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短篇2006年短篇小说新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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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恋爱(2)

坐一会儿,王遐说出去一下,马上就来。我知道王遐出去不会马上就来,我既不希望王遐走,也有点想她走。我犹豫着,王遐就走了。王遐一走,我就呆了。几乎没跟小瑗说一句话。她就这样坐在我的床边。我们多数时间是沉默的,可是我还是感到温暖,毕竟有一个女孩坐在了我的床边。虽不敢多看,可我还是感觉得到她的存在,感到她像一块冰因为她是那样的纯洁和单纯但我也觉得她是一团火毕竟是一个充满活力的女孩。就这样坐了不长的时间,又好像是很长的时间,小瑗说她要回去了。我同意。我就站起来送她。她便在前面,我在后面,送她回去了。回来时我见小瑗没吃的苹果放在了桌上,我拿起来看看,几乎没有吃,只是黄得厉害,还有点点镑斑。我看也还好,就用水冲冲,把它吃掉了。赃吃的。这样我们开始了交往。几场秋雨一下天就凉了。我们信用社出了一老牟的腿给枪打断了。那一年,东北出了个“二王”,这姓王的兄弟俩抢了银行打死了人,跑了。

这两个人原来都是当兵的,是兵工厂的,枪法特别准。跑了之后,他们一职劫,又打死了人,公安到处狙击,逮了几个月还没有逮到,因此全国通缉,我们镇上也贴了许多“二王”的照片,在我们信用社门口墙上看的相片,两人都人高马大,凶得很。社会上也谣言很多,有说在江西山里的,也有说在我们镇的长山头的,弄得全镇人心惶惶。反正民兵和公安设了路卡,检査过往车辆。老牟这个家伙平时神出鬼没就算了,非常时期他还是不闲着,那天他在大队打麻将打到半夜,又到他邻村一个“小奶奶”(饼妇家去睡觉,走在半路上,被民兵截住,他是做贼心虚,民兵让他站住,他非但不站,还拔腿飞跑,民兵鸣枪警告,他跑得更快,民兵上去一枪,正好打在老牟腿上,腿给打折了。

逮到一经调查,不是“二王”,是我们信用社的老牟,可是活该他倒霉,谁叫他飞跑,但县里来了人,让老牟停职了,我们信用社就有些乱。这期间我和小瑷通信了。我给她写信,她也给我写信,其实我们在一个镇上,不用写信也是可以的,可是我们不写信又没有别的方式表达自己感情。而且写信又是个时髦的事情。我们的信有许多是投在了一个邮筒里。因为我们镇也只有两只邮筒,一只在南头邮局门口,一只在北头银行(信用社)门口。就这样我们把信投进去,有时在邮筒跟前,我们还互相遇到。我和小瑗还偶尔约会见见面。

我们约会的地点是烈士陵园。半塔这个地方,是个革命老区,张云逸、罗炳辉曾经在此打过仗,仗打得相当惨烈,史称半塔保卫战,之后就建了一个很大规模的烈士陵园,里面树木很好,松柏都很大了。半山腰上,空气好,风景好,是个约会的好地方,镇上也没有公园,大家也就将这个陵园当公园来看。我们沿着山中的小路走,说些话,话是不多的,偶尔说一句,可两人有吸引力,就这么耗着时间。

有一天晚上,月亮很好。季节已是深秋了,我们穿过陵园的石阶,绕着山腰的小路,白天不知何人挖沟排水,将小路挖断了,说过不去也能过去,说过去也有那么宽,我说往回走,小瑷倔起来,说自己能蹦过去,我于是不说话,就看着她,她几次助跑,想跨过去,可到了跟前她却刹住了。自己就笑,我在月光下,看着她的脸,真是灿烂无比。人一高兴,就比平时好看。那种脸上的线条轮廓,一下触动了我的心。我不知哪来的胆子,一下子抱住她的腰,她一使劲,咦,居然愿过去了。可我听到噗一声,紧接着她便弯腰摸身子。哈,裤腰带断了。这可笑话了。小缓脸是红得不能看了。我赶紧过去帮忙,小瑷打我的手,说坏。我又一下抱住她。

