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王蒙说—人行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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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风格伦敦(1)

有许多外国城市的名字我们早在幼年时期业已知晓,如巴黎、罗马、纽约、柏林、马德里、雅典,当然还有华沙和莫斯科……当它们排在一起,常常成为它们的排头的是伦敦。它们是另一个神秘的无法接触的世界,对于我来说,存在于地理、世界史,也许还有英语教科书和狄更斯、巴尔扎克、契诃夫……的小说里,存在于林琴南的古雅的译文里,然后这些教科书与新老译本以及它们引起的想象和面对巨大世界的敬意变为贮存于记忆深处的信息,已经贮存与魅惑了许多个十年。

一九八○年我第一次来到纽约。我走在曼哈顿洛克菲勒广场的摩天大楼间深邃的街道上,像是游走在峻岭间的幽暗多风的深谷,又像是行走在美利坚的皱纹沟壑中。我的腿发飘,我的眼好像老是调不准焦距,我的耳边似乎一直嗡嗡地鸣响,我嗅到的是可疑的“生人”气。我看着各种肤色各种发色的行人,竟然怀疑起了自己:这是我吗?我是王蒙吗?我来到了纽约?纽约是美国?美国是一个真实的国家么?纽约是一个真实的城市?这一切果真发生在地球上么?两面的高楼是真实的建筑——经得住人居住和使用,不是图片和积木么?来往的人与车是真实的人与车——即与你我以及你我乘坐过的车一样的人与车么?我没有把握,我缺少像在北京或者在乌鲁木齐的那种坚实感。在自己的国家、自己的城市和乡村,连每一阵风每一片纸每一缕炊烟和每一声细微的耳语,都是抓得着、碰得痛、压得沉、硌得硬,都是有棱角、有重量、有来路、有去向、有温度,也有时候会尥一尥蹶子的实在物质。

而纽约,那是一种冒险,是一首狂想曲,是一次迷了路的游戏,是一幅现代派的颠覆性的画图,是对我所知道的正常的灵魂与身体、正常的日子与年岁、正常的大地与房屋的诱惑、挑战、冲撞直至毁灭。

一九八六年我第一次抵达巴黎。我已经积累了一点在国外旅行的经验了。面对大名鼎鼎的巴黎我已经变得沉静。我觉得巴黎比我想象的要亲切和淡雅得多。戴高乐机场的晨曦中与飞机赛跑的是只只灰黄色的野兔;凯旋门并不高大;卢浮宫人头簇拥而又屏神静息;巴黎圣母院和凡尔赛宫空空荡荡,它们的身上永远披着一抹夕阳;香榭丽舍大街夜晚不准使用彩色灯泡,不施脂粉,永着素装;而在塞纳河的泛舟夜游,我看到的巴黎市容更像是一幅中式的水墨画,是一幢幢的黝黑的阴影。与放肆的纽约相比,巴黎是多么的既含蓄又潇洒既悠远又舒适呀。也许,原谅我,巴黎,你是不是有点扭捏和做作,有点盛名之下的羞怯和矜持呢?

罗马对于我来说似乎开着更大的门,更加容易接近和进入。咋咋唬唬的各种古迹都明明白白地供人们游览凭吊。巨大的雕塑与油画充溢着健康的生命、欲望与真实。汉白玉雕刻的安琪儿,让人想到的是欢蹦乱跳的儿童——他们长着多么可爱的小脸与屁股蛋子——而不是远离尘世的不胜其寒的高天。意大利文艺复兴的真谛是走向人间幸福世俗快乐的此岸而当然不是相反。浓香的咖啡点缀街角,顾客来了,小贩临时给你把咖啡豆磨碎,冲成——不应该说是一杯而只能说是一盅咖啡,你仰脖干杯,如饮甘醇,立马离去却又回味不已。高的高矮的矮胖的胖瘦的瘦美的美丑的丑的人们各行其是,谁也不用为自己与别人有所不同而不安。除了它的国际机场的名字“达?芬奇”令人肃然起敬以外,整个罗马都是平坦的与随和的。它当然是欧洲的城市,但它不给你太多的陌生乃至压迫感。罗马那边似乎有着你的户口。

还有令人伫立不已的雅典神庙遗迹的西风残照。还有无法解释其魔法的开罗城郊的金字塔与狮身人面兽。还有马德里的塞万提斯广场——堂吉诃德与桑丘的头上臂上都落满了灰色的小鸽子,还有依山面海的阔大恢宏的佛朗哥墓。当然,还有歌曲《列宁山》里唱过的“我的莫斯科”,红场、克里姆林宫和列宁墓,罗蒙诺索夫莫斯科大学,我唱过多少歌儿赞美无缘谋面的伟大的与美丽的你,而一九八四年我见到你的时候是怎样地为了你的老大夯粗的奔突而忧伤……

感谢邓小平的时代,我有幸走过了看过了那么辽阔的世界!

