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讲中,奥巴马总能有效地运用他的声音。例如,他放慢语速,压低音量,并用停顿来制造影响;其他时候则加快节奏并提高音量来强调一个关键句子。
正因为奥巴马掌握了这样张弛有度、收放自如的高超的演说技巧,才使得他的演说富有节奏感,味道十足,语气恰到好处,几乎带有一种传教的功能。即使当他面对成千上万人演讲,也能让每个人都觉得奥巴马就如同在对他一个人演讲一般。
奥巴马用他完美的演讲征服了无数民众,甚至于他的对手和朋友——民主党领袖人物之一、肯尼迪家族重臣爱德华·肯尼迪就曾表示,他在老友希拉里和新人奥巴马之间犹豫了很久,最后因为奥巴马在演讲中说了自己的心声,决定表态支持奥巴马。再加之奥巴马言行得体、不卑不亢、有礼有力,在公众视野中有着巨大的个人魅力。
如今,奥巴马以他出众的个人表现力和巨大的魅力,在一定程度上与娱乐明星并肩成为年轻一代美国人偶像。在他们看来,奥巴马已经不仅仅是一个政治人物,而且还渐渐成为一种文化符号。
▲[亮点解析]演讲时的表达方式与用词同样重要
作为一种特殊的语言形式,政治演说区别于一般的口语,例如日常对话;也不同于其他的书面语,例如小说、戏剧或诗歌等。政治演说具有口语和书面语的一些特点,但又不同于它们。
政治演说是一门很讲究语言艺术的学问,演说必须有力,且需具有强烈的煽动性。奥巴马的演讲逻辑严密,结构紧凑,并且在言语表达方式上收放自如、张弛有度。音调的高低,节奏的快慢,以及停顿时间的长短,都拿捏得恰到好处。其演说激情洋溢,极富感染力和说服力,故而能深深地打动选民,并最终赢得大选。
波士顿大学政治学教授弗吉尼亚·萨皮罗说,奥巴马演讲时的表达方式和他的用词同样重要。“我一直在看他的演讲稿,反复地研究。但演讲稿本身无法告诉我们为什么它会拥有如此巨大的震撼力,所以说,演说时语言如何表达出来是与震撼力直接挂钩的。”他还强调说,奥巴马可能给人一种很镇定的感觉,但他的发音方式——例如语速、语调和节奏的变化——几乎就与歌唱差不多。
不仅如此,英语教师和学习者都反映,奥巴马的演讲尤其适合用作英文学习材料,因为他讲得很慢,语速和节奏掌握得很好,吐字又清晰。
由此看来,一场演讲的成功,好的演讲词固然重要,但与它同等重要,甚至比它还要重要的却是如何表达。所谓细节决定成败,在声音、节奏、停顿等细节上下功夫,抓住听众的神经,引导他们的情绪,无疑就操纵了一场成功的演讲。
▲[口才指点]怎样控制好讲话的节奏
说话的节奏与言语本身同等重要,控制好讲话的节奏,就能有效地调动听众的情绪,抓住听众的内心。那么,如何控制好讲话的节奏呢?
