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神秘与虚无:布洛赫小说维吉尔之死的价值现象学阐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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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作家生平与思想的意向性考察(6)

对于布洛赫来说,旧有价值体系崩溃之际,也就是新生的价值体系孕育之时。在他看来,“价值崩溃”的时代实际上是处于“‘不再’(Nicht-mehr)与‘尚未’(Noch-nicht)之间的中间阶段”(同样的思想也出现在维吉尔小说的对话中。在这个中间阶段,人们因为价值体系的崩溃和文化的没落而失去了价值支撑,并因此变得迷惘;而与此同时,人们也在不断在迷惘中寻找新的价值支撑来填补价值真空,“没落的迷惘”与“找寻的迷惘”交织在一起,共同“构成了形成新的精神体系的出发点”。而这个新出现的精神体系将使得价值与无价值的区分重新成为可能。在这一点上,布洛赫的精神渊源正是尼采。作为传统形而上学坚定的颠覆者,尼采一直推崇“超人”来克服“价值虚无”,而相形之下,布洛赫则表现得更为传统,他坚持认为只有形而上学才拥有克服价值虚无的可能性。事实上,布洛赫一直在追求“一个理性的价值系统,在这个价值系统内,世界的可行性与理智以及它们的价值可以找到一个新的定位基础”。从这个意义来说,我们可以把布洛赫称为“柏拉图主义者”,在他看来,形而上学与宗教体系不应该被抛弃,而应该被革新。只有如此,分裂的价值能够重新融合,重新出现一个统一的属于整个欧洲的价值体系。布洛赫认为,现代之前的世界就是中世纪-天主教的基督教世界,它拥有统一的价值体系和思维风格。在此之后的所谓的“现代世界”事实上萌芽于文艺复兴时期,而这一世界的特征就是价值的崩溃以及随之而来的恐惧感。而他把重新出现一个统一的价值体系的希望寄托给了现代之后的世界。他认为,人们不可能回到中世纪的基督教世界,那完全是浪漫主义的、不可操作的、也是反动的。事实上,由于文艺复兴与宗教改革运动的出现,基督教世界已经被“炸成天主教与新教两半”。这两种宗教派别分别代表了两种不同的方向:天主教仍然徒劳地试图坚持并恢复中世纪的价值统一,而与“犹太教宗教结构吻合的”的新教则由于自身的逻辑而进一步分裂信仰的共同体,并且激烈坚持在伦理和上帝观上的抽象性。在布洛赫看来,天主教倾向虽然反动,但是却有和谐与赞美生命的优点;而新教虽然被批评为冷冰冰、毫无生趣,但是却对自由和个性解放作出了贡献。而在《价值的崩溃》当中,布洛赫试图融合这两者,希望出现在现代之后的那个统一的价值体系能够融合两者的优点,让自由与和谐并存。而同时,他又把融合两者的任务寄托给犹太教的“弥赛亚”。“也许对于受洗的犹太人布洛赫来说,他的价值理论最终可以理解为犹太教弥赛亚希望的世俗化表达,而这一希望又是以基督教伦理为导向的。”

综上所述,布洛赫从他的价值理论出发,提出了自己的历史理论,将历史看作是核心价值及核心价值系统的一种循环,并从逻辑、历史和认识论三方面系统论证了价值的崩溃这一现象与过程,并据此提出了所谓的“心灵循环规律”(GesetzpsychischerZyklen):

1.存在着某一个核心价值,正是在它的统辖下,文化的发展才得以展开。

2.一旦该价值体系的神学部分达到了极限的边缘,该体系出现崩溃。

3.内部与外部两方面现实的重新确立。

4.向价值解体过渡,追寻新的核心价值。

梦游人与群众性癫狂(Massenwahn)

在确立了上述这样一个历史规律之后,布洛赫发现自己面临了一个理论难题,即如何解决历史规律与意志自由之间的关系。如果承认规律决定历史,那么也就意味着一切的人类生活都必然受到历史规律的支配,历史也就不会给人的意志自由保留任何机会,偶然也就因此不会得到承认。但是理论上应该具有普遍适用性的历史规律却一再遭遇偶然现象的作祟,偶然现象和新发现无法为历史规律所解释。而一般历史哲学对此采取的态度却是直接将偶然排除在历史之外,不予考虑。这样行事的历史哲学在布洛赫看来是与现实脱节的,是盲目的。布洛赫认为,如果历史理论要承担解释现实的重任,那么它至少要在方法论上找到将历史中的意志自由与历史规律更好融合的可能性。否则,历史规律与意志自由只能是历史研究的二律背反。

