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爱国主义教育丛书:郑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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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戊戌维新和义和团时期的政治态度

《马关条约》签订后,帝国主义争夺中国的步伐大大增强。俄、英等国争先恐后地掠夺在华利权,强租海港,划分“势力范围”,使中国面临着被瓜分的严重危机。与此同时,通过对清政府进行政治贷款和争夺中国铁路投资权、投资中国矿山、在华开设工厂等方式向中国大量输入资本,形成这一时期对华进行经济侵略的新特点,这些都进一步加深了中国社会经济的半殖民地化。

清政府为了能够转危为安,一方面幻想通过联俄来制约其他列强,一方面也试图做一些改革。改革的措施大致有:编练新军;整顿关税、厘金、盐课,增加烟、酒、糖、茶、盐税和各种苛捐杂税;发行“昭信股票”⑦1亿两;允许民间办工厂。这些措施,尤其是允许民间开设工厂,进一步激发了一批官僚、地主和商人投资新式企业的积极性。而帝国主义争先恐后地对华输入资本,又为中国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提供了条件。随着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中国民族资产阶级的力量也逐渐成长起来,并作为新的政治力量,首次登上了政治舞台,于1898年领导了以救亡图存,改革变法的戊戌维新运动。

然而,对于以救亡图存为主要目的的资产阶级改良主义政治运动,郑观应的态度并不积极,甚至可以说是消极的。这里存在着理论与实践的矛盾。郑观应是最早明确提出在中国设立议政制度的人,也是在甲午战前要求设立议院实行立宪制最激烈的人,当改良主义从一种思潮变为政治运动的时候,他理应积极响应但实际却不是这样。

政治运动之初,郑观应对于维新运动的政治实践是同情的。随着维新运动的深入发展,维新派与顽固派短兵相接后,郑观应开始对运动泼冷水了。在1898年6月16日光绪皇帝召见康有为之前,康曾问计于郑说,变法是否能进行?郑观应答道,欲速则不达,现在恐怕大局仍不成熟。例如大拇指与小拇指欲举重,而食指、中指、无名指不相扶助能成功吗?也就是说单依靠一个皇帝,变法是不可能成功的,在头尾之间要有大批的中间力量才行。郑观应的这个观点是很正确的。问题在于,他既看出了问题,又不积极参加活动,也不打算帮助康有为去联络和发展中层力量以解决他所看出的严重问题,相反地却袖手旁观甚至在背后进行讽刺挖苦。

郑观应对戊戌变法的消极立场,还表现在对待一些维新事业的态度上。正当维新运动走向高潮时,沪商经元善等提倡创办女学堂,以作为变法维新一个组成部分。当捐款筹集到郑观应门下时,他却以“穷得很”三字来应付。郑观应在招商局每年有年金9000余两,加上花红和其他股金利息等,收入是很可观的。岂有捐助不起200元钱之理?

然而,郑观应毕竟还是有救国之心的,对政变的受难者还是报以同情的态度,政变失败后,康有为出走日本,他认为康有为由于救国而“获罪”,于政变后不几天即送银100元与康有为的父亲作为生活费。对康有为仍在上海的弟子,他本着“为救才起见”,也规劝他们离开上海。

戊戌政变后,郑观应对于立宪却逐渐积极起来了。到1900年义和团运动和八国联军入侵期间,他急于要实行议院制度,想把人民统一在清政府之下。这主要是为了御外侮,但也是为了对付义和团。他错误的认为义和团“暴动”乃是“国耻”,并说都是由于义和团“烧教堂”、“杀公使”,才使八国联军乘势而入。因此,他对义和团是仇视、厌恶的。但他又认为,义和团对清王朝不是主要祸患,帝国主义才是国家最可怕的威胁。

他在义和团时期突然热衷于立宪,是因为盛宣怀在积极策划“变法”。在他的心目中,能把维新立宪办成功的人是盛宣怀,而不是康有为、梁启超这样的人。盛宣怀在70年代以来,即大办煤矿、冶铁、纺织、轮船、电报、银行等近代型企业。在郑观应看来,这些企业都实现了他在《易言》、《盛世危言》中所提出的主张,都是朝立宪变法的路上走着的。

盛宣怀所谈的变法有立宪的内容。他在甲午战争时期所谈的变法,只变户政、兵政、工政,对于吏政、礼政、刑政⑧都不更改,而且把希望寄托在李鸿章身上。到1896年盛宣怀所奏的《变法自强疏》,也只谈到练兵、理财、育才三大项,以及开银行、办工厂等,对于立宪并没有触及。八国联军入侵和义和团运动期间,盛宣怀又开始大谈变法,但又不清楚首先应该变什么,于是去请问郑观应,郑毫不犹豫地说,变法应以设议院、立宪法为首要步骤。他还认识到,中国的病根在于没有民主。在专制主义统治下,人民虽有很好的意见和举动,只要与政府意见不同,一定会被认为是目中无上,叛逆无赦。而大小官吏也只能印承上方意志办事,不敢稍越雷池一步。这样统治,人心怎能不离散!而且,专制而无民主,是奸臣弄权庸臣误国的祸根。这些认识是何等深刻啊!它清楚地反映了郑观应痛恨专制主义、憧憬民主的可贵思想和精神。这只有高度爱国主义思想热情的人,才能说得出,才敢书写于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