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睡之后,是慵懒的,抬一抬手腕,好像连握管展卷的力气都没有。
便仍想睡去。既然个体的人,在这个广大的世间是那么的无足轻重,又何必醒呢?
然而还是醒来,因为依着人间的惯例,午后的时光“人”应该是醒的,紧闭的门,是抵挡不住敲的。你应该衣冠齐整地为他人预备着,即便你是个“私人”,又居停在私人的空间之中。就如一句俗语所说:做人就应该有人样。
坐在沙发上,随手翻一本萨福的诗,以此等待一个什么来客。那个人并没有来,整本诗集却读完了。接下来的时间,整个思绪都被萨福萦绕着,倒也感到一种意外的充实。
古希腊的萨福是很“私人的”,因为她的生平几乎是个空白。但是,后人却根据她的作品和一鳞半爪的记述,把她“塑造”成一个有历史的“全人”,供别人思量与拷问。直让你感到,只要你有了一个名字,旁人就会给你组织起血肉,让你有“人样”,成为公众人物。所以,纯粹的“私人化”,是不存在的。
对萨福的阅读,给我一个印象:少有哪个上古人物,在欧美的文学史中,像她那样被如此经久不息塑造成品像迥异的种种神话。她的声音被篡改、被发明、被模拟、被重构,到了任意的程度。人们根据自己的情趣和欲求,“还原”成自己需要的那样。
和萨福时代相近的希腊立法家棱伦(公元前635一前560年),在酒会上听到自己的侄儿吟唱萨福的诗,极为欢爱,立即请侄儿教他。一个友人问他何以这般急切,他说:“我学会了它,就可以死而无憾了。”
米格雷(约公元前100年)在他编选的《希腊诗铭集》的绪言里,以花喻诗,他称颂萨福的诗:虽然不多。但朵朵都是蔷薇。历史学家狄奥尼索斯(公元前一世纪)赞誉萨福诗的风格,评论道:“永远选择最豌妙最和谐的字眼,追求悠扬的音节,已达到优美动人的效果。”
以上的几位都是君子,都有端庄的理趣,他们只流连女诗人的诗美,而不兴味于她的身世,这时的萨福便有神圣的状况,便是:婉妙与雅洁。
在中国,第一个介绍萨福的,是周作人。一九一四年,他在《中华小说界》上著文说道:“(萨福的诗)情文井胜……譬如蝶衣之美,不能禁人手沾捉。”在中国老派文人眼里,萨福岂止是一个“雅洁”了得,简直就是不食人间烟火的仙人。
看来,在以“精神”为着眼点的人那里,东西方的趣味是相近的,至少是相通的。
但是,在另一种趣味“引导”下的“破译”就不同了,萨福不仅“卑微”、“低贱”,而且是“污浊”、“变态”的象征。
一种说法是,萨福名下的作品,其实是口头文学的集成,因为她不仅不通诗艺,甚至是否能够阅读都值得怀疑。所以,“萨福”只是个符号,是和“萨福的诗”没有关系的。
因为萨福组织了一所女子诗歌学校,专门向来婚少女传授诗艺,那种亲热唱和的场景还被陶画描绘下来,又因为她的诗中对女子表现出一种特别盼热情,有人就认定萨福有畸形趣味,是个同性恋的爱好者。安·卡尔森在她的萨福新译本的序言里就写道:“我们只知道,萨福爱女子就和她爱音乐一样深。让我们就到此为止吧,行吗?”这是欲擒故纵别有用心的暗示,因其暧昧,就更强烈地激发了人们对萨福“形而下”的好奇,便使女诗人的“蝶衣之美”湮没在一片风尘之中。
到了后来,萨福的“沦陷”味道就更浓了。人们把萨福之死,归结为对一个无足轻重的男子之爱。这个男子居然是个别无长物的渔夫。他名叫法翁(Phaon)无知无识,且放荡成性,唯一的资质,是有一副好皮囊。著名喜剧作家米南德(约公元前342一前292年)写了一部《来自卢卡斯的女子》,称萨福为了对法翁无望的爱,从卢卡斯的悬崖投海自尽。在奥维德的诗里,更是把萨福这种失去自我的“委身”渲染得淋漓尽致:
我爱过上百的人——作草的爱——可是现在,你这冤家,以前为众人所有的现在属了你一人。
这出自男性作家之手的内心独白,似乎比女诗人的断简残篇更凄楚迷人,在我看来,其实不过是一种伧夫心理:女人的卑贱,是男人的快乐;女才子的卑贱,更是男人的欢宴!
