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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章 拆白党3

林丁在秦旭玲的皮货店里,第一次遇见了谢鑫原。

那是小阳春天气的一个下午,林丁穿着墨绿色的立领收腰衬衫,外面套着一件纯白的薄风衣,微卷的中长发,云堆雾涌在肩头。额前的刘海长了,她用一只银色的小发卡夹着,发卡上有两颗米粒大小的珠子,偶尔在午后的阳光下一闪光芒,偶尔被未夹住的发缕轻轻掩盖,寂然沉睡。她一手牵一个孩子,素素和兵兵,她的脸素净着,只细细修了眉,眉笔依顺着眉形淡扫,在眉尾处,依稀勾一笔那种落拓世家姨太太的温婉笑容——“从眉梢中感觉到,从眼角看不到”。

秦旭玲立在那截很有中东风味的小小皮货柜台前。台面上铺着一件金黄色的男式皮夹克。那应该是一件旧物,但经过秦旭玲的巧手打理,它正在她的皮货柜台上,再现灿烂光华。林丁觉得自己是见过那件金黄色的皮夹克的,是谁穿过它呢?温健楚没有,华上行更没有。小阳春天气中的风,微有寒意,它吹起梦的回忆,纯白的风衣掀开梦的一角——那件金黄色的男式皮夹克,是张国荣穿过的。

秦旭玲的手,抚在那件金黄色的皮夹克上。她的手,瘦长粗糙,显出现世操劳的痕迹,但她手指甲上涂着鲜艳的蔻丹,平添妖艳妩媚。她穿着一件玫红的紧身薄毛衣,时髦修长的深蓝色水磨牛仔裤,腰间扎着一条金属的宽皮带,她这样的打扮,将她瘦长的身型显出立体的饱满和年轻。小阳春的午后天气,因一阵风起,瞬间有了晚秋况味。风再起时,林丁看到妖艳妩媚的秦旭玲身后,站着一个男人。他穿着雪白的中规中矩的男式衬衣,梳着墨墨黑的中规中矩的四六开的分头。他站在秦旭玲身后,双手环绕过秦旭玲的腰身,秦旭玲的双手,抚在那件金黄色的男式皮夹克上,他的双手,象潘多拉的盒子,轻拢在秦旭玲的双手之上。一双白皙修长的男人的手,十指象一群蛊惑的梨园戏子,各自扮着生旦净丑,在金黄色的舞台上,婀娜起舞。秦旭玲的十个鲜艳手指头,是蝴蝶,欲飞,也是蜗牛,贪恋着,动不得。

“妈妈……”兵兵大声喊。

“嗳,兵兵回来了,素素也来了,快点,快点进来,林丁……”秦旭玲回过神来,迅速地收手,迅速地叠起那件金黄色的男式皮夹克。她躲闪着眼神,调整着表情。而林丁依旧象落拓的世家姨太太般微笑着,她看着她的脸慢慢有了和玫红毛衣一般的微醺。

“我来给你介绍,这是小谢……”

男人玉树一样临风在小小的皮货柜台里。他大概有一米八零的身高,身型却和魁梧没有关联。雪白的衬衣下摆,塞在深蓝色的职业西裤里,连皱褶,都透着不着痕迹的熨帖。那腿应该是很长的,裤长总在三尺二以上。林丁无端揣测着他躲在柜台后面的下半身,他却已从容转身走了出来。

一缕夕阳,准确无误地照在他那双古老又时髦的三节头皮鞋上。鞋面的两截白之间,笼罩着一小截淡咖啡。鞋的前端,没有空洞的尖头和夸张的前伸,男人的脚十分妥当地在鞋子里,一展乾坤。当中系着鞋带,撑起饱满的脚背,是一种天涯笃定,乱世随缘的做派。他的梨园戏子们,朝着林丁礼行而来,“你好,我是谢鑫原,叫我小谢。”

林丁的一只手,带着丝丝茫然,伸了出去。她觉得,自己是见过小谢的,象眼熟那件金黄色的皮夹克一样。

“小谢……”林丁呼唤出口的时候,只是为了识别和唤醒自己的梦幻,她并不自知,她真的已然眼随心,心随口。

小谢随着林丁那声梦呓般的呼唤,抬起眼光。一双男性的浓眉之下,是一张英俊精致到绝色的脸庞。那眼神专注着,眸子深处,有黑漆漆的亮光灿若星辰,那黑漆漆的亮光倏而又转变成冷的月光,清泠泠地笼罩上丝丝雾气,流转,凝盼。林丁忽然感到一阵晕眩,不知自己,是在梦中,抑或世上?

