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病了的字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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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J(3)

有一种观点说,最聪明的还是那个庄园主人,他只将篱笆开个小洞,或者是别的什么原因造成了这么一个小洞,但他深信,没有缺点的篱笆是没有的,篱笆有些小缺点不算什么,因为这样的小缺点并不会使他的庄园受到什么损失,他算准了,就是那爱吃葡萄的狐狸,要想从这个小洞里吃到他的葡萄,一定要付出不菲的代价,而且,有这么一次被折磨的经历,聪明的狐狸一定不会犯二茬罪,从而让自己吃二遍苦的。

一个又一个的贪官进去了,几百万,上千万,甚至几个亿,最终又吐出来了,然而和葡萄园里的那只狐狸相比,那些贪官实在没有它聪明,因为狐狸毕竟自己出来了,虽然饿了三天,不,应该是六天,权当买了个教训,但吃了那么多国家的葡萄,虽然减了肥,但极有可能送掉老命的。

纪念旅鸽标本“玛莎”

玄参:补肾气,令人目明。

年9月11日,世界上最后一只29岁的名叫“玛莎”的雌性旅鸽在美国俄亥俄州的辛辛纳提动物园中以俘虏的身份死去。它死的当日,美国所有的媒体都报道了这一死讯。前些天,我在央视的科技频道《天堂里的动物,旅鸽》中看到了“玛莎”,它立在一根树枝上,长长的嘴,尖尖的尾巴,展翅欲飞,但它永远告别了蓝天白云。再也不能动不能叫不能吃东西的“玛莎”睁着圆圆的眼睛,以一种忧伤、冷漠和鄙夷的目光注视着人类,令我不忍卒看。

我是很迟才认识旅鸽的。前年在读法国戴维斯·西蒙的《消失的动物——美丽生灵的凄凉挽歌》时才知道,一百多年前,旅鸽像巨幅丝绸幕帘覆盖了北美的天空,西蒙描写道:凤凰般美丽的羽毛,长长的尖尾,诗意般地翘起,最繁盛的时候北美的旅鸽超过了50亿只,是目前所知道的聚群最大的鸟。据1870年人们在美国俄亥俄河畔的辛辛纳提记录,一群迁移中的鸽阵长510公里,宽1点6公里,数目不低于2亿只,其所到之处,遮天蔽日,蔚为壮观。

鸽丁兴旺的旅鸽家族在不到50年间就踪影不见了,到底是什么原因呢?美国人满怀忏悔地为“玛莎”一样的旅鸽立的纪念碑上的一行字也许可以作注脚:“旅鸽,是因为人类的贪婪和自私而灭绝的”。对于那些美国初期的移民来说,在那片大地上,所有的资源都是丰富而又用之不竭的。即使用棍棒向天空挥动几下,就能打掉好几只旅鸽。当然,用猎枪捕杀几百只甚至几千只旅鸽更是不在话下了。那时,每天都有数百万只旅鸽被火车送到大城市。直到1860年为止,随着人们对森林的大面积开垦和狩猎的普遍进行,谁也没有注意到旅鸽的数目在逐渐减少。人们想尽各种方法屠杀旅鸽,枪杀、炮轰、火烧、放毒、网捕、炸药......人们还经常为了取乐而猎杀旅鸽,一个射击俱乐部一周就射杀5万只,有人一天便射杀500只。被捕杀的旅鸽不仅供人类自己食用,还用来喂猪。这种令人发指的杀戮过程一直持续了半个世纪。

等到所有的人都开始关注旅鸽时,旅鸽的命运注定要告别人类了。美国政府甚至发出悬赏,谁要是找到一只旅鸽,可以得到奖金1500美元。保罗·马丁《透过镜头·导论》中也写到“玛莎”有些照片足以改变一个人的生活,萨尔托雷就永远难以忘记“玛莎”在1913年留下的形象。“我记得自己是怎样地一边注视着它一边想、却想不过来:怎么,这怎么可能就是最后一只了?从前可曾有过千百万只旅鸽啊。直到今天我仍然思索那个形象。事实是,它引导我走上了保护野生动物的道路。它令我运用摄影努力抢救地球,为那些面临种族灭绝之灾、但却没有发言权的物种讲话。”

