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袁世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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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初显身手(4)

从表中可以看出,八年之中,华商增加了51倍。再从华商在海关所纳税数目来看:1886年,仁川、元山二口华商交纳税款为3105元,其中元山口为1625元。是年缺釜山口华商纳税的数字。据表二,华商在釜山、元山二口人数,大体保持着前者为后者两倍的水平。以釜山纳税数亦大体为元山两倍计算。1886年釜山华商交纳关税约在三四千元之数,仁、釜、元三口总计当在35000元左右。而到1892年,华商在朝鲜三口所交纳的关税已达145067元。六年之间增加三倍有奇。纳税数目增长的速度,可以大致地反映出交易数额增长的速度。

中日两国在朝鲜贸易比例变化,是另一个具有说服力的证明。据林明德的统计数字,光绪十一年,中国在朝鲜的进出口贸易总额,仅为日本对朝鲜进出口总额的2.33%,到光绪十八年,已达到45.68%。其中对朝鲜输入额,从光绪十一年的22.74%,上升为80.43%,几乎可以相匹敌。

华商对朝贸易的迅速扩大,与袁世凯对华商的积极扶植和提倡有很大关系,是不容置疑的。但是,对于华人在商务方面的发展的评估,还应该持客观的态度。第一,这些商业远远不是近代意义的商品输出,仅仅只是中国传统工商业的向外延伸。从商人的成分来看,以1889年的汉城情况为例,汉城内外,华商店铺八十余家,而匠伙手艺及担负零沽之人则有五百多名之众。整个华商社会还不能形成一个近代化商人的群体。从所经营的商品来看,华商对朝输出的商品主要仍然是传统的绸缎、土布以及为数有限的转口的洋布、洋纱、洋火,甚至于一些商人还是携带银两入朝。从朝鲜贩回的主要是米、豆、牛皮之类的土产品。这样的贸易,显然还不具备近代商品输出的性质。第二,袁世凯从西方抄袭来的保护扶植中国商业利益的手段,其首要出发点仍然是维护中国在朝鲜的宗主权,即所谓“属邦商务,有关时局”。这种赤裸裸的从政治利益出发来保护商业经济利益,与近代西方以工商为本的经济思想是不同的。因此,中国商人并没有得到应有的地位。在朝的华商往往自卑地表白:“因近年水旱为灾,多失耕业,改农为商,服贾糊口”。这种视工商为末业的价值观念,在官方的袁世凯和民间的商人中间,仍然牢牢地居于统治地位。第三,尽管数年间商务发展的数字翻了几番,但由于基数太小,所以从中国全国商业范围来看,对朝贸易还不占什么重要地位,也还找不出什么材料说明它们对国内正在出现的近代工商业有何明显的促进作用,更没有对东道国朝鲜的近代化进程起过明显的促进作用。

除了发展商务,袁世凯从西方抄来的新方法还有以下几种:

开辟航运。商务的发展,伴随而来的是航运的急需。当时中国商人来往朝鲜,除了极个别走陆路者以外,主要通过水路,或驾驶帆船或搭乘日本开设的中朝航班轮船。袁世凯接受日本开辟中朝航运的启发,在1888年筹议开设来往中国朝鲜的客货轮船航班。他认为亟需开通到朝鲜航运的理由有二:一,华商搭日轮,日方对中国人百方勒抑,以致迭出案件;二,朝为华属,不可听日人垄断,须设法巩固利权。然而,当时华商来往水脚收入,尚不敷轮船来往支出。袁世凯提请仿照日本商轮政府补贴的办法。由烟台、上海税司在来朝华商所交税项中每年酌提万余元,再加上华商包贴的水脚,开辟烟台仁川定期航班。结果,李鸿章接受袁的建议,以东海、江海两关每年拨一万二千两津贴,招商局派船每船每二十日航行仁川一次。

中朝航线开通以后,袁世凯又利用较优越的政治条件,开辟朝鲜内河航线,于1892年筹议成立在仁川到汉城之间航行的中国小轮船公司,抵制外国人对朝鲜内河航行权的觊觎。1885年,德国世昌洋行利用对韩贷款,曾取得漕米运输权一年。1890年,日本人亦曾托税司史纳机商请朝外署,准予内河航行权。遭拒绝后,又用朝鲜人的名义,开辟了仁川至汉城间的航运。袁世凯积极竞争,到1892年,终于利用朝鲜要求贷款的机会,向朝鲜政府提出:“华商集股购驶小轮,作为朝接运船”,“来往仁川、汉城及沿江各处”。朝鲜国王批准了这一要求,并且规定朝鲜漕运不许再与他国定约。

电报线作为近代化的快捷通讯手段,在中国最早使用于军事和政治,而不是商务。1885年,中国架设了从凤凰城经义州到汉城的电报线。在此之前,袁世凯作为军人已在朝鲜驻防两年多,深感通讯不便之苦,他在致陈树棠的信中叹道:“孤军海外,输运文报每月余不达,奈何,奈何!”到袁世凯正式使朝以后,就十分重视在朝电报线的建设以及控制管理权问题。袁世凯曾力劝朝鲜政府架设釜山至汉城的电报线,并交中国施工、管理,并约定朝鲜向中国的电报线“借款未清之日,一切局务仍由华员主持,秉承汉局总办,以一事权”。为了有效地控制朝鲜的电报事务,袁世凯甚至不顾盟兄盛宣怀的情面,坚持要求撤换不能在对朝交涉中统一步调的朝鲜电报局总办、盛宣怀的亲信陈同书。

