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二
洁白的纸,清晰的字。
简单如幼芽,纯真如童梦。
“萧可可”。
“可可……”我轻轻地念着,似出神。
“干嘛叫我。”她的声音变轻了,红晕飞上脸颊。
“真好听。”我对她微微一笑。
她的脸更红了,像羞涩的苹果,欲滴的葡萄。
我把这张略带清香的纸层层叠好,揣入怀中,立刻便混杂了我的男人味。
她没有阻止,只是低下了头,却用眼光透过刘海看着我。
她脸上的皮肤很嫩,很滑,很润,表皮下的蓝蓝毛细血管网隐约可见,还有一些透明的绒毛在快乐地摇摆。
我发现我的右手正自作主张伸向那吹弹欲破的秀脸,意图轻抚,赶紧极不情愿地用左手将它抓住,以免作出唐突之举。
“你要干嘛?”她好像知道了我的想法,把脸一侧。
“你知道么?”我凌空一抓。
“知道什么?”显然她不知道,因为我也不知道我该怎么解释。
“其实我的字写得也不错的。”随便找个话题吧。
“我没说你的字写得不好啊,更没说我的字写得好。”
“她没跟你讲么?”好个林静,作为我身上这么重要为数不多的优点之一都不给我大力宣传。
“她是谁?讲什么?为什么要跟我讲?”这倒好,一问三不知。
“她……就是那个给我们做媒的人啊,难道她没有把我的一些基本资料告诉你?”我奇怪。
“没有啊,难道我的事情她都告诉你了?”
“好像也没有。”我抓了抓脑袋,才想起除了说给我介绍个女孩子,林静什么都没跟我透露过,这下更奇怪了。
“其实这样也好啊,如果预先知道一些事情,容易先入为主,现在我们就可以重新相互了解,就像探险一样,不是很好?”她又笑了,两个梨窝拼命地挑逗我。
“这倒也是。”说不定林静同志深谙此道,了解这样的自助式相亲才比较符合年轻人的习惯。
“既然你自告奋勇说你的字写得很好,那我就给你个献丑的机会。”她调皮地把吸管咬在嘴角。
“好啊,请你也别见笑。”
“不会的,反正比我那两个字总好看吧。”
“怎么能这样说呢,你的字看上去简朴自然,你的名读起来清新宜人,就像你的人。”
“少贫嘴,我这个人不会掩饰,要是还不如我的话,肯定要笑的。”
“那好,丫头,笔墨伺候。”我咳嗽了一声,朗声说。
“遵命,老爷。”她的眼睛笑成了两朵花,又抽出了一张纸,和笔一起递了过来。
我看着她,计上心头。
女孩子一般都不大喜欢老老实实刻板的男生,应该有所变化,有所灵动,这样的字才会显得潇洒飘逸,勾人魂魄,不错,我就套用唐伯虎的书法吧,桃花坞里桃花庵,桃花庵里桃花仙;桃花仙人种桃树,又摘桃花换酒钱。妙哉妙哉,我一边想,一边喜上眉梢,一边禁不住晃起了脑袋,还顺手抹了一下根本不存在的髯须。
萧可可睁着两只大眼睛望着我,立即将我的魂魄召回。
对了,我有个天才的作家朋友,各种文学体裁包括********小说他都无所不精,无所不通,记得他的博客上有首描写美人的古体诗,不好意思,都怪我记性太好,今日就姑且借来一用。
于是我左手一摞纸,右手执笔,笔走龙蛇,一气呵成。
“淡如春江水,醇似女儿醉;眉目可传情,颦笑皆是味。”
因为是面巾纸,比较薄,所以不能展示我平常力透纸背的功力,但恰好表现出了点到为止的柔媚,和这首诗的内容及目前的情形真所谓是丝丝入扣,天衣无缝。
好歹我也是有点艺术天赋的,此情此景立刻就想到应该这样做了,纯属自然,而不像某些登徒子凭一些约定俗成的技巧出来诱拐良家妇女。
“哇,真漂亮。”她竟然满口称赞,还当场双手鼓掌,天真的样子,可爱的神情,一点都没有矫揉造作之感。
“不敢不敢,过奖了。”说得我都有点不好意思了。
“这首诗也写得很好,是你写的么。”她的眼睛中几乎要射出崇拜两个字了。
我又怎么好意思破坏她心中的憧憬呢。
“不错,面对良辰佳人,我就信手写来了。”说完微闭上眼睛,把脸朝向窗外的月亮,真想吹一声口哨,唤来一匹白马,与美人共赴巫山,一醉方休。
“真的么……”她的脸又红了,抿着嘴,露出两颗洁白亮润的贝齿。
“送给你。”我继续做着人情,将这一方书笺轻轻奉上,以表寸心。
她朝我一颔首,开开心心地放进了包里。
交易完成,首战告捷。
“哎,你妈现在还好么?她那时开什么刀啊,还要输血?”她问。
“是胃癌,现在已经一期恢复了,正准备做化疗呢。”在她面前,我觉得不需要有所掩饰,哪怕是忌讳的事情。
“噢,真是不好意思,那你那个时候肯定很辛苦了,我看你脸色都是发灰的。”她向我投来关切的眼神。
“男人嘛,挺过来就没事了。”我故作坚强地挺了挺胸。
“你妈一定很幸福,有你这么听话的儿子。”
“应该的嘛,换了你也会这样做的,对了,还要谢谢你的,给我写了400ml的献血量。”
“那也是应该的啊,你孝心可嘉,然后老天也感动了,假我之手帮助你而已。”
“就像七仙女来帮助董永是吧。”我真想用手去刮刮她秀挺的鼻子。
那怕碰一下也好。
“呵呵,不知道,反正那个时候你看上去很傻的。”
“这都被你看出来,嘿嘿,你对每个献血的公民都看得那么仔细?”