科学家告诉我们,在没有长期的外界危害下,一个物种一般在30亿年中消失,新的物种便会出现,取而代之;而已消失的物种将需要1000万年才能恢复,也就是说,我们这一辈人造成物种大量灭绝后,我们的子孙后代都不会再拥有它们。甚至,自然界自身的更新可能无法使那些已消失的物种再生。

“玛莎”注定要在美国的国家博物馆里长久地供人们瞻仰,我在这里纪念它,只有一个意思,那就是人类究竟能在多大程度上保证物种们的生存呢?因为我知道,因人类的贪婪和自私而灭绝的物种决不只是旅鸽一种。

即将诞生的语言天才

沙棠果:食之却水病。

我对门的男孩,刚上一年级,对老师布置的每天写五十个字的作文深感头疼。怎么说呢?

刚上学啊,连我印在报纸上的名字都不认识,拼音也刚刚学了点,但老师的话不能不听啊。

他老爸见我平时弄些文字,就让我指导指导,我翻了翻他的作文本,眼睛为之一亮,因为我看到了一篇很好的东西。

这篇东西是这样的(由拼音翻译而来):“小朋友要去上学,半路上有个小朋友的饭盒打破了,一个小朋友看到了那个小朋友的饭盒打破了,另外一个小朋友也看到了那个小朋友的饭盒打破了,他们就去告诉老师,说那个小朋友的饭盒打破了。”孩子他妈见到这样的文字,非常不满意:重写,饭盒打破就饭盒打破,干吗要写这么多个饭盒打破?我说,这样的文字没有文学细胞是写不出来的,多么调皮的文字啊,你们不要扼杀即将诞生的语言天才了。

那天在《都市快报》上读到这样一则读者来电:我儿子读小学二年级,学习成绩中等,一年级考90多分,现在也能考八九十分,但是朗读起来却颠三倒四,明明是“我们”,他偏读成“你们”,真正是“你们”,他又读成“我们”,他爸爸小时候语文也不好,我担心是不是一种遗传病啊。那位女士大不必担心,这个孩子也许有特殊的语言才能。“你”在许多场合就是“我”,不是吗?比如我们大人就常说:我的困难就是你们的困难,你们的错误不是我的错误,你们的成绩就是我的成绩,等等,等等。“我”、“你”只是一些指示代词,代指你的时候就是你,代指我的时候就是我,但你我在一定的条件下是可以互相转换互为替代的,在那样的语境下,代指你的时候就变成了我,代指我的时候却成了你,这个早慧的孩子老早就看破了“你我”的复杂关系。千万不要扼杀即将诞生的语言天才!再补一个例证:唐代流传下来一本叫《无能子》的书,也记录了一个颇有趣味的“狂人”,此人成天把羊叫做马,把山叫为水,把地叫为天,把天称为地,有人对他的行为表示不解,他说,我没有病,万物之名,又不是自然生成的,都是前人取的,人们久已习之,以前的人可以强取名,我为何不可?

最近一期的《环球时报》上有一篇“国学在台湾被冷落”的文章,也说到了孩子们学语言的事。说句老实话,我印象中的台湾,那里以前的国学底子还是蛮厚的,别的不说,单是报纸上印着的繁体字,没有一点古文基础怕是认不全的。现在不行了,说是中文课程大大被减少。减少后都有些什么样的结果呢?“胜败奶冰家长柿”,语文老师刚看到这样的话一时摸不着头脑,仔细一想才知道,原来是说“胜败乃兵家常事”!还有:我爸爸陆陆续续回家了(估计孩子他妈要气死),爬到树上摘西瓜(新科技)。孩子们这样搞笑,大人们也不落后。马英九曾讲过这样一个笑话:有一次考试,我要求学生扮演内政部长给民众写一封信,结果那学生开头就写“亲爱的某某”,最后签完名后还写一个“钦此”,他把自已当皇帝了!台湾师范大学的陈教授提供的例子更有意思:有次他参与警察特考的阅卷,作文试题是“反省”,竟然有200多人大谈“反对省政府”。

