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走近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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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强硬的“立法院长”(2)

赴日求学期间,立法院当时规定若一会期不出席院会,即视为自动卸职。幸好日本、台湾并不是很远,交通方便,每逢会期开议后他便请假赴日,规规矩矩地上课修学分,从事研究,其中有一学期即连续八十几天待在学校,全心上课;当时基本上以期中研究为原则,期末则邀交书面报告,极具弹性,他差不多在开学时前往,住上一段时间即修完课程。虽然严格而又艰苦,但这段期间可说是梁肃戎一生中相当愉快的一段日子。

1991年5月26日和6月2日,日本《每日周刊》登载了明治大学贩卖假文凭给中国高官的消息。民进党籍“立委”谢长廷读到这个消息,如获至宝,认为:梁肃戎就是那买假文凭的中国高官中的一员,要梁肃戎公布博士论文,出示留日学习的证据,一时闹得满城风雨。

消息传到了日本,当年的师长、院事务长简井正和十分不满,面对到日本调查的记者说:

“你们的议员怎么会利用不实的报道,作个人攻击的工具;”筒井正和拿着梁肃戎学习出勤薄,介绍道:

“梁肃戎日文基础相当深厚。语学检定,一等合格,又曾担任伪满洲国检察官,行宪后,当选“立法委员”,曾兼任律师,对法律事务相当娴熟,非一般留日法学学生可比拟;加以硕士、博上论文范畴皆与宪法有关,这些有利因素互相配合,使他能以短短的六年时间获得硕士、博士学位。

1976年3月他通过博士论文口试,取得学位。该年明治大学共有毕业生六千九百二十五人,其中博士课程有两人毕业,一位为日人金田正。另一位就是梁肃戎,金田正为经营学博士,梁肃戎为法学博士。毕业及博士授予式,由总长亲自颁发”。

当天梁肃戎就谢长廷的质疑,向各大报记者出示于昭和五十一年在明治大学所获“学位记”(博士资格证书),证明自己完成日本明治大学法学研究科博士课程,专攻民事法的论文合格证明;井出示博士毕业照及明治大学所编《百年纪》中所载该年度的得博士学位的粱肃戎和另一位日本人金田正。

说:

“谢长廷的质疑,目的是想借故羞辱,政党间应做国是民益的辩议,而蓄意不善的斗争,真是无聊!”7日,梁肃戌再度召开记者会,出示自己成绩单、学生证、学费收据,以及当年通过博士学位口试、考试之纪录等资料,证实自己的学位系经正规过程严格审核,始获得授予。说:

“作为一位政治家,诚实是重要的品德,若连学位都作假,就毫无人格可言。况且什么事都能造假,学问不能造假,至于文章(指论文)好坏是由学校评断,今天我遭遇些羞辱和困难,都是因为我当了‘议长’,我也不怨别人!老闹这些事很没意思!”

04乱源

1991年9月。

上午。

梁肃戎在“立法院”新会期第一次会议,登台宣布:

“请‘行政院’郝柏村‘院长,作施政报告。”叭嚓,有人捧水杯,叫道:

“慢!我先发言。”会场上,人们顺声望去,原来是民进党的曾因主张“台独”坐过牢的“立委”黄信介要抢先登台。

黄信介是《台湾政论》发行人,他曾在发刊词中宣告:“要继承《自由中国》与《大学杂志》的传统,抨击时政,要求民主。

但由于过分地强调“本土化”,而滑向“台独一”按国民党当局规定:“立法委员”一个会期不出席,就丧失“立委”资格,黄信介已十几个会期未参加了,自然已不是“立法委员”了,但不知他以什么理由又进入立法院的会场。

他在台下叫嚷:

“我要求恢复我‘立法委员’职权,之后,我退职;退职金一毛不要。”这一要求是无理要求。首先,要满足他恢复“立法委员”职权的要求,必须给他平反昭雪,而“台独”的事实是推不倒的,那就只有赦免了。梁肃戎从法律上找不到赦免的依据。梁肃戎认为:赦免只能赦未来,没有赦以往的。无法满足他的要求。

也不允许他发言,先发言就更谈不上了。

此时宋楚瑜又来问梁肃戎:

“可不可以通融通融,让黄信介先发言,然后再请郝“院长”作施政报告。”梁肃戎说:

“你通融通融,请国民党下台,让民进党干行不行了”他们想建议梁肃戎上午请假,由“副院长”刘松藩主持,等黄信介做完发言,下午再回来,两边都方便。

梁肃戎不失原则,仍不肯。

康宁祥也来找梁肃戎说:

“老梁,原来你是党外之友,国民党骂你和党外人士勾结,现在怎么变成这样反动呢?”梁肃戎说:

“如果我当反对党,就当个忠诚的反对党,不要搞‘台独,

搞‘台独’我反对!因为会给台湾带来灾害。”康说:

“连李‘总统’都答应给黄信介赦免了,你却和郝‘院长,反对他上台报告。”梁肃戎说:

“上台报告也要依法而行啊!”康又说:

“那是你们国民党把人关了好几年,现在该让人出出气!”梁肃戎说:

“那是你们民进党人的想法!我不是以国民党立场,而是以国会议长立场来说,这样是不行的!”民进党人扬言:

“黄信介不能上台,郝‘院长’也别想上台。”梁肃戎说:

“那样,我以警察维持秩序!”当天来了不少人旁听,在楼上叫喊,民进党“委员”就在会场敲敲打打,会场秩序没有维持好,把议程延误了,但最终由郝柏村作施政报告,把制度给维护下来。有人说梁肃戎当初如果说好,由黄信介先讲,然后郝柏村再上台报告,可能顺顺当当。但法律规定如此,他是坚守原则的。

