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英国是欧洲近代唯物主义的发源地,那么,弗兰西斯·培根(1561~1626年)就是这一发祥地的创建者。培根出生于新贵族家庭,他的家庭在伊丽莎白一世和詹姆士一世时都是权高位重的名门望族,他父亲曾任伊丽莎白女王的掌玺大臣,他的姑母安·库克学问渊博,在宫廷侍奉女王。由于其家族关系,培根从幼年起就出入宫廷,受到女王宠爱。培根天资聪敏,12岁进入剑桥大学三一学院读书,对学校盛行的经院哲学深感厌倦,认为经院哲学家推崇的亚里士多德的哲学并不能把人的认识引向真理,反而使人们陷入无止境的争论中。两年后离开剑桥大学,他受父命,跟随英驻法大使在法国住了3年。父亲死后,培根进入伦敦法律学校学习法律,随后从事法律事务,1584年当选议员。培根结识埃萨克斯伯爵后,伯爵对他慷慨大方,尽力帮助他在仕途上的发展。1603年,詹姆士一世即位,培根平步青云,官运亨通,多次当选议员,担任各种官职。1617年被国王詹姆士任命为掌玺大臣,第二年出任大法官,他在担任大法官期间清理不少积案。由于他恃才傲物,树敌较多,1621年被控犯受贿罪,被免去一切职务,还被罚款和囚禁伦敦塔,数日后,国王赦免他,罚款也归他使用。培根晚年专门从事文学和哲学著述活动,1626年,试验用雪储藏鸡肉时因严重感冒而去世,成为为科学实验而丧生的名人。
培根的著作分为哲学、文学散文、专业著述,主要作品有《学术的推进》《新工具》《新大西岛》《随笔》《法律箴言》等。
培根作为资产阶级和新贵族利益的代言人,他生活在西欧封建社会日趋没落,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在其内部迅速成长的时代,资产阶级迫切要求用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来提高生产效率,渴望发展自然科学。他极力推崇自然科学,认为只有自然科学的发展能给人类带来最大的利益。他说:“所能给予人类的一切利益之中”,“最伟大的莫过于发现新的技术、新的才能和以改善人类生活为目的的物品。”他坚信人的知识本身就是一种巨大的力量,“人的知识和人的力量结合为一;”“达到人的力量的道路和达到人的知识的道路是紧挨着的,而且几乎是一样的。”他对知识的强调,反映资产阶级对发展科学技术事业的高度重视。资产阶级想通过人们发展科学技术,提高征服自然的能力,促进经济增长,最大限度满足资产阶级发家致富的愿望。但它并不只具有经济价值,对资产阶级反对封建主义的斗争具有革命意义。长期以来,在西欧各国,由于封建阶级的统治,人们在意识形态领域只知道宗教和神学。宗教教条被认为是唯一的真理,科学技术没有得到发展。培根提出的“知识就是力量”的口号,大力颂扬了科技的作用和力量,对解放人们的思想,发展科学技术无疑具有激励和推动作用,对教会势力给予沉重打击。
培根对经院哲学进行无情批判。在思想领域,阻碍科学发展的主要是经院哲学。他从当时知识界不景气的状况出发,对经院哲学进行揭露。经院哲学富于争论,对社会没有实际作用。在他看来,经院哲学无益于人们对世界的认识,也不能促进自身的发展,其根本原因在于经院哲学家们“不但身子被关闭在僧院和学院中,而且智慧也闭锁在少数几个作者的洞穴中(其中主要以亚里士多德为他们的太上执政)。这样一来,他们对于自然史和人类史所知甚少,只能凭着为数不多的材料和极度的智慧活动来织就那些表现在他们的书籍中的繁难的学问之网。”他认为,经院哲学不仅未能对人们认识自然事物指明道路,提供有效方法,而是为着神学目的,迫害科学家,阻碍科学技术的发展。他说:“经院哲学家尽量把神学归结为严整的条理秩序,把它弄成一种艺术,最后把亚里士多德的富于争辩性而荆棘丛丛的哲学勉强和宗教的体系结合起来。”经院哲学家们“力图从哲学家的原理中把基督教的真理推演出来,并且借他的权威来证实这种宗教真理”。他揭露经院哲学家利用哲学为宗教服务的根本目的,他们把神学条理化,然后从哲学中寻找理论根据,证实它存在的合理性和权威性。培根对经院哲学家的深刻揭露,从根本上颠覆了其理论体系,有利于人们突破中世纪的传统观念,大胆地追求科学知识。