这些例子,都触动了我的兴奋神经,我已经很久没有这样兴奋了,因为我曾长时间地关注过语言及各种语言现象,恕我直言,不论中外,我们的语言都在走下坡路。美国《普林斯顿评论》有个研究报告分析了美国几次总统竞选的文字记录,并用词汇测试标准给这些竞选语文打分,这个语文成绩报告单竟也十分有趣:在2000年的竞选中,小布什的词汇级别是6级(6.7),戈尔的词汇级别是7级(7.9);在1992年的竞选中,克林顿的词汇级别是7级(7.6),老布什的词汇级别是6级(6.8);在1960年的竞选中,肯尼迪和尼克松的词汇级别都达到了级;而在1858年的竞选中,林肯的词汇级别是11级(11.2),道格拉斯的词汇级别则达到了12级(12.0)。

所以,我看到了“饭盒打破”之类的灵性文字时,再一次告诉那男孩的老爸,千万不要摧残语言苗子,好好培养,说不定若干年后他的词汇量就会像林肯那样,如果达不到林肯的水平,起码得超老布什小布什,一定没有问题的。

夹脚的皮鞋

马先蒿:治寒热,中风湿痹。

乐先生这些天非常非常的痛苦,他的左脚踝骨被一双新的皮鞋夹破了皮,走路明显不对称。

因天气渐冷,乐先生脱下了夏天的皮鞋,兴冲冲地满心欢喜地换上了一双有点儿高帮的新皮鞋。周一早上,起床迟了几分钟,赶紧打的到了单位,因走的路不多,脚也没什么感觉,甚至还有些舒服。不想晚上下班回家,走了一段长长的路后,左脚渐渐地痛起来了,凭直觉,肯定是新鞋子在作怪。回家一看,果然,皮都夹破了。乐太太见此情景说,明天出门脚上贴个创可贴吧。

第二天出门,虽然脚上多了块创可贴,但仍然痛。按他平时走路的习惯,一般都是要走二十分钟左右的,可今天刚走两分钟就受不了,只好再打的。

一般人的习惯,这样夹脚的鞋子肯定是不会再穿了,可是这双鞋子不一样啊。这双鞋子来之不易啊。这是双从意大利买回来的,可是正宗的意大利货噢。

到意大利买双鞋也是挺正常的,但对乐先生来说的确不容易。首先是出国的机会好不容易才轮到,那可是万里之遥的国度,不是西湖边想去就去的。出国要拍照,好几张,要填表,好几份,办签证,好几趟,有关部门跑来跑去,一系列的事情足以让你头昏脑胀。就是机场进出海关都特别特别地烦,出要排长队,谁叫咱中国人富起来了呢,满世界都是中国人的大嗓门。可恨那个罗马海关,已经是夜半深更了,还要证件查来查去,照片对来对去,最后还要什么邀请函,一阵忙乱,好不容易才踏上意大利土地。

意大利的人文及风情自然要细细地考察了,好不容易来一趟。另外看得最多的就是皮鞋了。皮鞋的国度果然到处都是皮鞋,乐先生虽是意大利盲,但原先就打算了的,一定要买双正宗的意大利皮鞋,结果是在导游的带领下,东转转,西串串,手里几张欧元都快捏出水来了,还是下不了手,导游看出乐先生的心思,挺同情的。于是很善解人意地把乐先生一伙带到了一家减价商店。在那里,乐先生一行可是如鱼得水,人人眼睛都放出光芒,几番试脚,最终选定了那双鞋。不料想,满心的欢喜,穿起来却是夹脚。你说,这样来历的鞋乐先生能随意放弃吗?

这样来历的鞋自然是不能随便丢掉的,纵然它是那么的夹脚,只有硬挺着。几块创可贴都贴完了,脚还是痛。没有办法,再贴。乐太太笑笑说,创可贴又不贵,就再忍忍吧。于是再贴,再贴。

两周后,由于乐先生意志的坚韧不拔,那只被新鞋夹破了皮的脚踝骨上终于长出了可以和皮鞋帮子抗衡的新皮(也许是老茧),乐先生很高兴,终于挺过来了,现在的脚穿在新鞋里很是舒服,真的很养脚啊。见此,乐太太也很高兴,到底是意大利的名牌啊。

对于好不容易取得的胜利,乐先生自然是万分感慨,他认为是坚持和节约的结果。不想,一位朋友听了他的感受后却哈哈大笑:真幼稚,这又不是什么新发现,我们大家都这样的,我们能随便丢弃和我们脚早夕相伴患难与共的鞋子吗?