资深“立委”胡秋原,在赴大陆访问后回到“立法院”发言,民进党的立委立刻围上前去,要阻止他发言,梁肃戎就召警察进来维护秩序,让他发言完毕。

对此,美国《洛杉矶时报》、《休士顿日报》、《新闻周刊》,甚至沙特阿拉伯,都报道了。日本人说:

“台湾议会是暴力教室”。

梁肃戎受了万般气,也罢,竟还被民进党说成是立法院的乱源,偏偏还有人相信。台湾的报刊记者来采访,问他为什么把“立法院”搞得这么乱,梁肃戎气得半天讲不出话来,秘书端来一杯水,劝他平静下来,慢慢说,梁肃戎沉重地向记者介绍道“对于第一年即1990年内所发生的争执,我把它看成是民主的阵痛、恶梦;当时我曾主观地希望第二年起能有另一种觉醒,”因此,开议之前,我在报到时就曾与民进党的召集人郑余镇“委员”商量,希望在开议之前,由我以“院长”的身份,邀请民进党、执政党及无党籍“委员”餐叙。本来过去这方面的工作是由党部负责的,我愿意利用机会来做。郑“委员”认为很好,他说可以研究。可惜后来因为种种原因而没有实现。

我之所以期待1991年第八十七会期有一个好的开端,是因为该年是宪政改革年,非常重要。五月《动员战乱时期法》终止,上百件法律案要修正,其他还有预算待审,年底又有制宪代表产生等。时间非常紧迫。执政党对这一方面也充分规划,要和民进党协商,不幸开会前又发生问题。

……有人说现行“立法院”组织法、议事规则都不完备,其实已经非常完备,问题在于大家不执行。

八十六会期审查法案时,院会有三次都瘫痪了,中国人说‘可一可二不可三’,第四次我只好依据主席职权,才把法案通过,因为我必须在会议瘫痪和通过民生法案之间做一选择。也因此,我们才通过公务员三法,减刑条例、预算案等。

我提到这些,主要是说明我的不得已苦衷。假定大凡议事按程序,不用非法的肢体手段羞辱别人、不占据主席台,不袭击别人等,那我就不会用行使警察权维持秩序方式去解决。

说“立法院”的乱源是我,我非常不服气,他们说粱肃戎是“立法院”的乱源,他们打水枪、放火、烧冥纸、骂我主席混蛋,他们民进党不是乱源吗?”

05奇怪的录影带台湾“立法院”档案室,至今存放着梁肃戎在1990年11月13日的一份关于录影带事件的书面声明,全文如下:

“1990年10月17日全院委员会张委员俊雄质询中途时的录彩带出现了一句话的问题,身为主席,当一位委员向行政院提出质询,如果我存有让行政院院长勃委员的心态,就不够资格担任院长,应立刻辞职。……我也希望执政党、民进党的朝野关系能够正常,这是我到台湾多年来一直努力的目标,因此,我怎会作出个人认为是伤天害理之事!所以我说并无此事,而且我和秘书长当时是在谈论其他事情,此已在29日作过说明。

至于录影带,民进党说他们的录影中有这句话,但三家电视台录的录影带,没有这句话,且立法院的录影带中也没有这句话。

肃戎来讲此话,故而不承认,当天胡秘书长和郝柏树也朱听见。叫我承认说了这句话,就我良心上无法做到,立法院是神圣的殿堂,我身为立法院院长,这是要留历史纪录的。

我是学法律的,或许太执着于法,故首先考虑的是,在法律肯定无责任的问题,我自认为在法律上无责任,至于政治上,假定有法责任,就有政治责任;至于是否有政治责任,我自己可判断,如果我认为此事个人须负政治责任,我辞职也无所谓,对这个职务我并不眷恋。但其中牵涉到法律的部分,我就必须遵守。同样地,我也未下令要改造录彩带,我怎能叫职员做出这种事呢?此为不可思议之事,现在新闻界的指责对我不利,等于已对我作了裁判,只要我一拿出录影带,马上就被说是假的,此种结果,各位知道吗?

美国肯尼迪总统在担任参议员时,曾写过;《当仁不让——勇者的画像》一书,其中列举十几位参议员为美国宪法、法律的原则而奋斗,他们所作所为,当时不为人民及所属政党所谅解,甚至有些被新闻界围攻而丧失职位,但二十年后,这些人却变成历史上最伟大的人,因其不顾个人安危而挽救了美国的宪法。这些事例令我深为感动,我们作为立法委员,身为政治家,应有此种独立的、维护宪法、牺牲自己的精神。肃戎年轻时就是这样,今天亦复如此,我为原则而奋斗的精神,或许不适于今天的政治环境,但在今天的现状下,我有表示对国家、社会,乃至于对宪法的维护责任。昨天深夜我写了一篇对此事的看法,仅在此提出,请各位指教。

肃戎今天在神圣的国会殿堂,郑重宣誓:对宪法及全国人民以及历史负责,公正而坚决地行使宪法及法律赋与的职权,以保卫法律的尊严和发挥法治精神!过去一个月来,本院为肃戎与谢长廷委员个人间之误会,因而导致纷争,影响了院会法案的审议,深感痛心和遗憾。肃戎今后将努力与同二们沟通,建立互信、团结、和谐关系,进而促进朝野关系正常化,能顺利地审议民生法及重要法案。

肃戎将深入地检讨今后院务应兴革的措施,为各位同仁作最佳的服务,请各位同仁随时指教为感。

至于本案,我会依据本人职权,行使必要之调查。因为这关乎本人职权,我不能不做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