然而伦敦有些个不同。狄更斯的《雾都孤儿》《老古玩店》中的伦敦是一个烟雾笼罩的黯淡的都会。而《第三帝国的兴亡》里的伦敦是一座阴沉的战斗的堡垒。到了八十年代初期,我最有兴趣的事情之一是随着中央电视台的《跟我学》学英语,那时我说过我最佩服的中国人是国际关系学院的副教授申葆菁——她主持广播电台的英语时文选读与星期日英语讲座节目;而我最佩服的外国人是弗朗西斯米?修斯,他就是教我们学英语的《跟我学》节目的主人公。这套英语教学片中有许多伦敦风光的展现:泰晤士河上的桥,西敏寺教堂,特别是那座大钟。于是我得知伦敦是一个向全世界教授英语的地方。

直到一九八七年我才有机会首次访问伦敦。那是作为嘉宾去参加世界出版组织的代表大会,同属嘉宾的还有印度外长辛格、尼日利亚诺贝尔文学奖得主索英卡和埃及总统夫人。那时候飞一趟伦敦是很麻烦的事,为了避免飞经苏联领空,飞机要从南边的航线走,中途在阿拉伯联合酋长国的沙迦降落,休息加油加上起降,一耽搁就是两个多小时。再飞再停,到达瑞士的苏黎世,又要停留一两个钟点,到了伦敦真是让人筋疲力尽。充满倦意的我住进了西敏寺的一家饭店,四面观察“摄像”的眼睛没有漏掉自机场至旅馆经过的著名的海德公园与大笨钟。伦敦似曾相识。到达伦敦如到达一幅早已熟悉的画片,或者更正确的说法应该是一组(拉)洋片。当天下午就去西敏寺教堂出席年会的开幕式。那一次大会组织者邀请了英国的一批老演员在大教堂里朗诵莎士比亚等人的经典名作。不时还有合唱参与其间,合唱者站在教堂建筑的高处,声音像是从天空洒下来的——此曲只应天上有,人间哪得几回闻?英式发音也很好听。有一个英国朋友说,英国出口的最佳物品就是牛津式的英语。才到达伦敦,你就感到了她的独特的文化风格的冲击。伦敦的文化氛围先声夺人。

十年前在英国伦敦的那次短暂的逗留,已经使我注意到伦敦许多地方的独特风格。它的出租汽车保留着半个世纪前的高顶——为了适应当时英国绅士的高庄帽子,市议会多次辩论,决定坚持不改它们的独特式样。我这里已经多次用了独特这两个字,对于伦敦的议员来说,样式的独特与古老显然比技术上的合理、造型上的现代性演进性与成本经济核算——包括节约能源与减轻消费者的负担重要得多。这样一种价值取向似乎比汽车式样本身更耐人寻味。在北京一直到它的故乡山东,想吃传统的高庄山东馒头亦不可得。

西敏寺一带有许多店,那些服装店的服装价格大概可以令八十年代的中国人咋舌。人们解释说,这里的高档时装店有些精心设计的时装是只做一件的,这样谁买了去都可以放心它是独一无二的。这样它的价格就不能与批量生产的物品同日而语。

是的,伦敦人的穿着首屈一指,虽然他们的收入并非首屈一指——大概前五指也轮不到他们。老老少少,男男女女,大多都穿得那样合体、雅致,几近考究。再看看美国人吧,比起那些常常穿坚固的粗纤维制品或舒适随意的针织品的美国人来,伦敦人是穿得多么细心呀。

伦敦很少——在一九八七年是干脆没有,在一九九六年是极少——能见到日本进口的汽车,尽管日本车有价廉物美省油耐用等多方面的优点,以至于在汽车大国的德国尤其是美国你能发现大批日本汽车。英国人不愿意用日本车,与其说是由于爱国的政治情绪不如说是由于他们的讲求风格的传统和本能。

我也不会忘记在圣詹姆斯公园喂鸽子的情景。一进公园我就看到了像活泼的孩子们一样走向游人的红毛松鼠。它们是来向游人要饼干的。我真后悔事先没有准备,不能享受与松鼠共舞的乐趣。后来来到了河边,一株老树下,飞来了大批鸽子。我正在为没有什么食物供给鸽子们而遗憾的时候,一个老妇给了我一把没有去皮的谷物。谷子放在我的手心,鸽子拥挤着前来,它们就在我的手心上啄食,啄得我手痒痒的,有时候还有点疼痛。鸽子的信任和亲昵,霎时间令我泪水盈眶,惭愧无地,与这些会飞的小生灵相比,我觉得自己是多么的不可爱。以此为契机,我写过一首不短的诗。

更不用说伦敦的白金汉宫、附近的温莎、伊登和莎士比亚的故乡:艾文河上的斯特拉福。一九九六年,我们在英中文化中心的安琪拉小姐陪同下观看了“御林军”的操练,他们的以红黑两色为主的鲜艳的服装、帽子上的缨饰、以走步和枪上肩枪放下为主的课目,加上人高马大的骑兵,使你觉得这一切具有很浓厚的表演性——绝对不是从实战需要出发,否则他们本来应该选择迷彩服和苦练摸爬滚打拼刺刀的。怪不得这种服饰的军人玩偶亦是伦敦销路最好的旅游纪念品。在一定的时刻一定的意义上,军人如玩偶,玩偶亦军人。虽然每天练好几次,观看者仍然围得里三层外三层,水泄不通。

白金汉宫,是伦敦的最重要的风景之一,没有这道风景就没有了英国没有了伦敦。是的,女王、爵位、宫前的练兵仪式和军人直至警察的繁复考究古色古香的服装、层层城堡、培养政治家的伊登公学的昂贵的学费与平时也穿着燕尾服的学生娃娃们,还有莎士比亚故居的吱吱作响的地板、皇家莎剧团的场场客满的演出、有着英国特有的动人的甜沙嗓子的女演员……所有这些组成了伦敦的自我欣赏的独特风格。能够自我欣赏,才能够被欣赏。我想起了一九八五年在当时的西柏林碰巧看到西方三国占领军阅兵的情景。最中看的无疑是英国皇家三军,他们的制服无与伦比,与之相较,法国兵显得自由散漫而美国兵显得杂七杂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