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小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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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一盏照亮人性的明灯--试论《小灯》的叙事策略(2)

二、反讽:阴差阳错的悖论

不管怎么说,“土改”都算得上是一件庄重、严肃的大事,因为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是把其作为中国民主革命的一项基本任务来贯彻、实施的。若干年过去了,对这场规模宏大、影响深远的群众运动该持有何种的态度与立场?政治上有政治上的叙事策略,文学上有文学上的诠释话语。尤凤伟在用文学诠释这段历史时,运用得是严肃与戏谑、庄重与反讽相结合的悖论手法,从而使整篇小说显示出既矛盾又统一、既和谐又突兀的异样风格。

《小灯》中最为突出的叙事特色是事与事、人与人之间总是充满了莫名的悖论,而又正是这一个个循环的悖论推动了故事的发展。譬如,“土改”的受益对象是穷人,所以这场革命的依靠对象也是穷人。也就是说,革命与穷人在小说中应该是天生的一对、地设的一双。可是,在革命刚刚拉开序幕的时候,革命和穷人之间总是出现不能焊接的缺口:胡顺为了讨好要去访贫问苦的杨队长,就把他带到了全庄最穷、最苦的人家,即胡发家。按照越穷越革命的逻辑,胡发理应是最有觉悟的农民之一。可是,任凭杨队长怎样启发、引导,胡发都认定他的贫穷是由自身的残疾所造成的,与地主老财的压迫、剥削无涉。尤有意味的,他还说了不少反动的话,如把“分”地主的地称之为“抢”,并归类到不义之财的行列,从而使乘兴而来的杨队长感到分外地扫兴。不但革命者与农民之间难以形成有效的对话,就是革命者与革命者之间也会出现莫名其妙的错位。如当杨队长听胡发说她老婆冬天出门要饭要穿上他的衣服,他只能躲在炕上靠孩子围着取暖时,就叮嘱工作队的小陈说:“你记住,分浮财的时候,一定让胡发同志去挑一件皮袄。”小陈的回答是:“好,穿上皮袄要饭就不怕冷了。”这个回答不但违背了杨队长的本意,也违背了革命的初衷,故而他不快地说:“斗倒了地主还要啥饭哩?”

如果说这种阴差阳错发生在两个人物之间还不足为奇的话,

那么在一个人的身上也荒唐地上演着。生活在同一个庄子中的胡顺与胡有德原本没有什么交情,但也没有什么大的怨恨,基本是不搭界的两个人。只是在工作队发动群众起来“土改”要求大家提名需要被革命的对象时,要求进步的胡顺为了表现自己的进步而顺口提了胡有德的名字。因为在胡顺的眼中,胡有德是胡庄的首号富户,不提他,还能提谁呢?其实,这时的胡顺,要求进步向革命靠拢的胡顺既不知道革命是怎么回事,也不知道杨队长让大家提名的真实用意是什么,所以当杨队长得知了胡有德的情况并一锤定音地说:“胡有德就是反动派,是敌人。是我们的斗争对象”时,胡顺立刻就后悔了。他的本意可不是说胡有德是反动派,是要斗争的敌人,他只想说胡有德过得富裕,而富裕在其眼中并不是直接导向敌人的。胡顺自己把自己给搞错了,这也就注定了其后来的悲剧发生。

胡顺的母亲也没有逃脱出阴差阳错的嘲弄。身为民兵的胡顺,肩负着夜里站岗放哨的任务,这让她的母亲异常心疼。平时冷天里,她都让儿子搬到自己的热坑上睡,可现在儿子半夜就得离开热被窝。她担心外面的冷风冻坏了儿子,就极力劝儿子穿上从地主老财家偷偷“借”来却一直没敢穿的皮妖、皮帽、皮靴,理由是“外面黝黑,谁也看不见”。在“听妈的没错”的撺弄下,胡顺全副武装地走出了家门。冷是不冷了,可这身衣服却要了胡顺的命,“惊惶中看见学堂后面的山坡上迎风站着一个穿皮袄皮帽威风十足的人,怀里抱着一杆枪,换班民兵是个很有战斗经验的人,他断定那人是逃犯中的一个,在那里为逃跑的人担当‘断后’。”换班民兵毫不犹豫地向身穿皮袄、皮帽的胡顺开了枪。从某种程度上说,胡顺是被母亲的疼爱害死的,原本他可以死得不必这么匆忙与委屈。其实,就连地主胡有德也没有逃出这个悖论怪圈的追逐,这座关押他和小灯的学堂,就是他当年出面游说有钱人捐钱盖的,不料想竟亲手为自己修建了一座囚笼。

