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青春文学大学动物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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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我真的没去过(1)

时间就在我的胡思乱想中一点点流过。抬眼,看看墙上的挂钟,已经是晚饭时间了。

相扑已经演完,电视关掉,讲笑话讲得口干舌燥的兄弟们开始各自活动。老汉、大壮和猪头一起去风味食堂补充体力,情圣披了件花里胡梢的褂子出去附约,而睡神则终于有机会跟周公继续开会了。

不知是刚才那么多胖子在眼前晃来晃去刺激了食欲,还是胡思乱想消耗了太多体力,总之我的肚子开始“咕噜咕噜”叫了。但我还是以坚强的毅力忍着,直到老汉他们决定好去风味食堂后才给萧萧打去电话,约好综合食堂见,然后匆匆穿好衣服跑下了楼。周六的校园总是比平时更显热闹一些,除了一小撮儿对“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无比向往的稀有品种一如既往跑去自习外,大部分兄弟姐妹们都选择了让心情放松一下。

挨着青年湖和“大活”这一地理优势,造就了宿舍楼附近人影重重的繁荣景象。其间成双成对者尤其的多,让人完全看不出来这是一男女比例严重失调的理工科大学。

男男女女们或相偎相拥走向“大活”,一脸羡人的幸福甜蜜;或略显羞涩地绕着湖边并肩散步,偶尔练习一下并不熟练的眉来眼去;或谈笑风生故作轻松地打打闹闹,借以感受对方身体的柔软与坚实;或者干脆旁若无人地在十字路口拥吻在一起,全然不顾身边的人来车往,全身心地体验着巧舌如簧的感觉。

看着那一对对亲亲我我的人们,心情忽然间就好了起来。偶尔掠过身边的晚风似乎也带着一丝暧昧而甜蜜的春天气息。

发春了都。如果睡神在的话,肯定会这么说,破坏气氛他最拿手。好在没有破坏气氛的家伙在,去食堂的路上我慢慢体会着这份好心情。喜欢上一个人真的是件很不寻常的事情,它可以忽然间改变你对好多事物的看法。可以让你看到亲亲我我的情侣时不再伤感,取而代之的是一份温馨;可以让你觉得立在浮动的夜风中不再寒冷,而是一种清爽;可以让那些鸡毛蒜皮的琐事变成生活中有趣的点缀;甚至可以让原本你很讨厌的人都不再那么讨厌了。

很奇妙吧?那么爱上一个人呢?也许,整个世界都会以一种全然不同的姿态出现在你眼前吧。当然,世界永远不会为你改变,不同的只是你的心态。情圣曾经酸了吧唧地说过,当你爱上一个人,你就会爱上整个世界。现在想想,也许他说的是对的。在综合食堂门口见到了等在那里的萧萧,一身淡黄色的连衣裙,清清淡淡,那样优雅,那样恬静。

“来啦,”萧萧浅浅一笑。我笑着点了点头,去拉她的手,不出意料地被闪了一下。萧萧抿嘴笑着在我手上打了一下,然后在我无奈的笑容中拉着我的食指轻轻晃着并肩和我走进了食堂。

自从麦当劳回来后就是这样,每次我想拉她手的时候萧萧只肯拉着我的手指头而不让我握住她的手。我也曾装作很自然地想去抱她,同样没有得逞。这让我很困惑。

原本我以为,上次的亲密接触后拉拉手、偶尔抱一抱应该是顺理成章的事了。可萧萧总是笑着躲开,也不生气,也不默许。

唉,女孩儿的心思真是让人想不通。在综合食堂简单吃了点儿饭,我跟着萧萧溜溜达达晃到了英语角。

“真没来过英语角啊你?”萧萧忽然问。

“嗯,真没来过。”我一边揉着因吃太饱而鼓起来的肚子,一边看了看路右边的英语角,又看了看路左边我住的宿舍楼。说来惭愧,这个我从未来过的地方与我宿舍仅仅一条马路之隔。

“大活”除了楼的主体外,在湖面上还有一部分外延,英语角就设在这上面。

“真没来过?”萧萧学着我的样子看看右边又看看左边,然后拿食指和拇指比划了个很短的长度扭头盯着我问。我用两只手使劲往两边比划了个距离,示意她比划的太短了,“真没来过。”

“骗我吧?”

“我这么诚实的人能骗你吗?”

“真的?”

“真的。”

“真的?”