语速要根据说话内容而定
①说话时应常速的地方:当表达一般的内容时,语速要适中,既不要太快,也不要太慢。
②说话时应该减速的地方有:当内容涉及极为严肃的事情,想要给人一种警醒时;演讲者在讲述中欲作特别强调时;当表达悲伤、思念、失落的心情,并希望会唤起听众的注意时;告知有关数据,加深听众印象时,如数据、人名、地名,等等。
③说话时应该加速的地方有:任何人都知道的事情;不太重要的事情;精彩的故事进入高潮时;无法控制的感情,等等。但要注意,加快语气并不意味着要一口气说完,如果句子较长或者说得太快,必然会影响表达效果,甚至起到反作用。
适时停顿
①自然停顿,即词语或句子之间的自然停顿。
②语法停顿,即停顿符号,如演讲稿中的句号、问号、感叹号等。
③修辞停顿,即由于需突出某种修辞效果而发生停顿,如抒情、感叹时。
④故意停顿,即根据说话需要,突然停顿下来,起到言语本身不能起的作用。
注意语调的起伏
语调的变化对于表达思想感情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无论是高兴、痛苦,还是犹豫、坚定,抑或轻松、沉重,都能通过语调的变化表现出来。比如,说到高兴之处语调高扬,烘托气氛;提及伤心往事,语调低沉而哀怨,令闻者伤心,等等。
5 善用修辞,为演讲增添色彩
▲[关键词]排山倒海 激情澎湃 煽动性
古希腊哲人安提斯蒂尼有句名言:“你要想让孩子跟神生活在一起,就教他哲学;要想让他跟人们生活在一起,就教他修辞术。”奥巴马在演讲中出神入化的修辞术,让人佩服。特别是他善于使用排比句,往往能取得排山倒海般的表达效果。
2008年1月3日,奥巴马在艾奥瓦州党团会议选举获胜之夜发表演讲。演讲一开始,他就首先积极肯定了今天的胜利,果断地宣布预言家的失败。作为第一位预选获胜者,他非常成功地渲染了自己的想法。他连用排比句,气势磅礴,具有超强的感染力:
“他们说这一天将永远不会来到。
他们说我们的眼光太高了。
他们说这个国家太分裂、太幻灭,根本不可能为一个共同的目标而团结起来。
但是,在这个1月的晚上,在这个历史上关键的时刻,你们做到了那些愤世嫉俗的人认为我们做不到的事。”
这是整篇演讲的精华所在,在场的每一个美国人都听得激情澎湃,都从投演讲者选票中得到自豪感。他们由衷地感觉到,这样做就是在改变美国历史,是在证明美国的自由、独立与团结。
演讲的要义就在于要感染人、打动人,从而达到“征服”大家理智,赢得大家支持的目的。所以,在演讲中煽情、升华是非常重要的因素,而奥巴马的演讲就做到了这一点,其中娴熟的排比句的运用功不可没。在场听他演讲的美国人和后来看到他演讲稿的美国学者,无一不认为奥巴马不仅仅是一个竞选人,更是一场运动的发起人。
2008年10月,奥巴马在题为《我们不能后退》的演讲中慷慨激昂地说道:“我们还有很多亟须完成的事业没有画上圆满的句号,我们还有这么多可爱的孩子要受到良好的教育,我们有这么多老兵需要我们的真情关照,我们还要修复经济,我们还要重建城市,我们还要拯救农场,我们还有这么多家庭需要保护,这么多人的生活需要弥补……”
一系列的排比句式顺流而下,似滔滔江水奔腾,如万马飞驰,又好像雨打芭蕉,鞭炮齐鸣,令人为之欢呼雀跃,回味无穷。
一场精彩的演讲,就在于它能煽动人心,给人以精神上的满足,让大家沉浸其中,从而赢得支持。所以,再看奥巴马这几句演讲词,严谨的排比结构使得他的语言很有战斗力,具有很强的煽动性,从而赢得了众多选民的支持。
▲[亮点解析]用排比句制造出排山倒海般的效果
人都是感性动物,即使是平日里行事再低调、性情再沉默的人,身处一种热火朝天的氛围中,听着演讲台上那扣人心弦的演讲,也都会跟着激动不已。我们可以看到,一场令听众欢呼尖叫、排山倒海般的演讲,通常都是由演讲者用其自身磅礴的语言气势引发出来的。
