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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章 有意味的“怀念--读《怀念狼》(1)

贾平凹的作品常有一个挥之不去的主题意蕴,这便是人在生存与发展之中的悖论状态。新作《怀念狼》一面看来是写商州野狼的盛衰与存亡,实际上是在写现代人的尴尬与无奈。

在盛产野狼的商州,由于狼的肆虐和人的捕杀的两相较量,如今只剩下十五只野狼,州政府不得不把狼列入了保护动物的名单。作为记者的“我”,怀着好奇的心理,也带着生态保护的意识,随着曾任捕狼队队长的舅舅和他当年的捕狼队队员“烂头”,却把所遇到的野狼一一捕杀了。有的是野狼危及到人的生命,有的是猎狼要证明自己的存在,有的是山民对野狼的群体仇视。总之,猎杀了十五只野狼,各有各的缘由。原来出于保护野狼的目的的普查,却成了追猎所有野狼绝杀。

行动的结果背离了行动的目的,这本身即是一个绝大的悖论,而让舅舅这个以杀狼为生也为荣的人负责普查,更是天大的谬误。舅舅是猎手中的佼佼者,他以猎狼成名,也以猎狼成性。可以说,他作为猎人的代表,最典型不过体现了与狼相克又相生的关系。有狼,他才有神有力;杀狼他才显勇显谋。通过找狼,杀狼,他证明着自己的存在和价值,而当狼被赶尽杀绝之后,他失去了对手也失去了自我,竟失态变疯,成为到处咬人的“人狼”。这是猎杀狼的后果,也是没有狼的代价。

有了狼,弱者慎怕,强者猎杀;没有了狼,黄羊锐减,人性退化。人不仅需要在生态平衡的意义上加强对生物链的认识,更需要在实际生活中做到与如狼这样的动物相安无事。“与狼共舞”实难做到,学着“与狼共处”如何?

《怀念狼》是一部饶有丰富寓意的小说,也是一部艺术描写独到的小说。就贾平凹90年代以来的几部长篇来看,在艺术探索上用力最多而又卓有成效的,可能还是这部《怀念狼》。作品充满诡异的感觉与幻化的形象,一会儿狼变成了人,一会儿人又变成了狼,真幻互置,虚实互动,神神道道又绰约多姿,现实在精神中的折射,主观在客观中的映像,却在根本上服务着并强化着作品的主旨,使人与狼如影随形,难分难辨,使得《怀念狼》这样一个主题叩人心扉,令人难忘。

老村之谜与《骚土》之媳

知晓老村的大名,是看了小说《骚土》之后。当时,以《白鹿原》、《废都》、《最后一个匈奴》和《热爱命运》为代表的“陕军东征”的热潮方兴未艾,书摊上又忽喇喇地摆出了《骚土》等一批乡土题材的长篇。由于这些书的外在包装和广告宣传都涉嫌媚俗,引起了出版管理部门的注意。有关部门找了几位搞评论的同志,要求尽快拿出审读意见,忝列其中的我,分到手的正是老村的《骚土》。老实说,这种角色和这种使命,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审读以挑毛病为主的性质,但当我认认真真地读完《骚土》之后,反倒被小说中的那种浓郁的乡土气息、浑厚的悲壮气氛和深沉的批判意味所撼动,我感到,小说本身是严肃而独特的,有问题的是有意媚俗并游离作品的外在包装,其情形恰如一个良家妇女被打扮成了浪荡娼妓。我在审读意见中如实地陈述了自己的看法,由此也对老村其人发生了兴趣。

嗣后,工人出版社的副总编南云瑞说他认识老村,此人现居北京南城,是陕西籍自由撰稿人。不久,与老村有了正式联系,他借第二部长篇小说《鹫王》出书之际,与北京的陕西籍文人小聚了一次。由此,我约略知道老村的真名叫蔡通海,时年38岁,是陕西澄城人,早年由陕西去青海服兵役,近年又由青海到北京写作品。看着老村那不大修边幅又不太会应酬的样子,我深感《骚土》这本书带给人们的印象与作者实有的情形相去甚远。老村厚道,决不轻佻;老村质朴,毫不风流。人们由《骚土》知晓老村,而彼老村又非此老村,这种阴差阳错真不知是老村的幸抑或是不幸?