小瑗这下不动了。我看住她的脸,心都快碎了,我紧张极了。可我又似乎很镇静。我轻轻将唇贴到她的唇上。她的唇在深秋中微凉。她抿着唇,一动不动。我们就这样在深秋的月光下站着。深夜的陵园静极了。我听到了她的心跳。那是一种钟表的徐挣的声音。我感到她的呼吸,那是我从来没有感受到的气息。这种气息,让我心慌晕眩。我感到她温软得似要融化。月光真好啊。老牟的事刚要平息,我们信用社又出了岔子。这个岔子出在我和王遐身上。那天是个月底,正好又赶上逢集,白天我们忙坏了。晚上扎账,可怎么核对,总是少一百块钱。

现金的余额比账面少了一百块钱。银行的账,是分分厘厘的,一分也不能少,连多一分也是不行的,更何况是少,而且是一百块!我们找遍抽屉,地上也扫了无数遍,可反复查,还是现金少了一百。当然我和王遛都不可能迷了这一百块钱,这一点,我们互相是信任的,可是错到哪里去了呢?是扎把时多扎了一张,白天多付出去了?还是收款进来时,我们点错了,少收了?这个事很麻烦了。我们找到很晚,可是没有找到。最终我们赔了款,受到了批评。

可这些还不是关键,关键的是我和王遐的关系出现了变化。王遐虽没说什么,可我感到,王遐似乎是怪我,怪我工作分心了,但也不完全是,这一百块钱究竟哪儿去了呢?我也感到纳闷。我和王遐之间,就有了些陌生,没有从前的那种默契,有时两人进到库房,感到有些别扭,也说不出,因此话也便少多了。但更重要的是,我在小瑷面前也终于还是失败了。忽然有一天,小瑗和我出来,她先问我错款的事。这事是瞒不住的,我如实说了。

之后她一路不说话,似不太愿意理我。憋了半天,她终于说了,她吞吞吐吐。可她的意思我还是明白了。她说她人还小,她家里人不同意。我似乎感到是托辞。可我始终没弄明白,究竟是何原因使她改变了主意。多少年过去了。现在我知道,爱与不爱,是不需要理由的。

女孩子的心,在那个年龄,就像夏天的云,高远,飘忽,是逮不住的。她怎么想的,我哪里能知道,可是女孩子决绝起来,你就没有办法了,更何况我也正值少年,受了文学的蛊惑,也不知道自己是个什么东西,于是也倔头倔脑,对女人还不知道呵护和怜爱。我没听她说完,就突然冲动起来,扭头便走。可是那一夜,我失眠了。这是我来到这个世界上的第一次失眠。人失眠的时候,脑子是多么清楚啊,我的耳朵从未有过如此的敏锐。

夜的一切轻微的声音我都能听到……跑过一只老鼠……昆虫在墙根底下的鸣唱……刮风了……远处有闷响的雷声……外面树叶哗哗地响……听到有没关上的窗户被风刮动的声音……玻璃碎了……窗口大如黄豆的雨点在空中乱射……噼里啪啦,东一个,西一……打在树叶上稀稀拉拉……一个大闪……半天,远处一个闷雷远远地滚来……雨哗哗地下了……稀稀拉拉的声音连成一片。全世界仿佛都在雨中了。这雨大概持续了有半个小时,便慢慢停了。我就那么瞪着眼睛听着外面的一切。天空应该是晴了,外面这秋天的夜空也许能看到星星,空气中应该还有疏疏的毛雨;树叶子应该是碧绿的,一切仿佛都是崭新的。可街上的积水,以及积水中的树叶、废纸,下水道的流水声,都在告诉人们刚才下了一场暴雨。此时一切都安静下来。外面的风小了。偶尔从门缝里刮进来,门边的电灯开关线的坠儿被风碰在墙上,一下,一下,一声一声脆响。我竭力回想小瑷的样子,可我什么也记不起来,我想想又好笑,一个人,认识,可叫你说出她的样子,眼睛怎么样,嘴唇怎么样,鼻子怎么样,却一点也记不起来。