在演讲中,排比句是最能够产生张力的气势磅礴的语言表达形式。比如,我们耳熟能详的“保卫家乡,保卫黄河,保卫华北,保卫全中国!”,这样的振臂一呼总能让我们热血澎湃,继而生出一股子要保家卫国的雄心壮志来。
奥巴马就是一个善于用一系列排比句引爆全场激情的优秀演讲家。奥巴马的每一次演讲都饱含深情、气势磅礴,总能最大限度地点燃听众的激情。更难能可贵的是,他能将澎湃的激情分开倾泻,时而细腻,时而婉约,时而倾诉,时而迸发,每每都不折不扣,淋漓尽致。
在奥巴马生父的祖国肯尼亚,在加蓬、在加纳、在喀麦隆等许多非洲国家,人们为奥巴马疯狂,为这匹“黑马”摇旗呐喊。奥巴马慷慨激昂、气势磅礴的演讲声不绝于耳。“Yes ,we can”“The change we need”等成了非洲大地的流行语。
当然,恰当地运用排比句能表达强烈奔放的感情,周密地说明复杂的事理,增强语言的气势和表达效果。但是,我们运用排比句式,必须从内容的需要出发,不能生硬地拼凑。言之无物的呐喊,反而会引起听众的反感。
▲[口才指点]如何恰当地运用修辞术
说话是一门语言的艺术,将话说得丰富灵动无疑是赢得听众青睐的重要手段。在讲话中如果能够恰当地运用修辞手法,可以有效地增强语言的生动性,明显地提高表达的效果。
生动形象的比喻
比喻是说话时最为常见的修辞手法,它用生动形象的语言,把抽象深奥的内容具体化、通俗化,使听众摸得着、看得见、想象得出。精彩的比喻往往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被人誉为“艺术中的艺术”。在演讲或与人交谈时,一个恰当得体的比喻,就能让你说出的话生动形象,别有一番味道。
特点鲜明的借代
为了把某一问题说得形象具体,人们常用借代的手法来表达,即借用与这一内容有关的、为人们所熟悉的另一内容代替它。例如:“拿中国的情形来说,我们所依靠的不过是小米加步枪,但历史最后将证明,这小米加步枪比蒋介石的飞机加坦克还要强些。”
在这里,用“小米加步枪”指代“人民武装力量”,用“飞机加坦克”指代“反动武装”,形象地说明了当时敌我双方物质条件的差距,以及暂时处于劣势的进步力量必然能战胜貌似强大的反动势力这一伟大决心。
气势宏大的排比
排比是句子的“集束炸弹”,在具有鼓动性的演讲中尤为常见。排比的形式多种多样,它将有魅力的句子集中起来陈述,节奏分明,便于抒情,常常给听众以意料之外的惊喜,故很容易调动起听众的感情,引发共鸣。
引人注意的设问
说话的人明知故问,或者自问自答,或者问而不答,这就是设问。设问能够引起人们的注意,启发思考,突出重点。在演讲中,设问不但可以避免平铺直叙,还可以促成演讲者和听众之间思想情感的沟通与交流。例如,《谁是最可爱的人》说道:“谁是最可爱的人呢?我们的战士,我觉得他们是最可爱的人。”这句话听在耳中,令人心中一动,印象深刻。
妙趣横生的拟人
拟人的修辞手法使描述的事物具有人的情态,令其形象生动鲜活、妙趣横生。正确地运用拟人,可以使读者不仅对所表达的事物产生鲜明的印象,而且可以感受到作者对该事物强烈的感情,从而引起共鸣。运用拟人表现喜爱的事物,可以把它写得栩栩如生,使人倍感亲切。比如,“看,秋婆婆边走边说:‘秋天将要过去,冬天就要来临。赶快穿些衣服吧!’”读来朗朗上口,听来耳目一新。
另外,说话时还有象征、对偶、夸张等修辞手法,只要我们时刻注意观察生活,将所学的修辞方法灵活地运用到我们的语言当中,那么我们的口才就会越来越有魅力。
6 旁征博引,引发共鸣
▲[关键词]充实 丰富 旁征博引 感同身受
与写文章一样,一场精彩的演讲必定是言之有物,有话可说。唯有牵着听众的思路走,才能真正达到震撼人心的目的。这就需要演讲者在向观众传达讯息的时候,能够做到旁征博引,将演说内容变充实变丰富,让听众听得“沉醉不知归路”。