“是我,小谢。你的手,好软。” 小谢握住林丁的手,莞尔一笑。

秦旭玲此刻早已四平八稳。她点了一支烟,叼在唇上,手上提了一袋菜,她招呼着孩子,“兵兵,素素,来,跟妈妈阿姨回家……今天我给你们做好吃的茄汁鲳鱼……林丁,我吃力死了,请了小谢来店里帮忙,那些账目理得我头都大了,你和小谢再替我对对清爽……我先带小人回去了,噢,等下早点关了店门来吃饭……小谢,一道来吃夜饭……”

林丁茫然不知所措呆立在那里。而小谢微笑着,柜台上摊着一本账簿,他的手中,象变玄妙的戏法一样,笃悠悠转着一支清瘦的水笔。夜快临近了,又一阵风吹。小谢转着手中的水笔,低下头去看账簿,嘴里笃悠悠哼着“风再起时……”

小谢并没有去秦旭玲家中吃夜饭。他将水笔转了几圈,便将笔和账簿一起放好,微笑地看着林丁,“我店里还有事……”

林丁的表情一直显得茫然, “你店里?夜饭总归是要吃的……”

“我的店,是一个理发店。呵呵,改天,我请你吃夜饭。”

夜饭,秦旭玲和林丁都有点吃得心神不定。林丁几次张着嘴,却又几次将疑问,和饭粒一起咽了下去。秦旭玲一直咋咋呼呼和两个孩子嬉闹着。饭后,林丁收碗筷,秦旭玲站起来,伸手说,“我来”,林丁看了她一眼,什么话也没有,却将她伸过来的手,挡了回去,兀自端着碗筷去了灶间。

林丁低头在水斗洗碗时,秦旭玲悄然来到她身后。她点着一支烟,吸一口,戏耍般吹向林丁的后颈窝。林丁的心,便没来由地软了一下,她扭过身子,伸出一只湿淋淋的手,将秦旭玲那只不夹烟的手,拍了一下,三分恼七分喜地,“别闹……”秦旭玲便将烟再深吸一口,就摁灭扔了,她伸过双手,抱住林丁的腰身,她说,“小谢,是我洗头发认识的……你觉得好么?”

“你觉得好,便好……”林丁柔柔答道,却又“嗤啦”一声轻轻调笑。她的耳朵竖得很直去捕捉秦旭玲的话语,她自己说话的声调又微微颤抖。她的些许兴奋和些许懊恼,说不清道不明,那一声不够庄重的轻笑,装作是笑秦旭玲,其实,是笑自己的。

林丁洗好碗,回到客厅,已经充分理解了秦旭玲。她用干毛巾擦着手,将秦旭玲的护手霜挤出一小截,慢慢在手背上晕染开去。她看着百无聊赖摁着遥控器的秦旭玲,又重复了一遍,“你觉得好,便好,真的。”

林丁带着素素回自己住处去的路上,遇见了小谢。路灯将他的影子拉得很长,他一只手夹着烟,另一只手,思索似地捋着自己额前的头发。忽然地,他抬起眼神,明快地笑了。

“我在这里等你。”小谢说。

“不用啦,谢先生不必客气,我很近的,不用送……来,素素,我们走。”林丁说。

如果遇到你觉得有危险的男人,就称呼他“先生”,这样天真而诡秘的手段,是当初温健楚教给她的,若不是今朝一用,林丁并不自知,自己对温健楚的教导,原来记得这么牢。她又想起华上行,华上行从来不会象温健楚那样说话和玩笑。他也已经很久不来上海。

隔了足足八十七天,华上行来了,就在那个小谢在路灯下等林丁的夜里。

他脱了外套、鞋子,将双脚伸进舒适的拖鞋里去,然后深情拥住林丁,“我太忙了,玉儿,怠慢你了。”他一直叫她玉儿。

林丁偎在华上行的胸前,小鸟依人般摇头,摇落成串眼泪。华上行伸出手掌替她擦,林丁便将他的手握了,又把自己的手缩成小拳头,带着那么一丝急和娇,钻到他的大手掌的怀抱里去。

华上行还是先拿家用给林丁,他将林丁的小手放下,去翻包,取出很厚一沓钞票。林丁还是不会演戏,明明知道何妨戏剧一些,但她做不到。她怯生生接过那叠钞票,眼泪,更加如断线珍珠一般滚落下来。

“玉儿,莫哭,我知道,你心里怪我……我好忙。”华上行说。

“你,一直都是忙的,从前忙,现在更加忙,要两三个月来一趟,连夜来,连夜走……匆匆地,只为送钱,再接下去,你就要忙得人也来不了了……上行,别给我钱,直接往卡上,好不好?但你人,要来……”

“玉儿,是我做得不好……”华上行说得很动情。

“那你今晚,试试看,做得好……”林丁的脸带泪,又含笑,一些羞,在灯光下,映照成梨花带雨。她的手,变成一只小小的猫爪,在华上行的胸口,轻轻抓挠着。

华上行是太累了,忙和累总是联系在一起的。他的表现并不好,虽然中间隔了八十七天。可他还是敏锐地感到林丁那一晚的不同。她是饿的,也是活的。但她的鲜活和饥饿,与他有关吗?