为了克服上述的历史的二律背反,布洛赫发展出了自己的人类学思想:如果单纯只有历史规律发挥作用,那么人类只不过是被规律所支配和主宰的蝼蚁,完全没有理性,没有思想。但是事实上不然。“在布洛赫的人类学之中,自我的存在构成了人与动物之间最本质的差别”。“思维自我”与“感觉自我”的结合使得人可以“理性地行动”。作为有理性的生物,人具有双方面的自由:一是“理智的自由”,即“能够在混乱未知的存在中认识并确定规律的天赋”,二是运用自我意志进行抉择的自由。但是人并不是一个理想化的理性生物(也许只有神可以做到这一点),他同时也会被非理性的黑暗所左右,失掉对于自我的意识,沉浮在那无认识、无意识状态的时间暗流之中。人就在认识的光明与非理性的黑暗之间徘徊,作为绝对自由的上帝与完全蒙昧的动物的中间状态。而布洛赫把这一中间状态称之为“半睡半醒”(D·mmerzustand)。在他看来,“在绝对的理性与绝对的蒙昧之间存在着一个无比广阔的中间层次,而这个层次可以被称为人类特有的层次:尽管在这一中间层次的上下边缘或多或少存在着自由的意志抉择,但是在其真正的中心位置(Mittellage)——全部的人类生活都在里面几乎不间断地发生——却并不存在意志自由。因为这一中心位置是属于梦幻(Traumhaftigkeit)的中心位置,是半睡半醒的半黑暗的中心位置,这半黑暗(Halbdunkel)紧紧包围着人,从不放开。在半黑暗中,人的意愿早已不再成其为意愿,而仅仅只是睡梦之河里的随波逐流。”布洛赫紧接着补充道:“只要人还如梦如幻地混日子(dahinleben),他就会是历史理论与历史规律认识的对象客体。而正是在这一客体领域内,也就是在人类半睡半醒、如梦如幻的混日子的范畴内,历史理论的规律才具有它科学上的真正有效性。”

布洛赫认为,能够最直接表现上述“半睡半醒状态”的就是所谓的“梦游人”(Schlafwandler),也就是那些沉湎于历史的睡梦之河里半睡半醒之人。布洛赫的长篇小说《梦游人》正是描绘了这样的一群人,描绘了他们的行为与存在状态。在布洛赫看来,最能够体现历史本质的并不是那些政治事件,历史的本质实际上更为突出地体现在人与价值体系的关系当中。而只有文学才是能够对历史半睡半醒的晦暗加以认识的唯一手段。也只有文学能够作为认识深入到那些作为历史规律出现的无意识的过程中去。而无意识的过程在梦游人那里主要表现为“自我意识的缺乏”和对周围环境的无条件接受,这两者同时也是“半睡半醒状态的基本结构”。

对待这一基本结构的态度决定了生活在半睡半醒之中的梦游者所能走的两条不同道路:他可以选择象动物一样的蒙昧状态,走一条阻力最小从而最为节省精力的道路。选择这条道路也就意味着,人完全为了自身舒适的目的,听任半睡半醒状态的摆布,由中间状态向完全蒙昧的动物状态沉沦。这样选择的结果一方面会让梦游人逐渐丧失对于自我的意识,变得浑浑噩噩。另一方面,人对周围的环境条件全盘接受,毫无反思,把历史的、人为的、可变的、偶然的东西当作是永恒的、自然的、固定的、必然的东西。“他对他全部的文明的习惯都不加以认识,而是把其当作是亘古不变的自然的一部分来接受。而那道他在自己与自然之间建造的文化的防护墙也彻底失去了它一度拥有的透明性,而变成了厚厚的难以逾越的、由僵化的风俗与观念组成的灌木丛林,而自然与文化之间的那种智慧的和谐也似乎因此被彻底毁坏。”而另一条路则不同:在这条路上,人借助于自身具有的认识能力尝试去摆脱半睡半醒状态的束缚。因为与动物不同,只有人才能够改变自身存在的内部与外部条件。而这也正是人的意志自由的体现。但是布洛赫哲学的人类学特点决定了他必然将人的认识能力同人的有限性联系在一起:他深信,“即便是最为理性者也隐没于半睡半醒的暗流之中”。在布洛赫看来,人的灵魂永远是光明与黑暗的两面,一方面人具有理性的认识能力,而另一方面人又无法摆脱动物的本性,也就是说人天生同时具有理性和非理性的力量。正是这两者之间的张力造成了人在绝对的认识光明与绝对的认识黑暗之间徘徊,决定了人永远处于半睡半醒的中间状态。而我们上述的两条不同道路归根结底就是人是选择亲近认识(erkenntniszugewandt)、还是背弃认识(erkenntnisabgewandt)。

