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管理黄金投资一点通
5765700000084

第84章 什么是强行平仓制度?

强行平仓制度是与持仓限制制度和涨跌停板制度等相互配合的风险管理制度。当交易所会员或客户的交易保证金不足并未在规定时间内补足,或当会员或客户的持仓量超出规定的限额,或当会员或客户违规时,交易所为了防止风险进一步扩大,将对其持有的未平仓合约进行强制性平仓处理,这就是强行平仓制度。强行平仓制度的实行,能及时制止风险的扩大和蔓延。

在《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规定在下列五种情况下会出现强行平仓:

(1)会员结算准备金余额小于零,并未能在规定时限内补足的。

(2)持仓超出持仓限额标准,并未能在规定时限内平仓的。

(3)因违规受到中金所强行平仓处罚的。

(4)根据中金所的紧急措施应予强行平仓的。

(5)其他应予强行平仓的。

而在实际交易中,一般投资者最有可能因出现第一种情况而被强行平仓,即因价格反方向波动,或交易所提高保证金收取比例,导致投资者保证金不足,而出现的强行平仓。关于该制度的触发条件,在投资者与期货公司签署的《期货经纪合同》中有详细的规定。

强行平仓的实行也分两个步骤:

一是通知。交易所以“强行平仓通知书”的形式向有关会员下达强行平仓要求。通知书除交易所特别送达以外,随当日结算数据发送,有关会员可以通过会员服务系统获得。

二是执行及确认。

(1)开市后,有关会员必须首先自行平仓,直至达到平仓要求,执行结果由交易所审核。

超过会员自行强行平仓时限而未执行完毕的,剩余部份由交易所直接执行强行平仓。

强行平仓执行完毕后,由交易所记录执行结果存档。

强行平仓结果随当日成交记录发送,有关会员可以通过会员服务系统获得。

为了预防强行平仓的发生,投资者应当时刻关注自己的账户风险率水平,如其低于100%,则投资者需要主动减仓或追加保证金。当然满仓操作也会增加期货公司通知追加保证金和被强行平仓的概率,客户一定要牢记不能抱有赌博的心态而满仓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