干涉朝鲜海关事务。朝鲜海关成立时,即归属清朝海关管辖,而保证中国顺利控制朝鲜海关的关键是掌握朝鲜税司的任命权,这虽然不属于袁世凯的职权范围,但他深明在通商条件下,海关对一个国家的意义,所以,十分注意以清政府正式使朝代表的身份,影响朝鲜海关税司的去留和任命。税司穆麟德因策动朝俄密结被撤职后,滞留朝鲜拟另谋新职务,袁世凯为排除这个不合作因素,极力驱赶穆麟德离朝。袁世凯认为史纳机尊重中国宗主权,便在1891年7月、1892年7月先后两次建言,请将史纳机留任,还曾同史纳机一起,谋划对付朝鲜收回海关自派税司的举动。新任税司到朝鲜上任,袁世凯亦坚持由他自己代表中国政府先行将新任命通报朝鲜政府,然后才由新税司通报到职,以体现税司是由中国任命的。

经营租界。袁世凯受命使朝以前,东西方列强在朝鲜的租界已经设立,清政府亦效法各国在朝辟设了租界。在袁世凯任内,对租界的经营,又做了下列的事:(一)新辟并扩展釜山清商租界;(二)扩展了仁川三里寨租界;(三)维持租界内正常商业及生活秩序,强化治安管理;(四)在租界内进行了一些基本建设,修整道路沟渠,平整了土地,提供了较好的商业投资环境,以致元山租界附近的地价上涨了一倍。此外,在元山商请朝鲜官府修海堤,为仁川租界准备了设立医院、建立消防队等公共设施的经费;(五)对到朝的中国人员进行登记注册,颁发执照,加强在朝华人的管理。

对朝鲜举借贷款,利用经济手段攫取政治权力,这是袁世凯从西方国家学来的统驭朝鲜的又一重要手段。他说:“历年朝事操纵两杂,……实无妥善之术。如能贷予巨款”,“阳示抚字,阴为钳制,因事制宜,洵为要机”,所以,“今驭属大计,惟贷款为至要关键”。袁世凯总结贷款“有利驭属权利者大要有六”:(一)朝鲜“遇有急需有所依恃,自将憎薄洋人,悦服中国”;(二)中国“可操其财政之要”;(三)朝鲜“不敢轻为抗违”;(四)中国“其势愈重,其权愈大”;(五)朝鲜“属邦之凭证愈确,并可永杜其外贷之路”;(六)“朝之贷款愈巨,即华之(海)关权愈固”。所以,袁世凯极力主张利用朝鲜经济困难,通过贷款而全面控制其政治经济。他提出的具体措施是:(一)设立贷款基金,随时应付朝鲜政府的需要,以垄断对朝贷款。(二)劝止朝鲜当局向别国贷款,并以低息吸引其向中国贷款。(三)对于朝已在商谈的外国贷款,以提供优惠条件迫使债权一方降低条件。袁世凯如此做法,朝方初时甚为疑虑,其后,通过两次共二十万两贷款的实施,尚颇得“朝君臣感悦”。袁世凯最初设想的目的初步得到实现。

此外,袁世凯也曾议论过在朝鲜开矿山、修铁路的事情。

早在袁世凯使朝以前,为对付日本征朝的野心,清总理衙门在1879五年就为朝鲜制定了“不得已而与日本立约,不如统与泰西各国立约”的政策,并由北洋大臣李鸿章以个人身份致书朝鲜和李裕元,劝朝鲜“幡然改图,量为变通”,实行上述“以敌制敌之策”。1881年初,清廷明令有关朝鲜事宜由礼部改归北洋大臣及驻日公使办理,从此,李鸿章成为朝鲜事务实际上的主要决策人。李鸿章在授命前后,又曾致书朝王,力劝改变对外政策,与西洋各国订约,并代为草拟通商约章。其实,清政府、李鸿章为朝鲜制定的对外政策并没有多少新东西,不过是其自己对外政策——“以夷制夷”的复制品。其运用于朝鲜的具体模式就是,与欧美各国逐渐立约通商,以牵制日本、防御俄国。

袁世凯使朝,自然奉李鸿章的既定政策为圭臬。袁世凯上任伊始,就反复向朝鲜君臣陈述国际局势,为朝鲜政府规划对外交涉的原则,即在对东西方各国贸易已经开通的环境下,“御外侮之道,惟亲中国”。他认为,依恃中国,慎修外交,是朝鲜对外交往的政策核心,而当时的国际局势下,只有中国可以依恃。朝鲜虽与各国通商,但通商的目的是引来欧美列强势力,以杜日御俄的,并不是请他们来保护朝鲜的,而且他们东来的本意也不在保护朝鲜。袁世凯说:历史表明,英国、法国一贯“亡人国家,利人土地”,靠他们保护,无异于“引虎入室”;德美也不可依赖;至于日本、俄国,则是朝鲜御外侮的主要对象。

袁世凯认为,各国在朝鲜应该是通过通商而互相制约,保持均衡,列强国家不该有单独的商业特权,更不能允许在通商之外谋取直接的政治权益,以危及朝鲜的主权和中国的宗主权。本着这一宗旨,他在使朝期间,力所能及地帮助朝鲜政府抵制东西方国家在主权、政治和经济方面索要的过分的权益。其主要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