由此来看,经过包装的老村与《骚土》因并不切实存有诸多隐情,而未曾包装的老村与《骚土》因难知其详也留有不少谜团。在我向老村表述了这一观感之后,老村先是抱来他的未被删改的《骚土》原作,后又拿来他与邱华栋的对话录《走人骚土》。读完两作之后,我在更多地了解了老村及其创作从而解开了诸多疑惑之后,深感有必要还其本来面目的《骚土》,同时尽快推出这本《走人骚土》,其意义当然首先在于以来自作家的第一手资料揭示老村之谜和解释《骚土》之腠,其次在生活如何成就一个作家,而作家又如何在复杂环境中把握自己等方面,也有着诸多启人又警人的经验和教益,这对于当今的文坛都不无其现实性的意义。

一个文人以“老村”为笔名,多少显得有些古怪,但老村就这样把“老村”、“文人”这一对看似矛盾的称谓印制在名片上,并在他的《走人骚土》的题记里开首便以“乡土之生身”和“村夫之憨实”介绍自己。显而易见,以“老村”的名号命名并以此介入文坛,老村自有个人的用意。

这些方面的问题,《走人骚土》一书虽未做出具体的解答,但经由作家的经历和追求自述,又把什么都和盘托出了。

首先,“老村”这个称谓是个人出身的一种标识。老村是生长于陕西澄城农家的乡下人,艰窘的生存环境和枯涩的村社文化,限定着他又养育着他,使他在起步之始就备尝了人生的甜酸苦辣。他从小就感受到命运的不公,很早就为命运而焦虑,后来他终于以当兵“走出黄土地”,并如愿以偿地上了大学,顺顺当当地进了北京,一步步地实现着自己的目标,但已贯注于他的生命的早年的经历和童年的记忆,却非其他经历所能相抵和类比,因为那不仅是他认知世界的原初印象,而且是他看取人生的基本视点。“村夫”和“村人”的早年人生之于老村,就是这样让他抹不了又忘不掉,而且以神移情随的方式每每左右着他的心态与行状。有意味的是,有着同样经历的一些人在极力掩饰的这种出身,老村不仅毫不避讳,反而理直气壮地昭示于人。这一则表现了他的真挚与诚朴,二则表现了他对“村人”的认同与首肯。由此,老村既表现出了他的立足所在,也表现出了他的特点所在。

其次,老村这个称谓是切入文学的一种角度。文学之果结于生活之树,因立足于生活的角度有别和表现生活的才情不同,才有文学园地里的姹紫嫣红和春兰秋菊。老村深谙其中道理,一开始就依循“写自己最熟悉的”创作规律,把自己定位于乡土,明确了自己这个园丁的责任与使命,那就是让“来自天地”的天籁之音,占据一方世界,给文坛添加一些日见稀薄的生活底气和泥土本色。他以《骚土》等作品实践着自己的追求,并从内容到形式都给人们切实带来一股清越而独特的乡土新风。事实证明,骚动不安的土地与变动不居的文学,都有新的生面可供开发,文学中的乡村题材和村夫角度仍有广阔的前景。

我还觉得老村之于文学,从个人与文学的角度看,表明人生经历在成就一个作家上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而把它作为共性符号来看人,则在许多方面解析了陕西的黄土地与文学创作的内在缘结。《走入骚土》告诉人们,十八年的置于“穷”与“左”的社会背景下的乡间生活,使老村从乡邻、从家人、从自己的多重角度目睹并体验了卓富中国特色的社会生活,使他感受盈胸激情满怀,从而想写出来,要说出来;而苦焦的形而下生活最易激发思想上形而上的探索。于是,他十二三岁上接触老子的《道德经》,十五六岁上迷恋古代文学,就成了他在现实驰思寄情的重要手段。其实,现实生活的封闭与落后和文化传统的丰厚与悠久,恰是黄土地特有的矛盾的对立统一。这二者的互为因果,就使得人们自然而然地尊耕重读,而年轻的学子就更多地把命运的改变寄托于读书作文,由此黄土地便与文学结下了不解之缘。据知,陕西一省经常从事文学创作并发表作品的业余作者,要以千人计。偌大的一个创作群体,在全国也并不多见。而在这样的一个基础上涌现出诸如陈忠实、贾平凹、杨争光、老村这样的佼佼者,也属势在必然。由此也可进而理解中国的作家多出于山乡农家,而农村题材创作也始终在中国文学中占据主流的种种原委。

老村在发表《骚土》之前,曾有过十年的创作演练,但他的名字仍鲜为人知。长篇小说《骚土》的出版,使他几乎在一夜之间蜚声文坛。这种文学奇效的造成,从表象上看要归功于现代图书出版中的商业手段,而究其底里,则还在于作品本身的内功和魅力。图书出版中以商业手段操作的图书,有货真价实的媚俗之作,也有雅扮俗装的严肃之作。《骚土》作为后者的代表,作品本身即为商业包装提供了多种可能性,然而,成书之后的《骚土》,显然以前言、后语、封面和封底等环节构成的包装,在作品浑然一体的精与粗、雅与俗、文与野的内蕴构成中,有意突出和渲染了后一方面,从而以外形的媚俗招徕低俗的读者。这样,走向社会和走近读者的搔首弄姿的《骚土》,实际上与作品本身严气正性的文本大相径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