我只记得她那小巧的样子,那脸上洁净明亮,眼睛,眼睛,波光一闪,仿佛一道光划过……我就这么想着,想着,等待天亮的到来。原栽《芳草》2006年3月有人醒在我梦里欧阳黔森一想到我四十岁了,我不得不开始怀念白菊。怀念白菊些什么呢?我在脑海里思索了好一会儿,才决定从一首歌开始。这首歌叫《吐鲁番的葡萄熟了》,当年被女中音歌唱家关牧村唱了个红满天。不过这歌在我心中红起来却并非关牧村。我感觉这首歌惊心动魄的好听,是我与白菊的一次见面中。那是一个令人永远怀念的中午。15中午,我没有午休,也根本没意识到会与人见面。我坐在一张破桌子上写诗,说实话,诗是一种很难写好的东西。我桌子下的竹篓里已装满了撕破又捏成团的稿纸。那些纸团里皱折着我的诗行,可我一点不觉得那些诗可惜,可惜的是那花了一块钱才买回来的稿纸。那稿纸毎本100页,我不知道要撕到多少页,才会有一句我自认为是好一点的诗行。看着一竹篓的纸团,我坐不住了。

我得走出房间,肯定只能这样,看来仅仅推开窗户是不够的那时,我心情很沮丧。我跨出门第一步,第二步刚抬腿,我的眼睛顿时一亮,白菊正从走廊那头向我走来。她的这个走来,多年以后,成了我脑海中不可抹灭的记忆是我没预料到的。那瞧青春而亮丽像蝴蝶一样地向我走来。我当然退回房间,迎她进来。她坐在我的那张简陋的书桌前,方方的弃子没有靠背,她只能把双时放在桌子上。窗外是一棵挺拔的白杨树和一条很少有车有人过的马路。我坐在床边上,只能看见她的侧面。我宁愿她这样与我相坐,她明亮且乌黑的眼睛要是面对着我,我怕我一下子跌进她的眼波。她的眼睛真的像大海一样,有一层层不断的波浪拍打着我的心。我的心却没有礁石那么坚强,总是挺立不住,有昏眩的感觉。

我们从小在这个地质队一起长大,从来对她就没有昏眩之感。这种昏眩是近年来才有的,这种感觉的变化,使懵懵懂懂的我有一丝羞涩感和不解的困惑感。我只能看她的侧面,这样非常的好,我的心免去了层层波浪的冲击。我的心不昏眩,我就可以毫无顾忌地看她,而她的侧面也是令人非常愉悦的,像剪纸,波浪似的披肩短发,长长的睫毛,高高的鼻子,乖巧而微翘的嘴形。是的,我心中有说不出的愉悦。我们愉悦地谈我们在一起的那些快乐的日子。在她充满友谊的话语中,她不时优美地歪头看着我,但看的时间并不长,她又会扭过头去。我知道,她知道我的目光在与她目光的接触中坚持不了多久,她总是在我抵抗不住要低头的时间里,把她的目光移开,这样我可以长久地看着她。我们在一起的那些快乐的日子,只是我们坐在这儿说起是快乐的,其实在那段日子里是我们最艰苦的时候。

那时候我们不像现在有一份正式的工作。这份正式的工作却使我们不能像原来一样,天天在一起做工。现在我们都在一个地质队工作,这好像是人生注定的,我们没得选择,我们的父母也同是地质队的,父母们退休,我们刚好顶替接班。这种注定从很早以前就开始了。从我们的父母同时进了地质队,又先后生下我们。这便注定了我们在地质队一起成长,一起上学,一起下乡。我和白菊下乡时,其实和我们的哥哥姐姐们下乡不一样了,哥哥姐姐们是去农村落户,而我们只是去地质队的农场做工。

地质队的农场有两个地方可去,一个地方是在大山里,离城有二十里地,是个种粮养猪的生产农场;一个是在城郊,专门打泥烧砖的砖瓦窑。在我们一百多名地质职工的待业子弟中,只有二十二个人幸运地分配到了砖瓦窑。为什么说幸运,是因为离家不远,可以回家吃饭睡觉。也许离家近,在砖瓦窑做工的几乎全是女的。只有我和一个叫方国庆的是男的。只有我们两个男人,是有原因的。