虽然布洛赫的历史理论拒绝承认,在半睡半醒状态的中心位置存在着意志自由。但是这并不意味着那半睡半醒的睡梦之河的流向是固定不变的,是不可改变的。相反,布洛赫始终坚信人灵魂深处的“普罗米修斯品格”,相信人所具有的自我和自由意识,“无论人如何地在半睡半醒状态中随波逐流,那个自我总象是半睡半醒的黑暗迷雾中的一点光亮陪伴着人,虽不强烈、而且时断时续,但是始终可以被人感知,永不消逝,永不熄灭。”而正因为这个自我和自我意识的存在,布洛赫才会坚定地认为,人虽然处于梦游状态中,但是“对从睡梦中被唤醒的渴望”却始终存在、永不消失。同样由于自我意识的存在,使得人即便在动物一般依靠本能的半睡半醒的状态下也依然具有认识这种“半睡半醒状态”的能力。

从上面我们可以看出布洛赫思想的一个中心概念——人性(Humanit·t)。“在他的作品的中心位置上的永远都是人和人的尊严”。在他看来,无论人如何在半睡半醒的状态中沉沦,人都无法让所有的人类灭绝,因为即便是那些最为残酷者、最为嗜血者、最为好战者都“无法阻挡文化的发展,阻挡人类向更多人性的进步”。同样,从另一方面来说,也“从来没有哪一个认识功效伟大到足以使认识者与其同类彻底区别开来,没有人能够完全脱离人类共同体,每个人都是与同类紧密相连并相互承担责任”。而在布洛赫看来,首先能够并应当承担这个责任就是知识分子,因为真正的知识分子具有高度的伦理责任感,他们一直以将人们从半睡半醒中唤醒为己任。而将人们唤醒并将他们引领向认识与理性,这就意味着要确立一个“人道的核心价值”。

在这里,布洛赫将自己的人类学思想与他的价值历史理论联系起来。我们知道,布洛赫的“心灵循环规律”将历史看作是“核心价值及核心价值系统”的一种循环,认为文化与历史的发展总是要经历四个阶段:“两个常态时期和两个癫狂时期”。第一个阶段是核心价值的统治期,是常态的时期。第二个时期发生在价值体系的神学部分变得僵化教条之后,价值体系因其自身的内在性而逐渐变得封闭起来,越来越远离现实与生活,原本理性的教义或者风俗会逐渐染上非理性的色彩,例如中世纪后期大规模的迫害女巫的运动。因此这个时期是“过度性癫狂的时代”(EpochedesHypertrophiewahns)。而在处于半睡半醒状态的人们身上也因此出现“理性丧失与现实丧失”(Rationalit·ts-undRealit·tsverlust)的现象,他们会把周围人为的一切当作是亘古不变的自然现象而全盘接受,而他对“真正的现实却变得无动于衷”。与此同时,他们还会将自己的“精神生活完全缩减到对原始冲动的满足”上去。而梦游人就是这种人类现实的最好写照。而“理性与现实丧失”也因此被视作是群众性癫狂出现的基础。第三个阶段又是正常的时期,人们重新调整与现实之间的关系(例如启蒙运动与自然科学时代的开始)。在第四个阶段,由于价值体系的最终解体,原核心价值统辖下的各价值系统出现了“无政府状态”。而伴随而来的就是一种“崩溃性癫狂”(Zerrissenheitswahn),因为人们原本所依托的核心价值已经不复存在,丧失核心价值所带来的不安全感与恐惧迫使人们进行一种“神经官能症式的逃避”,即必须在各种各样的价值系统之间作出选择,逃避到某个原本较为低级的价值体系中去,因为只有那个价值系统才能给他提供“最为沉醉的、最为廉价的获得狂喜(Ekstase)的机会”。

这里所谓“狂喜”是布洛赫价值理论的一个术语。我们知道,人的思维追求的是真理的最大化,而人的生活追求的则是价值的最大化的状态。由于价值是人类行为的最为普遍的范畴,所以自我是价值导向的(wertorientiert),而真理总是“与价值范畴相关联的”。所以对于人而言,所有生活的最基本价值就是生命本身。从自我的角度来讲,生活就意味着要不断进行投射,不断地将外部世界吸纳并转化为自我的范畴,即“将非我的部分转化为自我的部分”。布洛赫把这称作是“自我的扩展”(Ich-Erweiterung)。而个体在自我扩展过程中所感受的积极的感觉就是“狂喜”。我们还知道,自我价值设定的最终目的就是要克服死亡,所以克服死亡能够给人带来“绝对的狂喜”。

我们注意到,自我扩展的过程实际上就是自我进行价值设定的过程,也就是自我用价值对外部世界进行“塑造”的过程。这个过程也是个体“由正常状态到超个人状态”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个体面临两种选择:一种是“非理性丰富之路”(derWegderIrrationalbereicherung),在这条路上,人们通过狂喜性的自我扩展例如真正的爱、或者通过真正的认识扩展最终达到一种“我是世界”(IchbindieWelt)的价值体验。而另一种是“理性贫乏之路”(derWegderRationalverarmung),在那里,忙碌于物质占有和权力争斗的人们的价值体验是“我有世界”(IchhabedieWel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