从思想内容上看,《小灯》无疑是悲剧性的,胡顺从一个倾心革命、要求进步的民兵积极分子到小说结尾被另外的民兵意外击毙,无不都显示出悲剧的意蕴。但是纵览整篇小说的叙事风格又绝非能用悲剧来概括,相反更具有喜剧的幽默、滑稽成分在内。当然,这种喜剧幽默、滑稽是建立在严肃、庄重的基础上的,显示出的是一种反讽的效果。譬如“土改”是一件很严肃的事情,杨队长特意把工作队和贫农团要紧紧依靠的骨干分子召集到一起做动员报告,让他们给庄子里的地主按富裕程度、罪行大小排个队。富裕问题不难办,看看房子、地和再数数牲口也就解决了。至于何谓“罪行”,骨干分子们就难以把握了。在杨队长的反复教育、启发下,他们终于明白了地主放高利债、打人就是一种罪行。看上去他们是大彻大悟了,但是他们接下来对“罪行”的演绎却让人忍俊不禁。杨队长责怪他们地主放这么高的债都敢借,难道就不怕地主逼债吗,他们的回答颇为不屑,“逼?要钱没有,要命一条。”当杨队长问地主胡有言是否打过人时,他们高喊:“打过。”待问:“打过淮?”他们又高呼:“打他老婆。”

让群众控诉、清算地主老财的一场戏写的更是悲喜交加、妙趣横生。这是一个庄严、盛大的场合,先是杨队长代表人民政府作了动员报告,后是农会会长宣布控诉开始,这意味凄惨与悲壮的音符即将奏响。

然而,整个会场静悄悄的,没有人愿意站出来说话。为了打破僵局,民兵队长只好点名让胡起宝上台来控诉地主胡有言,理由是他曾给胡有言当过好几年的长工并对胡有言心怀不满。不得不控诉的胡起宝耷拉着脑袋走上了控诉台,按辈分胡有言是他的叔,所以他不愿意把矛头指向胡有言,便悄悄地把控诉对象转向了外姓人毕子通:“你个外姓人,死皮白赖地搬到俺们胡庄,为啥呢?为的是来剥削俺们,卖烧肉赚钱你就卖烧肉,卖瓦盆赚钱你就卖瓦盆,卖鱼虾赚钱你就卖鱼虾,你他妈的心眼鬼着哩,变着法儿赚俺们的钱。赚了钱就一亩一亩地买地,一头一头地买牲口,还绐儿子一房一房地娶老婆,好事都叫你得着了,你说你的罪过大不大呀!”胡起宝胡乱地嚷嚷着。农会会长看出了胡起宝转移视线的把戏,便打断了他的话,让他还是揭发胡有言。胡起宝认真地说:“中,我揭发。”于是,他就揭发胡有言不给他肉吃,光让他吃粗粮,弄得他的“肚子整天咕咕叫,像里面装了一窝蛤蟆”一样。在痛说胡有言不爱惜他身体的过程中,他还说起了胡有言曾打过他一个耳光,这引起了台下人的兴趣,纷纷起哄说:“胡起宝,揍他!扇他耳光!”在人们的叫喊中,胡起宝大踏步地走到胡有言的跟前,高高地举起了手,可“刚要往下落,又缓缓放下,说:‘不行、不行,脸太瘦,到处露骨头,会硌痛我的手。’”惹得台下哄堂大笑。一场本该痛哭流涕、悲痛欲绝的控诉大会变成了逗乐会。

杨队长试图扭转局面,便把全部希望寄托到了胡顺的身上。他说:“胡顺同志,你上台来揭发控诉,你行,我知道你行,来呀!”一心想给杨队长留下好印象的胡顺跳上了台子,他决定揭发、控诉胡有德,因为这个人是他提名的,重要的是他没有向他“借”过东西。但是望着身材高大、颇有气派的胡有德,胡顺还没有开口“心理不免有些打怵”。所以,在他控诉完了胡有德不让他试戴兔毛护耳后,只慌乱地丢下一句“就凭这一件事,我就不能原谅你”后,就快速地跳下了台子。这场沉重、严肃的批斗大会就在鸡毛蒜皮式的尴尬与滑稽中收场了。

显然,在严肃、庄严中插人戏谑、幽默的手法,使整部小说显示出一种啼笑皆非、亦庄亦谐的效果。当然,这里的“谐”又不同于纯粹喜剧式的谐,而是与悲剧中“悲”联系在一起的,就像胡起宝被当作无辜的受害者一样请到了台上,殊不知,胡起宝本人就是一个鸡叫了三遍都不起的懒汉。到底孰是孰非、孰悲孰喜是一个难以说清的问题。在《小灯》中,这类剥离不清的细节无处不在。事实上,《小灯》本身就是一篇似悲、似喜、似严肃、似幽默的小说。尤凤伟的表达智慧和叙事策略在这里得到了充分地展示。

《小灯》是一篇构思缜密、结构精巧,闪烁着智慧之光的“土改”小说,但是《小灯》却没有给我们带来任何的阅读障碍,相反充满着阅读的张力与快感,甚至还带有流畅的诗意化感觉,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有不少的当代作家,特别是新潮作家格外迷恋小说的叙事技巧,甚至把小说创作总结成不是说什么,而是怎么说的问题。这样的一种设想不能算错,因为小说创作毕竟是需要通过艺术形式来得以实现的。然而,这中间有个“度”和“量”的问题,即艺术探求是为了更好、更全面地传达出思想,而不是为了其他。那种在形式试验的旗帜下失去起码可读性的作品是有问题的作品,因为它违背了小说所特有的天性,即故事性的要求。尤凤伟是在坚持、维护小说天性的前提下,努力拓展其艺术的表达空间的。尤凤伟这种不把形式技巧驾驭到作品思想之上,而是老老实实地让艺术手法与思想内容真正合一的创作实践是值得肯定与研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