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神秘与虚无:布洛赫小说维吉尔之死的价值现象学阐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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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作家生平与思想的意向性考察(8)

综上所述,布洛赫所认为的诗决不是一般意义上的“诗”,而是能够反映时代精神的新的表现手段。他赋予诗以“认知功能”实质上就是要求诗成为“时代精神的镜子”。通过诗,人们可以认识到时代精神的风貌,同时还能够预见到时代精神的发展。布洛赫认为,他所处的时代最具有决定意义的事情就是,伴随着价值的崩溃而出现的总体性与同一性的丧失。正是它决定了现代人的世界与生活。而诗体现的就是作家对于价值崩溃时代的认知,同时也反映出作家对新的总体性世界图景的追求。而这样的一种追求不仅作用于诗的内容,同时也决定了诗的形式。这种“总体诗”本身就要求能够将所有的文学类型与手段都融合在一起,因为布洛赫认为,将诗歌、戏剧与散文等多种表现方式杂糅在一处的作品本身就是与丧失了同一性的时代的那种多维性相吻合的。这就要求诗的表现形式能够体现全方位的特点,而能够胜任这个要求的文学形式就只有长篇小说。

布洛赫关于艺术和诗的理念也同样作用于他的小说理论(包括其小说创作)。作为“时代精神的镜子”,长篇小说与时代和现实的关系是最为紧密的。布洛赫认为,他所处的时代是价值崩溃的时代,是总体性与同一性丧失的时代,但也正因为如此,它同时是追求新的伦理和救赎式认识的时代。而这就要求长篇小说再也不能走象欧洲传统小说那样的“田园牧歌”路线,新的时代形势呼唤新的长篇小说形式,以反映新的时代内容。而乔伊斯和他的《尤利西斯》的出现让布洛赫看到了现代长篇小说新的可能性。他认为,从乔伊斯开始,“现代长篇小说已经变得博雅起来(polyhistorisch)”。他把以乔伊斯为代表的长篇小说称之为“博雅小说”,这类现代长篇小说有着相同的结构和手段:在小说中融合不同形式和风格,蒙太奇手段,利用思辨、评论与随笔性插话来丰富情节。

虽然前面有乔伊斯巨大的身影,但是布洛赫一直希望摆脱乔伊斯的影响,写出有自己风格的长篇小说。在1930年给友人布罗迪夫人(D.Brody)的信中,布洛赫强调,“我所追求的,并且在《梦游人》当中才提出来的东西与乔伊斯并不属于同一方向(这些东西因为乔伊斯带给我的惊吓而丢失了),而是用认识论小说(dererkenntnistheoretischeRoman)取代心理小说,这就是说,在长篇小说之中要回溯到隐藏在心理学诱因之后认识论上的基本态度以及真正的价值逻辑和价值可行性,这与从前哲学的任务是相同的,即克服心理主义的束缚。如果成功了,我们就可以说创造了一个新的文学形式”。

在“认识论小说”当中,布洛赫一直试图贯彻的就是他的诗学原则,即强调长篇小说的“认知功能”与“伦理功能”。布洛赫一直希望从总体上将人类生活加以展现,实现所谓的对人类存在与灵魂现实的“全面认识”。无论是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布洛赫都一直坚持他关于“艺术的认识责任”的主张。对他而言,发现新的认识领域与表达层次是“诗”的义务。在《维吉尔之死》当中,他甚至尝试将新的现实与领域推进到“无限的边界”。在维吉尔生活的每一个时刻都连接着所有类似时刻的回忆:“每一个物体,每一个动作,每一个稍纵即逝的感觉印象都最终导向联想的无限性。”事实上,布洛赫力图在维吉尔的自我当中将所有“难以名状的形而上的剩余”都揭示出来。在那位濒死的古罗马诗人的头脑中,布洛赫将回忆、自然风光、所有世代的知识与时期统统交织在一起。布洛赫试图展现的是整个的世界与全面的认识,而他的目的就是要为这杂乱无章的一切寻找一个秩序,一个伦理的秩序。

布洛赫认为,人的一切行为归根结底都是“价值体验”。而体验价值最直接的方式就是了解和体验价值的反面,即无价值,或者说“所有生活的负极”,那就是直接威胁自我的死亡与虚无。而人就是通过无价值,即“死亡”,才意识到价值的存在的。对于布洛赫来说,“扬弃死亡”是与“死亡认识”以及“自我保存与扩展”相等同的。布洛赫认为,自我总是通过价值设定来不断与外部世界对抗,并从而扩展自己。这个扩展的过程实际上就是自我不断追寻绝对的价值真实的过程。而能够反映自我这一价值体验过程的领域,布洛赫把它称之为“认识”。从这里我们也可以看出,在布洛赫那里“伦理”与“认识”是两个多么联系紧密的概念。