“真的。”

“唉,”确认了我的确没来过之后,萧萧很努力地把眉头皱了皱,作出极其惋惜的样子叹气说,“你也真是的,离你宿舍这么近你都不来。”

“这不来了吗?”我满不在乎。

“可你都大二了啊,才第一次来。”萧萧不依不饶,把我正比划着距离的胳膊拉下来,一双可爱的大眼睛眨呀眨地盯着我,似乎一定要我为自己的不求上进忏悔一下才肯罢休。

“谁不都有第一次来的时候嘛。”

“哼,还说总想好好学学英语呢,净骗人。”

“没骗人啊,我确实总想好好学英语啊。”

“英语角离你寝室这么近你都不来,还好意思说总想好好学英语?”

“没错啊,总想啊,总是想想而已嘛,嘿嘿。”我觉得逗一逗萧萧满有趣的。

“你……”萧萧措了半天词儿也不知怎么说我才好,于是开始象打气一样上下晃动我的胳膊,似乎想以此迫使我承认自己的行为不对。我若无其事地在那儿得意地笑。显然对我的冥顽不灵很是不满,萧萧忽地把头凑近我,迎着我的眼睛一眨不眨地看过来,为了配合眼神还故意把表情绷得很严肃。方才吃饭的时候,她刚刚兴高采烈地和我讲过前两天看的一集“灌篮高手”,说大受启发,寝室的姐妹们为了实现淑女动眼不动口(据说比君子只动口还要强一些)的目标,这几天正集体练习“以眼杀人”呢。

“有没有感到很强的压迫感?”萧萧似乎对写满了“我是樱木”的眼神很得意,把声音压得很低沉问我,“嗯?有没有?”据她自己说她在寝室里是练习以眼杀人最有心得的,“检讨一下吧,我就放过你,怎么样?”

我也眼睛一眨不眨地迎上她的目光。我俩就这样僵持了几秒钟。可能萧萧的眼神真的给了我一些压迫感吧,因此导致了一些生理反应。具体来说就是呼吸轻度不畅、局部略微痉挛。于是,我打了个嗝儿……我从没想过我在煞风景这方面这么有天赋。萧萧显然也不曾想过,往后面使劲闪了闪,愣了一秒钟,然后嘟着嘴不理我了。不知是对我的不求上进彻底失望,还是对自己“以眼杀人”的失败有点儿自卑,要不就是对我打嗝儿都打得这么帅敬仰得说不出话来。

总之,好像真的有一点点不高兴了。

可这也不能怪我啊,我又不是故意的。

我怎么可能故意呢?

方才,萧萧可爱的脸庞就近在眼前,路灯的光晕下仿佛一只将熟未熟、略带一丝青涩却又掩不住粉嫩甜美的水蜜桃,压迫感没感觉到诱惑力倒是十足十的。

我正努力思想斗争着是在她的额头上亲一下呢,还是大胆一些直接去亲她红红润润的嘴唇。结果还没考虑出个所以然来,就很煞风景地打了那个嗝儿。唉,要是不管三七二十一先亲了再说就好了,鱼与熊掌得着哪样也比全得不着好啊。多好的机会,就这么浪费了。早知这样,打死我都不吃那么饱了。郁闷之余我还要想办法调解一下有些发涩的气氛。于是开始没话找话地跟萧萧解释我没来过英语角的原因。我懒,这我不想否认,但没来过英语角还真不是因为懒。

大一时,对英语是很有热情的,不然怎么会花那么大力气画单词计划表呢?

说起来主要怪老汉。

这家伙是寝室里第一个去英语角的,回来后极兴奋地跟大家报告心得,说他听说了一种特好的学习方法,叫疯狂英语。对于这个后来象流感一样在校园里蔓延开来的名词,当时我到没怎么在意,就觉着这名字听起来好怪。等日子久了我才发现,这方法练起来更怪。

方法之一:大声说英语。

也许叫大声喊英语会更合适点儿。

话说英语对话如同高手过招,气势非常重要。

很多人英语说得磕磕巴巴就是未说先紧张、一紧张就心虚造成的。所以此方法倡导大家开口说英语前,先要运足一口丹田气,然后以“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的气势猛然张嘴。

就算声嘶力竭的英语句子不能把对方整成暂时性耳聋,喷薄而出的唾沫星子也足可以将其逼退半步,这样在气势上就取得了压倒性的优势。

老汉摇头晃脑地说,这么一先声夺人吧,说英语的自信一下就窜起来了,就算面对老外,也没啥畏惧心理了,表达起英语来绝对顺畅无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