的人谓之自大;反之,把自己能力看得太低的人谓之自卑。自尊的美德就是在自大和自卑之间。遇事不称心如意不加考虑就勃然发怒者称为暴躁;反之,遇事无感情和无苦乐之感觉者称为萎靡。和蔼的美德就是在暴躁和萎靡之间。不考虑别人只为了自己者谓之自私自利;反之,对自己毫无考虑者谓之自我否定。友爱的美德是在自私自利和自我否定之间。

在这部著作中,亚里士多德还探讨了人们获得美德的途径问题。在他看来,美德有两种:理智方面的美德和伦理方面的美德。理智方面的大多数是由教导而生成、培养起来的,需要经验和时间;伦理方面的则由风俗习惯熏陶出来的。因此人们的美德不是自然生成的,不是天赋的,因为没有一种自然存在的东西能够被习惯改变。这就是说,人们要获得和掌握中庸的道德行为和标准,应靠后天的实践和训练,正如一个人由于从事建筑而成为建筑家,由于弹琴而成为弹琴家一样,我们也是由于行为公正而成为公正的,由于行为有节制而成为有节制的,由于行为勇敢而成为勇敢的。反之,有人之所以变得懦弱或纵情无度,都是由于在相应的情况和环境中,以这样或那样的行为所养成的。“总的说来,品质是来自相应的现实活动。所以,一定要十分重视现实活动的性质。品质正是以现实活动的性质来决定的。从小就养成这样还是那样的习惯不是件小事情;恰恰相反,它非常重要,比一切都重要”。(《尼各马科伦理学》)

在这部著作中,亚里士多德提出人的最大幸福是理性上的沉思的论断。根据他的看法,各种具体道德行为虽然也是一种幸福,但不如理性沉思生活的幸福好。幸福和理性沉思是并存的,人们的理性沉思愈大,其幸福就愈多。具体道德行为和感情是不可分离的,而且道德行为必须有一种动机作为条件,故其德性并非神圣的;而理性沉思,其幸福与感情毫无关系,它也不需要动机为条件,除了本身之外,并无别的需求。理性“是思辨活动,它在自身之外别无目的追求,它有着本身固有的快乐(这种快乐加强了这种活动),有着人所可能有的自足、闲暇、孜孜不倦”(《尼各马科伦理学》)。例如哲学智慧的活动,就是理性沉思,它是所有美德活动中最愉快的,这种愉快因其纯粹和持久而更可贵。

亚里士多德所以提出将理性沉思作为人们的最大幸福,是因为他认为人是政治的动物,人和其他动物不同,就在于人是理性的动物,对于人,符合理性的生活就是最好的和最愉快的,因为理性比任何其他的东西更加是人。禽兽没有理性沉思,故禽兽无所谓幸福。一个人的行为受理性指导,发挥其理性沉思,就最为神所爱,所以也就是最大的幸福。这些论述表现了亚里士多德伦理观中的神秘主义色彩。

4《政治学》

《政治学》全书共8卷103章,是一部专门讨论政治问题的著作。这是古希腊第一部全面系统地论述政治问题的书,在西方政治思想发展史上占有重要地位。

在这部著作中,亚里士多德论证了城邦制国家的形成和性质。在他看来,人类最初由于男和女、主人和奴隶两种关系的结合,组成了家庭。家庭成为人类满足日常生活需要而建立的社会基本形式。后来人们为了适应更广泛的生活需要,便由若干家庭联合成一种初级形式,即村社;再由若干村社组合而成为城邦。城邦是一种社会团体或政治团体,是社会发展进化到高级而完备的境界。在这种社会团体内,人类的生活可以获得完全自给自足,所以城邦既是自然的产物,又是社会团体发展的终点。在城邦这个终点,社会本性充分表现出来。亚里士多德从这个观点出发,提出了人类在本性上“是一个政治动物”的论断。基于上述理由他得出结论:从时间上说,城邦国家后于个人和家庭;从本性上说,城邦国家则先于或高于个人和家庭。这是因为个人只是城邦的组成部分,每个人的需要必须在城邦这个整体中才能得到满足,一个人离开了城邦这个整体,就不能成为人,不是一只野兽,就是一个神。

既然城邦是由许多家庭组成的,那么就必须研究家庭的组成、财产和管理等问题。在他看来,主人和奴隶的区别、主人对奴隶的统治和奴役,正像灵魂和躯体的区别,灵魂对躯体的支配一样,是“合乎自然而有益的”。因为有些人生来就注定是被统治者,有些人则相反;那种缺乏理智而具有体力的是天然的奴隶,只有赋予理智而遇事能持远见的人才能成为主人。人类从来就存在着自然的奴隶和自然的自由人的区别,从而形成了统治和服从的关系,因此奴隶在本性上不属于自己而属于别人,奴隶只是“会说话的工具”,是奴隶主的“有生命的财产”。显然,这种观点是错误的,是为奴隶主的统治作辩护的。

亚里士多德批判了柏拉图的“理想”城邦的观点。指出柏拉图主张城邦成为一个完全公有的划一的整体,实际上是不能施行的。他还指出柏拉图为了实现城邦的划一消除私心,主张实行财产公有和共妻共子的制度,也是荒谬的。他说,财产公有既不能消除人们的私心,也无法解除人类的罪恶,相反只会引起人们的相互争吵和纠纷,实行妻子公有不仅不能达到整个城邦的和睦,反而会使人情消失,父不爱子,子不敬父,兄弟无相爱,各种伤天害理的罪恶也会发生。

在这部著作中,亚里士多德提出了理想政体和由“中等阶级”统治的治国方案。他首先解释了什么是“政体”,认为“政体”这个词的意义同“公务团体”的意义相同,而公务团体就是每个城邦“最高统治权的执行者”,它可以是一个人、少数人或多数人。这种执行者的统治如是旨在照顾全邦的共同利益,则由他或他们所掌握的公务团体就是正宗政体;反之,如果执行者所掌握的公务团体只顾自己或少数人或平民群众的私利,那就是变态政体。他指出正宗政体有三种:君主政体、贵族政体、共和政体。这三种好的政体中,以君主政体为最好。同这三种政体相应的变态政体是僭主政体、寡头政体、民主政体。这三种坏的政体中以僭主政体为最坏。

在亚里士多德看来,一般国家在实践上所能达到的那种政体形式,就是由“中等阶级”进行统治。在任何国家中,总有三种成分:一个阶级十分富有,一个阶级十分贫穷,第三个阶级则居中间。富者、贫者统治都不好,只有中等阶级为基础组成的政体为最好,因为从伦理道德来看,“中庸适度”乃是最好的,是一种美德,这种道德原则适用于城邦国家,因此拥有适度财产乃是最好的,而且这个阶级能够恪守中庸的道德原则,顺从理性。另外,中等阶级人数多,是比较稳定的公民阶级,它没有野心,还可以充当贫富两个敌对阶级的“仲裁者”,它的政体可以避免党派之争,至少党派纠纷可能少。不难看出,亚里士多德这种由中等阶级进行统治的治国方案,是企图调和敌对阶级之间的矛盾,以维持行将崩溃的城邦奴隶制,当然这不过是一种幻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