培根对经院哲学进行揭露和批判,但这种批判并不彻底。他对经院哲学的神学性质进行揭露,但是没有对宗教神学进行彻底否定。他认为人的知识来自两个方面,一方面来自物质世界的感觉经验,另一方面来自上天的“启示”。他说:“人的知识就如同水似的,有的是从天上降落的,有的是从地下涌起的;一种由自然的光亮所陈示,另一种则由神圣的启示所激起。……所以人的知识,按照两种不同的来源,而分为神学和哲学两种。”他提倡的二重真理论是为了把认识和信仰区别开来,使科学能独立发展,具有积极意义。由于他对宗教神学否定得不彻底,认为发展科学不会阻碍人们对上帝的信仰,反而会强化信仰。他说,“如果我们真正考虑一下这个问题,我们就可以看到,根据上帝的话,自然哲学乃是防止迷信的最妥善的药品,同时也是信仰的最好的营养,因此它正可以成为宗教的最忠实的侍婢。因为其一表现上帝的意志(这就是说,上帝创造人的目的之一就是要叫人认识万物。科学愈发展,就愈能显示上帝的这一意志——笔者),另一则表现他的力量(也就是说,科学发展了,人们征服自然界的力量增强了,这归根到底还是体现了造物主上帝的‘伟大’和‘力量’——因为人是上帝所创造的,并且是按上帝指引的方向去发展科学,征服万物的——笔者)。”培根的二重真理论,认为自然科学有助于论证上帝,有助于宗教神学的观点,说明其世界观的矛盾性。
托马斯·霍布斯(1588~1679年)是继培根之后,英国又一杰出的唯物主义哲学家。霍布斯出身于牧师家庭,毕业于牛津大学。他以家庭教师身份长期服务于豪门贵族,由此有机会与贵族子弟接触,对他们有所了解和认识。曾花七八年时间游历欧洲大陆,结识伽利略、笛卡儿、伽桑狄等著名学者,对欧几里得几何学有所认识,这些对他哲学思想的形成起过重要作用。霍布斯曾做过培根的秘书,他的唯物主义是培根思想的进一步发展。霍布斯在相当长的时期与封建贵族势力保持较为密切的关系,这使他后来在政治上成为易于同封建势力妥协的大资产阶级和新贵族的思想代表。
霍布斯的哲学思想主要体现在三部著作中,即《论公民》《论物体》《论人性》。其中《论公民》论述的是国家的形成和社会制度问题。他的著作中被人们认为最重要的是《利维坦》,论述的主题与《论公民》相同。由于他生活在革命高潮时期,在他的哲学体系中,社会政治思想比较突出,而且跟革命紧密配合。他把唯物主义学说作为论证自己的政治观点的工具,企图从自然和人出发,而不是从神出发来观察人类社会,看待历史问题。
霍布斯的政治思想集中体现在社会契约论学说中,为了阐述其政治主张,首先提出“自然状态”学说。他把自然状态理解为国家出现以前的人类社会时期,那时人们只顾满足自身需要,只要能满足个人生存的东西都可以据为己有,这是每个人的自然权利。如果人人都强调自然权利,必然导致相互敌视,甚至战争,这种状态不利于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因而必须加以改变,于是他提出社会契约论学说。他认为要结束不利于人类自然生存的状态,各人都要放弃追求一切事物的权利,但人的天性都是趋向偏私、骄傲和报仇,要让人们主动放弃自然权利很困难,需要同带强制性的公共权力机构相联系。这就是国家的建立,它有权制定法律,并加以执行。这样既可以抵御外来侵略,又可以解决人与人之间的纷争,制止侵害社会其他成员利益的犯罪行为。
霍布斯提出的社会契约论,并未规定权力一定要转让给个人,他提出把权力交给一个人或由一些人组成的会议。他的主张与其他思想家相比较,他把“元首”排斥在订立契约范围之外。他提出,统治者(“元首”)不属于订契约的一方,因此,统治者享有绝对权力,行动自由,不受任何约束,人们要绝对服从其统治,不得有任何反抗行为。企图推翻或杀害“元首”都是十恶不赦的罪行,是对社会契约的背叛。他的这一理论成为专制制度的理论依据,得到以克伦威尔为首的大资产阶级和新贵族的欢迎。
霍布斯主张建立专制政体,其本意带有镇压人民的内涵,但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具有一定的进步意义,只有建立强有力的中央集权,才能有效地镇压王党的复辟活动。
霍布斯的唯物主义是培根唯物主义思想的进一步发展,他把培根唯物主义理论系统化和消除了有神论成分。他对培根思想的发展主要体现在:他比较彻底地坚持世界的物质性这一唯物主义的基本原则。培根对经院哲学进行了无情批判,主张哲学与生产相结合,把知识变为力量。他的哲学体系具有二重真理说的色彩,认为哲学是理性的真理,宗教信仰的基础依赖于神的启示,是启示的真理。对于上帝的存在,可以通过理性证明,至于神学中的其他信条只能靠神的启示来证明。霍布斯彻底抛弃培根的二重真理说,使哲学和神学对立起来,用哲学排除神学。他为哲学下的定义是:“哲学是关于结果或现象的知识,我们获得这种知识,是根据我们首先具有的对于结果或现象的原因或产生的知识,加以真实的推理。还有,哲学也是关于可能有的原因或产生的知识,这是由首先认识到它们的结果而得到的。”他把哲学规定为关于因果关系的知识,排除了传统哲学对超验的绝对物的追求,把哲学等同于一般意义下的自然科学。哲学研究的对象是物体,从物体的产生认识物体的特性,或者从物体的特性认知物体的产生,哲学的目的是通过这种认识推动科技进步,促进人类发展。霍布斯继承培根的唯物主义哲学,但他反对二重真理说,把哲学与神学看成是不相容的东西。