这迎合着一般人的心理,对杰出者的无奈与嫉恨,使他们愿意看到高雅被庸常蹂躏,那里有一种无法言说的快感。不禁让人联想到,普希金如果不是被枪弹击中,拜伦若不是死于疟疾,雪莱要不是意外地溺毙,他们便不会那样地被世人尊敬和爱戴。杰出者是不能活得好的,更不能长寿。正如中国八的一句老话:寿则多辱。
到了公元二世纪,在萨福离世将近八百年,有限的记载漫漶得更加模糊不清的时候,人们连起码的顾忌都不顾忌了,索性把她彻底演绎成他们希望的那样——萨福“相貌丑陋,皮肤黝黑,身材矮小”。
至此,人们心中的不平,便彻底平息了。女诗人的丑陋,与凡常人的弱智,扯平了。
从萨福身上,我深刻地体会到,所谓“人样”,特别是公众人物的“人样”,是众人按照自己的标准和想象塑造和推演的,与人物的本来面目无关。
依古希腊的历史风情和萨福的个人处境,萨福本真的“人样”,似乎应该是这样的——
萨福的作品是一种叫“歌诗”的东西,它不是用来阅读的,而是用来唱和的。荷马史诗之后的古希腊诗歌,是在竖琴(Lyre)伴奏下演唱的——这也是Lyric(抒情诗)一词的起源。演唱通常分合唱与独曲两种,独曲总的特征是体质短小,音节简单,具有个人化的风格。萨福所作,多为独曲,再揉以亲密的音调,便形成了被后人称之为“萨福体”的格律。
由于是“歌诗”,作品的发表,当然是多以“唱”的形式,所以流传,也是得益于爱好者的传唱。其中的一些有心人,为了抵御忘却,便用文字记录下来。所说萨福不通文字,是因为人们难以看到她的手迹。还有一层原因,是书写的困难。那时的书写,是写在一种叫“芦纸”的特殊材料上的。那是一种稀缺纸张,本性节俭的萨福,是舍不得用的。然而——
芦纸卷子,萨福歌诗。
这个意象有多美啊!尚未垂目,心已经就醉了。
芦纸卷子被人从墓穴里挖出之后,由于时间的风蚀,即便是小心翼翼地揭开,也会有一条条、一片片地破碎的,萨福的歌诗就残了。诗句便有断续的空白,就跳跃、就跌宕,像爱的呓语一样,需要用心猜读。这种无意的残缺,竟被庞德“提升”为一种主义,即:意象主义。偶然的历史事故,反而被认为是一种精心策划的现代美学,给萨福蒙上了一种揣摩不尽的神秘。这种神秘,既成就了她也损害了她——人心深处,既有明媚的底色,也有不良趣味。
说到萨福与未婚女子的关系,还是跟歇诗的性质有关。少女是喜歌唱的,那种亲密的旋律与她们的心率是共振在一起的。在歌诗的神圣氛围之中,她们会忘记现实的哀愁(沈从文就说过:美丽是哀愁)。从本质上说,萨福的声音——女儿和女性的声音,“挣脱”了希腊城邦父权体制的钳制,骄傲地宣扬了文字和书写的力量。这是一种“非法的热情”,被体制和传统“催眠”了的群体和个人是很不习惯的,被视为“变态”,而不被“见容”,便是很自然的事。
那个世道,以后的世道,是以女性的“失语”为前提的。便可以说,萨福是因为拥有言说之美而被塑以“恶形”的。
或许,这样的解读,也是一种自以为是的误读。所幸的是,萨福生前就清醒于这种种的误读,她在一首歌诗里写道——
经常/那些/我以温柔相待的人/伤我最多。
伤害并没有摧垮她对人类的信心,她温柔的内心,反而增加了一种更坚韧的东西,她说:“我对你们,美丽的人啊,永不会变心。”
这样一个愉悦的人,怎么会为一介屑小的渔夫而自贱投崖?“歌诗”的皇后怎会凭空就俗媚了呢?
还是周作人的意象好:譬如蝶衣之美,不能禁人手沾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