奥巴马的演讲,很容易就能在现场掀起惊涛骇浪般的欢呼声。大家听他的演说仿佛在欣赏一篇洋洋洒洒的锦绣妙文,会为他那鲜活的实例、生动的评论连连点头称是。
2008年11月4日,奥巴马成功当选为美国历史上第一位黑人总统。当晚,在芝加哥的竞选总部,奥巴马向现场15000名支持者发表了胜选演讲——《这是美国人民的胜利》。这场精妙的演讲谈古论今、气势磅礴、旁征博引、文采华丽,为奥巴马历时两年的竞选之路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我从没有想过自己会荣幸地成为总统的最佳人选,因为刚开始时我们没有太多经费,也没有很多要人的支持……”
接着,奥巴马讲述了自己竞选的历程,并表达了对美国底层民众支持自己的感激。
“或许我在一年甚至一届总统任期之内都无法解决这些严酷的问题。但是我向你们保证:我们,美国的全体人民会共同努力解决这些问题。让我们呼唤一种严峻的责任感,一种全新的爱国主义。这需要我们不仅仅为了我们自己,还要考虑到他人。因此,让我们每个人都更努力地工作。
如果这次金融危机有什么教训的话,那就是实体经济受损。华尔街不可能永远繁荣。但是在这个国家,我们可以荣辱与共!”
奥巴马的演讲目的,是想通过演讲号召全民努力工作,竭诚奋斗,共创美国的辉煌。在这里,奥巴马通过举例,诸如讲述自己竞选时的环境、普通工薪阶层的年轻人的生活状况、金融危机等,向听众传达只有通过自身努力工作,才能解决所有问题。这正说到了大家的心里。
可以确定的是,奥巴马所说并非空穴来风,而是他在真正与民众接触过、了解民众的思想状态后,向所有的民众传达了来自全国人民共同的呼声,这样就比他枯燥地说教要高明百倍。而且他最后还强调了“在这个国家,我们可以荣辱与共”,试想,当听众听到来自自己群体里的呼声后,怎么会不感同身受,为之呐喊,为之鼓掌呢?
▲[亮点解析]胸中有墨才能妙口生花
旁征博引贵在一个“博”字,这就是说,一个人只有胸中有墨,才能面对万千听众侃侃而谈,并能让大家由衷地为之折服。
古今中外优秀的演讲家们之所以能够做到引经据典、旁征博引、妙语如珠,把生动、精彩的事例巧妙运用到自己的演讲中,就是因为他们博览群书,知识丰富,演讲时才能做到“登高一呼,应者云集”。奥巴马在演讲时就是如此。
因为见多识广,奥巴马在演讲中,或通过自身事例,或详述所见所闻,都能够引起听众的共鸣,能够感动人、感召人,启发人,使得听众感同身受。
一般来讲,在演讲中,大多数听众都不愿意听演讲者在台上进行理论式的灌输,更别说毫无个人感情地空喊口号了。作为一名演讲者,本身就有着让人耳目一新的社会阅历,若能从自身经历的许多事中,提炼与主题相关的材料,那么他的演讲便具有了一种说服力。听众不仅能够像听故事一样接受演讲者的经历,而且也能顺理成章地接受他提炼的观点。
奥巴马在演讲中,不止一次地用到了靠自身事例说话的演讲技巧,比如他讲自己的身世,就像对听众讲一个故事一样,让听众沉浸在演讲者自身的经历中随其喜怒哀乐,从而产生共鸣感。
而且,演讲者在演讲过程中,往往是将自身的事例千挑万选,使之能够衬托出主题,并对此经过缜密的思想加工,使之上升到一定的思想高度,以使演讲词更加能说服人和感召人。
▲[口才指点]旁征博引时需要避免的误区
在与人交谈之时能够做到旁征博引之人,一定有着渊博的知识、丰富的阅历,但这也不代表他就可以信口开河,不然就只能给人留下一个自诩清高、夸夸其谈的坏印象。那么,我们在旁征博引时需要避免哪些误区呢?
偏题太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