霍布斯从彻底的机械唯物主义世界观出发,认为整个世界是物体的总和,除此之外,别无他物。什么是物体?他有着自己的认识。他说:“物体的定义可以这样下,物体是不依赖于我们思想的东西,与空间的某个部分相合或具有同样的广袤。”物体具有一定的形状和大小,要占有空间,可以用大小来衡量;如果不是物体,就不是宇宙的一部分,就是虚无。由此,他否定了笛卡儿关于无形的精神实体的学说,认为无形的实体是自相矛盾的。他对宗教神学宣扬的上帝、天使、灵魂等精神实体说进行批判,对神学的荒谬性进行揭露。他指出,神学家一方面说人的灵魂是无形实体,另一方面又说它在地狱中会感知痛苦,无形实体怎样感知痛苦?神学家认为人死后,灵魂或升入天堂、或进入地狱、或在墓地游荡。这些不同的运动形态,凡是运动,都会发生位置的变化,灵魂是无形的实体,就不会占有位置,它又怎样运动呢?他对无形实体的否定,实际上否定了宗教神学。
霍布斯对宗教的起源进行探讨,他认为产生宗教观念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是由人的自然本性所决定,二是社会政治方面的需要。他的人性原因,实际是认识论。他认为人的本性爱好追寻事物产生的原因,尤其是追求与自身祸福相关的事物的原因。无论是现在还是将来,事物都是有原因的,并且与人的祸福有关,因此,人们对未来事物缺乏预知能力,不能很好地应对,深感不安,在没有弄清事物的原因时,往往会产生恐惧心理,把未知的原因说成神,很多先民的多神崇拜就是这样产生的,他们以为每一个事物都有一个神灵。由于人们对事物的原因缺乏了解,宗教创立者利用人们的无知,进而欺骗人们,从而达到自身的目的。他认为这是宗教产生的一般原因。他还探讨了宗教产生的社会政治原因。他指出,统治者唯一的目的是要人民安分守己,服从统治。为此,他们常常以神灵自居,代神行使管理权力,所制定的法律政策都是神的旨意,服从他们的领导就是遵循神的意志。统治阶级还告诫人民,法律所禁止的行为是神灵不喜欢的,为了让神灵高兴,人们创设种种祈祷、供奉仪式。统治者为强化宗教信仰,把战败、瘟疫、地震和疾病等灾祸都说成是人们供奉不周,引起神的愤怒所致。由于统治者的这些宣传,人们遇到灾祸,往往认为是自己亵渎神灵、违反国法所遭受的报应。这样一来,人们对那些不幸坦然接受,不会扰乱社会秩序,国家就会安定。他对产生宗教原因的揭示,既表现其无神论思想的深度,也体现了政治上的胆略。
综观霍布斯的思想,并不是要让宗教消失,他把产生宗教观念的原因说成是人的自然本性,认为宗教的基础存在人的本性中,人性无法改变,宗教不可能消灭。即使一种宗教被废除,另一种宗教随之被创造出来。从霍布斯代表的阶级利益来看,也不允许他的无神论思想在政治上充分发展,甚至主张废除宗教。在17世纪英国社会中,资产阶级逐步走上反封建专制的道路,但一部分资产阶级上层与王室势力联系紧密,他们主张加强君主专制体制,在稳定的社会秩序下发展资本主义经济,这部分人在革命中依附王党。霍布斯就属于这部分人的代表,他在政治和宗教上的主张体现这些人的要求。政治上主张君主专制,但反对封建主义的君权神授,反对激进的革命行为,不反对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在宗教上,他反对罗马天主教会对世俗政权的控制,也反对英国的清教运动,坚持国教立场。他主张宗教和教会必须服从君主,君主是教会的最高首领,神职人员的教权必须来自君主的授予。由此看来,他并没有同宗教神学彻底决裂,没有否认自然后面可能存在一种作为自然万物的终极根源。总之,他的唯物主义思想的提出,标志着西欧,尤其是英国,唯物主义反对唯心主义和宗教神学的斗争进入新的阶段。
约翰·洛克(1632~1704年)是17世纪英国著名的唯物主义经验论哲学家,他的哲学思想、政治理论和宗教学说不仅在当时产生了作用,而且对西方的精神和制度有着长期的影响。他出身于律师家庭,父亲信奉清教,曾参加过内战。他于1652年进入牛津大学的基督教会学院,毕业后留校当老师。在牛津大学的十多年间,对经院哲学兴趣不大,把主要精力放在阅读培根、笛卡儿、波义耳、牛顿等人的著作上。对哲学进行研究时,对物理学和医学等自然学科也进行过多方面研究,并取得一定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