我们知道,“诗的认识功能”追求的就是世界图景的总体性。而布洛赫的“认识论小说”因此就是一个宇宙发生学,它创造了一个新的世界,在其内部,所有的理性与非理性生活元素都融合一处。在布洛赫看来,他的“认识论小说”一旦做到了这一点,其伦理任务也就得到了圆满实现。更为重要的是,对布洛赫而言,以象征手法实现世界图景总体性的过程同时也就是实现过去与未来的在作品中同时性的过程,将时间之流建构在小说的整体框架下,将时间转化成了空间,即实现了对时间的扬弃。而时间的扬弃在布洛赫看来也就是对死亡的克服,布洛赫的小说也因此具有了宗教意义。这同时也是布洛赫所认为的小说的最终和最高的存在价值。

我们知道,布洛赫并不是一个纯粹意义上的诗人,而是一个哲学家和文化思想家。他赋予诗“认知功能”实质上就是要诗承担原本哲学应该承担的任务,满足人的形而上的需要。或许可以这样说,布洛赫是在自己的哲学思想指导下进行写作的。当他把诗定义为“超脱科学之上的东西”时,他实际上是要为诗找一个合法的存在基础,而这个基础就是以科学和哲学为代表的理性。诗只有在科学与哲学的引领下才能表达它对非理性的认识,所以布洛赫才会将称为“理性-非理性的复调”。同时正因为诗能够将理性与非理性很好的结合起来,布洛赫才会认为诗是实现“全面认识”的唯一手段,并且能够最好地胜任追求总体性世界图景的任务。这可以说是,在新的时代背景下布洛赫对“诗”提出的新的看法。

对布洛赫而言,诗需要以哲学(特别是认识论)为指导,而哲学又需要以伦理为目标:“因为每一种哲学的目标都是在追求对实际生活的伦理影响”。而以唯心主义为哲学基点的布洛赫分别把“自我的绝对孤独”与“哲学的伦理目标”看作是唯心主义表现出的内外两个方面:“唯心主义是哲学的源泉:它的内部是自我因为自己神秘的孤独和意识的孤寂而产生的恐惧,而流淌而出的是旨在打破限制的伦理型行动(ethischeTat),流淌而出的是生活的伦理优先权。”可以看出,布洛赫的唯心主义哲学就是以“自我的绝对孤独”为内部基础,而其哲学思想的的外部要求就是要强调伦理和行动的重要性与优先性。这是因为根据布洛赫的价值理论,人的一切行动都是一种价值设定,而价值设定就意味着进行伦理上的评判,所以人的任何行动都具有伦理意义。

所以从这个意义来说,在布洛赫看来,“将诗提升入认识领域,归根到底还是一个伦理任务”。这也就是布洛赫诗学的第二条原则:诗的“伦理功能”。需要指出的是,布洛赫这里的“伦理”首先并不是一般意义上的与社会准则相关的伦理道德,而首先是“对于真实的伦理追求”。因为前面谈到过,在“我活”的范畴里面,人的一切活动都是价值导向的,而真实则成为一种价值,并且在布洛赫那里是主导性的价值:“在那个充斥着各种感觉和非理性的生活中,真理成了众多价值当中的一种,它控制着整个价值范畴所以布洛赫诗学的伦理功能首先是要追求真实。而如何达到真实?这就需要诗的另外一个功能:“认知功能”。

追求真实是诗的伦理功能的首要任务,这也就意味着要求诗作为“时代的镜子”要如实地反映时代。布洛赫认为,诗的“伦理功能”是新时代的要求:“我们的时代因为其植根于宗教的美学价值极点的解体而使得在各个价值系统特别强调伦理要求成为必须,它比以往任何时代都要求一种纯净的伦理艺术”。在他那篇着名的乔伊斯文章中,布洛赫宣称:“伦理艺术品的时代已经来临”,“艺术品如果没有伦理目标的话也就没有任何作用”。在这里,诗的伦理任务与它的认知功能是相辅相成的:一方面,诗的追求真实的伦理任务只能通过诗本身的认知功能来实现;而另一方面,认知功能所体现的对于新的总体性世界图景的憧憬则从根本说是具有伦理意义的:“在每一个价值崩溃与沦丧的时候,尽管这一崩溃情形依然让人看不到希望,但是那种认识能够为建设一个新的秩序提供力量,那将是人类新的宗教秩序的萌芽。一旦人认识到这一点,那么诗就无法摆脱它的任务,即洞悉时代的各种力量,同时将它们以象征方式再现出来。这就是认识的伦理任务,那些被价值毁灭的黑暗所包围的人们越是排斥它,这一任务就越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