我们有一台老式打砖机,它有一个吞黄泥的大嘴巴,需要有一个男人把一车车百多斤的泥迅速倒进去,然后从它另外一张嘴巴中每分钟吐出十块泥砖来,这又需要有一个男人迅速用两手掌夹起热烫的泥砖,把它们放在背砖人的背上。这种老式打砖机每次只能正常运转一个小时,否则它会损坏。于是二十个女生背好背砖板,排好队。我将在开机的一小时中,把六百块泥砖准确无误地放在她们的背上,她们把砖背到不远的窑洞中,烧砖的师傅在那儿接住。一来一往刚好需二十分钟,她们也刚好二十个人。这样背砖的队伍连续不断,我也只能连续不断也夹起砖,放在她们的背上。

潮湿的砖每块约5斤重,十块就是50斤。这种重量,是挑是杠是抬是提对于我来讲都是小菜一碟,可是只能用手掌夹起来,的确算不易,刚开始我竟然力不从心,常常掉砖头。在那二十个女生连续不断地背砖,连续不断的笑声中,我便产生了无穷的活力,不久,我居然能夹起二十块砖,那时候,我刚满十九岁,练成了双臂无穷的夹力。这夹力,在以后很久的日子里,成了我的魅力之一,是我未曾想到的。男人和男人之间是比较欣赏大力士的,因而他们常常喜欢较劲,凡是与我较劲的男人都很奇怪我的夹力怎么这么大?当然我没有告诉他们我是怎样练成的。很多年后,我第一次拥抱妻子,一不小心双手用力,差点把她夹死。妻子在我猛然醒悟的松手中,很久才渐渐回过神来。她说,男人也禁不住你抱,我说,我疯了我抱男人干啥?我说我原来抱多了砖头。妻子说,但愿以后你别把我当砖头抱。那时候真的很苦,除了我夹砖汗流决背,白菊汗流满面背砖外,我们还要用煤烧那砖窑。烧砖师傅说,小青年们要好好学习,将来就靠这个找饭吃。于是,我们都学会了烧砖的技术。我们采的泥是黄色的,机床压出湿砖来自然也是黄的,但一烧成了砖却变成了红的。红红的砖头,是很好看的,尤其棚成了房子更加好看。那时候,不仅我们地质队的房子是红房子,城市里也是一幢幢的红砖房。

每每看到红房子的墙,我就感到亲切。虽然那么多的修红房子的砖,不一定都是我们烧就的,但砖一出窑,卖给了谁,修了哪幢房子,我们是无法知道的。既不知道,没法分辨哪些红砖里有我们的汗水,因而看见红砖都亲切。更让我们汗流浃背的是烧好砖后,我们把砖们背出窑洞的时候。那窑顶虽经过我们放水冷却,可是,那作用也只是缓解一下高温。每次背完一奋砖出来,我们最少流出十斤汗水。那时候我们正是青春年少时,背靠着背喘气,也没有感觉谁汗臭,虽然汗湿透了我们的全身。我不仅不感觉汗臭,反而感觉白菊的汗水有一种让人愉悦的香味。其实,汗流浃背时背靠着背,对于散热并不理想,但每次休息,我们总不自觉地背靠着背支撑疲惫的身子。我们真是累坏了,大家都累坏了,谁也不会注意到谁该以什么样的姿态休息。其实,大家只能背靠背,如一身汗水地靠在窑壁处,会沾得一身是灰。既没得靠的,谁靠着谁,大家也就不管了。但在我的记忆中,我与白菊总是靠在一起。所以她的汗水味,至今是我记忆深处的怀念,这怀念也许会永远地伴随着我,因为这汗水是我青春期唯一不可磨灭的记忆。我感觉白菊的汗水透过她的衣裳与我的汗水交融时,那是一种口渴、舌干、心快、意乱的欢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