“玉儿,对不起,我……这一向太累了,我知道你……等下,我们再……”华上行说。

林丁的呼吸里有香气,女人的香气。在那个月亮弯弯的十一月的夜里,她热烈地倾吐着她的女人香气,她主动用香吻堵住了华上行的嘴唇。

林丁很傻。她不明白,一个男人在久别后一次两次不行,只因被瓜分,一次两次被瓜分。他的忙和累,都是他自找的,和她并没有太大关系。她的身体,依旧繁华似锦地湿润着,她的心灵,却在那一刻,如止水般,安静下来。

华上行在黑暗里,摸索着穿衣起身,然后俯身亲吻林丁的面颊,“玉儿,宝贝,今天对不起,下一次好好……我要回去。”

“回去吧……”林丁说。

华上行为林丁的毫不挽留感到踟蹰。他站在黑暗里,将目光投向虚空,他觉得,依稀又见着了温健楚,他正两袖清风,温情脉脉地注视着他。

“玉儿,你原谅我,我又有了一个新的小女人。”华上行曾经是军人,他很坦率。

“噢……”林丁还是窝在床上没动,她赤身在被子里,瞬间觉得冷,然后她翻个身,裹紧被子。

“她比你小十岁,是她主动……她很象十年前的你。”华上行的解释,有点多余。

林丁不再做声,她裹着被子,扑在枕头上呼吸平稳,似乎睡着了。华上行停了一停,等了一等,没有动静,便在黑暗中,提起自己的包,走了。

军人都比较粗心。华上行没有发觉,一个女人能用假装的呼吸平稳,来遮掩满脸泪痕。他同样没有发觉,另一个比他小十几岁的女人,会利用长相象他初恋情人的优势,来偷心偷情,偷金偷银。

小谢走进上海西区那所八十年代末的老公房,变得顺理成章。

通常在午饭后的时光,小谢会来。他的手上总是带着一缕好闻的属于理发店特有的洗头膏的香气,他常常给林丁带一枝玫瑰,有时候是红的,有时候是白的。有时候他将鲜花叼在唇上,凑上来,眼神调笑,扮相俊美。玫瑰的香气和他手上的香气,在温暖的午后时光里同时袭来。林丁便忍不住,醉了。

在那样一扇陈旧而伤感的南窗前,小谢以灵巧的单飞燕姿势,放纵着与林丁比翼。林丁感到自己变成一只放荡的蝴蝶。放荡吧,为什么不呢?她酣畅而感慨。温健楚还没有把闺中课程上到毕业,就一走了之;华上行是程序永不错乱的按部就班,并且功课做得来去匆匆。唯有小谢,将她变成花间蝶,又变成蝶上花,缠绵、迷恋、且兼万千幽怨。

“小谢……”林丁轻唤。南风起,帘拢垂。她现在是一朵最美的花,花瓣上,还鲜活着他播洒的雨露;她现在是一只最美的蝶,翅羽上,还闪耀着他释放的光华。

“嗯,姐姐……”小谢在她的怀里,抬起迷蒙的眼神,微笑着,笑得如梦似幻。

“小谢,你勿要骗旭玲……”林丁说。

“姐姐,我没有骗她。”小谢说。

“那你也勿要伤害她……兵兵爸爸消失了好多年。”林丁说。

“姐姐,我不伤害她……”小谢说。

林丁不再说话。小谢在床上睡平了,将比他大十岁的女人抱在怀里。她的中长的微卷发梢,撒在他的胸口,他无端地,觉得胸口疼痛起来。他将她抱紧,他的手,在她孤单的背脊上,孤单游走。

“姐姐……”小谢忽然掉了眼泪,他的眼泪,落在她微卷的发梢上。

“姐姐”和“弟弟”是一双患了同样疾病的孩子,是这人世间少有人能懂的可怜,也是这人世间少有人能懂的珍稀。他和她是一样的人,她三十六,他二十六,同食 精神的鸦片,疗饥。

然而,秦旭玲的电话来了。“小谢,你在哪里?来不来……我中午饮过酒,我要你来……”

小谢象收起不可轻易示人的内衣,很快收起他的眼泪和深情,改换出一种浪荡公子的腔调说,“玲姐嗳,青天白日,吃啥老酒呢,就是交杯酒,也要等到月上柳梢头,吃起来才有兴致意味……”

“小谢,你今夜来,我想你,我要!”秦旭玲在电话中说。

小谢看看睡在他身边的林丁,他的手臂依旧环抱着她,她已满足得睡意朦胧。小谢最后对着电话说,“玲姐,小谢也想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