“那当然了,不核对清楚那要出差错的。”
“你们中心血站几天出去采血一次?”
“我已经没在那里了,那是我最后一次上班。”
“那你现在的身份是……”我问,想不到又给我一个意外。
“是急救中心的成员。”她自豪地说。
“就是说每天来来往往的救护车里可能就有你的身影?”
“是啊。”
“天哪,真是造物弄人,居然没一次碰上你,你怎么会选择去那里的呢?”那能怪她么,我还没正式去急诊呢。
“中心血站和急救中心是一个部门的,我觉得光采血化验太单调了,趁年轻想锻炼锻炼,刚好那边有人退休了,缺人手,我通过了考试,就顶上了。”
“哇,你真了不起,但是辛苦了很多。”
“不要紧的,我吃得了苦,现在护理专业毕业的人越来越多,工作压力增加,若不学点本事,等提前下岗了就晚了。”
“难怪你会这样瘦。”想象她如此羸弱的身躯每天都在抢救那些肥重的高血压中风病人,我禁不住有些心疼。
“就当锻炼身体,人家还要花钱健身呢。”
“惭愧啊,和你比起来,我真是无地自容。”
真的,现在的社会,还有谁是专挑苦活累活的呢,避重就轻已成风尚,谁都想找个富婆或者富爷,可以少奋斗数十年,把生存的希望寄托在别人身上,刚刚跨出校门的我对此相当反感,看得多了,自己又经历了那么深刻的经济困扰,渐渐也不排斥甚至是认同了。今天若是一个普通的朋友,肯定要被我奚落了,但她是可可,认真可爱的可可。
“可可,我可以这样叫你么。”她这种淳朴简单的样子让我百看不厌。
“当然可以啊,我家里人还有周围的同事都是这样叫我的。那我也叫你亮亮……”
“不行,我是男孩子,怎么能跟你用同样的方式冠名呢,再说我都长这么大了,再像小孩子一样称呼,会不习惯的。”我赶紧阻止了她,因为这个称呼让我想起了芳菲,我的心不由自主地痛了一下。
那是她的专利,既然已经被永久注册,别人就不能叫了。
一个简单的称呼,多少沉重的往事。
思绪如分娩,一旦启动,就无法遏制,悲伤袭上心头,使我坐立不宁。
“你怎么了。”可可奇怪。
她不会以为我得痔疮了吧?
“没什么,可能是昨晚太累了,我身体有些吃不消。”我撒了个谎。
“噢,不好意思,你刚值完夜班,还要让你吃冰激凌,我们早点回去吧。”
我看时间也不早了,表示同意。
“我送你回去吧。”我拦了一辆三轮车。
她思索了一下,点了点头。
我们并排地坐着,感受着彼此的温度,因为夏天的夜晚确实很热,而我恰好又是个血气方刚的男子。
我的手偶然会碰到她的手,感觉有一种酥麻,还会使全身发颤。
这算是第一次真正的亲密接触,味道好极了。
我们交换了电话号码,还好,都是移动的,可以减少些通讯费用。
转过几个弄堂,前面到了生活区。
“你不怕引狼入室么。”我笑着对她说。
“不会啊,因为我要下车了,但是你这匹狼却一定要早早地回去休息,听话哦。”她在一个小区门口跳下,站在门卫,执意不要我跳下往里送。
“你就满足一下我的探路欲嘛。”
“不行,其实我真得很怕引狼入室的。”她朝我做了个咩咩羊的鬼脸。
“好吧,那我也只好偷偷地跟踪你了。”我沮丧地说。
“走吧,明天你还要上班呢。”她一直站在哪里,和我挥手告别。
风忽然大起来了,夹杂着尘沙,雷声隐隐,可能要下雨,在转弯的一刹那,我回头,她仍旧站在那里。
终于,她消失在我的视野之外,我的心竟有种悬空感,我让骑车的师傅把我放下,死皮赖脸的和他讨价还价终于少付了三块钱,因为我是中途下车,我的宝马还在那里风餐露宿呢,我怎么可以将它抛弃。
至少我是个见色不忘义的人。
双腿猛蹬,脚下生风,今天特别省力,一下子就回到了那幢光棍楼前。
二十二点三十分。
楼道口依然漆黑,像一只恶鬼的凶口择人而噬。
亮着灯的房间是那些情感饥渴者们在玩电脑。
黑着灯的房间是那些生活失意者们在玩情感。
一群无聊的家伙,完全没有理想和追求,我嗤之以鼻,忘记了我也是他们中的一员,但我相信,过了今晚,一切都将改变!
“你睡了么,我想你。”滴的一声,短信及时来到,才没见面十分钟,就这样如胶似漆地开始呼唤我了,老娘,我得手了。
“马上就睡,我也想你。”我想都没想,大胆地回复过去,还自作主张地“亲”了一下,反正天黑黑,就天知地知鬼知我知。
消息正在发送中……天哪,原来是那个号码!
那个经常骚扰我但是我从来就没有理睬过的那个号码!
得意忘形中我居然错以为是可可的……完了。
来不及了,已经发送成功了,正当我举足无措丢魂落魄的时候,楼梯口突然闪过一条白色的人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