金钱是一种思想形式

秦皮:治赤眼。

资本有着自己的意志和不可抗拒的话语权力,任何在资本面前自认为可以获得绝对自由的想法都难免自欺欺人,因为金钱是一种思想形式。几个月前的一天,有人问我这些话怎么理解,我说,大概是平常说的金钱具有无穷的威力吧。

查了一下,斯宾格勒在《西方的没落》中就曾这样一针见血:金钱是一种思想形式。难怪这么拗!

抽象是抽象,其实主干句并不难解。金钱是形式,真的,大多数时候,金钱只是一种形式而已。唤起我这个印象的是多年前看过的电影《聊斋》中的一个镜头:某人爱钱爱到了极点,最后他的腿上全部长满了铜钱。当我看到那条“铜钱腿”时,浑身起满了鸡皮疙瘩。以后只要想起这个镜头,就会有那种被深深刺激的感觉。不是我不喜欢钱,实在是那样的爱法让人受不了。那么再回过头来看被加上限定词“思想”的形式。谁有思想?动物有吗?有,不过我们不太能体会得到,而且要有也只是低级的思想。那具有思想的只能是人了,这就好理解了,于是我们完全可以这样讲:金钱是人类的一种思想形式,而且是最最重要的思想形式。

在我看来,思想形式的体现基本为两类:一类是人们每日努力工作而获取生活所需品的薪金,能力有大小,薪金有多少,再通过税赋杆杆,社会就是这样在正常运转着;另一类就是人们不断遣责的、制度制约的、法律惩罚的另类金钱获取方式。贪官、奸商等等均在此列,全世界都一样,古今也都一样。今天我们对金钱的态度应该是有些理智了,在底线之内,不再会因为谁说到钱、谁只认钱而嗤之以鼻,那样会太幼稚。

昨天在的士上,听到某交通广播男主持在播报路况:现在某某路口很堵,什么原因呢?

因为这个路口边上是一所小学,家长送孩子上学的车特别多。说到这里,主持人突然随口甩出一句:现在的伢儿啊都是领导。真的是很经典的一句话,幼稚园送,小学送,初中还送,高中也送,甚至大学都在送,我们的家长在干什么呢?为什么会这样不辞劳苦的接送呢?为什么孩子军训家长抹泪呢?也有相同情况的另一种反映:老早老早就退休的CEO们却宁愿带着儿子跑步去上学。这样说来,金钱是思想的一种形式,应该有一个基本的前提,那就是人们认知金钱的方式。金钱本身只是一种形式,当有钱时,伢儿就有可能变领导,但也完全可以不会变领导;当没钱时,伢儿也可能变领导,但变领导的机率相对小些。我们的家长如果对这个问题稍微作点研究,那些其实自已完全能顺利安全到达学校的伢儿就不会像领导了。

金钱能够左右人们思想的其实是一种意念,一种过程,那么反过来,人的思想真的会对现实起作用吗?去年美国有部叫《我们他妈的到底知道什么?》的电影有一个颇有意思的实验想拿来说一下。一位被采访者声称在美国的“犯罪首都”华盛顿特区曾经发生这样一件事:

一大帮自认为通灵的人齐聚该市,希望用集体祈祷的办法降低犯罪率,结果真的见效了,犯罪率降低了25%。不过这位被采访者一句话泄漏了天机——原来当地警察一开始对此实验持怀疑态度,后来被实验者的热忱所打动,开始积极配合他们。试想,警察如果参与了这个实验,犯罪率能不下降吗?也就是说,集体祈祷并不能降低犯罪率,只是一种臆想而已。反过来说的用意,实在是想金钱也不能左右人们的思想就好了,或者减小影响力,但仍然有些难度。

金钱是一种思想形式,一个很佶屈聱牙的命题,可能更有其它深奥的理论,有限的篇幅里我如此解释,你是不是还稀里糊涂?如果这样,那只好算我也没理解,白说了。